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九安医疗: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3-1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 毅 王任大 王 湧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俊民 杨艳辉 孙卫军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1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45,797,101股,发行价格6.9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315,999,996.9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6,630,702.76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9,369,294.14元。该等股份已于2021年3月11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登记手续,将于2021年3月19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
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2
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6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7

第三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1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一、 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3

二、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3

三、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3

四、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3

第五节 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

一、 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 24

二、 管理层讨论分析 .................................................................................................. 26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29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基本情况 ................................................................................... 29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 30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 30



3
第八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1

第九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32

第十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8

一、备查文件 ................................................................................................................... 38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 38




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九安医疗 指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田春雨
徐向东
发行对象、认购方 指 天津仁爱聚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股 指 中国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洋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中银 指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
《认购邀请书》 指
邀请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Andon Health Co.,Ltd.

股票简称: 九安医疗


股票代码: 00243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6008904220

法定代表人: 刘毅

成立日期: 1995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432,805,921元

上市时间: 2010年6月10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3号

邮政编码: 300190

董事会秘书: 邬彤

联系电话: 022-87611660-8220

传真: 022-8761237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iuan.com/

电子信箱: ir@jiuan.com

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许可证核准产品范围为准),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设备、可穿戴智能设
备、智能车载设备、服务消费机器人、电声器件及零件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照明
灯具制造、智能照明电器制造;计算机软件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信
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数据服务;健康信息咨
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环保设备、

6
空气净化器设备、美容仪器、医疗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家用视听设备、五金产品、
灯具、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食品、饮料、钟表、眼镜、箱包、自行车等代步设备、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硅胶制品、智能家居、
餐具、母婴用品(除食品、药品)的零售及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0年6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

2、2020年7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0年11月2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等议案,对原《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
金用途等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本次修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
关事项已经得到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11月16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

2020年12月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129,841,776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5,797,101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截至2021年3月4日
15时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5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指定账户。2021年3月4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大华验字[2021]000140”《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3月4日15时止,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
315,999,996.90元。

2021年3月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
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年3月5日,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141”《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3月5日17时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5,999,996.90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30,702.7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369,294.1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45,797,101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人民币263,572,193.14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
为代销。

9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股。

(三)发行数量

2020年12月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129,841,776 股(含本数),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
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5,797,101股,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四)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年2月24日(T-2日),即《认购
邀请书》发送的次一交易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
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6.87元/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
市场询价,并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90元/股,不

10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90元/股,发行股数为
45,797,1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5,999,996.9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5名,均在99名发送《认购邀请书》特定对象名单内,本
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徐向东 1,449,275 9,999,997.50 6
2 天津仁爱聚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695,652 59,999,998.80 6
3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492,753 99,999,995.70 6
4 田春雨 1,449,275 9,999,997.50 6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710,146 136,000,007.40 6
合计 45,797,101 315,999,996.90 -

(八)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15,999,996.90元,扣除发行费用6,630,702.76元(不含增
值税,包括保荐承销费5,188,679.25元、审计费169,811.32元、律师费566,037.74元、材
料制作费37,735.85元,信息披露费622,641.50元、登记托管费45,797.10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309,369,294.14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遵循《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
保专款专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
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九安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向99家机构及个人送
达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包括2021年1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中共65名


11
特定投资者,包括前20大股东(剔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5家、私募及其他机构6家、个人投资者4位。

自报送《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至启动
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3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家、私募及其他机构26家、个人投资者7位。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
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
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直接
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
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1年2月26日(T日)9:00-12:00,在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下,簿记中心
共收到5单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
证金。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行结
果确定条件”)进行比较,当全部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等于或首次超过任一发行
结果确定条件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6.90元/股为本次发行价格:

(1)投资者累计认购总金额大于31,600.00万元;

(2)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股数大于129,841,776股;

(3)获配的投资者数量达到35家。

共有5家投资者参与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发行 关联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发行对象 是否有效
号 对象 关系 (月) (元/股) (万元)

12
类别

1 田春雨 个人 无 6 7.00 1,000.00 是
2 徐向东 个人 无 6 7.73 1,000.00 是
天津仁爱聚隆企
3 其他 无 6 7.31 6,000.00 是
业管理有限公司
7.03 6,000.00
深圳市万顺通资
4 其他 无 6 6.95 10,000.00 是
产管理有限公司
6.87 15,000.00
北信瑞丰基金管
5 基金 无 6 6.90 16,000.00 是
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
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
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
划分为I型专业投资者、II型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
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C2、C3、C4、C5。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
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投
资者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投资者类别 分类标准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
I型专业投资者
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
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
金 ,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 QFII ) 、 人 民 币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RQFII)。
II型专业投资者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3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
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I
型专业投资者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
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
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除专业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均为普通投资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
力评估问卷》进行评分,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判定,具体标准见
下表。
自然人客户/机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划分标准对照表:
投资者风险等级 风险承受能力 分值区间
普通投资者
C1 保守型 20分以下
C2 谨慎型 20-36分
C3 稳健型 37-53分
C4 积极型 54-82分
C5 激进型 83分以上

本次九安医疗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
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1 田春雨 II型专业投资者 是
2 徐向东 II型专业投资者 是
3 天津仁爱聚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4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5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制度要求。

14
(十一)关于获配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
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
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
履行了备案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证明
文件
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百瑞14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2 万顺通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是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5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
请书》的要求按时提交了相关材料。以下投资者或其对应的产品,因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证明
文件
1 田春雨 - 无需
2 徐向东 - 无需
3 天津仁爱聚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需



(十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15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重大交
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5家,分别为田春雨、徐向东、天津仁爱聚隆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对
象相关情况如下:

(一) 田春雨

姓名 田春雨
身份证号码 4104231977********
住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思源路9号
认购数量 1,449,275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徐向东

姓名 徐向东
身份证号码 3206821978********
住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德民花苑
认购数量 1,449,275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天津仁爱聚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天津仁爱聚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
注册地址
1313(天津互贸通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217号)
注册资本 1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莫镕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8JJMXM


16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8,695,652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52号安吉尔大厦1506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袁桥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50312877R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认购数量 14,492,753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注册资本 1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永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612543702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9,710,146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17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保荐代表人: 欧阳凌、鲁元金

项目协办人: 杨竞

项目组成员: 敬启志、唐子杭、杜安迪

联系电话:010-88695280

传真:010-88695282;010-8869528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2号楼11-12层

单位负责人: 李征

经办律师:谈俊、王庭、聂东

联系电话:010-65876666

传真:010-65876666-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滕忠诚、郑珊杉

联系电话:010-52242606

传真:010-58350006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18
经办注册会计师: 滕忠诚、郑珊杉

联系电话:010-52242606

传真:010-58350006




19
第三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万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股份数量(万股)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99.79 27.49 0
李志毅 865.49 2.00 0
珠海星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29.31 1.69 0

周群 458.00 1.06 0

陈悟 452.30 1.05 0

李巧玲 386.16 0.89 0

李明睿 339.79 0.79 0

杨正钢 169.01 0.39 0

招商证券资管-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 0
司-招商资管-诚通金控1号单一资产管理 151.90 0.35
计划
陈德才 150.78 0.35 0

合计 15,602.53 36.06 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万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股份数量(万股)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899.79 24.86 0
伙)
北信瑞丰基金-西藏信托-云鼎22号单一
资金信托-北信瑞丰基金百瑞143号单一 1,971.01 4.12 1,971.01
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顺通
1,449.28 3.03 1,449.28
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天津仁爱聚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69.56 1.82 869.56
李志毅 865.49 1.81 0



20
持股总数(万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股份数量(万股)
珠海星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29.31 1.52 0
周群 462.20 0.97 0
李巧玲 386.16 0.81 0
盛东林 200.11 0.42 0
丁鑫 155.00 0.32 0
合计 18,987.91 39.68 4,289.8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5,797,10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占股本比例 占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00 0.00 45,797,101 9.5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2,805,921 100.00 432,805,921 90.43
合计 432,805,921 100.00 478,603,022 100.00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和
财务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运用债务融资的能力将获得提
高,整体财务状况将改善。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业务收入水平将会增
长,并能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后续发展空间,为公司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
提供保证。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
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

21
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
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




22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 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二、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证券代码:00243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1年3月19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
限制。

四、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
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3
第五节 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175,054.00 106,369.17 89,172.81 113,972.22
非流动资产 90,908.39 87,656.18 101,649.83 95,838.86
资产总额 265,962.39 194,025.36 190,822.64 209,811.08
流动负债 40,973.99 14,026.41 30,374.12 71,606.90
非流动负债 21,123.33 20,148.54 7,816.93 1,299.18
负债总额 62,097.32 34,174.95 38,191.05 72,906.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3,865.06 159,850.40 152,631.59 136,905.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02,599.73 166,252.99 154,270.00 136,912.55
者权益
单位:万元

(二)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160,739.74 70,627.64 56,388.03 59,791.89
营业利润 40,334.79 2,053.63 -9,192.19 -17,132.13
利润总额 40,177.17 1,838.15 -493.02 -15,751.04
净利润 43,494.02 2,705.96 -285.92 -16,587.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305.10 6,644.91 1,268.68 -16,586.12
者的净利润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002.44 -4,369.43 -10,417.46 -9,189.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81.10 -3,265.74 -21,024.36 18,21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89.28 -17,985.61 -10,338.26 -8,821.6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632.59 74.54 852.95 -927.19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340.22 -25,546.25 -40,927.12 -724.18




24
(四)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4.27 7.58 2.94 1.59
速动比率 3.51 6.18 2.15 1.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8.58 3.42 11.48 13.8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3.35 17.61 20.01 34.75
每股净资产(元/股) 4.68 3.84 3.56 3.16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66 7.39 5.77 5.82
存货周转率(次) 2.65 2.31 1.78 1.8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95 -0.10 -0.24 -0.21
每股现金流量(元) 1.26 -0.59 -0.95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 基本 0.84 0.15 0.03 -0.38
股收益(元) 稀释 0.84 0.15 0.03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
加权平均 19.69 4.11 0.82 -11.37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 基本 0.83 -0.56 -0.32 -0.41
股收益(元) 稀释 0.83 -0.56 -0.32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加权平均 19.51 -14.94 -9.35 -12.33
资产收益率(%)
注:1、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数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账面净额平均数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2、2020 年 1-9 月的周转率未年化

(五)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59 -333.03 9,816.65 -58.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395.91 599.69 563.99 422.04
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96.95 - 97.87 823.1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9.03 30,661.08 1,336.51 -942.28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25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7.18 -127.01 8,557.06 1,381.09
所得税费用影响数 - - - 12.18
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利润(扣除
-9.73 -15.34 5,240.81 -
所得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损益合计 332.79 30,816.08 15,131.28 1,61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5,972.31 -24,171.16 -13,862.61 -18,199.45
的净利润

二、 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 资产状况分析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
175,054.00 65.82% 106,369.17 54.82% 89,172.81 46.73% 113,972.22 54.32%
资产
非流
动资 90,908.39 34.18% 87,656.18 45.18% 101,649.83 53.27% 95,838.86 45.68%

资产
265,962.39 100.00% 194,025.36 100.00% 190,822.64 100.00% 209,811.08 100.00%
总额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从资产结构来看,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4.32%、46.73%、54.82%和 65.82%。

(二) 负债情况分析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
40,973.99 65.98% 14,026.41 41.04% 30,374.12 79.53% 71,606.90 98.22%
负债
非流
动负 21,123.33 34.02% 20,148.54 58.96% 7,816.93 20.47% 1,299.18 1.78%

负债
62,097.32 100.00% 34,174.95 100.00% 38,191.05 100.00% 72,906.08 100.00%
总额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公司偿付收购 eDevice 形成的其他应付款、长期银行借款形成的一年

26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导致流动负债下降、总负债下降,流动负债占比相较 2017
年末下降 18.69%。2019 年公司使用长期借款代替短期借款,使得公司流动负债占比
进一步下降。2020 年9月末,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流动负债占比为 65.98%,主要为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

(三) 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60,739.74 70,627.64 56,388.03 59,791.89
营业成本 67,259.23 50,293.68 39,494.20 41,489.33
营业利润 40,334.79 2,053.63 -9,192.19 -17,132.13
利润总额 40,177.17 1,838.15 -493.02 -15,751.04
净利润 43,494.02 2,705.96 -285.92 -16,587.18
归母净利润 36,305.10 6,644.91 1,268.68 -16,586.12
扣非归母净利润 35,972.31 -24,171.16 -13,862.61 -18,199.45

公司最近一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41.44%,按2019年年报,2019年扣非归母
净利润同比下滑74.36%。2019年扣非归母净利润比2018年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2018年度在欧洲开展小米零售店业务,受让
店铺3家且进行装修发生较大费用,且2019年度欧洲小米店持续增加至6家所致。公司
2020年1-9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为: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公司额温
计等疫情相关产品销量显著增加、毛利显著提升,导致净利润大幅提升。

(四) 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002.44 -4,369.43 -10,417.46 -9,189.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81.10 -3,265.74 -21,024.36 18,21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89.28 -17,985.61 -10,338.26 -8,821.63

2017年度至2019 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公司最近三年主
营业务持续亏损。其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大,系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较大。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1,002.44 万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变动较大。其中主要投资现金流出为:

(1)2017年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为银行理财活动投入或收
回的现金。

27
(2)2018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欧洲小
米店转让费。

(3)2019年,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5.78亿元,收回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4.42 亿元。

(4)2020年,子公司九安控股于当年2月14日收到 Essence iSeed Fund SP基金分
红共计4,800万美元,收到的现金4,000万美元用于理财投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借款方式筹资,满足长期资产购置以及日常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年及2019年,存在较大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内
保外贷的借款保证金。




28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15,999,996.90 元,减除发行费用 6,630,702.76 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9,369,294.14 元,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 54,671.48 27,300.00
1.1 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38,268.32 20,900.00
1.2 持续血糖监测仪(CGMS)研发项目 16,403.16 6,400.00
2 疫情相关智能化改造及新品研发项目 5,480.82 4,300.00
2.1 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1,662.60 1,600.00
2.2 新一代智能测温仪项目 1,807.16 1,500.00
2.3 智能紫外空气消毒机研发项目 2,011.06 1,200.00

合计 60,152.30 31,6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
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
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遵循《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
保专款专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
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9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九安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和九安医疗履行的内部决策程
序的要求,且符合《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中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
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天津九安
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
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0
第八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根据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于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出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
证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所需的授权和批准,批准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
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等法律文件的内容、发送方式及发送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股票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
报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关本次发行股票和上市的相关
披露义务。”




31
第九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
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
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九安医疗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安医疗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荐九安
医疗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2
第十节 中介机构声明




3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欧阳凌 鲁元金




项目协办人:

杨 竞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李长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3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公告书》),确认《公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
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告书》不致因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公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谈 俊 王 庭 聂 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李 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1年3月11日




35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公告书》),确认《公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公告书》中
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滕忠诚 郑珊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 _________

梁 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3月11日




36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公告书》),确认《公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公告书》中
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滕忠诚 郑珊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 _________

梁 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3月11日


3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网下申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
〔2021〕000140号)和《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41号);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1、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的办公地点查阅。

3、信息披露网址:



38
http://www.cninfo.com.cn/

(以下无正文)




39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




40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