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MEILI HIGH TECHNOLOGY CO., LTD.
(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1365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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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科技”、“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1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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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美力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9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00 亿元(3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00 亿元(3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2 月 24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7 年 1
月 26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7 年 1
月 26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
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级,评级展望稳定。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后,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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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序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3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 亿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
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 3.0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3.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美力转债”,债券代码“123097”。
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载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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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Meili High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178,950,550 元
法定代表人:章碧鸿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 年 05 月 16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5 日
上市时间:2017 年 02 月 20 日
股票简称:美力科技
股票代码:300611.SZ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 1365 号
邮政编码:312500
联系电话:0575-86226808
公司传真:0575-86060996
公司网址:www.china-springs.com
电子信箱:dsh@china-springs.com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弹簧、弹性装置、汽车零部件及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弹簧设计软件的研发;销
售:摩托车;实业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政策允许
范围内);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股权结构变化概览
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美力
科技”,股票代码“30061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股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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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变化的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市前总股本 67,105,275 股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股份变动数量 变动后总股本(股)
2017 年 2 月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增加 22,370,000 股 89,475,275
2017 年 6 月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加 89,475,275 股 178,950,550
(二)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17 年 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017 年 1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美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3 号文),
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237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 22,370,000 股。
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美力
科技”,股票代码“300611”。
2、2017 年 6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89,475,27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实施完毕上述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178,950,550 股。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7,895.06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21.78 31.97
其他内资持股 5,721.78 31.97
其中:其他境内自然人持股 5,721.78 31.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173.28 68.03
人民币普通股 12,173.28 68.03
三、股份总数 17,895.0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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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总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号 (万股) (万股)
1 章碧鸿 境内自然人 7,623.04 42.60 5,717.28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
2 境内一般法人 1,050.42 5.87 -
公司
3 章竹军 境内自然人 878.22 4.91 -
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
4 境内一般法人 538.80 3.01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王光明 境内自然人 446.18 2.49 -
6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364.85 2.04 -
7 俞爱香 境内自然人 209.00 1.17 -
8 朱彩娟 境内自然人 130.00 0.73 -
9 张晓蕾 境内自然人 79.38 0.44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
基金、理财产品
10 公司-明汯价值成长 1 48.90 0.27 -
等
期私募投资基金
合计 11,368.79 63.53 5,717.28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弹簧产品及精密注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
要包括悬架系统弹簧、动力系统弹簧、车身及内饰弹簧、通用弹簧、其他弹簧产
品及精密注塑件等,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在汽车主机厂和世界知名汽车零部件
企业中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市场口碑。除此之外,公司产品在机械、
园林、五金、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等主要市场亦有广泛的应用。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分类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悬架系统弹
8,945.97 36.37 19,699.33 33.04 20,547.81 38.09 19,635.47 50.12
簧
车身及内饰
6,305.51 25.63 15,697.28 26.33 13,794.85 25.57 11,084.03 28.29
弹簧
7
精密注塑件 5,160.48 20.98 13,975.44 23.44 9,847.32 18.25 -
通用弹簧 2,570.85 10.45 5,976.60 10.02 5,494.82 10.19 4,582.97 11.70
动力系统弹
370.42 1.51 1,131.02 1.90 1,339.66 2.48 1,520.89 3.88
簧
其他弹簧产
1,244.96 5.06 3,143.33 5.27 2,923.15 5.42 2,353.24 6.01
品
合计 24,598.18 100.00 59,623.00 100.00 53,947.62 100.00 39,176.60 100.00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章碧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623.04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2.6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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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00 亿元(300 万张)
(二)发行价格:100 元/张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0 亿元
(五)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美力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
人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
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兴业证券
包销。
(六)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 1,717,558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7.25%;网上社会公众
投资者实际认购 1,233,676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1.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包销 48,766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63%。
(七)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占总发行量比例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有数量(张)
(%)
1 章碧鸿 1,318,405 43.95
2 王光明 77,161 2.57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766 1.63
4 俞爱香 36,140 1.20
5 朱幼芳 7,231 0.24
6 黄金颜 5,863 0.20
7 陈一华 4,670 0.16
8 王婕 4,400 0.15
9 钱红红 4,324 0.14
10 赵之湛 2,994 0.10
合计 1,509,954 50.33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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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 735.85 万元,具体包括: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566.04
2 律师费用 37.74
3 会计师费用 64.15
4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44.34
合计 735.85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3.00 亿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717,558
张,即 171,755,8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7.25%;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认购数量为 1,233,676 张,即 123,367,6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1.12%;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48,766 张,即 4,876,6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63%。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500.00 万元(含税)
后的余额 29,50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汇入公
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
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8 号《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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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20
年 6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告收到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3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
(二)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3.00 亿元。
(四)发行数量:300 万张。
(五)发行价格:100 元/张。
(六)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为 3.00 亿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641,509.43 元。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1 亿件先进复合材料汽车零部件及高
61,000.00 22,500.00
性能弹簧建设项目
其中:年产 500 万件复合材料板汽车零部件
24,546.41
1 建设项目
年产 9,500 万件高性能精密弹簧建
30,270.23 19,000.00
设项目
新材料及技术研发中心 6,183.36 3,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合计 68,500.00 3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
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八)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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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账号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
201000266867344
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 33050165663500000824
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 19525201040116832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000,000 张。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7 年 1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
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2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40%、
第六年 2.9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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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2 月 2 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2 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7 年 1 月 26 日,如
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
东。
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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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0、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9.3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 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当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
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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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
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来制订。
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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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
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16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
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
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
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
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可转债向本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30,000 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① 向发行人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2021 年 1
月 26 日,T-1 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7295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7295 张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
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178,950,550 股,其中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17
户持有的 5,499,800 股股份不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
的股本总数为 173,450,75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
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999,830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43%。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
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611”,配售
简称为“美力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
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
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
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认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 A 股股
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
“370611”,申购简称为“美力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
是 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超出部分为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
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
为准。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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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向发行人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1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
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者除外)。
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1)发行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份数乘以 1.7295 元(即每股配售 1.7295
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 100 元/张转换成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3)优先配售重要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6 日(T-1 日)。
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优先配售缴款日:2021 年 1 月 27 日(T 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
权。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1 亿件先进复合材料汽车零部件及高
61,000.00 22,500.00
性能弹簧建设项目
1 其中:年产 500 万件复合材料板汽车零部件
24,546.41
建设项目
年产 9,500 万件高性能精密弹簧建 30,270.23 19,000.00
19
设项目
新材料及技术研发中心 6,183.36 3,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合计 68,500.00 3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
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
司董事会确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
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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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
他义务。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
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
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
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
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
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对决定是否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修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达成相
关补充协议作出决议;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
他情形。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21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券受托管理人;
5、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6、修订本规则;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提议。
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评级情况
上海新世纪受托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
A+,债券信用评级为 A+,展望评级为稳定。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上海
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新世纪网站、证券交易
所网站、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22
第七节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
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美力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无应付债券余额。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23
第八节偿债措施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
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美力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上海
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
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
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1.47 1.60 2.26 2.67
速动比率(倍) 1.03 1.17 1.63 2.0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68% 43.25% 35.40% 21.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29% 34.70% 27.21% 16.90%
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3.13 2.88 3.66 81.12
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费用化利息+资本化利息)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67、2.26、1.60和1.47,速动比率分
别为2.08、1.63、1.17和1.03。2017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水平较高,主
要系2017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导致流动资产同比增幅较
大;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7年末有所
下降,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导致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增长。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1.37%、35.40%、43.25%和
41.68%,维持在较为合理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
产负债率情况比较如下:
24
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序号 证券简称
日 日 日 日
1 北特科技 48.51% 48.55% 40.96% 33.18%
2 登云股份 29.45% 30.89% 37.64% 31.80%
3 精锻科技 41.28% 37.71% 32.61% 30.28%
4 万里扬 43.60% 42.81% 38.24% 32.32%
5 欣锐科技 29.48% 28.49% 38.08% 37.63%
平均值 38.46% 37.69% 37.51% 33.04%
发行人 41.68% 43.25% 35.40% 21.3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公司作为唯一的主营弹簧制造业务的 A 股上市公司,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故选
择“C36 汽车制造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偿债能力相对较好;2019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虽高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但仍处于合理的水平,偿债能力较强。2018 年末,发行人资
产负债率较上年末增长较快,主要系 2018 年公司因收购上海科工新增大额贷款;
2019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末增长,主要系 2019 年先行投入建设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借款所致。上述事项导致公
司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资产负债率有所增长,但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
经营性回款能够较好地满足偿债的需要,偿债能力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25
第九节财务会计资料
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报告号为“天健审【2018】2358 号、天
健审【2019】3508 号及天健审【2020】316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 日 日 日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47 1.60 2.26 2.67
速动比率(倍) 1.03 1.17 1.63 2.0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68% 43.25% 35.40% 21.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29% 34.70% 27.21% 16.9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1 2.67 2.93 2.64
存货周转率(次) 2.44 3.12 3.44 3.1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31 0.37 0.20 0.13
金净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2 0.04 -0.09 0.1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6.23% 5.63% 4.99% 4.06%
比重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计算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2020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已年化计算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8、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6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52.76 -3.32 7.00 283.3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
- - - -
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205.84 514.25 798.62 323.42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 - - -
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73.19 165.5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 - - -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63.77 -13.18 -8.64 1.07
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322.37 497.75 870.16 773.3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64.22 101.63 99.04 112.72
(所得税影响额)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58.15 396.12 771.12 660.6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0.45 -
净影响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
258.15 396.12 770.67 660.65
损益净额
(三)最近三年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
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财务指标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7
2020 年 1-6 月 2.45 0.09 0.09
2019 年度 2.73 0.10 0.1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2.99 0.11 0.11
2017 年度 7.67 0.27 0.27
2020 年 1-6 月 2.04 0.07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9 年度 2.13 0.08 0.08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1.83 0.07 0.07
2017 年度 6.61 0.23 0.23
(四)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0 年度业绩预告的相关信息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季度报告未
涉及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财务数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现就公司最近一
期季度报告的相关信息索引如下(最新季度报告全文请参阅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信息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合计 110,962.14 109,293.39 1.53%
负债合计 46,539.89 47,266.65 -1.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422.25 62,026.73 3.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4,427.17 62,060.60 3.81%
②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3,303.34 40,276.24 7.52%
营业利润 3,440.49 2,618.67 31.38%
利润总额 3,515.78 2,613.07 34.55%
净利润 3,126.27 2,194.97 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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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38.27 2,351.49 33.46%
③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74.33 6,646.69 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55.41 -5,585.71 -9.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9.02 4,067.91 -186.51%
(2)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分析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3,303.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138.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46%;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24.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06%。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提升,主要系在新冠肺炎疫情
的影响下,公司仍持续开拓市场,凭借强大的技术和管理实力公司不断取得优质
客户订单并扩大市场规模。
2020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786.78 万元,
增幅为 33.46%,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在毛利
率小幅增长的情况下,公司 2020 年 1-9 月营业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 1,162.62
万元,增幅为 9.83%;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客户回款管理,并
取得良好的效果,公司 2020 年 1-9 月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数较上
年同期减少 390.06 万元。
2、2020 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 2020 年度业绩预告,详情请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可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0.00 万元到 4,500.00 万元,公司 2020 年第四季度
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重大不利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主要客
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核心管理团队、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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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
加 3.00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3,211.99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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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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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本公司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本公司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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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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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
联系电话 021-20370689
传真 021-38565707
保荐代表人 王志、陆晓航
项目协办人 周志星
项目组成员 王超、邱龙凡、陈沁怡、娄满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条件。兴业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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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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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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