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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药业: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4-18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Kelun Pharmaceutical Co., Ltd.
(住所: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发行人”、“公司”或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
及 的 有 关 内 容 , 请 投 资 者 查 阅 2022 年 3 月 1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1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5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00,000.00 万元(3,0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00,000.00 万元(3,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4 月 20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时间:2022 年 3 月 18 日至 2028 年 3 月 17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时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
行结束之日(2022 年 3 月 2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9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3 月 1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发
的股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
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和资信评估机构:针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公司聘请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信评级。根据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
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
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
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
次。




3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5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
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0.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
购金额不足 30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356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将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债券代码“127058”。

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刊登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




4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ichuan Kelun Pharmaceutical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伦药业

股票代码:002422.SZ

法定代表人:刘革新

成立时间:2002 年 5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 36 号

邮政编码:610500

电话号码:028-82860678

传真号码:028-86132515

公司网址:www.kelun.com

经营范围:研究、生产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冲洗剂;直立式聚丙
烯输液袋的技术开发、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制造销售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软胶囊剂、片剂、滴丸剂、中药前处理及提
取;生产销售原料药;医疗技术服务;医疗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销售;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5
(一)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情况

1、科伦有限的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

四川科伦大药厂系经原成都市新都县体制改革委员会 1996 年 2 月 29 日“新
都体改(1996)19 号文”《关于组建四川科伦大药厂的审核意见》批准,于 1996
年 5 月 22 日注册成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为成都市新都企业集团总公司和
科伦实业,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

四川科伦大药厂于 1996 年 5 月 22 日取得新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为 5101251000999 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川科伦大药厂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成都市新都企业集团总公司 1,020.00 85.00%
四川科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80.00 15.00%
合计 1,200.00 100.00%

2、科伦有限的设立

2002 年 5 月,四川科伦大药厂整体改制为科伦有限,经四川中宇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川中宇验字[2002]第 139 号《验资报
告》确认,科伦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自然人甘远鄂以现金出资
172.69 万元,刘革新等 18 名自然人分别以其按四川科伦大药厂出资比例持有的
四川科伦大药厂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499.99 万元(四川蜀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2 年 1 月 23 日出具“川蜀华会师审(2002)字第
011 号”审计报告)以及按出资比例受让的四川珍珠制药厂对四川科伦大药厂的
1,327.32 万元债权出资,出资总额共计 4,827.31 万元。四川科伦大药厂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02 年 5 月 29 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并取得成都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510125200124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科伦药业变更设立情况

2003 年 7 月 5 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3]162 号”《四川省人民
政府关于四川科伦大药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6
批复》批准,科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科伦有限以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70,676,894 元为基础,以其中的 70,000,000 元按 1:1 的比例
折合成 70,000,000 股,注册资本为 70,000,000 元,其余 676,894 元作为公司的资
本公积金。科伦有限的 19 名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分别按其所持科伦
有限的权益比例持有相应比例的公司股份。2003 年 7 月 23 日,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普华永道验字(2003)第 114 号”《验资报告》对上
述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股份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28
日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101002010479。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数(万股)
(%)
1 刘革新 净资产 2,274.45 2,252.77 32.18
2 潘慧 净资产 1,137.19 1,126.37 16.09
3 程志鹏 净资产 568.60 563.19 8.05
4 李青 净资产 568.60 563.19 8.05
5 甘远鄂 净资产 244.05 241.77 3.45
6 刘亚光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7 魏兵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8 刘卫华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9 尹凤刚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10 廖嵘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11 崔昆元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12 杨建光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13 刘自伟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14 薛维刚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15 毛本兵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16 姜川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17 刘亚蜀 净资产 170.61 168.95 2.41
18 梁隆 净资产 113.72 112.64 1.61
19 潘渠 净资产 113.72 112.64 1.61
合计 7,067.69 7,000.00 100.00




7
4、科伦药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情况

2010 年 5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98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科伦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10]178 号)批准,发
行人发行的普通股于 2010 年 6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02422,
股票简称为“科伦药业”。公司本期共发行 6,000 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
售 1,200 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4,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83.36 元/股。本
期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24,0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类别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00.00 75.00
刘革新 6,193.73 25.81
潘慧 2,534.33 10.56
刘绥华 1,811.16 7.55
程志鹏 1,267.18 5.28
钟军 605.14 2.52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506.25 2.11
刘亚光 380.14 1.58
魏兵 380.14 1.58
刘卫华 380.14 1.58
尹凤刚 380.14 1.58
崔昆元 380.14 1.58
刘自伟 380.14 1.58
薛维刚 380.14 1.58
毛本兵 380.14 1.58
姜川 380.14 1.58
刘亚蜀 380.14 1.58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92.50 1.22
梁隆 253.44 1.06
潘渠 253.44 1.06
李湘敏 157.50 0.66
杨鸿飞 155.14 0.65

8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12.50 0.47
周吉宁 33.75 0.14
丁晨 22.50 0.09
二、发行流通股 6,000.00 25.00
合计 24,000.00 100.00

(二)发行人上市后的股权变动情况

1、因资本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变动

2011 年 3 月 4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0 年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 2010 年末总股本 24,00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2,000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10 股,不送股。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和转增股份的相关
工作已经完成,转增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8,000 万元,于 2011 年 5 月
2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3 年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8,000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 12,000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5 股,不送股,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该次转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记入公司股东证券账户,并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变动的工商登记手续。该次转增股份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变更为 72,0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4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72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 18,000 万元;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10 股、不送股。公司该次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发行人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转增股份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变更为 144,000 万元。


9
2、因回购股份或股权激励等导致的股本变动

2018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
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发行人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已经离职
的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和激励对象所持不满足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154,5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减资完成后,发行
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439,845,500 元。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股票的议案》,发行人对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用于限制性股
票激励的股票但未能授予的部分即 55,950 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减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439,789,550 元。

2019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未达到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行人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
激励对象所持不满足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90 股予以回购注销,并相应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减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439,786,060 元。

2020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激励对象所持不
满足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1,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此外,因发行人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未满足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 1,004,583 股均不得解除限售而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为
1,095,583 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减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438,690,477 元。

2021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10
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回购的 13,267,615 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
册资本”,并注销上述 13,267,615 股回购股份。本次减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
本变更为 1,425,422,862 元。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属于医药制造企业,秉承“科学求真,伦理求善”的经营理念,坚持
“三发驱动,创新增长”的发展战略,以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持续研究开
发生物大分子药物、创新小分子药物,以及改良创新和高技术壁垒的仿制药。主
要从事大容量注射剂(输液)、小容量注射剂(水针)、注射用无菌粉针(含分装
粉针及冻干粉针)、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腹膜透析液等 25 种剂型
药品及抗生素中间体、原料药、医药包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涵盖抗肿瘤类、心脑血管类、麻醉镇痛类、精神类、抗病原微生物类、营养输液、
呼吸类、抗骨质疏松类、男性专科、糖尿病、水电解质平衡类等。发行人通过投
资建设伊犁川宁抗生素中间体项目,形成了从抗生素中间体到抗生素原料药再到
抗生素粉针、冻干粉针和抗生素口服制剂等相结合的抗生素全产业链。
发行人自 2012 年启动创新转型,投入大量研发资金,成功构建以科伦研究
院为核心,苏州、天津和美国新泽西分院为分支的集约化研发体系。通过研发体
系的建设和多元化的技术创新,对优秀仿制药、新型给药系统、生物大分子及创
新小分子等高技术内涵药物进行研发,品类覆盖了抗肿瘤、糖尿病、肝病、肠外
营养、术后阵痛、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医药制
造及上下游相关产业。

(二)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通过加强自身创新能力建设和构建知识联盟,现已成为中国医药行业最
具研发实力的企业之一,成为国内领先的技术创新平台,跻身特色突出、引领作


11
用明显、尖端人才密集、创新氛围浓厚的研发“国家队”。

公司相继启动了面向国内外市场的 300 余项药物的研究,其中包括 295 项具
有集群、难度、特色和成本优势的仿制药和改良创新药、55 余项具有 me-better
特征的创新小分子和生物技术药。

公司仿制药研究方面,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已有 89 项仿制药物续贯获
批上市,建立起了科伦在肿瘤、肠外营养、细菌感染及体液平衡等疾病领域的产
品集群优势,开始进入心脑血管、麻醉镇痛、男性专科、糖尿病、造影、乙肝等
疾病领域并逐步强化。

公司创新药物临床研究方面,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创新临床研究
阶段临床项目共 11 项,,主要为 A167、A166、A264、A140、A223、A277、A204、
A289、A337、A400、A336,涉及恶性肿瘤、肝病、自身免疫、麻醉镇痛、尿毒
症瘙痒等重大疾病领域。

公司已累计获得 13 项“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先后承担 15 项“重大新药
创制”科技重大项目、1 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 1 项国家
科技援外项目,公司自主研发的拥有多项专利技术的可立袋在国内外均属首创,
并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深刻地改变了输液行业的格局。

公司制定了“三发驱动、创新增长”的发展战略,全方位调动国内外优质资
源,建立以科伦研究院为核心,以苏州、天津研究院以及美国研究分院为两翼的
研发组织体系,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大容量注射
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并与联合单位进行了跨专业、跨地区、跨所有
制的高水平合作,奋力推进自身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

2、产业发展优势

公司具有战略眼光,注重产业布局,已经形成了较大的产业发展优势。

在输液板块,公司自主研发先进的包装材料可立袋,并攻克了高端营养性输
液所需的多室袋技术,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通过持续的产业升级和品种
结构调整,不断巩固和强化包括输液在内的注射剂产品集群的总体优势,继续保
持公司在输液领域的绝对领先地位。同时,公司重要联营企业石四药集团亦是输

12
液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与其联营企业石四药集团强强联合,一方面避免了
两大巨头在输液市场恶性竞争,另一方面也巩固了各自的市场地位,产生协同作
用,进一步巩固二者在输液行业的竞争优势。

公司着力打造抗生素全产业链,从上游中间体到下游制剂销售均有完善的布
局。相当大的一部分抗生素的使用需要配合输液,因此两者的销售渠道具有较大
重叠,并且两者具有类似的销售模式,公司在输液产品领域销售实力强劲,有望
对抗生素产品销售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

3、成本优势

带量采购及一系列药价调控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压缩了医药企业的利润空间,
成本控制能力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从成本构成上来看,公司在原材料、
人工成本、制造费用三个方面都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原材料方面,公司构建了抗
生素中间体到原料药,再到制剂的全产业链,可以自产大量的原料药及上游的中
间体,实现了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较低的成本。而公司的抗生素中间体主要生产
基地为伊犁川宁,在新疆当地有着丰富的物产资源和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公司的
制剂生产基地主要在四川、广西等地,有着较低的人力成本和能源价格。此外,
公司长期的积累使得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精细化管理体系,能够保持较低的管理
成本。公司较高的产能及规模效应也会使得公司的单位产品成本进一步得到良好
的控制。

4、环保优势

发行人高度重视公司的环保问题,通过对环保设备不断的升级改造,发行人
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伊犁川宁在废水、废气、废渣三个方面的处理能力已经达到
国际先进水准,能保证实现连续稳定的生产。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和技术积累,使
得公司能够更快的进行环保技术的改进,在保证公司稳定生产的同时,进一步降
低环保运行成本。除了在生产成本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以外,环保也成为了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进一步提高了行业壁垒。

5、集群化优势

公司仿制药采取集群化策略。从对发达国家仿制药企业发展趋势的观察中可


13
以看出,美国和欧洲等地的医院倾向于从一家企业采购全部其所需的药品。而我
国的仿制药企业在过去的几十年内,基本上呈现每家药企均有多个数量不等的优
势品种的格局,因此医院需要从多家药企分别采购。

公司目前广泛的仿制药产品布局基本涵盖了现有领域,且由于公司输液产品
销售团队的渠道可以直达各基层医院,公司有望迅速将研发出的新产品以集群化
的形式推向终端,这也是公司的一大优势。

6、经营性现金流量优势

医药制造企业在取得收益之前,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时间储备,所以
医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现金流入。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 22.19 亿元,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及业务发
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务支持。公司输液业务稳居行业第一,每年为公司贡献稳定的
现金流入。而公司抗生素板块建设完成,产能快速释放,也开始为公司带来丰厚
的现金流入。公司的新药也已经为公司带来收入,2020 年实现新药销售收入 23.64
亿元,随着储备新药的逐步上市,将为公司保持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水平提供进
一步支撑。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43,891,383 24.1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343,891,383 24.13%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1,531,479 75.87%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1,081,531,479 75.87%
三、股份总数 1,425,422,862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4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件的股份数量
刘革新 境内自然人 26.60% 379,128,280 284,346,210
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
国有法人 6.58% 93,801,074 -
限责任公司
潘慧 境内自然人 4.84% 69,020,946 51,765,70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75% 39,229,064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 基金、理财产
1.24% 17,715,259 -
公司-投连-创新动力 品等
刘亚光 境内自然人 1.06% 15,119,96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1.05% 14,967,878 -
公司
尹凤刚 境内自然人 1.01% 14,458,532 -
潘渠 境内自然人 0.99% 14,167,44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1% 10,123,665 -
合计 46.84% 667,732,100 336,111,919
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145,880 股,未纳入前
10 名股东列示。




15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3,000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24,062,119 张,即
2,406,211,9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21%。

3、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7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 30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24,062,119 张,即 2,406,211,900.00 元,占本次
发 行 总 量 的 80.21% ; 网 上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实 际 认 购 5,864,531 张 , 即
586,453,1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9.5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为 73,350 张,包销金额为 7,335,0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4%。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1 刘革新 8,087,565 26.96
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
2 1,974,000 6.58
限责任公司
3 潘慧 1,472,355 4.9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
4 328,183 1.09
公司-投连-创新动力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8,897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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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6 尹凤刚 308,430 1.03
7 潘渠 302,220 1.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8 293,387 0.98
公司
9 刘亚光 217,907 0.73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
10 公司-通怡梧桐 10 号私 198,486 0.66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3,491,430 44.97
注:比例合计数与各持有人持有量占总发行量比例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1,994.60 万元(不含税),具体包括: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不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1,7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3.77
3 律师费用 62.26
4 资信评级费 23.58
5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 104.98
合计 1,994.60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300,000.00 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24,062,119 张,总计 2,406,211,9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21%;网上社会
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5,864,531 张,总计 586,453,1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9.5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73,350 张,包销
金额为 7,335,0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4%。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6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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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1(不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298,400.00 万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将上述款项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0707 号”《募集资
金验证报告》。




1 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 1,700.00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已根据协议约
定支付了部分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含税),因此本次划款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 1,600.00
万元(不含税)。


18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2
年第 6 次会议审核,并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取得《关于核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5 号)。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300,000.00 万元

4、发行数量:3,000 万张

5、上市规模:300,000.00 万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005.40 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创新制剂生产线及配套
1 158,794.17 143,841.69
建设项目
大输液和小水针产业结
2 18,460.77 17,523.08
构升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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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NDDS 及抗肿瘤制剂产
3 22,706.35 22,045.00
业化建设项目
4 数字化建设项目 36,660.79 35,593.00
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997.23 80,997.23
合计 317,619.31 300,000.00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数
量为 3,000 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 年 3 月 18 日至 2028
年 3 月 17 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到期赎回价为 108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20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3 月 24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9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3 月
1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21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7.1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


22
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不含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23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
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
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24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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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有
当期股利。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科伦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7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1332 元可转债的比
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
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21332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425,422,86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19,145,880 股
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1,406,276,982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

26
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为 29,998,700 张,约占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57%。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
异。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
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
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
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
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
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③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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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④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⑤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
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⑦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将用于公司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比例
1 创新制剂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 158,794.17 143,841.69 47.95%

2 大输液和小水针产业结构升级建设项目 18,460.77 17,523.08 5.84%
3 NDDS 及抗肿瘤制剂产业化建设项目 22,706.35 22,045.00 7.35%

4 数字化建设项目 36,660.79 35,593.00 11.86%
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997.23 80,997.23 27.00%

合计 317,619.31 300,000.00 100.00%


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在
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8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21、违约责任

(1)本次发行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①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付
本金和/或利息;

②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本募集说
明书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
予纠正;

③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
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可转债的
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
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⑤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
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
在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⑥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


29
影响的情形。

(2)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公司承诺按照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可转债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
次发行可转债利息或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
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
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
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逾期支付日起,在逾期期间内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
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
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
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
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
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债券评级和担保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30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与担保事项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 债券 规模 利率 发行日
品种 期限(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备注
人 简称 (亿元) (%) (起始日)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科伦 已兑
19科伦01 公司债 8.50 4.50 2+2+1 2019-04-19 于偿还有息债务及
药业 付
补充流动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科伦 已兑
18科伦02 公司债 10.00 5.45 2+2+1 2018-10-23 于偿还有息债务及
药业 付
补充流动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科伦 已兑
18科伦01 公司债 4.00 5.84 2 2018-03-23 于偿还有息债务及
药业 付
补充流动资金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延迟支付公司债券本息的情况。

(二)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3 2.70 3.15 3.0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维持在较高水平,贷款及利息偿还情况
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及利息的情况。

二、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并对
跟踪评级做出了相应的安排。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四
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AA+。

三、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3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32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6 1.20 0.96 1.22
速动比率(倍) 0.81 0.92 0.73 0.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75 56.22 55.83 55.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86 48.50 54.51 56.02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3 2.70 3.15 3.09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2、0.96、1.20 和 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0.93、0.73、0.92 和 0.81,2018 年末、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为平稳,2019 年末部分一年内
到期的应付债券调整至流动负债项目核算,使得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例较 2018 年末、2020 年末产生一定波动。

(2)资产负债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5.85%、55.83%、56.22%和 55.75%,
整体较为稳定,公司根据日常资金周转及投资需求,通过长短期负债搭配,保持
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将增加公司长期债务占总负债
的比重,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有助于公司未来保持稳定、可持续发展。

(3)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09、3.15、2.70 和 3.23,存在一定波
动,公司报告期内盈利能力较强,能够覆盖公司债务形成的利息支出。本次发行
可转债,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偿债能力。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正常,财务结构稳健,资
产负债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较强。




33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文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901226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976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103376 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84,288.43 3,198,334.60 3,148,537.37 2,936,088.30
负债总额 1,775,220.30 1,798,017.72 1,757,933.03 1,639,676.37
股东权益 1,409,068.13 1,400,316.88 1,390,604.34 1,296,411.93
少数股东权益 41,691.64 50,398.83 71,799.25 20,064.3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268,604.08 1,646,420.13 1,763,626.70 1,635,179.02

营业成本 560,408.43 753,291.22 702,255.66 661,215.20

营业利润 93,092.81 100,996.22 127,687.68 135,619.98

利润总额 90,241.03 95,503.08 125,629.39 133,340.45

净利润 74,609.40 79,147.72 102,154.13 126,748.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4,829.32 82,938.63 93,785.51 121,294.42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80,319.41 62,832.14 78,964.81 111,299.00
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3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6,115.90 221,938.15 221,673.76 295,350.70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30,514.63 -90,528.23 -135,933.31 -95,899.96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3,725.26 -72,210.63 -46,798.98 -138,188.55
量净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2021 年 9 月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2018 年 12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6 1.20 0.96 1.22
速动比率(倍) 0.81 0.92 0.73 0.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75 56.22 55.83 55.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86 48.50 54.51 56.02
销售毛利率(%) 55.82 54.25 60.18 59.56
销售净利率(%) 5.88 4.81 5.79 7.7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9 2.63 2.83 3.05
存货周转率(次) 1.65 2.18 2.18 2.3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45 1.54 1.54 2.0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6 0.39 0.27 0.4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9.37 9.28 7.29 5.41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3 2.70 3.15 3.09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总负债/合并总资产×100%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100%
5、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6、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2、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费用)/利息费用总额




35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
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1 年 1-9 月 6.22% 0.60 0.60

归属母公司普通 2020 年 6.25% 0.58 0.58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 7.21% 0.66 0.66
2018 年 9.81% 0.85 0.85
2021 年 1-9 月 5.89% 0.57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2020 年 4.74% 0.44 0.44
司普通股股东的 2019 年 6.07% 0.55 0.55
净利润
2018 年 9.00% 0.78 0.78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
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
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
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6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10 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修订),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
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1,405.47 -2,145.06 -948.54 -1,113.63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0,438.96 32,473.17 20,938.55 16,905.62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24.64 45.29 110.63 62.87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745.30 -5,351.69 -1,588.52 -3,376.35
收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993.71 3,921.65 3,201.94 2,068.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09.22 993.56 489.49 414.93

合计 4,509.91 20,106.49 14,820.70 9,995.42


(七)2021 年年度业绩快报情况

2022 年 1 月 7 日,发行人披露了 2021 年年度业绩快报。根据业绩快报,预
计 2021 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6 亿元,同比增长 32.1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15 亿元,同比增长
61.54%。根据业绩快报及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及盈利能
力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阅读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17.11 元/股计算(不考虑
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300,00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17,533.61 万股。


37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本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38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以下可能对本公司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营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和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9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本次可转债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
体出现的信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信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可转
债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40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传真:021-61118973

保荐代表人:杨光远、李忠

项目协办人:杜碧莹

项目经办人:邓辉、丁梓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科伦药业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江保荐同
意保荐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41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2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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