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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塑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1-1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一月
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黄琼宜 钱元美 朱亦斌




王聿法 李丰奎 胡 静




陈铸红 姚禄仕 许立新




李良彬 余经林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5 日




1
提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 156,526,541 股,发行价格 4.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07,499,965.32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236,722.5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95,263,242.81 元。该等股
份已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股权登记手续,将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产投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
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
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
目录
提别提示............................................................................................................................... 2
释义 ...................................................................................................................................... 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概况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8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7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0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32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 3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3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2
第三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3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33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34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6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36
二、财务状况分析 ....................................................................................................... 39
第五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4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42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基本情况 ............................................................................. 42
第六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43
第七节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 45
结论意见............................................................................................................................. 45
第八节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46
第九节中介机构声明 .......................................................................................................... 47
第十节备查文件.................................................................................................................. 5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52
二、备查文件地点 ....................................................................................................... 52




3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国风塑业、公
指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产投集团 指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天职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际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指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发行、非公开发行
《公司章程》 指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肥市国资委 指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定价基准日 指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 4 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Anhui Guofeng Plastic Industry Co., Ltd.

股票简称: 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 00085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05045831J

法定代表人: 黄琼宜

成立日期: 1998 年 9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39,449,730 元

上市时间: 1998 年 11 月 19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住所: 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 1000 号

邮政编码: 230088

董事会秘书: 胡静

联系电话: 0551-68560800

传真: 0551-6856080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uofeng.com

电子信箱: IR@guofeng.com

公司经营范围为:包装膜材料、预涂膜材料、电容器用薄膜、聚酰亚胺薄膜、
电子信息用膜材料等高分子功能膜材料、工程塑料、木塑新材料、塑料化工新材
料、塑胶建材及附件、其他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相关原辅材料生产、销售;企

5
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企
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披露《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0 年 5 月 8 日,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安徽

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批复》(合产投秘[2020]14 号),

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020 年 9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安徽国风

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211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

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

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

6
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王子权、蔡庆明、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瞿小波与张和生,共计 15 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主

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上述 15 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止,上述 15 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

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0 年 12 月 24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天

职业字【2020】42198 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

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7:00 时止,特定投资者已缴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的 31600703003370298 账户的

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7,499,965.32 元(柒亿零柒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

伍元叁角贰分)。2020 年 12 月 24 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

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0 年 12 月 25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0】42202 号《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7,499,965.32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

发 行 费 人 民 币 12,236,722.51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695,263,242.81 元(陆亿玖仟伍佰贰拾陆万叁仟贰佰肆拾贰元捌角壹分),其

中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156,526,541.00 元 ,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 人 民 币

538,736,701.81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895,976,271.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895,976,271.00 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11,629,999.32 10,971,697.47
律师费用 1,050,000.00 990,566.04
会计师费用 90,000.00 84,905.66
信息披露费 44,400.00 41,886.79
证券登记费 156,526.54 147,666.55

7
合计 12,970,925.86 12,236,722.51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认购股

份限售期为 18 个月;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安

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崇海投资有

限公司、王子权、蔡庆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瞿小波与张和生所认购股份

限售期均为 6 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国风塑业送红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加的

相应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

他要求,则参与认购国风塑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上述锁定期结束后,认购对象的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8
(二)发行数量及方式

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6,526,541 股,均为现金认购。本次发行

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52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12 月 4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4.52 元/股。

首轮认购共有 11 家投资者提交《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

据《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下称“《认购

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52 元/股,相对于公司

股票 2020 年 12 月 4 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5.82 元/股折价 22.34%,

相对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 5.65 元/股折价

19.93%;相对于公司股票 2020 年 12 月 8 日(申购报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5.75 元/股折价 21.39%,相对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申购报价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均价 5.67 元/股折价 20.34%。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首轮申购报价情况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启动发行
期间,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2 日共收到
4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私募及其他类投资者 3 家,个人投资者 1 位。

新增的 4 家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总序号 分序号 类型 机构名称
1 1 私募及其他 河南伊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2 私募及其他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
3 3 私募及其他 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4 1 自然人 潘旭虹

2020 年 12 月 3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最终
认购邀请名单中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书》的
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
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020 年 12 月 3 日,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共
向 143 名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
文件。

自 T-3 日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即 2020 年 12 月 3 日)后至询价申购日
(即 2020 年 12 月 8 日)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2 名新增投资者的
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
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

新增的 2 家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总序号 分序号 类型 机构名称
1 1 私募及其他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1 2 私募及其他 华实浩瑞(武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对象共计 145 家(其中已提交认
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31 名),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20 家(已剔除关联
方);基金公司 27 家;证券公司 12 家;保险机构 9 家;私募及其他机构投资
者 63 家;个人投资者 14 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
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即符合:

(1)2020 年 11 月 3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前二十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

(2)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0
(3)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

(4)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6)其他投资者。

2020 年 12 月 8 日 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11 份申购报价单,除了国泰基金无需缴纳定金外,当日
12 点前,其他 10 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
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产投集团不参与本次发
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

首轮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投资者类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是否有效
型 (元) (元)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
1 控股股东 - 250,000,000 是
限公司
4.80 49,500,000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
2 其他 4.66 49,500,000 是
有限公司
4.52 49,500,000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4.62 28,000,000 是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
4 其他 4.60 35,000,000 是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5 20,000,000
5 田万彪 自然人 4.53 20,000,000 是
4.52 20,000,000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
6 其他 4.53 60,000,000 是
限公司
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
7 其他 4.53 6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4.53 50,000,000 是
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
9 其他 4.53 40,000,000 是
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4.52 30,000,000 是
11 王子权 自然人 4.52 23,000,000 是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竞价方式组织簿记建档,根据投资者
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
格确定为 4.52 元/股,相对于公司股票 2020 年 12 月 4 日(发行期首日)前一

11
交易日收盘价 5.82 元/股折价 22.34%,相对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发行期首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 5.65 元/股折价 19.93%;相对于公司股票 2020 年 12 月 8
日(申购报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5.75 元/股折价 21.39%,相对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申购报价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 5.67 元/股折价 20.34%。

首轮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编号 客户全称 投资者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
1 控股股东 55,309,734 249,999,997.68 18
团)有限公司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
2 其他 10,951,327 49,499,998.04 6
基金有限公司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194,690 27,999,998.80 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
4 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7,743,362 34,999,996.24 6
(有限合伙)
5 田万彪 自然人 4,424,778 19,999,996.56 6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
6 其他 13,274,336 59,999,998.72 6
份有限公司
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7 其他 13,274,336 59,999,998.72 6
基金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8 证券 11,061,946 49,999,995.92 6
公司
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9 其他 8,849,557 39,999,997.64 6
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
10 其他 6,637,168 29,999,999.36 6

11 王子权 自然人 5,088,495 22,999,997.40 6
合计 142,809,729 645,499,975.08 -

2、追加认购情况
由于首轮认购有效认购资金尚未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90,000 万元,
且其对应申购的股数尚未达到发行股数 221,834,919 股上限,有效认购对象家数
不足 35 家。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本次发行启动追加认
购程序。

2020 年 12 月 8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
下向首轮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 145 名特定对象发出了《认购邀请文件》(追加
认购),追加认购时间截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5:00。

12
追加认购期间,发行人和国泰君安收到询价对象列表以外的 4 名投资者发来
的《认购意向函》,国泰君安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
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文件》(追加认购)。

新增的 4 家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总序号 分序号 类型 机构名称
1 1 私募及其他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2 私募及其他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1 个人 瞿小波
4 2 个人 张和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5:00,国泰君安簿记中心收到了共 5 家投资者的
有效追加认购,除了华夏基金、产投集团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 3 家投资者均在
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认购定金,为有效申购。具体追加申购明细如下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申购金额(元) 是否有效
1 蔡庆明 自然人 20,000,000.00 是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0,000,000.00 是
3 瞿小波 自然人 10,000,000.00 是
4 张和生 自然人 20,000,000.00 是
5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2,000,000.00 是

3、本次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追加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配售原则,结合首轮认购的获配结果,本次
发行最终配售对象共计 15 名。配售结果如下表所示:

编 占发行总量 锁定期
客户全称 投资者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号 比例(%) (月)
1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
控股股东 55,752,212 251,999,998.24 35.62% 18
限公司
2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
其他 10,951,327 49,499,998.04 7.00% 6
限公司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6,194,690 27,999,998.80 3.96% 6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
其他 7,743,362 34,999,996.24 4.95% 6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田万彪 自然人 4,424,778 19,999,996.56 2.83% 6
6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
其他 13,274,336 59,999,998.72 8.48% 6
公司
7 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
其他 13,274,336 59,999,998.72 8.48% 6
限公司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1,061,946 49,999,995.92 7.07% 6
9 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 其他 8,849,557 39,999,997.64 5.65% 6

13
限公司
10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6,637,168 29,999,999.36 4.24% 6
11 王子权 自然人 5,088,495 22,999,997.40 3.25% 6
12 蔡庆明 自然人 4,424,778 19,999,996.56 2.83% 6
1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212,389 9,999,998.28 1.41% 6
14 瞿小波 自然人 2,212,389 9,999,998.28 1.41% 6
15 张和生 自然人 4,424,778 19,999,996.56 2.83% 6
合计 156,526,541 707,499,965.32 100.00% -

在最终获配的 15 家投资者中,控股股东获配股数 55,752,212 股、获配金
额 251,999,998.24 元,占发行总量 35.62%;基金获配股数 8,407,079 股、获配
金额 37,999,997.08 元,占发行总量 5.37%;证券获配股数 11,061,946 股、获
配金额 49,999,995.92 元,占发行总量 7.07%;其他机构投资者获配股数
60,730,086 股、获配金额 274,499,988.72 元,占发行总量 38.80%;自然人获
配股数 20,575,218 股、获配金额 92,999,985.36 元,占发行总量 13.14%。

本次获配的 15 家投资者中,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田万
彪、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崇
海投资有限公司、王子权、蔡庆明、瞿小波与张和生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其合法合规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无需进行相关备案;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社会保障基
金组合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组合,均无需进行相关备案;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
基金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
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与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其
在规定时间完成了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程序。

4、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
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

14
投资者(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 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
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 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 类)等 5 个类
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性)、
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国风塑业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
和普通投资者中 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国风塑业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
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普 通投 资者 C5
1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
(激进型)
当然机构专业投
2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是
资者(A 类)
当然机构专业投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资者(A 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 当然机构专业投
4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者(A 类)
自然人专业投资
9 田万彪 是
者(C 类)
法人或机构专业
6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是
投资者(B 类)
当然机构专业投
7 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是
资者(A 类)
当然机构专业投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资者(A 类)
当然机构专业投
9 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是
资者(A 类)
普通投资者 C4
10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是
(积极型)
自然人专业投资
11 王子权 是
者(C 类)
自然人专业投资
12 蔡庆明 是
者(C 类)
当然机构专业投
1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资者(A 类)
14 瞿小波 普通投资者 C5 是


15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激进型)
自然人专业投资
15 张和生 是
者(C 类)

经核查,上述 15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5、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
送《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7:00,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
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以董事会决议确定的 1 家认购对象,即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
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国风塑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国
风塑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
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以竞价方式确定的 14 家认购对象,即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田万彪、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王子权、蔡庆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瞿小波与
张和生,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
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16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07,499,965.3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236,722.51

元(不含增值税,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 10,971,697.47 元、律师费用 990,566.04

元、会计师费用 84,905.66 元、信息披露费 41,886.79 元、证券登记费 147,666.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263,242.81 元,其中股本 156,526,541.00 元,超

出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38,736,701.81 元。

(六)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产投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

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七)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156,526,541 股,募集资金总额 707,499,965.32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211 号文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 15 家,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通过向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安元创新风险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


17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

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成长型中小

企业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王子权、蔡庆明、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瞿小波与张和生共计 15 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

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100 号琥珀五环城和颂阁 1 幢 5-6,21-23 层

法定代表人:雍凤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367688140

成立日期:2015-04-01

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资产管理,产(股)权转让和受

让,实业投资,权益性投资,债务性投资,资产重组,出让,兼并,租赁与收购,

企业和资产托管,理财顾问,投资咨询,企业策划,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5,752,212 股

限售期:18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

为国风塑业的控股股东,因此,产投集团与国风塑业构成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除国风塑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国风塑

业与产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18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产投集团与国风塑业可能发生的交易,国风塑业将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创业园二期 E1 栋 527 室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N6XX7B

成立日期:2018-04-26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设立相关基金管理机构。(未经金融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951,327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

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34917Y

成立日期:1998-03-05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194,690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214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0T5X3


20
成立日期:2016-11-2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获配数量:7,743,362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

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田万彪

(1)基本情况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

居民身份证号码:230**********5553

获配数量:4,424,778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田万彪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田万彪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21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 266 号基金大厦 3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6360758XP

成立日期:2013-03-07

经营范围:铁路投资,项目投资与资本运作,基金投资与管理,参与矿产资

源开发,商务信息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3,274,336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

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7、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2
公司名称: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孵化器 215 号

法定代表人:顾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TCH2528

成立日期:2018-12-27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3,274,336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

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1703453H

成立日期:2005-11-02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061,946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9、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 1717 号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2410 室

法定代表人:杨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WD9Q19A

成立日期:2020-11-05


24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8,849,557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

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0、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信南方大厦 2402-01 房

法定代表人:罗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6949U

成立日期:2013-09-0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顾问;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商

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

获配数量:6,637,168 股

限售期:6 个月


25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1、王子权

(1)基本情况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居民身份证号码:431***********003x

获配数量:5,088,495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王子权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王子权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12、蔡庆明

(1)基本情况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

居民身份证号码:350***********4876


26
获配数量:4,424,778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蔡庆明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蔡庆明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成立日期:1998-04-09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2,212,389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7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4、瞿小波

(1)基本情况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峙山东路

居民身份证号码:339***********7110

获配数量:2,212,389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瞿小波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瞿小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15、张和生

(1)基本情况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东路

居民身份证号码:342***********0010

获配数量:4,424,778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8
张和生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张和生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发行对象及其

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的情形。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

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国风塑业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

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国风塑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的情形。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王子权、

蔡庆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瞿小波与张和生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

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保荐代表人:谢良宁、夏祺

项目协办人:邱鹏

其他项目组成员:赵鹏飞、吴馨竹

联系电话:0755-23976667

联系传真:0755-2397066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5-16 楼

负责人:卢贤榕

签字律师:卢贤榕、梁爽

联系电话:0551-62620429

联系传真:0551-6262045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签字会计师:张居忠、文冬梅、代敏


30
联系电话:0551-66100660

联系传真:0551-66100667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签字会计师:张居忠、文冬梅、代敏

联系电话:0551-66100660

联系传真:0551-66100667




31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0737),其已受理上市公
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
股东名册。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156,526,541 股,均为限售流通
股。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国风塑业

证券代码:00085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021 年 1 月 18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
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产投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

排。限售期结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2
第三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期末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的流通股数量
(股) (%)
(股)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
1 205,089,422 27.74% -
限公司
2 王子权 8,076,300 1.09% -

3 蔡庆明 5,254,300 0.71% -

4 谢燕瑜 4,795,552 0.65% -

5 刘玲玲 3,189,400 0.43% -

6 田志伟 2,164,100 0.29% -

7 刘英 2,150,000 0.29% -

8 张明敏 2,130,000 0.29% -

9 莫金玉 1,950,000 0.26% -

10 陈文 1,919,650 0.26% -


(二)本次发行后的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 10 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 流通股数量(股)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
1 260,841,634 29.11 55,752,212
限公司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
2 13,274,336 1.48 13,274,336
公司
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
3 13,274,336 1.48 13,274,336
限公司
4 王子权 13,164,795 1.47 5,088,495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171,946 1.25 11,061,946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
6 10,951,327 1.22 10,951,327
限公司


33
7 蔡庆明 9,679,078 1.08 4,424,778
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
8 8,849,557 0.99 8,849,557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
9 7,743,362 0.86 7,743,362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6,637,168 0.74 6,637,16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156,526,541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137,250 0.02% 156,526,541 156,663,791 17.49%

二、无限售条件股
739,312,480 99.98% - 739,312,480 82.51%

合计 739,449,730 100% 156,526,541 895,976,271 100%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39,449,730 股,产投集团持有公司 205,089,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肥市国资委持有产投集团
10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为 156,526,541 股 ,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895,976,271 股,其中,产投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55,752,212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产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9.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合肥市
国资委。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
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5.37%。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降低,财务结构更
为稳健、更趋合理;同时,公司资金实力有所提升,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将为


34
公司后续业务扩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微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公司战略布局,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
司主营业务,提升在行业中的地位,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塑造
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
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
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的影响;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
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关联
交易。




35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7 年
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
字[2018]第 9814 号、天职业字[2019]16791 号、天职业字[2020]14630 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104,087.47 90,330.44 86,522.74 96,444.00
非流动资产 123,178.51 126,716.79 124,430.39 118,245.80
资产总额 227,265.97 217,047.22 210,953.13 214,689.80
流动负债 34,109.90 33,570.09 30,852.40 33,070.90
非流动负债 23,551.08 18,071.84 21,252.37 30,713.49
负债总额 57,660.98 51,641.93 52,104.77 63,784.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9,604.99 165,405.29 158,848.37 150,905.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8,724.20 164,165.53 156,453.06 146,982.02
者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00,417.98 136,056.97 123,422.63 117,311.99
营业利润 6,242.89 7,325.80 6,208.51 4,130.46
利润总额 6,137.11 7,342.80 9,495.81 4,232.63
净利润 5,308.87 7,237.16 8,682.40 4,247.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667.85 8,392.69 10,210.49 6,022.78
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876.07 5,603.08 5,841.56 -1,624.77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7,134.84 -3,682.98 3,464.31 32,486.73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54.88 -1,143.14 -6,126.09 -22,136.16
净额

3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80.44 109.2 206.92 -38.83
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7,384.33 886.16 3,386.71 8,686.97


(四)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3.05 2.69 2.8 2.92
速动比率 2.59 2.17 2.22 2.4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18.96 17.22 19.62 23.41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5.37 23.79 24.70 29.71
每股净资产(元/股) 2.29 2.22 2.12 1.99
2020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9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59 7.89 6.16 5.77
存货周转率(次) 6.10 6.33 6.18 5.6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1 0.08 0.08 -0.02
每股现金流量(元) -0.10 0.01 0.05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 0.08 0.11 0.14 0.08
前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8 0.11 0.14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3.37 5.24 6.73 4.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 007 0.03 -0.04 -0.08
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7 0.03 -0.04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2.28 1.31 -2.12 -3.79
(%)
注:1、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平均数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平均数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37
2、2020 年 1-9 月的周转率未年化

(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29.80 6,276.90 12,431.13 10,339.17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2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632.83 899.59 1,213.42 1,081.33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3 388.56 630.37 548.15 672.71
资产的损益
4 债务重组损益 - - 3,340.02 14.8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5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 - -24.3 -343.2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
6 40.41 6.6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7 - - 370.06 68.96
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8 -105.78 17.16 -58.88 -12.81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9 - -929.59 -3,840.85 -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7.57 1,061.23 811.6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 - -451.52 -256.6 115.96
(税后)
合计 818.66 6,291.36 13,423.71 11,704.90




38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9.30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04,087.47 45.80% 90,330.44 41.62%
非流动资产 123,178.51 54.20% 126,716.79 58.38%
资产总额 227,265.97 100.00% 217,047.22 100.00%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86,522.74 41.02% 96,444.00 44.92%
非流动资产 124,430.39 58.98% 118,245.80 55.08%
资产总额 210,953.13 100.00% 214,689.80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
为 214,689.80 万元、210,953.13 万元、217,047.22 万元和 227,265.97 万元,
基本保持稳定。

在资产结构上,公司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
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92%、41.02%、41.62%和 45.80%;非流
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5.08%、58.98%、58.38%和 54.20%;资产结构
较稳定。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系发行人新厂区搬迁及新建项目分批建
设,使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9.30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4,109.90 59.16% 33,570.09 65.01%
非流动负债 23,551.08 40.84% 18,071.84 34.99%
负债总额 57,660.98 100.00% 51,641.93 100.00%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0,852.40 59.21% 33,070.90 51.85%


39
非流动负债 21,252.37 40.79% 30,713.49 48.15%
负债总额 52,104.77 100.00% 63,784.38 100.00%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负债总
额分别为 63,784.38 万元、52,104.77 万元、51,641.93 万元和 57,660.98 万元。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
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1.85%、59.21%、65.01%和 59.16%。

(三)营运能力分析

2017 年度-2020 年 1-9 月份,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77、6.16、
7.89 和 6.59%,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
逐年上升,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下降所致。

2017 年-2019 年度,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60、6.18、6.33 和 6.10,
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规模不断提升使得营业
成本逐年上升,营业成本提升的同时存货余额在 2018 年以后呈下降趋势,使得
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

(四)盈利能力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份,发行人的综合毛利
率分别为 10.19%、10.05%、12.72%和 16.44%,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塑料薄
膜业务作为发行人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塑料薄膜业务的毛利率逐年上
升使综合毛利率逐年上升。

(五)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 29.71%、24.70%、23.79%和 25.37%。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呈
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经营情况的改善,各期经
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短期借款金额下降;(2)此外,随着各年度搬迁项目的
陆续建设,专项应付款余额不断减少,使得报告期各期末总负债金额下降。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流动比率分别为 2.92、
2.80、2.69 和 3.05;速动比率分别为 2.45、2.22、2.17 和 2.59。流动比率和速


40
动比率变动幅度较小,处于较稳定水平。




41
第五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07,499,965.3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695,263,242.81 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高性能微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 90,220.78 55,646.32

2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3,880.00

合计 108,220.78 69,526.32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本
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
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
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
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42
第六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取得了证监会的核准批文,本次发行前已经报备会后事项承诺函,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核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
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国风塑业遵循
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国风塑
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以董事会决议确定的 1 家认购对象,即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
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国风塑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国
风塑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
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以竞价方式确定的 14 家认购对象,即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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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田万彪、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王子权、蔡庆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瞿小波与
张和生,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
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的定价过程、发行对象选择及发行对象认购资金的来源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44
第七节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追
加认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合
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承销办法》的相关规定;除控股股东产投集团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
括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且获配投资者为私募投资基金的,
均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了登记和备案,本次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符合发行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缴款及验资合法、合规;本次发
行符合公平、公正及价格优先原则,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45
第八节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
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
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国风塑业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国风塑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
荐机构同意保荐国风塑业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46
第九节中介机构声明




4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
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良宁 夏祺




项目协办人(签字):

邱鹏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贺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5 日


48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及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及上
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及上市公
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卢贤榕 梁爽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卢贤榕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1 月 15 日




49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
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项目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居忠 文冬梅




代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1 月 15 日



50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
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项目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居忠 文冬梅




代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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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认购资金验证报告天职业
字【2020】42198 号和天职业字【2020】42202 号;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关于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1号);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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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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