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锦浪科技: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12-03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



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444,191股

2、发行价格:97.3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4,468,668.12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1,999,771.85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444,191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0年12月7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发行方式..................................................................................................................... 11
(四)发行数量..................................................................................................................... 11
(五)发行价格..................................................................................................................... 1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2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2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3
(十)发行对象..................................................................................................................... 13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7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8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9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9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0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0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1
(一)主要财务数据 ............................................................................................................. 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3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3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23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4
(五)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4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4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4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5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5
九、备查文件 ............................................................................................................ 26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
锦浪科技、发行人、公司 指
股份有限公司)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本上市公告书 指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实施细则》 指
务实施细则》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保荐机构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注册资本 13,821.6598 万元
成立时间 2005 年 09 月 09 日
法定代表人 王一鸣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锦浪科技
股票代码 300763
注册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
邮政编码 315712
电话号码 0574-65802608
传真号码 0574-65781606
互联网网址 www.ginlong.com
电子信箱 ir@ginlong.com
负责部门: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负责人:张婵
关系
联系电话:0574-65802608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电力电量生产、自产太阳
能光伏电力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项目、风电项目的设计、建设开发、
投资、经营管理、维护及工程配套服务;光伏和风力逆变器、新能源发
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蓄电设备、充电桩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设
经营范围
备、电子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和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等议案。
(4)2020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5)2020 年 10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拟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0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
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0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66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
和信息披露要求。

(3)2020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锦
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49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
确定的《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
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169 名,其中包括了 35 家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9 家证券公司、19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
书的 80 名投资者以及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 20 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
通的 16 名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二十名股东外,还应当包含符合《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下列网下机构投资者:(一)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二)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三)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
者。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
等。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0 年 10 月 30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日 2020
年 11 月 4 日(T 日)08:30,另有 3 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在国浩律师(杭
州)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申购保证金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0 年 11 月 4 日 08:30-11:30,在国浩
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4 名投资者的申
购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根据
《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
金。本次参与申购报价的 3 名投资者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均无须
缴纳保证金,其余 1 名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500 万元。
由于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累计有效认购数量低于本次拟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份数、投资者累计有效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联
席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向参与首轮申购报价的投资者按价格高低顺序征
询追加认购意向,优先确认其是否有增加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意向,并通过邮件
向其发送《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
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经过上述追加认购后,累计有效认购金额仍不足拟
募集金额,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向其他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及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新增的其他投资者继续征询认购意向,并通过邮件发
送《追加认购邀请书》等相关附件。《追加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发送后,联
席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上述投资者均
确认收到《追加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本次追加认购截止日为 2020 年 11 月
18 日 17:00 之前。

2020 年 11 月 10 日,本次发行累计有效认购金额已达到拟募集金额,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前结束追加认购程序,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全
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4 名投资者提交的有效的《追加申购单》。本
次参与追加认购阶段申购报价的 2 名投资者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
均无须缴纳保证金,其余 2 名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共计 585
万元。

首轮共有 4 名投资者报价、追加认购阶段共有 4 名投资者追加认购,具体申
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参与首轮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元) 保证金到账情况(元)
111.03 118,000,00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1 104.84 246,000,000 无需
公司
98.65 322,000,000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
2 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108.00 50,000,000 5,000,000
3 号私募基金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3 98.00 50,000,000 无需
公司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4 97.32 50,000,000 无需
公司


②参与追加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元) 保证金到账情况(元)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1 97.32 100,000,000 无需
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
2 97.32 100,000,000 850,000
险产品
-022L-CT001 深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3 97.32 50,000,000 无需
公司
4 郭伟松 97.32 70,000,000 5,000,000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增的投资者范围内。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444,191 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0 年 11 月 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97.02
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
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
价格为 97.32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03 倍。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24,468,668.12 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 12,468,896.2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999,771.85 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保荐、承销费 10,487,764.18
2 审计、验资费 943,396.24
3 律师费用 943,396.24
4 材料制作费 94,339.61
合计 12,468,896.27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验
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39864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止,海通证券共收
到发行对象汇入海通证券为锦浪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
认购资金总额为 724,468,668.12 元。

2020 年 11 月 18 日,海通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
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
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523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止,锦浪科技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7,444,191 股,发行价格为 97.32 元/股,实际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4,468,668.12 元(大写:柒亿贰仟肆佰肆拾陆万捌仟陆佰
陆拾捌元壹角贰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468,896.27 元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11,999,771.85 元 , 其 中 : 新 增 股 本 人 民 币
7,444,191.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704,555,580.85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具体账户情
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3901340029000048761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309006276013000068802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39702001040037151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97.32 元/股,发行股数
7,444,191 股,募集资金总额 724,468,668.12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6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元/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广发基金管理有
1 4,336,210 421,999,957.20 6 个月
限公司
中银基金管理有
2 1,027,538 99,999,998.16 6 个月
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传统-普
3 1,027,538 99,999,998.16 6 个月
通保险产品
-022L-CT001 深 97.32
上海景林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景
4 513,769 49,999,999.08 6 个月
林丰收 3 号私募
基金
国泰基金管理有
5 513,769 49,999,999.08 6 个月
限公司
6 郭伟松 25,367 2,468,716.44 6 个月
合计 7,444,191 724,468,668.12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具体产品认购信息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获配股数(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四二零组合 1,644,06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二组合 308,26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创主题 3 年封
421,290
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新兴产业精选灵活配
267,160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
277,435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业板两年定期
123,305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
513,769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佳朋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13,769
广发基金千帆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2,754
广发基金中信理财睿赢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4,406
合计 4,336,2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优势行业混合
41,101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互联网+股票型
143,855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
82,20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景气行业灵活
41,102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
205,508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13,76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
411,000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
103,038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
256,80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
92,400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
61,6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
102,700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027,538

以上获配的 6 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
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注册资本 12,68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528923126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336,210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层
法定代表人 章砚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5197XF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27,53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488 号 42-43 楼
法定代表人 沙卫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92750044K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
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
经营范围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022L-CT001 深”本次认购数量为 1,027,53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4、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丰收 3 号私募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 513,769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

5、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513,769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6、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郭伟松本次认购数量为 25,36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2499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并已取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本次发行的发行
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
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
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
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
有效;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锦浪科技;证券代码为:300763;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
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7 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行期首日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1 王一鸣 境内自然人 39,192,087.00 28.36 39,192,087.00
2 林伊蓓 境内自然人 17,040,038.00 12.33 17,040,038.00
3 宁波聚才财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2,780,029.00 9.25 12,780,029.00
4 王峻适 境内自然人 11,928,028.00 8.63 11,928,028.00
5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0,566,382.00 7.64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品
6 -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 5,502,636.00 3.98 0.00

券投资基金
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
7 境内一般法人 4,298,894.00 3.11 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8 许颇 境内自然人 3,948,240.00 2.86 0.00
9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境外法人 1,962,944.00 1.42 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智 基金、理财产品
10 796,991.00 0.58 0.00
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
合计 108,016,269.00 78.15 80,940,182.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以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为基础,考虑本次发行情
况,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1 王一鸣 境内自然人 39,192,087.00 26.91 39,192,087.00
2 林伊蓓 境内自然人 17,040,038.00 11.70 17,040,038.00
3 宁波聚才财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2,780,029.00 8.77 12,780,029.00
4 王峻适 境内自然人 11,928,028.00 8.19 11,928,028.00
5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0,566,382.00 7.25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品
6 -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 6,016,405.00 4.13 513,769.00

券投资基金
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
7 境内一般法人 4,298,894.00 2.95 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8 许颇 境内自然人 3,948,240.00 2.71 0.00
9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境外法人 1,962,944.00 1.35 0.00
基金、理财产品
1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四二零组合 1,644,061.00 1.13 1,644,061.00

合计 109,377,108.00 75.09 83,098,012.0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本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83,156,862.00 60.16 7,444,191 90,601,053.00 62.2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5,059,736.00 39.84 0.00 55,059,736.00 37.80
合计 138,216,598.00 100.00 7,444,191 145,660,789.00 100.00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王一鸣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一鸣、
林伊蓓、王峻适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 发行后(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 1.52 1.69 1.44 0.87
每股净资产 6.92 10.86 11.45 10.85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137,776.90 97,231.74 55,796.31 44,030.77
非流动资产 56,396.96 31,214.34 9,067.16 5,926.19
资产总计 194,173.85 128,446.08 64,863.47 49,956.95
流动负债 90,471.95 37,320.67 29,780.74 26,567.91
非流动负债 8,058.96 4,215.66 100.00 213.84
负债总计 98,530.91 41,536.32 29,880.74 26,781.75
所有者权益 95,642.94 86,909.76 34,982.72 23,175.2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95,642.94 86,909.76 34,982.72 23,175.2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35,106.40 113,911.54 83,138.41 82,348.14
营业利润 24,846.44 14,830.20 13,237.11 13,571.22
利润总额 24,253.90 14,755.82 13,665.30 13,708.37
净利润 21,019.05 12,658.38 11,806.41 11,781.4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019.05 12,658.38 11,806.41 11,781.4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21,551.04 14,346.56 10,733.60 14,927.64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9,465.13 -20,071.67 -4,205.36 464.98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6,245.97 34,159.76 -100.00 -2,418.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61.27 28,640.21 6,749.08 12,672.4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570.61 22,930.39 16,181.31 3,508.8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209.33 51,570.61 22,930.39 16,181.31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0.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52 2.61 1.87 1.66
速动比率(倍) 1.04 2.27 1.64 1.41
资产负债率(合并) 50.74% 32.34% 46.07% 53.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7.74% 29.19% 46.15% 53.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6.92 10.86 5.83 3.86
资产(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65 4.30 3.50 5.45
存货周转率(次/年) 3.15 7.67 8.15 9.9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6 1.79 1.79 2.49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2 3.58 1.12 2.1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 49,956.95 万元、64,863.47 万
元、128,446.08 万元和 194,173.85 万元,公司资产总额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持
续经营积累、股东增资及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随着流动负债的不断增长而快速增
加,由 2017 年末的 26,781.75 万元增至 2020 年 9 月末的 98,530.91 万元,主要系
公司销售、生产规模快速增长,支付采购款项金额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的增加,以及销售规模扩大带来的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的增加;此外,随着公司
经营情况不断提升,报告期各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也相应增加。

2、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66、1.87、2.61 和 1.52,速
动比率分别为 1.41、1.64、2.27 和 1.04,整体较为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61%、46.07%、
32.34%和 50.74%,2019 年因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
下降。

3、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45、3.50、4.30 及 4.65,总体应
收账款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呈逐渐下降的趋势,主要系面对快速增
长的市场需求,为保证稳定生产与市场及时供应,公司加大核心原材料的采购,
存货金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一致,
存货周转率变动合理。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李文杰、吴江南

项目协办人:廖翔

项目组成员:张湛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负责人:颜华荣
经办律师:侯美文、吴钢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5643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负责人:王越豪

经办注册会计师:吕瑛群、皇甫滢

联系电话:0571-89722640

传真:0571-88216999

(五)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负责人:王越豪

经办注册会计师:吕瑛群、皇甫滢

联系电话:0571-89722640

传真:0571-8821699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锦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之
补充协议》。

海通证券指定李文杰、吴江南担任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李文杰: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0 年加入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参与的项目主要有: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宁波太平鸟
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项目。

吴江南: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6 年加入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参与的项目主要有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
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
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