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和胡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任何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胡德霖和胡醇还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届满后,在发行人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中检测试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任何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中检测试同时承诺: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确认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事项的通知》(财行〔2010〕174号)批复,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划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社保基金会将继续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2011 年3 月31日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11年1-3月比较式利润表以及2011年1-3月比较式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电科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87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1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23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920 万股,发行价格为76.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4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 "电科院",股票代码"30021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920 万股股票将于2011 年5月1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5 月11 日
3、股票简称:电科院
4、股票代码:30021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5,0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1,5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92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胡德霖 14,000,000 31.11% 2014 年5 月11 日
首次公 中检测试(SS) 12,350,000 27.44% 2012年5 月11 日
开发行
胡醇 6,000,000 13.33% 2014 年5 月11 日
前已发
行的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份 1,150,000 2.56% 2012年5 月11 日
理事会(SS)
小计 33,500,000 74.44%
首次公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2,300,000 5.11% 2011年8 月11 日
开发行
的股份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9,200,000 20.44% 2011年5 月11 日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小计 11,500,000 25.56%
合计 45,000,000 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Electrical Apparatus Science Academy Co., Ltd.
2、法定代表人:胡德霖
3、注册资本:4,5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
4、成立日期:1993年11月25 日
5、住 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
6、邮政编码:215011
7、经营范围:开展高低压电器元件、成套配电装置、日用电器元件、电器测试仪器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电器产品型式试验及抽样试验;销售自行开发试制产品。
8、所属行业:专业、科研服务业(代码K20)
9、电 话:0512-6825 2753 传 真:0512-6808 1686
10、互联网址:www.dqjc.com
11、电子信箱:zqb@dqjc.com
12、董事会秘书:顾怡倩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 任期 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胡德霖 董事长、总经理 2009年7月至2012年7 月 1,400
陆梅 副董事长 2011年1月至2012年7 月 -
宋向东 董事 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 -
胡醇 董事、副总经理 2009年7月至2012年7 月 600
顾怡倩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9年7月至2012年7 月 -
陆燕荪 独立董事 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 -
谭建国 独立董事 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 -
姜松 独立董事 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 -
宗浩 独立董事 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 -
李卫平 监事会主席 2009年7月至2012年7 月 -
陈凤亚 监事 2009年7月至2012年7 月 -
成燕玲 监事 2009年7月至2012年7 月 -
王纪成 监事 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 -
董艳华 监事 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 -
刘明珍 财务总监 2009年7月至2012年7 月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德霖、胡醇父子,胡德霖、胡醇父子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9.70%。
胡德霖,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生于1951年1月,汉族,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身份证号码:320502195101******。胡德霖持有本公司1,400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前股本的41.79%,该部分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胡醇,男,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生于1978年6月,汉族,住所: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身份证号码:320502197806******。胡醇持有本公司600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7.91%,该部分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和胡醇除拥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外,并无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7,624户。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1 胡德霖 1,400 31.11%
2 中检测试(SS) 1,235 27.44%
3 胡醇 600 13.33%
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SS) 115 2.56%
5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3 0.51%
6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23 0.51%
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0.51%
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0.51%
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0.51%
10 交通银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 23 0.51%
合计 3,488 77.50%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150万股
2、发行价格:76.00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
(1)42.0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56.4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230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1,863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2.34567901%,认购倍数为8.10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920 万股,有效申购股数为4,922.05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18.6913989090%,超额认购倍数为5倍。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87,400.00 万元。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5 月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1)033 号 《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8,856.27万元,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8,242.00
审计、验资费用 100.00
律师费用 100.00
信息披露费 370.00
印花税及其他费用 44.27
合计 8,856.27
每股发行费用:7.70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6、募集资金净额:78,543.73万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3.25元(按照2010年12月31 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1.35元/股(以公司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9、对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如下: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公司2011 年3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2011 年1至3 月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其中2011 年3月末、2011年1至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0 年末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11-3-31 2010-12-31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元) 167,735,212.10 70,894,996.22 136.60%
流动负债(元) 198,556,746.65 167,980,098.85 18.20%
总资产(元) 1,049,303,730.69 857,241,788.49 22.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
282,492,706.51 260,889,862.64 8.28%
者权益(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
8.43 7.79 8.22%
净资产(元/股)
项目 2011年1-3月 2010年1-3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0,132,145.80 28,056,001.20 114.33%
利润总额(元) 28,803,791.83 13,754,559.92 109.4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21,602,843.87 10,322,069.72 109.29%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20,089,996.77 10,172,069.72 97.50%
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64 0.31 106.45%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7.95% 5.03% 2.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7.39% 4.96% 2.43%
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6,098,775.64 20,446,776.01 -21.26%
净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48 0.61 -21.26%
流量净额(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 经营业绩
2011 年1至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6,013.21 万元,较2010 年同期2,805.60万元增长114.33%,主要系由于公司在2010 年末投产运营的220kV 试验检测系统带来的新增高压检测收入,以及随着公司检测产能扩充对预收检测款的逐步消化。
2011 年1至3 月公司营业成本为1,564.94万元,较2010 年同期营业成本740.65万元增长111.29%,增长比例略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系由于公司成本结构中折旧及人工工资等固定成本占比较高,随着检测收入及规模的提升,新增成本增长幅度低于收入增长幅度。
2011 年1至3 月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30.35 万元,较2010 年同期营业税金152.93万元增长116.02%,主要系由于营业收入增长导致的税金增加。
2011 年1 至3 月公司管理费用为912.24 万元,较2010 年同期管理费用384.13万元增长137.48%,主要系由于随着公司检测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管理人员季度奖金、研发费用投入及其他日常管理开支随之有所上升。
2011 年1 至3 月公司财务费用为476.11 万元,较2010 年同期财务费用134.64万元增长253.62%,主要系由于公司出于新检测基地的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进行持续资本投入,截至2011年3月31 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62,200.00 万元,较2010 年末48,200.00 万元及2009 年末20,000.00万元银行借款余额显著提升。
2、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1)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
2011 年3 月31 日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16,773.52万元,较2010 年末流动资产7,089.50万元上升136.60%,主要系由于公司长期借款的增加导致2011年3 月31 日货币资金的余额为16,530.11万元,较2010 年末6,812.99 万元增长9,717.12 万元。
(2)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
2011 年3 月31 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7,500.00 万元,较2010 年末2,000万元增长5,500万元,主要系公司为合理利用资金,在支付供应商设备采购进度款时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汇票承兑协议。
2011年3月31 日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2,382.16万元,较2010年末4,370.52万元降低1,988.36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2010年末220kV试验检测系统及2011年2 月试验端口系统投产运营后,公司检测产能得到扩充,逐渐消化前期预收的检测业务款项。
(3)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化
2011年1至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09.88万元,较去年同期2,044.68 万元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2010 年2 月35kV试验检测系统投产运营后,受限于新运行高压检测系统的产能及运营效率,预收检测款金额较大;本年度随着检测产能的扩充和高压检测效率的提高,公司逐渐消化预收的检测业务款项,致使成本费用项目现金流出金额较大。
2011 年1至3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03.45 万元,主要是当期公司新增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等资本性支出所致。
2011 年1至3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10.69 万元,主要是公司于2011年向中信银行等新借14,000.00万元长期借款所致。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4 月22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邮编:215028
电话:0512-62938558
传 真:0512-62938500
保荐代表人:王振亚、杨伟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东吴证券愿意推荐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2011 年3 月31 日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11 年1-3 月比较式利润表以及
2011年1-3月比较式现金流量表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