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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富瀚微 股票代码:300613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7 号 6 楼)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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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发行人”或“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 2021 年 8 月 4 日(T-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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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2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8,119.00 万元(581.19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8,119.00 万元(581.19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 年 8 月 6 日-2027 年 8 月 5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2 年 2 月 14 日-2027 年 8 月 5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
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信用等级为 A+,可转债信用等
级为 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
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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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59 号”同意注册,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81.19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8,119.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8,119.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
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8,119.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富瀚转债”,债券代码“123122”。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上
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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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富瀚微
股票代码: 300613
法定代表人: 杨小奇
董事会秘书: 冯小军
证券事务代表: 舒彩云
成立时间: 2004 年 4 月 16 日
整体变更为股
2014 年 1 月 21 日
份公司日期: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7 号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7 号 6 楼
电话号码: 021-61121558
传真号码: 021-64066786
网址: http://www.fullhan.com
电子邮箱: stock@fullhan.com
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
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
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经营范围: 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
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
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经营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发行人设立与上市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

公司系经富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13 年 4 月 2 日,富瀚有限
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13]第 15024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富瀚有限账面净资
产为人民币 3,122.63 万元;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资评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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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第 071 号《上海富瀚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
截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富瀚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3,396.78 万元;同意以全体 7
名股东为发起人,将富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富瀚有限以经审计确认
的截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 3,122.63 万元按 1:0.96 的比例折合股本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未折股部分 122.63 万元计入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
积。

2013 年 4 月 2 日,富瀚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201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2013 年 5 月 27 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富瀚微
电子有限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13]1810 号),
批准富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201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
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股份字[2011]1003 号)。

2014 年 1 月 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4)第 150001 号)对公司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
了审验。

2014 年 1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
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章程》,富瀚微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杰智控股 996.30 33.21
2 上海朗瀚 658.50 21.95
3 陈春梅 598.80 19.96
4 杨小奇 339.90 11.33
5 何 辉 183.30 6.11
6 龚传军 112.20 3.74
7 万建军 111.00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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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0 100.00

(二)发行人上市

2017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富瀚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11.15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 55.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236,431.79 元后,该次发行增加股本 11,111,5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522,562,628.21 元。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为
4,444.48 万元。该次发行的股本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175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
“300613”。

(三)发行人上市后

1、2018 年 3 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包括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宜。

2018 年 2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发行人总股本由 4,444.48 万股增加至 4,531.59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444.48 万元增加至 4,531.59 万元。

2018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变更为 4,531.59 万股,注册
资本变更为 4,531.59 万元。

2、2019 年 5 月,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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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议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71,100 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4,531.59 万股减少至 4,444.48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4,531.59 万元减少至 4,444.48 万元。

2019 年 5 月 8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变更为 4,444.48 万股,注册
资本变更为 4,444.48 万元。

3、2020 年 6 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 年 5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议以发行人总股本
4,444.48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3,555.584 万股,转增后发行人总股本将增至 8,000.064 万股。

2020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变更为 8,000.064 万股,注
册资本变更为 8,000.064 万元。

4、2021 年 5 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2020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行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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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务办理的时间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0225 万份,行权价格为 89.63 元/份。

5、2021 年 6 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议以总股本 80,000,64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40,000,320 股。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在本次权
益分派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原
因新增 82,793 股,新增后的公司总股本为 80,083,433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
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最新股本调整权益分派方案,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120,083,746 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因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期继续行
权,公司的总股本增加为 120,141,045 股。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20,141,045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880,603 5.7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260,442 94.27%
三、总计 120,141,045 100.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
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号 (%) (股)
股份数量
1 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5.91 19,118,503 -
2 陈春梅 境内自然人 13.45 16,162,027 -
3 云南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0.74 12,907,065 -
4 杨小奇 境内自然人 7.64 9,174,137 6,880,603
5 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97 7,177,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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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限
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号 (%) (股)
股份数量
6 龚传军 境内自然人 2.52 3,028,356 -
云南腾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7 境内一般法人 2.34 2,813,902 -
合伙)
湖州灵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8 境内一般法人 1.39 1,671,012 -
合伙)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
基金、理财产品
9 司-少数派万象更新 2 号私募 1.30 1,565,171 -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品
10 -迎水龙凤呈祥 13 号私募证 1.30 1,559,641 -

券投资基金
合计 62.57 75,177,500 6,880,603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

富瀚微是一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注于以视频为核心的专业安防、智能硬
件、汽车电子领域芯片的设计开发,为客户提供高性能视频编解码 SoC 芯片、
图像信号处理器 ISP 芯片及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提供技术开发、IC 设计
等专业技术服务。公司通过多年自主研发创新,拥有在视频编解码、图像信号处
理、智能处理、SoC 设计等关键技术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与自主知识产权。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主要产品型号 功能描述
FH8510 高性能、低成本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高性能、具有 3D 降噪、宽动态、支持 720P 同轴高清的图
FH8523
像信号处理芯片
FH8526 高性能、高清晰度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FH8531 高性能、支持 720P/1080P 同轴高清的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专业安防
FH8532 高性能、支持 720P 同轴高清的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产品
FH8532E 低功耗、高性能支持 720P 同轴高清的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FH8535 高性价比、高集成度 1M 同轴高清摄像机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FH8536 高性能、支持 720P/1080P 同轴高清的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低功耗、高性能支持 720P/1080P 同轴高清的图像信号处理
FH8536E
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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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主要产品型号 功能描述
高性价比、低照度 2M/3M 同轴高清摄像机图像信号处理芯
FH8536H

FH8537 高性价比、高集成度 2M 同轴高清摄像机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FH8538D 高性价比 2M/3M 同轴高清摄像机 ISP 芯片
FH8538E 5M 同轴高清摄像机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FH8550D 高性能 3M 同轴高清摄像机 ISP 芯片
FH8553 高性能 3M 同轴高清摄像机 ISP 芯片
FH8556 高性能 4K 同轴高清摄像机 ISP 芯片
FH8610 高性能无线图像信号处理/视频编码芯片
FH8630D 2Mega 高性能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
FH8735 高性能 H.264 编码芯片
FH8810 高清网络摄像机 SoC
FH8812 高清网络摄像机 SoC
面向 2M/3M 网络摄像头应用的低功耗、高性能、H.264 编
FH8830
码芯片
FH8852 面向 2M 专业型网络摄像机应用的高性能 SoC 芯片
面向 8M 专业型网络摄像机应用的高性能
FH8858
H.265/H.264/JPEG SoC 芯片
FH8620 高性能无线高清图像处理/视频编码芯片
FH8626 1080P 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
智能硬件 面向 3M 网络摄像头应用的低功耗、高性能、H.264 编码芯
FH8630M
产品 片
FH8632 1080P 高性能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
FH8856 面向 5M 专业型网络摄像机应用的高性能 SoC 芯片
FH8310 高性价比 2M 车规级车载图像信号处理芯片
汽车电子
FH8550M 高性能 1080P 同轴高清摄像机 ISP 芯片
产品
FH8830I 宽温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

专业技术 专业技术和设计 相关算法和 IP 核的开发服务及授权
服务 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服务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
技术研发,公司积累并掌握了噪声消除技术、自动曝光和自动白平衡技术、自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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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Gamma 校正技术、CFA 图像去马赛克技术、视频编解码技术等视频监控多媒
体芯片核心技术,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已取得了 47 项发明专利、37 项软件著
作权和 58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为公司保持持续产品创新奠定了技术
基础。

2、市场优势

中国安防视频监控设备领先厂商在国际市场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品牌、规
模和技术等优势明显,代表着行业和市场的主流发展方向,对选择供应商有严格
的认证、接纳标准,成为其芯片供应商和技术合作伙伴是集成电路设计公司综合
实力的体现。

公司已与领先的安防视频监控设备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公司
能够掌握行业、产品发展的最新动态,能够及时了解和把握客户的最新需求,准
确地进行芯片产品规划和芯片产品规格定义,避免因产品定义失误导致的风险,
确保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先发优势,同时积累产品行业应用经验,完善产
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3、技术支持服务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和培养了一支有规模、专业化的技术支持服务团队,
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快速响应的技术支持服务,加速了公司芯片的
客户导入进程,帮助客户有效缩短了产品上市时间,从而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
争中能够取得良好的客户信誉度和品牌知名度,实现公司和客户的共赢。

4、人才优势

通过多年的集成电路设计和产品研发实践,公司组建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
队和专业化的核心技术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致力于企业管理和市场拓展,
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敏锐的市场眼光。公司核心技术团队长期致力于安防视频
监控芯片算法研究、IP 核开发、SoC 芯片实现、产品解决方案开发,具备业界
领先的技术能力。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团队成员主要源于公司自身培养,公司同时吸
纳行业内的高端、专业人才加盟,形成了面向长远的人才梯队。集成电路设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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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才竞争激烈,依赖于优秀的企业文化,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团队和核心管理团
队保持高度稳定,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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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8,119.00 万元(581.19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 3,829,848 张,即 382,984,8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5.90%。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119.00 万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3,829,848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5.90%;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 1,960,345 张,即 196,034,500 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33.73%;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 21,707 张,即 2,170,700 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0.37%。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前十名债券持有人明细如下表
所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比例
1 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924,418 15.91%
2 陈春梅 781,466 13.45%
3 杨小奇 443,588 7.63%
4 云南腾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3,128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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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题
5 86,711 1.49%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湖州灵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0,797 1.39%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派万象
7 75,679 1.30%
更新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龙凤呈祥
8 72,992 1.26%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明睿新常
9 50,264 0.86%
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精致生活混合
10 46,269 0.80%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685,312 46.20%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共计 1,218.91 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1,000.00
律师费用 72.56
审计及验资费 50.00
资信评级费 30.00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66.36
合计 1,218.91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58,119.00 万元。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 3,829,848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5.90%;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为 1,960,345 张,即 196,034,5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3.73%;主承销商包销
可转债的数量为 21,707 张,即 2,170,7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37%。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已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具
体账号见第六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08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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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住所
镇 B7 栋 401
保荐代表人 薛峰、邹晓东
项目协办人 张智航
项目组成员 赵星、辰子
联系电话 021-38966588
传真号码 021-38966500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王玲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住所
17-18 层
经办律师 陈复安、杨振华、王安荣
联系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号码 010-58785566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杨志国、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健、唐贇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号码 021-63392558

(四)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荣恩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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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 李一、陈思阳
联系电话 021-63501349
传真号码 021-635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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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2259 号”文同意注册。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58,119.00 万元人民币。

4、发行数量:581.19 万张。

5、上市规模:58,119.00 万元人民币。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8,119.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68.91
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58,119.00 万元,
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高性能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系列芯片项目 39,862.00 19,862.00
2 新一代全高清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项目 20,864.00 10,728.00
3 车用图像信号处理及传输链路芯片组项目 21,055.00 11,529.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97,781.00 58,119.00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7009012200042476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424816
限公司
7009012200042460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 中信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811020101300135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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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
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8,119.00 万元(含 58,119.00 万元),发行
数量为 581.19 万张。

(三)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1 年 8 月 6 日至 2027
年 8 月 5 日。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5%、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2.0%、第六年为 2.5%。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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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
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1 年 8 月 12 日(T+4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
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77.0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
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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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
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
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
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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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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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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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或被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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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富瀚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8,119.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
商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
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
由承销商包销。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当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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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5、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深交所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
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119.00 万元(含 58,119.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高性能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系列芯片项目 39,862.00 19,862.00
2 新一代全高清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项目 20,864.00 10,728.00
3 车用图像信号处理及传输链路芯片组项目 21,055.00 11,529.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97,781.00 58,119.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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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上海新世纪担任评级机构,富瀚微主体信用级别为 A+,
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

(二十一)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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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公司最近三年债券发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行债券。


二、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上海新世纪担任评级机构,富瀚微主体信用级别为 A+,
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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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偿债措施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
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等级为 A+。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
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虽然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由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较长,在可转债存续期
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
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或可转债信用等级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或可转债信用等级降低,可能
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12.42% 8.21% 11.17% 13.04%
资产负债率
12.52% 8.41% 11.04% 13.04%
(母公司)
流动比率 5.32 11.26 8.15 6.28
速动比率 4.20 10.44 7.25 5.92
利息保障倍数 45.5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贷款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超额覆盖流动负债,公司具有较好的短期偿债
能力;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较小。

公司秉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负债稳定、规模较低,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良好的
水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随着公司进入快速发展的步伐,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外
部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和负债的期限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保持适当的
财务杠杆比例,实现可持续增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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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174 号、信会师
报字[2020]第 ZA11230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1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主要财务指标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5.32 11.26 8.15 6.28
速动比率 4.20 10.44 7.25 5.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42% 8.41% 11.04% 13.04%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12.52% 8.21% 11.17% 13.04%
2021 年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3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3 4.12 3.66 3.44
存货周转率(次) 1.02 3.99 3.99 5.0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1.63 2.39 0.64 1.29
(以 2021 年 3 月末股数计算)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4.43 2.23 2.57 -3.49
(以 2021 年 3 月末股数计算)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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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56% 0.43 0.43
的净利润
2021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1-3 月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55% 0.43 0.43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7.09% 1.10 1.10
的净利润
202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6.21% 0.96 0.96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7.53% 1.02 1.02
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5.73% 0.78 0.78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5.52% 0.68 0.68
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3.71% 0.46 0.46
净利润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10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
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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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4 -8.40 -2.05 4.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0.65 887.55 1,239.53 917.69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413.53 760.38 989.63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0.00 -100.00 74.52 76.00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14.01 34.49 201.20 -
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0 118.92 324.40 198.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0.30 18.60 -4.56 0.82
合计 12.93 1,089.65 1,953.74 1,788.69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177.04 元/股计算(不考
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58,119.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328.28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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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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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司有较
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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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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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 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薛峰、邹晓东

项目协办人:张智航

经办人员:赵星、辰子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楼

联系电话:021-38966588

传 真:021-38966500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富瀚微申请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富瀚微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富瀚微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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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发行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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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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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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