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公司”或“发
行人”)本次发行新增 A 股股份数量为 69,507,997 股,发行价格为 14.83 元/
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5 日;
2.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对象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GUANG PU ELECTRONICS CO.,LTD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 608 号
办公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
发行前注册资本 237,718,246 元
法定代表人 林瑞梅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成立日期 1994 年 12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612261252T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 光莆股份
公司股票代码 300632
1
董事会秘书 张金燕
电话号码 0592-5625818
传真号码 0592-5625818
电子信箱 gp@gpelec.cn
网址 www.goproled.cn
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
项目);电光源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
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软件
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
可审批的项目);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
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气体、液体分离
经营范围
及纯净设备制造;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其他未列
明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建筑装饰
业;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
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
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2
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
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
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9年12月27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
理,于2020年5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
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号),
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1,363,36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
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9月21日)。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14.83元/
股。在上述原则下,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
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公司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
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
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为14.83元/
股。
3、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
3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69,507,997股,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6、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9 月 21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发行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2020 年 9 月 21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8.53 元/股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
法”保留两位小数),即 14.83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
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 14.83 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14.83 元/股的 100%;
相当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18.53 元/股的 80.03%,
相当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19.73 元/股的 75.16%。
7、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507,99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0]000599号),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803,595.51
元。
8、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为人民币11,611,354.67元(不含税),审
计及验资费为人民币850,000.00元(不含税),律师费为人民币613,207.55元(不
含 税 ), 证券 登记费为 人民 币 65,573.58 元( 含税 ), 发行 费用 合计 人民 币
4
13,140,135.80元(不含税)。
9、募集资金净额
扣 除 各项 发 行费 用后 ,公 司 本次 非公 开 发行 募集 资金 净 额为 人民 币
1,017,663,459.71元。
10、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11、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20年9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光莆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申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0]000598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9月25日17:00止,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人缴纳的申购光莆股份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认购款为人民币1,030,803,595.51元。
2020年9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光莆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507,99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599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9月29日止,光莆
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030,803,595.5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
币13,140,135.80元,光莆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663,459.71元,
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9,507,99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
民币948,155,462.71元。
1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光莆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
5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
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资金用途
厦门光莆电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362476 支付发行费用
股份有限公司 司厦门分行
厦门光莆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LED 照明产品智能化
35150198210100003004
股份有限公司 司厦门高科技支行 生产建设项目
厦门光莆照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
632353231
科技有限公司 司厦门分行 设项目
厦门光莆照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高 光 功率 紫外 固态
4100023029200252635
科技有限公司 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光源产品建设项目
厦门光莆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59290379481040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门分行
13、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3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
14、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本次发行的实施、验资情况
① 《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厦门光莆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99 名特定
投资者。
由于本次发行市场关注度较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部
分投资者表达了较高的认购意愿,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中信建投
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
6
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基础之上增加以下 7 名投资者: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和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北京卓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青岛阳光新天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6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 陈艳红
经主承销商及律师核查,上述 7 名新增投资者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稿)》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具备认购资格;本次发行的询价
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206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厦门光莆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上述 206 名投资者中包括:截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收
市后可联系的前 20 名股东、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100 名投资者、44 家基金公司、
21 家证券公司、21 家保险机构。《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
购程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
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认购金、认购对象同意按发行人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
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② 询价申购情况
2020 年 9 月 23 日 8:30-11:30,在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
收到 14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其中 14 家为有效报价,0 家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为无效报价。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则,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不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③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7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83 元/股。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 69,507,997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30,803,595.51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
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 认购价格 锁定期
认购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号 (元/股) (月)
福建福州创新创福股权投资
1 14.83 8,078,467 119,803,665.61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樟金峰 3 号私募证券投资
2 14.83 2,029,669 30,099,991.27 6
基金
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54 号资
3 14.83 2,022,926 29,999,992.58 6
产管理产品
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2 号资产
4 14.83 3,034,389 44,999,988.87 6
管理产品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
5 14.83 3,371,544 49,999,997.52 6
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国君资管 2765 单一资产管理
6 14.83 2,022,926 29,999,992.58 6
计划
7 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 14.83 3,371,544 49,999,997.52 6
8 郭伟松 14.83 2,022,926 29,999,992.58 6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资产管
9 14.83 20,229,265 299,999,999.95 6
理计划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3 5,387,727 79,899,991.41 6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3 2,225,219 32,999,997.77 6
徐州博达光普智能科技合伙
12 14.83 12,677,006 187,999,998.98 6
企业(有限合伙)
13 陈艳红 14.83 3,034,389 44,999,988.87 6
合计 - 69,507,997 1,030,803,595.51 -
⑤ 缴款、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向上述确定的发行对象发出了
《缴款通知》。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
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
截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缴款专用账户实际收到光莆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 1,030,803,595.51 元。缴款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598 号《厦门光
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申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
8
2020 年 9 月 29 日,募集资金划至光莆股份指定的资金账户。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出具大华验字
[2020]000599 号《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9,507,997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光莆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为 1,030,803,595.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3,140,135.80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 1,017,663,459.71 元。
(2)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69,507,997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13 名,具体
情况如下:
① 福建福州创新创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 27 号 2#楼 2Z-7J 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中
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8,078,467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② 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樟金峰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10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杜杰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3,371,544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③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54 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B230-1
法定代表人:吴永烈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
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2,022,926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④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2 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B230-1
法定代表人:吴永烈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
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3,034,389 股
10
限售期限:6 个月
⑤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兴东路 1 号 1 幢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5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3,371,544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⑥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 2765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A10 室
法定代表人:江伟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2,022,926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⑦ 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东川公路 3398 号 1 幢 102 室
法定代表人:吴韵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百货、服装、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建材、木材、金属
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矿产品、摩托车及零配件、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
11
外)、汽车(含小轿车)、纸张、纸制品、纸浆、焦炭、食用农产品、矿产品、
包装材料、贵金属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煤炭经营,及其以上相关业务
的咨询服务,金属制品加工,国际货运代理,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
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3,371,544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⑧ 郭伟松
姓名:郭伟松
身份证号:350524197411******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
认购数量:2,022,926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⑨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鑫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5 楼 519 室
法定代表人:董伯儒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20,229,265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⑩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12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5,387,727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注册资本:23,8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2,225,219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12 徐州博达光普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邳州市邳州经济开发区辽河西路电子产业园科创中心 51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
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2,677,006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13
○陈艳红
姓名:陈艳红
身份证号:350203196908******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丰里****
认购数量:3,034,389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3)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
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上述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
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4)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此次发行对象对应的最终产品认购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
1 福建福州创新创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公司
2 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樟金峰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54 号资产管理产品
4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2 号资产管理产品
5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
6 国君资管 2765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公司
7 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8 郭伟松 自有资金
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证大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10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安吉 11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1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4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财通基金汇盈多策略分级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89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银创增润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银创增润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银创增润 1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弘龙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乐瑞 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价值定增 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 国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华 夏磐利 一年定 期开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徐州博达光普智能科技合伙
12 自有资金
企业(有限合伙)
13 陈艳红 自有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穿透后的
资金方均不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上述
相关各方均不通过任何其他形式间接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对象中,共有 3 家机构管理的 3 个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该等机构和产品的备案登记情况如下:
(1)福建福州创新创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股权投资基金,
其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
相关备案手续,其基金备案编码为 SEZ073,其管理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亦已完成管理人登记手续。
(2)金樟金峰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已按照《证
15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办理
了相关备案手续,其产品编码为 SLL164,其管理人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亦已完成管理人登记手续。
(3)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其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其产品编码为 SGZ959。其管理人红证利德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亦已完成管理人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中,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54 号资产管理产品、中意
资产-定增优选 2 号资产管理产品为中意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保险产品,
国君资管 2765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资产管理计划,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郭伟松、徐州博达光普
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艳红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基金专户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 个
公募产品参与认购,上述主体和产品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
金的备案。
15、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 号)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厦门光
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厦门
16
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及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
序的要求。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证监会报送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
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
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
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
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5、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
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6、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16、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定程序获得发行人内部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
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注
册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 号)的要求,合法有
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17
规定的条件,具有认购本次发行项下新增股份的主体资格;本所律师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了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发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并且符
合《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截至本专
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行人尚需办理 13 名发行对象获配股
份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3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
2、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证券代码:30063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
4、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8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69,507,997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截至2020年10月22日)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股) 本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06,727,728 44.90% 69,507,997 176,235,725 57.36%
国有法人持股 - - - - -
其他内资持股 - - 69,507,997 69,507,997 22.62%
高管锁定股 104,683,105 44.04% - 104,683,105 34.07%
股权激励限售 2,044,623 0.86% - 2,044,623 0.67%
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130,990,518 55.10% - 130,990,518 42.64%
三、股份总数 237,718,246 100.00% 69,507,997 307,226,243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37,718,246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为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其中林瑞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980.10万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36%;林文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954.15万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29.25%;此外,林文坤先生还通过冷水江市恒信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信宇”)控制公司1,045.69万股股份。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
合计控制公司14,979.94万股股份,控制比例为63.0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及恒信宇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对光莆股份合计
控制比例由63.02%下降为48.76%,仍保持相对较高比例,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仍为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
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相应发生变化,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9
2、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条件股份数量
1 林瑞梅 69,801,022 29.36% 52,350,766
2 林文坤 69,541,491 29.25% 52,156,118
3 冷水江市恒信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456,926 4.40% -
4 林文美 3,665,872 1.54% -
5 #肖秀艮 2,392,320 1.01% -
6 王文龙 1,896,121 0.80% 37,345
7 #雷刚 1,797,525 0.76% -
8 #何立军 1,656,840 0.70% -
9 #张鑫 1,264,670 0.53% -
10 #邹弟珍 998,177 0.42% -
(2)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 A 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条件股份数量
1 林瑞梅 69,801,022 22.72% 52,350,766
2 林文坤 69,541,491 22.64% 52,156,118
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河资本-
3 20,229,265 6.58% 20,229,265
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徐州博达光普智能科 技合伙企业
4 12,677,006 4.13% 12,677,006
(有限合伙)
5 冷水江市恒信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456,926 3.40% -
福建福州创新创福股权投资合伙企
6 8,078,467 2.63% 8,078,467
业(有限合伙)
7 林文美 3,665,872 1.19% -
8 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 3,371,544 1.10% 3,371,544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南京
9 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 3,371,544 1.10% 3,371,544
心(有限合伙)
10 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产- 3,034,389 0.99% 3,034,389
20
定增优选 2 号资产管理产品
11 陈艳红 3,034,389 0.99% 3,034,3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的情形。
4、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69,507,997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按照股本全面摊薄计
算的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0.33 0.25 0.73 0.56
的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53 2.73 3.36 2.60
的每股净资产(元)
注 1:发行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以 2020 年 6 月末总股本数
计算;
注 2: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以(2020 年 6 月末总股本数
+本次发行新增股本数)计算。
5、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伙 )审 计 ,并 出 具了 “大 华 审字 [2018]005574 号” 、 “大 华审 字
[2019]001766 号”和“大华审字[2020]0019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 2019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① 主要财务数据
A.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1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计 129,333.73 128,406.49 120,787.71 68,803.43
负债合计 44,445.75 47,632.14 57,921.59 17,379.79
股东权益合计 84,887.98 80,774.35 62,866.11 51,423.6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84,023.04 79,879.48 62,349.91 51,423.63
B.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5,574.48 98,280.17 77,450.60 49,539.92
营业成本 29,176.99 61,935.39 52,036.79 35,288.82
营业利润 9,283.72 20,465.15 13,894.43 5,658.46
利润总额 9,066.91 20,467.05 13,757.42 5,887.87
净利润 7,792.13 17,705.60 12,017.82 5,228.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22.06 17,326.94 11,855.16 5,228.01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40.60 15,882.91 12,254.59 4,181.54
C.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0.74 21,830.49 9,922.65 4,870.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66.52 -6,677.05 -7,880.62 -2,466.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57.67 -10,451.36 16,467.17 15,220.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330.29 4,737.17 18,390.18 17,101.2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761.49 45,091.78 40,354.61 21,964.43
② 主要财务指标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28 2.13 1.61 2.68
速动比率(倍) 2.10 1.96 1.48 2.36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37 37.09 47.95 25.26
每股净资产(元) 3.53 4.37 4.14 4.44
22
每股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
0.19 1.19 0.66 0.41
(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5 3.32 3.33 3.45
存货周转率(次) 6.95 7.50 7.57 6.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4 24.56 20.84 11.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9.00 22.51 21.54 9.4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96 0.79 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95 0.79 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2 0.88 0.81 0.39
股收益(元/股)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年化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
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1-所得税率)-转
换费用)/(S0+S1+Si×Mi÷M0-Sj×Mj÷M0+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增加股份数)
(2)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① 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
99,893.07 77.24% 100,359.37 78.16% 93,014.84 77.01% 45,213.55 65.71%
产
非流动
29,440.66 22.76% 28,047.12 21.84% 27,772.87 22.99% 23,589.88 34.29%
资产
资产总
129,333.73 100.00% 128,406.49 100.00% 120,787.71 100.00% 68,803.43 100.00%
计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23
68,803.43 万元、120,787.71 万元、128,406.49 万元和 129,333.73 万元,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提升较多主要系当年度业务发展需求负债增幅较大所致,2018
年以来整体呈现较为稳定的上升趋势。其中,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34.29%、22.99%、21.84%和 22.76%,除 2018 年末增幅较高外,2018 年以来
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② 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43,856.62 98.67% 47,015.82 98.71% 57,657.63 99.54% 16,857.80 97.00%
非流动负债 589.13 1.33% 616.32 1.29% 263.96 0.46% 522.00 3.00%
负债总计 44,445.75 100.00% 47,632.14 100.00% 57,921.59 100.00% 17,379.79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17,379.79 万元、57,921.59 万元、47,632.14 万元和 44,445.75 万元,2018 年
末公司总资产提升较多主要系当年度业务发展需求负债增幅较大所致,2018 年
以来整体呈现较为稳定的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报
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97.00%、99.54%、98.71%和 98.67%,
基本保持稳定。
③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2.28 2.13 1.61 2.68
速动比率(倍) 2.10 1.96 1.48 2.36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37 37.09 47.95 25.26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38.13 31.12 40.55 47.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68、1.61、2.13 和 2.28,速动比率
分别为 2.36、1.48 和 1.96 和 2.10,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高且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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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5.26%、47.95%、37.09%和 34.37%,
2018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主要系当年度业务发展需求负债增幅较大所致,
2018 年以来随着公司盈利水平的逐步提升对前期借款进行逐步偿还,公司资产
负债率呈现逐年抵减的趋势。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
别为 47.98、40.55、31.12 和 38.13。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高且保持
相对稳定。
④ 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5 3.32 3.33 3.45
存货周转率(次) 6.95 7.50 7.57 6.6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45、3.33、3.32 和 2.95;公司存
货周转率分别为 6.60、7.57、7.50 和 6.9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且较为稳定,显示了
公司具备较强的资产运营能力。
⑤ 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5,574.48 98,280.17 77,450.60 49,539.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40.60 15,882.91 12,254.59 4,181.54
(万元)
综合毛利率(%) 35.98 34.62 30.31 27.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4 24.56 20.84 11.78
每股基本收益(元) 0.33 0.96 0.79 0.48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分别为 27.77%、30.31%、34.62%
和 35.98%。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主要业务 LED 照
明及其他业务和 FPC 业务毛利率稳定提升所致。其中 LED 照明及其他业务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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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提升主要系全球知名大客户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和人民币贬值所致;FPC 业务
毛利率稳定提升主要系受益于向某知名大客户销售某型号产品毛利率较高及公
司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单位成本所致。
⑥ 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0.74 21,830.49 9,922.65 4,870.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66.52 -6,677.05 -7,880.62 -2,466.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57.67 -10,451.36 16,467.17 15,220.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330.29 4,737.17 18,390.18 17,101.2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761.49 45,091.78 40,354.61 21,964.43
报告期内,公 司经营活 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 为 4,870.17 万元、
9,922.65 万元、21,830.49 万元和 4,540.7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不存在显著低于当期净利润的情形。整体来看,报
告期内,公司盈利质量较为良好,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实现
净利润基本匹配。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2,466.46 元 、
-7,880.62 万元、-6,677.05 万元和-18,466.52 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系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入以及对外投资增
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220.50 万元、
16,467.17 万元、-10,451.36 万元和-7,357.67 万元。其中,2017 年度公司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主要系公司当年度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2018 年度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波动主要系公司各期根据资金需求新
增银行借款及偿还相关银行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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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保荐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
项目协办人:杨恩亮
项目组成员:林建山、尚承阳、盛芸阳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栋 22 层
联系电话:0755-23953842
传真:0755-23953850
2、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郭昕、杜莉莉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88004488
3、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轶芳、王丹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联系电话:0755-82900952
传真:0755-8290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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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1、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保荐与承销协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光莆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已指定刘能清先生和邱荣辉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
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2、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光莆股份申请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
进行了核实,认为申请上市文件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光莆股份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光莆股份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无。
八、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与承销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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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发行完成后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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