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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瑞特装: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3-24
证券代码:300228 证券简称:富瑞特装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一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03,989,757 股

2、发行价格:4.5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71,073,599.2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459,409,457.92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103,989,757 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手续,将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
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4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法律法
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6
(三)发行时间............................................................................................ 11
(四)发行方式............................................................................................ 11
(五)发行数量............................................................................................ 11
(六)发行价格............................................................................................ 11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2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2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3
(十一)发行对象情况................................................................................ 13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17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9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2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1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21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2
(四)主要财务指标.................................................................................... 2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3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6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6
(三)承销商律师............................................................................................... 26
(四)审计验资机构........................................................................................... 27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8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8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查阅地点、时间....................................................................................... 29




3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
指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司/富瑞特装
富瑞特装本次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本
指 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41,000,000股A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股股票的行为
A股 指 在深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实施细则 指
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angjiagang Furui Special Equipment Co., Ltd.

上市日期:2011 年 6 月 8 日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5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300228.SZ

法定代表人:黄锋

董事会秘书:李欣

发行前注册资本:47,141.659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514219819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 19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 19 号

邮政编码:215637

电话号码:0512-58982295

传真号码:0512-58982293

互联网网址:www.furuise.com

电子信箱:furui@furuise.com

经营范围:发动机制造、销售(汽车发动机再制造油改气);石油天然气(海
洋石油)行业乙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


5
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天然气、石油、冶金、电站、化工、海水淡化设备开
发、制造、销售(涉及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
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一类汽车维修(货车)。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
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2020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前述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3)根据《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中涉及证券发行注册及相关数据更新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6
(4)2020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张
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
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作出决议。

(5)2021 年 1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张家
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富
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6)2021 年 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0 年 11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0〕
020318 号),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张家港富瑞特种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 号),同
意富瑞特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张家港富瑞

7
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以下简称“《发行方案》”),
并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后重
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自报送《发行方案》至启动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 4
名新增投资人的认购意向,其中保险机构 1 家、私募及其他投资者 1 家、个人投
资者 2 名。具体名单如下:
总序号 分序号 询价对象
1 家保险机构
1 1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家私募及其他
2 1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名个人
3 1 周海虹
4 2 薛小华

自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后至询价申购日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收到 6 名新增投资人的认购意向,其中 6 名均为个人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总序号 分序号 询价对象
6 名个人
1 1 谢恺
2 2 曹鸿伟
3 3 赖以柱
4 4 王金凤
5 5 李兴华
6 6 华秧青

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日终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28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张家港富
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及《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
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
128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
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42 家、证券公司 18 家、保险机构 11 家、私募及其

8
他投资者 14 家、个人投资者 23 名。

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
《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
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
围的要求。

2021 年 3 月 3 日(T 日),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律师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
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
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
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
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3 月 3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发
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4 名认购对象均及时提交了《申购报
价单》及其附件,14 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
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4.53 元/股-4.63 元/股;1 名认购对象由于未在认购邀请书
约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为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序号 发行对象 有效申
(元/股) (万元) 申购定金



9
4.63 1,000.00 是 是
1 李天虹 4.58 1,000.00 是 是
4.54 1,000.00 是 是
2 王金凤 4.60 1,400.00 是 是
4.55 2,000.00 是 是
3 孙慧 4.54 2,000.00 是 是
4.53 2,000.00 是 是
4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55 1,000.00 是 是
5 薛小华 4.55 1,000.00 是 是
6 李兴华 4.53 10,000.00 是 是
7 吕强 4.53 9,900.00 是 是
8 毛文灏 4.53 7,300.00 是 是
9 北京亨通伟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3 4,200.00 是 是
10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3 3,000.00 否 是
11 黄飞 4.53 2,500.00 是 是
12 曹鸿伟 4.53 2,000.00 是 是
13 魏辅林 4.53 1,000.00 是 是
14 赖以柱 4.53 1,000.00 是 是
15 华秧清 4.53 1,500.00 否 否




(3)配售结果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4.53 元/股,发行股数
103,989,757 股,募集资金总额 471,073,599.21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认购价格 锁定期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元/股) (月)
1 李天虹 4.53 2,207,505 9,999,997.65 6
2 王金凤 4.53 3,090,507 13,999,996.71 6
3 孙慧 4.53 4,415,011 19,999,999.83 6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4 4.53 2,207,505 9,999,997.65 6




10
5 薛小华 4.53 2,207,505 9,999,997.65 6
6 李兴华 4.53 22,075,055 99,999,999.15 6
7 吕强 4.53 21,854,304 98,999,997.12 6
8 毛文灏 4.53 16,114,790 72,999,998.70 6
北京亨通伟德投资管理有
9 4.53 9,271,523 41,999,999.19 6
限公司
10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3 6,622,516 29,999,997.48 6
11 黄飞 4.53 5,518,763 24,999,996.39 6
12 曹鸿伟 4.53 4,415,011 19,999,999.83 6
13 魏辅林 4.53 2,207,505 9,999,997.65 6
14 赖以柱 4.53 1,782,257 8,073,624.21 6
合计 103,989,757 471,073,599.21 --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1 年 3 月 3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03,989,757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3 月 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
于 4.53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53


11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71,073,599.2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64,141.2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9,409,457.92 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构成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 不含税金额(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000,000.00
法律费用 1,000,000.00
审计评估费用 471,698.11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 192,443.18
合计 11,664,141.29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苏公 W[2021]B018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3 月 9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
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4 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471,073,600.51 元(肆亿柒仟壹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伍角壹分),超出认购资金差
额 1.3 元为认购对象超缴所致,超缴部分由主承销商另行退回给认缴对象。

2021 年 3 月 10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苏公 W[2021]B019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止,富瑞特装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量为 103,989,757 股,发行价格为 4.53 元/股,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1,073,599.21 元(大写:肆亿柒仟壹佰零柒万叁仟伍
佰玖拾玖元贰角壹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64,141.29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9,409,457.92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03,989,757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55,419,700.92 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1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103,989,757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14 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
6 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一)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93206457R
成立时间 2009 年 8 月 31 日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 8 号笋岗 3 号仓库整栋(HALO 广
住所
场)7 层 708-709 单位
法定代表人 房永斌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
的再保险业务;代理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
经营范围 保险;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亨通伟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亨通伟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76KY71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2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 3 号 A 座 25 层 28K
法定代表人 李德轩

13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经营范围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664967591
成立时间 2004 年 9 月 2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117 号 9 楼 901、902 室
法定代表人 邓晖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李天虹
姓名 李天虹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61****0025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

(5)王金凤
姓名 王金凤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241964****1622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

(6)孙慧
姓名 孙慧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201041963****1822


14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7)薛小华
姓名 薛小华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021970****0022
住所 南京市白下区****

(8)李兴华
姓名 李兴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211969****4513
住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

(9)吕强
姓名 吕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10201971****1519
住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

(10)毛文灏
姓名 毛文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811990****4770
住所 江苏省江阴市****

(11)黄飞
姓名 黄飞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08031989****2314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15
(12)曹鸿伟
姓名 曹鸿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01031969****3219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13)魏辅林
姓名 魏辅林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08031974****2751
住所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14)赖以柱
姓名 赖以柱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31968****3213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
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
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联系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
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
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7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
次发行的过程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募集资金
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规定;《缴款通知》
《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发行人
尚需就本次发行事宜办理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8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043),其已受理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
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富瑞特装

证券代码:300228.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103,989,757股,将于2021年3月29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4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法律法规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9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 2021 年 3 月 1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51,333,150 10.89 155,322,907 26.99
2、无限售条件股份 420,083,442 89.11 420,083,442 73.01
总股本 471,416,592 100.00 575,406,349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富瑞特装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号 (%)

1 黄锋 境内自然人 43,280,000.00 9.18
2 邬品芳 境内自然人 16,285,400.00 3.45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
3 信托粤中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其他 11,806,970.00 2.50


4 王春妹 境内自然人 8,563,913.00 1.82

5 毛文灏 境内自然人 6,388,742.00 1.36
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
6 境内一般法人 5,295,245.00 1.12

7 杨韬 境内自然人 5,027,973.00 1.07
8 法国兴业银行 境外法人 4,568,460.00 0.97
张家港市金城融创投资管理有
9 国有法人 3,200,000.00 0.68
限公司
张家港市金城融创创业投资有
10 境内一般法人 2,895,235.00 0.61
限公司
总计 -- 107,311,938.00 22.76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20
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黄锋 43,280,000.00 7.52
2 毛文灏 22,503,532.00 3.91
3 李兴华 22,075,055.00 3.84
4 吕强 21,854,304.00 3.80
5 邬品芳 16,285,400.00 2.83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粤中 3
6 11,806,970.00 2.0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 北京亨通伟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271,523.00 1.61
8 王春妹 8,563,913.00 1.49
9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22,516.00 1.15
10 黄飞 5,518,763.00 0.96
总计 167,781,976.00 29.1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19年度、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19年
12月31日、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
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收益 0.13 0.10 -0.69 -0.57
每股净资产 3.10 3.34 2.99 3.25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1
资产总额 361,262.17 349,230.93 391,719.54 420,601.65

负债总额 214,017.83 208,529.11 208,248.98 235,636.37

股东权益合计 147,244.33 140,701.81 183,470.56 184,965.29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46,063.71 141,540.55 181,309.96 180,200.84

少数股东权益 1,180.62 -838.74 2,160.59 4,764.4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27,486.26 157,384.47 144,541.87 174,556.66

营业成本 98,807.06 123,518.88 99,587.93 123,246.11

营业利润 6,791.74 -33,952.97 825.98 6,632.65

利润总额 7,327.19 -33,821.52 1,763.90 7,248.56

净利润 6,369.40 -34,062.49 1,433.91 5,060.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6,031.54 -32,669.98 1,282.23 5,104.85

扣非归母净利润 4,379.67 -34,470.41 -4,685.87 2,280.4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24.84 33,189.69 25,960.79 1,956.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9.74 -4,489.00 -11,747.63 -9,549.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47.77 -22,426.86 -19,341.26 163.6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121.68 179.38 423.61 -393.85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40.67 6,453.22 -4,704.49 -7,822.46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9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月/2020 年 9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月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10 1.05 1.18 1.17
速动比率(倍) 0.72 0.64 0.75 0.79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59.24% 59.71% 53.16% 56.02%


22
2020 年 1-9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月/2020 年 9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月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7.89% 41.46% 39.74% 45.8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5 3.00 2.09 2.45
存货周转率(次) 1.21 1.45 1.17 1.49
每股净资产(元) 3.10 2.99 3.82 3.8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0.08 0.70 0.55 0.04
额(元)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 0.13 -0.69 0.03 0.11
损益前每股收
稀释 0.13 -0.69 0.03 0.11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4.19% -20.19% 0.71% 2.90%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 0.09 -0.73 -0.10 0.05
损益后每股收
稀释 0.09 -0.73 -0.10 0.05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04% -21.31% -2.59% 1.29%
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净额
6、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期末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9、2020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
420,601.65 万元、391,719.54 万元、349,230.93 万元和 361,262.17 万元。公司流
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预付款项,流动资产占总
资产比例分别为 60.98%、59.73%、61.05%和 64.30%。


23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35,636.37 万元、208,248.98
万元、208,529.11 万元和 214,017.83 万元,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
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票据和应付职工薪酬等,流动负债占
比分别为 92.96%、95.20%、97.07%和 98.31%。

2、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17、1.18、1.05 和 1.10,速动比率分别为 0.79、0.75、0.64 和 0.72,资产负债
率分别为 56.02%、53.16%、59.71%和 59.24%。公司短期偿债指标偏低,资产负
债率较高,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渠道融资,且以短期借款为
主,因而造成债务融资规模较大,尤其是短期负债金额较大。随着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预计短期借款等负债占比将下降,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74,556.66
万元、144,541.87 万元、157,384.47 万元和 127,486.26 万元,公司 2018 年营业收
入有所下滑,主要因为受 2017 年冬季国内 LNG 价格剧烈波动的影响,2018 年
前三季度天然气重卡的终端市场需求低迷,造成公司 LNG 低温储运应用设备销
售下降幅度较大。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随着重卡市场回暖、重装设备海外
市场拓展顺利,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抢抓在手订单的交付,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104.85 万元、1,282.23 万元、
-32,669.98 万元和 6,031.54 万元。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负,主要系 2019 年度公
司计提了较大额的资产减值损失。随着公司资产质量转好,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于 2020 年成功实现由亏转盈。

4、公司业绩预告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 2020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0 年全年业绩
实现扭亏为盈。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7,000 万元-9,000 万元 亏损:32,669.98 万元


24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3,900 万元-5,900 万元 亏损:34,470.41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5 元/股-0.19 元/股 亏损:0.69 元/股

(1)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以确
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实现订单及时交付,销售同比有所增长。公司围绕
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做大做强 LNG 装备制造主业,同时加强内部管控、降低生
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明显提升,相比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2)2020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贡献金额预计为 3,100 万元。

上述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5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代表人:岑江华、梁勇

项目协办人:周挚胜

项目组成员:曹宇、汪寅彦、邬彦超、李天怡、布云志、陈迟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张洁、朱培烨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三)承销商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卜平、黄熙熙

电话:021-20511000

26
传真:021-20511999

(四)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嘉凯城财富中心 5 号楼十层

主任会计师:张彩斌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佑敏、盛青

电话:0510-68798988

传真:0510-68567788




27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了《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中金公司指定岑江华和梁勇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
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岑江华:于 2015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
限公司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
业记录良好。

梁勇:于 2012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发行
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
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
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2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1、发行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 19 号

电话:0512-58982295

传真:0512-58982293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9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3、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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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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