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2-03-28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69 号 1 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远方
光电”)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
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
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潘建根、孟欣、闵芳胜、胡红英、孟拯、朱春强、裘兴宽、李建珍、孙
建佩、罗微娜、张维、马鲁新、郭志军、季军、潘敏敏、涂辛雅、胡余兵、张斯
员、李倩 19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远方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远方光电股份,也不由远方光
电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每年转让或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离职后
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
2、本公司法人股东长益投资承诺:自远方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远方光电股份,也
不由远方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本公司法人股东华睿海越承诺:自远方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远方光电股份,也不由
远方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4、本公司自然人股东竺素娥承诺:自远方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远方光电股份,也不由远方
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
2011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以及 201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公司上市后将不再披露 2011 年
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39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
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3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2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45.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7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远方光电”,股票代码“300306”;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2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起上
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五 家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
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
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3 月 29 日
3、股票简称:远方光电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股票代码:300306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0,0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5,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
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2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潘建根 20,016,990 33.362 2015 年 3 月 29 日
杭州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12,691,890 21.153 2015 年 3 月 29 日
孟欣 3,961,260 6.602 2015 年 3 月 29 日
浙江华睿海越光电产业创业投
2,693,655 4.489 2013 年 3 月 29 日
资有限公司
闵芳胜 1,639,980 2.733 2015 年 3 月 29 日
竺素娥 846,135 1.410 2013 年 3 月 29 日

本次公开发 胡红英 827,910 1.380 2015 年 3 月 29 日
行前已发行 孟拯 574,380 0.957 2015 年 3 月 29 日
的股份 朱春强 530,820 0.885 2015 年 3 月 29 日
裘兴宽 229,770 0.383 2015 年 3 月 29 日
李建珍 158,445 0.264 2015 年 3 月 29 日
孙建佩 158,445 0.264 2015 年 3 月 29 日
罗微娜 158,445 0.264 2015 年 3 月 29 日
张维 93,105 0.155 2015 年 3 月 29 日
马鲁新 71,910 0.120 2015 年 3 月 29 日
郭志军 59,220 0.099 2015 年 3 月 29 日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季军 54,990 0.092 2015 年 3 月 29 日
潘敏敏 54,990 0.092 2015 年 3 月 29 日
涂辛雅 50,760 0.085 2015 年 3 月 29 日
胡余兵 42,300 0.071 2015 年 3 月 29 日
张斯员 42,300 0.071 2015 年 3 月 29 日
李倩 42,300 0.071 2015 年 3 月 29 日
小 计 45,000,000 75.000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000,000 5.000 2012 年 6 月 29 日
本次公开发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2,000,000 20.000 2012 年 3 月 29 日
行的股份
小 计 15,000,000 25.000 —
合 计 60,000,000 10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Everfine Photo-E-Info Co.,Ltd.
2、法定代表人:潘建根
3、注册资本(发行前):4,500 万元
注册资本(发行后):6,000 万元
4、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14 日
5、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69 号 1 号楼
6、邮政编码:310053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计算机软件、电流表、电压表、电功
率表、功率因素表、光学标准灯、积分球、光探测器、亮度计、测色光谱光度计、
照度计(专业袖珍照度计)、智能型多功能光度计(《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
至 2014 年 12 月 14 日,《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3 月 30 日);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电流表、电压
表、电功率表、功率因素表、光学标准灯、积分球、光探测器、亮度计、测色光
谱光度计、智能型多功能光度计、专业袖珍照度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公司主营业务:LED 和照明光电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综合
检测解决方案的提供
9、所属行业:C78;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0、电 话:0571-86698333 传 真:0571-86673318
11、互联网址:http:// www.everfine.cn
12、电子信箱:board@everfine.cn
13、董事会秘书:楼琼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

股票情况
直接持股数量
姓名 在本公司所任职务 任期 间接持股情况
(股)
持有长益投资 78.00%股权
潘建根 董事长、总经理 2010.8.18-2013.8.17 20,016,990 长益投资持有本公司
12,691,890 股(下同)
闵芳胜 董事、副总经理 2010.8.18-2013.8.17 1,639,980 持有长益投资 4.53%股权

孟拯 董事 2010.8.18-2013.8.17 574,380 持有长益投资 0.50%股权

康伟 董事 2010.8.18-2013.8.17 — —

陈燕生 独立董事 2010.9.15-2013.8.17 — —

甘为民 独立董事 2010.8.18-2013.8.17 — —

邓川 独立董事 2010.9.15-2013.8.17 — —

李倩 监事会主席 2010.8.18-2013.8.17 42,300 —
张维 监事 2010.8.18-2013.8.17 93,105 —
杨培芳 监事 2011.5.10-2013.8.17 — —
胡红英 副总经理 2010.8.18-2013.8.17 827,910 持有长益投资 2.30%股权
董事会秘书
楼琼 2010.11.21-2013.8.17 — —
兼副总经理
王金荣 财务负责人 2010.8.18-2013.8.17 — —

注:杭州长益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为“长益投资”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潘建根、孟欣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潘建根,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为 330106196503******,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孟欣,女,1966 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
码为 330103196609******,现任杭州米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建根、孟欣夫妇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81.49%的股份,其
在股权比例、经营管理等方面均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且该影响在可预期的期限内是稳定的。
截至目前,除本公司外,潘建根、孟欣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姓名 其他对外投资对象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潘建根 杭州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1,000 780 78.00
孟欣 杭州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00 10.00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2,889 户。
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 东 股 份(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潘建根 20,016,990 33.36

2 长益投资 12,691,890 21.15

3 孟欣 3,961,260 6.60

4 浙江华睿海越光电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693,655 4.49

5 闵芳胜 1,639,980 2.73

6 竺素娥 846,135 1.41

7 胡红英 827,910 1.38

8 孟拯 574,380 0.96

9 朱春强 530,820 0.88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
10 500,000 0.833
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
11 500,000 0.833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12 500,000 0.833
资基金
中银国际—中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
13 500,000 0.833
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农业银行—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14 500,000 0.833
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15 500,000 0.833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46,783,020 77.9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500万股
2、发行价格:45.0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51.7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0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8.7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0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
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300 万股,有效申购为 3,90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网
下中签率为 7.69231%,认购倍数为 13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 1,200 万股,中签
率为 1.7288463048%,超额认购倍数为 58 倍。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675,00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天健验[2012]76 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42,811,200.00 元,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37,750,000.00

律师费用 920,000.00

审计验资费用 1,975,000.00

信息披露费 2,070,000.00

股权登记及上市初费 49,000.00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47,200.00

合计 42,811,200.00


每股发行费用:2.85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632,188,800.00 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3.83 元(按照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母公司的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1.37 元/股(按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对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如下: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
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
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
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并及时披露。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元) 185,239,775.95 165,025,317.70 12.25

流动负债(元) 50,270,323.28 67,491,063.83 -25.52

总资产(元) 249,939,555.61 178,351,445.70 40.1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
197,584,432.33 110,860,381.87 78.23
权益(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4.39 2.46 78.46
资产(元/股)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元) 205,626,206.69 139,430,306.23 47.48

营业利润(元) 86,579,619.66 53,923,922.53 60.56

利润总额(元) 111,387,022.29 62,579,838.18 77.9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96,724,050.46 54,429,366.71 77.71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
82,271,777.99 52,088,085.50 57.95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15 1.21 7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83 1.16 57.76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10 50.76 13.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54.52 53.05 1.47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7,197,450.36 62,744,345.12 23.03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2 1.39 23.74
量净额(元)
注:股本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4500 万股计算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简要说明

(一)财务状况

截至 201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4,993.96 万元,较 2010 年末增加 7,158.81
万元,增幅为 40.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19,758.44 万元,
较 2010 年末增加了 8,672.40 万元,增幅为 78.23%。

公司资产规模增幅较快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1 年经营业绩较好,收入和盈
利均有快速增加。2011 年末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全部来自公司 2011 年度的净利润,
增幅较大的原因为公司 201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 2010 年大幅增加。

截至 2011 年末,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公司偿债能力较
强,债务风险较低,财务状况良好。

(二)经营业绩

2011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562.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619.59 万
元,增幅 47.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72.41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加 4,229.47 万元,增幅 77.71%。
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对新型光电照明检测设备尤其是综合
性的检测分析系统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以技术为核心提升产品竞争力,产销规模
不断扩大,主营业务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态势。
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超过营业总收入增幅
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1、2011年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中高端产品销售
占比进一步增加;2、2011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为2,494.41万元,较2010年增加
1,617.69万元,主要为2011年度公司承担的科研项目通过验收相关经费转入损益,
以及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三、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一)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内容
远方光电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03 月 01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 22 名,所代表的股份数为 45,000,000 股,占杭州远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决议:
1. 审议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4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2. 审议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4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3. 审议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4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4. 审议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4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5. 审议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4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内容
远方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共计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建根先生主持,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会议经投票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会议经投票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剩余利润结转至未分配利润,现暂不对股东进
行分配。
审议结果:会议经投票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1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审议结果:会议经投票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报告》
的议案。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审议结果:会议经投票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召开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2 年 03 月 01 日上午在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结果:会议经投票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关于《召开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内容
远方光电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审计报
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附件:

1、201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2、2011 年度利润表

3、2011 年度现金流量表

4、2011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
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近日有媒体针对远方光电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数据的来源、董事长潘建
根先生的学历、CIE 中国代表的身份,以及公司 45 元/股的发行价等问题进行了
报道,公司针对相关报道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核查情况如下:
(一)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数据的来源
1、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公司行业地位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
及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联盟是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
公室的支持与指导下成立的,由从事半导体照明相关行业的骨干企业、研发机构
和投资机构等单位自愿组成,是我国半导体照明业内最为活跃的行业组织之一。
2、联盟长期跟踪国内外 LED 行业的发展,持续搜集并发布半导体照明产业
的相关数据,其发布的数据被业内高度认可,具有广泛地影响力,联盟所出具的
行业数据被 LED 行业类上市公司广为采用。
3、截止 2010 年 10 月 15 日,联盟的成员单位达 176 家,其中,常务理事单
位 21 家、理事单位 48 家、普通成员单位 107 家。远方光电是联盟的常务理事单
位,与其他成员单位一样,公司根据《联盟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地权利和义务,
与联盟之间不存在其他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
(二)董事长潘建根先生的学历
潘建根先生于 1986 年自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后,于 1986 年考取浙江大学光电
系的硕士研究生,1989 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工学硕士学位。
潘建根先生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是“测试计量技术和仪器”,
由于“光电测量技术和仪器工程”属于“测试计量技术和仪器”的范围,也是其
实际深造的确切内容,所以,潘建根先生经常把自己的所学专业写为:“光电测
量技术和仪器工程”。
(三)董事长潘建根先生在 CIE 中的任职
中国照明学会以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名义加入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由中
国照明学会推荐确定有关专家,代表中国参加 CIE 各分部的工作。2003 年-2008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年,潘建根先生一人担任 CIE 第二分部中国代表职务。2008 年至今,受中国照
明学会的委派,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林延东研究员和潘建根共同为 CIE 第二分
部中国代表,更严格地讲潘建根先生为 CIE 第二分部的共同中国代表,CIE 和
CIE 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照明学会)对此均有相关文件。
(四)公司的发行价格
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
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00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1.7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
总股数为 6,000 万股);
(2)32.8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
总股数为 6,000 万股)。

三、本公司自 2012 年 3 月 12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
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等均未发生重
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
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本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的申报会计师,该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相关法律文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于 2011 年 6 月 28 日核发的《关
于同意设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复函》(浙财会[2011]25 号)
批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并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
照,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取得浙江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2011 年 11 月 10
日,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换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申报会计师将以变更后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相关文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邮 编:518000

电 话:021-62078637

传 真:021-62078900

保荐代表人:朱军、曹玉江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已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交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杭
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平
安证券愿意推荐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7 日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杭 州 远 方 光 电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公 告 书





杭 州 远 方 光 电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公 告 书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