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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4-19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1超日债

证券代码:112061

上市时间:2012年4月20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上市推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
第一节 绪 言
重要提示

2012年4月17日,发行人公告了2011年度业绩修正快报,现经会计师事务所初审
后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2.88万元。与2012年2月28日披露的
2011年度业绩快报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为14,200.35万元。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公司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
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

经鹏元资信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1.95亿元(截至2011年9月30日合
并报表口径),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6.69%,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43.68%;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9亿元(2008
年、2009 年及201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Chaori Solar Energy Science &Technology CO., LTD.

二、发行人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 738 号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52,720.00 万元

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倪开禄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经营范围

太阳能材料、太阳能设备、太阳能灯具、电子电器生产、销售、安装,从事货
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发行人设立及申请上市

2003 年 6 月 26 日,由倪开禄、倪开寿等 6 名自然人以 500 万元货币资金出资
设立。

2010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8 号文批复确
认本公司发行股票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10 年 11 月 1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0]373 号)核准,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总股本为 26,360 万股。

(三)发行人股权机构和股本变化

1、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和股本变化情况

(1)2003 年 6 月发行人前身超日有限成立

超日有限由倪开禄、倪开寿等 6 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
本 500 万元。设立出资经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03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沪华会验字[2003]第 3960 号《验资报告》。2003 年 6 月 26 日,超日有
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注册登记成立。

(2)2005 年 1 月超日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5 年 1 月 10 日超日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超日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至 2,500 万元,增加部分由上海奉贤江海商业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当时倪
开禄持有其 87.5%的股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2005 年 7 月超日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7 月 21 日超日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江海商业将所持有的超日有
限 80%的股权转让给倪开禄等 10 位自然人,同意原股东沈卫华将所持超日有限 1%
的股权转让给钟建平。

(4)2006 年 4 月超日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为了明确公司发展战略,2006 年超日有限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了调整。根据超
日有限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2006 年 4 月 14 日,自然人股东钟雪贤、倪开
寿、张海红、周红芳、钟建平、钱金发和宋志华分别将所持超日有限股权全部转让
给倪开禄。

(5)2006 年 7 月超日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根据超日有限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2006 年 7 月 12 日,超日有限股东
倪开禄将所持超日有限 5%的股权以 1,250,000 元价格转让给裴建平,将所持超日有
限 1%的股权以 250,000 元转让给倪娜。

(6)2007 年 6 月超日有限第二次增资、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5 月 25 日,超日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

①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500 万元增至 2,857 万元,并引进张江汉世纪、建都房
产、南天体育、自然人吴绅作为公司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357 万元由新增股东以
9,000 万元认购,增资价格为 25.21 元/份出资额,溢价部分 8,643 万元作为公司资本
公积。

②同意股东倪开禄、张正权、裴建平、倪娜等 4 名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 20.621%
(增资后)股权分别转让给张剑、周红芳等 21 名自然人,同时其他股东放弃对本次
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超日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12 日,超日有限召开了临时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同意超日有限
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日
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超日有限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经依法审计的净资产
154,851,517.08 元按 1:0.7426 的折股比例折合股本 115,000,000 股,作为超日太阳股
本,留存的 39,851,517.08 元净资产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和法定盈余公积。本次
改制变更业经天健会计事务所验证,并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出具了浙天会验(2007)
第 83 号《验资报告》。2007 年 10 月 12 日,股份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成立。

3、股份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1)2009 年 8 月超日太阳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8 月,超日太阳引进上海融高、成都亚商、上海蛟龙及自然人孟力、左
玉立和叶子奇等 6 名新股东对公司增资 8,500 万元,增资价格每股 10 元,折成股本
850 万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11,500 万元增至 12,350 万元。

(2)2009 年 11 月超日太阳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11 月 21 日,超日太阳召开了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2,350 万元增至 19,760 万元。

(3)2010 年 2 月超日太阳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2 月,自然人股东张秋芳、张冲、汪滢波分别将所持超日太阳的股份全
部转让给倪开禄、倪娜,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股权 股权 转让股份 转让价格
定价依据 转让原因
转让方 受让方 (股) (万元)
在原始出资额 11.89 万
张 冲 倪开禄 765,440 13.079 上述自然人股东因
元的基础上溢价 10%
个人原因将所持公
在原始出资额 14.29 万
张秋芳 倪 娜 920,000 15.719 司股份进行转让
元的基础上溢价 10%





在原始出资额 23.80 万
汪滢波 1,532,720 26.180
元的基础上溢价 10%

(4)2010 年 1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0 年 11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超日太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6,600 万股,总
股本增加至 26,36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份的 25.04%。

(5)2011 年 3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0
年年末总股本 26,36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10 股,转增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52,720.00 万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2,720.00 万股的工商手续已完成。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上市后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

(五)隶属关系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倪开禄先生。倪开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38%的股权。

2011 年 3 月,倪开禄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375,000 股质
押给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以申请银行贷款,质押登记日为 2011 年 3 月 28 日。
相关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
自 2011 年 3 月 28 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
冻为止。经公司 2010 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相关质押股数变更为 18,750,000 股。

2011 年 5 月,倪开禄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220,000 股质
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以申请贷款,质押登记日为 2011 年 5 月 13 日。相关
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



2011 年 5 月 13 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
为止。

2011 年 6 月,倪开禄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9,400,000 股质
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以申请贷款,质押登记日为 2011 年 6 月 22 日。相关
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
2011 年 6 月 22 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
为止。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倪开禄先生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7,049,28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7.38%,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61,3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527,200,000 股的 11.64%。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倪开禄先生近期频繁且
大量质押股权,是为其对外投资和个人消费借款进行担保,并非意图转让,所持股
份对应表决权比例不变。因此,上述股权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投资情况

截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倪开禄先生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投资情况如
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备注
成立时间 实收资本
倪开禄持股 100%;
上海开禄投资有 上海市奉贤区
5,000.0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限公司 2011.3.30
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
上海开禄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5%;
上海航鸣电子科 上海市奉贤区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5,000.00
技有限公司 2011.5.20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元器件加工、
批发、零售,导热材料批发、零售
上海开禄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
Refinery Plama 保加利亚 1,223.00
经营范围:石油加工,石油产品的生产销售及
AD 2011.5.12 万美元
其他能源的资源
上海市奉贤区 倪开禄持股 40%;
天蟾医药有限责
2011 年 5 月 15 1,000.00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领域(除食品、药品、血
任公司
日 液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上海五杰股权投 倪开禄持股 20%;
上海市奉贤区
资基金合伙企业 10,000.0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实业投资,投资管
2011 年 7 月
(有限合伙) 理,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
倪开禄于 2011 年 7 月向该公司出资 3,570 万元
襄阳大力电工股 湖北省襄阳市 人民币,计 51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8.5%;
6,000.00
份有限公司 2002 年 6 月 3 日 经营范围:专业从事电机软起动及与之配套的
电气控制设备、高压变频调速产品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多晶硅锭→多晶硅片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多晶硅太
阳能电池组件”及“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两大产品生产
链,具体产品结构涵盖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和多晶硅
/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等。其中,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和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
池片都是中间产品,为公司生产最终产品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原材料。晶体硅
太阳能电池组件为公司最终产品,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主要运用于并网发电
系统和离网发电系统。另外,公司目前正逐步向产业链纵向一体化发展。2011 年一
季度,公司收购赛阳硅业并着手投资建设 2,000 吨多晶硅生产线,向产业链上游延
伸以保证原材料供应并控制原材料成本;同时,公司计划在国内外采取合作方式投
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在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同时提供长期稳
定的利润来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按产品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合并报表口径)构
成:
单位:万元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产品类别 比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金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
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 123,726.53 68.82 139,230.69 51.82 95,314.96 72.30 114,618.51 90.26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 44,361.31 24.67 105,746.33 39.36 34,876.31 26.46 6,102.71 4.81
风光互补路灯 65.03 0.04 189.31 0.07 - -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68,152.86 93.53 245,166.34 91.25 130,191.27 98.76 120,721.22 95.07
其他业务收入 11,635.53 6.47 23,498.60 8.75 1,632.93 1.24 6,226.62 4.93
营业收入合计 179,788.39 100.00 268,664.93 100.00 131,824.20 100.00 126,987.84 100.00


1、公司主要产品的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主
要运用于并网发电系统和离网发电系统。主要产品用途详见下表:

产 品 图 示 用 途 特 点
并网发电系统 光伏电站 大规模利用太阳能电池集中供电
光伏系统安装在居民和公共建筑
普通建筑
顶上;部分供建筑本身用电,多余
光伏系统
可回售电网
将太阳能电池整合入建筑,比如植
多晶硅
太阳能建 入屋顶、窗户、外墙等部位,再接
/ 单 晶
筑一体化 入电网;要顾及审美需求,对工程
硅太阳
工艺有较高要求,产品附加值高
能电池
离网发电系统
组件 偏远地区
突破资源的限制,具有便利性
居民用电

移动设备 突破传统定点发电模式,具有便捷
用电 性

2、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材料采用集中采购模式,采购以销售订单与预测相结合,在
保证供应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减少采购成本。

采购原材料的质量和成本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成本。为了保证采购的材
料品质,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采购制度,包括《采购控制程序》、《供应
商管理细则》、《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供应五星评级表》等,从采购程序、供
应商管理、采购业务过程、进货检验过程和供应商质量管理等几方面对采购环节进
行全程管理和监控。同时,公司还制定并实施了“过程绩效指标”以监测采购管理
过程实施的效果,确保采购管理的过程符合要求。

(2)生产模式

发行人生产采用订单生产模式。由于不同客户所需的电池组件尺寸、功率、材
料要求不同,公司大部分组件产品具有大批次定制生产的特点,即公司根据客户订
单情况来确定并安排生产计划。子公司超日洛阳所产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作为中间
产品用来配套公司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因而超日洛阳基本上是根据超日


太阳的订单来安排生产计划。订单式生产对应的主要流程为:接收订单→原材料采
购→生产→销售→结算。

对于通用的、标准化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进行定量生产并库存储备,保证向
客户随时提供组件产品,缩短供货时间。

(3)销售模式

发行人产品销售按区域划分为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
售区域集中在境外,即以欧洲、美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太阳能电池主要消费市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销售市场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
境外市场 161,157.36 95.84 244,287.00 99.64 123,724.65 95.03 112,428.35 93.13
境内市场 6,995.50 4.16 879.34 0.36 6,466.62 4.97 8,292.87 6.87
合计 168,152.86 100.00 245,166.34 100.00 130,191.27 100.00 120,721.22 100.00

①境内销售

境内销售模式主要部分电池片供应商要求公司将向其采购电池片生产的部分组
件回售及少量原材料的销售。国内销售占总销售比重很小。

②境外销售

i. 境外销售的主要模式

发行人的境外销售按照对境外客户的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和代理销售。直接
销售是指发行人直接同境外客户签订合同,报关出口发货并直接向客户收取货款。
公司控股子公司超日贸易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通过超日贸易作为
供货商直接出口给国外客户,并与国外客户结算货款。代理销售是指发行人直接与
境外客户洽谈销售条件,并与境外客户和境内经销商协商供货具体事项,委托境内
经销商代理销售。

ii. 境外客户分类

发行人境外客户分为经销商和系统集成商。


A.经销商

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先将产品销售给某个地区大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经
销商,再由经销商进行分销的销售模式。通常,经销商会采购各个公司不同品牌、
不同价位和不同规格的产品,然后根据中小客户需求、数量以及安装地域的不同分
开销售。一般来说,经销商只提供产品,不提供安装服务,需要由客户寻找工程安
装公司建设光伏电站。这些经销商的主要客户是中小型光伏电站的投资商、下一级
经销商和家庭消费者。

B.系统集成商(投资商)

系统集成商模式类似于直销模式,即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大型光伏电站的系统集
成商。大型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光伏电站的时候,通常会选择专业的光伏电站设计及
安装承包商来承担电站全部的工程设计咨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其它部件的
采购,以及光伏电站的安装和建设工作,这里所说的光伏电站设计及安装承包商即
系统集成商。在光伏电站建成后,这些机构投资者会聘用专业公司对于项目进行评
估和验收,并按照电站的实际发电功率向系统集成商支付费用。该销售模式的优点
在于系统集成商支付的价格相对较高,且一旦建立起成熟的系统集成商销售渠道,
公司在当地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将大为提高,市场地位大幅提升,市场份额也将随之
大幅提升。但同时该模式也存在因需求不稳定导致的销售淡旺季、相对较长的回款
周期以及严格的交货时间和计划等缺陷。

2010 年下半年之前,发行人由于自身经营规模、品牌影响力等因素的限制,在
境外销售时采取以经销商为主要渠道的销售模式,利用经销商较为成熟的销售渠道
扩大销量、提高市场份额,并逐步增强品牌影响力。2010 年下半年开始,一方面由
于近年来公司自身整体实力已上升到新的台阶、销售规模已实现大幅增长、且在境
外市场已具备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境外销售由经销商模式向系统集成商模式转变的
时机已到来,公司境外销售逐渐主动向系统集成商模式转变;另一方面由于公司部
分主要经销商客户自 2010 年下半年以来转向系统集成商模式运营,主要业务转变为
直接开发光伏电站项目,且继续向发行人大规模采购电池组件,因此自 2010 年下半
年开始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转变为以系统集成商为主。


六、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际整体经济运行环境、我国宏观经济状况、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资金供
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
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行
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深交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深交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
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3、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设置了一系列偿债保证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但
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相对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
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
支付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除此以外,目前希腊、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和意大利均深陷债务危机的漩
涡之中,且美国由于高额的财政赤字也于 2011 年上半年暴露出较为严重的债务危
机。欧洲是目前光伏产品的最大消费市场,而美国也是潜在的重点市场,欧洲和美
国都是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倘若欧洲和美国的债务危机进一步升
级并大范围扩散,则可能对光伏行业造成以下后果:欧洲和美国政府为缓解经济压
力而采取较为严厉的紧缩财政政策,后续光伏补贴价格出现非常规性大幅度下调的
风险;银行贷款收紧,新增光伏电站的融资变得较为困难,新项目的开展陷入停滞,
导致市场需求大幅减少;欧元和美元兑人民币大幅贬值,不利于光伏企业产品的出


口。倘若发生以上现象,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效益下滑、期末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及偿
债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4、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条款包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第
3 年末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上述安排将给投资者带来
以下特定风险:如果投资者选择回售,则将面临再投资风险,回售取得的本金和利
息用于再投资实现的收益可能低于本期债券的收益率。

5、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盈利能力及获取现
金能力,报告期内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
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
将禀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是,由于宏观
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所处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不
可控的市场环境变化,发行人可能不能获得足额资金,从而影响其偿还到期债务本
息,将可能导致本期债券持有人面临发行人的资信风险。

6、评级风险

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本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
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
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发生波动。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1、财务风险

(1)债务结构不合理的风险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37,821.26 万元、70,396.00 万元、
139,857.05 万元和 280,186.9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 37,661.26 万元、68,890.76
万元、121,676.48 万元和 263,365.77 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99.58%、
97.86%、87.00%和 93.99%(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由于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过
高,将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构成一定压力。公司将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资
本市场,降低负债结构不平衡对公司造成的相关风险。本期债券成功发行后(发行
规模为 10 亿元,其中 4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 6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流动
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降低至 64.01%(按照 201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口径),
从而较大地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但是公司短期偿债压力仍然存在。

(2)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产品绝大部分直接出口国外,主要以欧元、美元作为结算货币,而原材
料绝大部分从国内采购,采购以人民币结算。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起我国开始实行
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
币总体呈升值趋势,给出口型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特别是 2010 年以来,欧
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
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
别为 7,796.34 万元、29,328.74 万元、68,423.92 万元和 203,502.70 万元,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4%、22.25%、25.47%和 74.59%(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尽管
本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以专门评估客户履约能力,防
范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但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较
大,如果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
司的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4)现金流量风险

公司业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较多。另一方面,



受欧洲债务危机、行业供求关系以及客户结构变化的影响,特别是 2010 年下半年以
来公司考虑到对电站投资商销售价格较高,进而调整销售结构,将对电站投资商的
销售比例由 2009 年的几乎为零逐步提升至 2010 年的 36%、2011 年的 65%,而由于
对电站投资商销售的账期较长,使得公司销售回款速度放慢,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现较大降幅。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
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688.32 万元、3,696.82 万元、-45,966.09 万元和
-96,457.10 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低于当期所实现的净利润(合并
财务报表口径),且自 2010 年以来净现金流出量较大。如果公司不能有效缩短应收
账款账期、加快回款速度,或银行借款到期不能续贷、也不能及时通过其它渠道筹
集资金,那么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将面临一定压力,偿债能力也将受到较大影响。

2、经营风险

(1)上游原材料多晶硅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制造行业,系多晶硅料生产的下游行业。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其直接的原材料——晶体硅太阳能电
池片部分外购、部分生产获得,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的主要原材料为多晶硅料。自
2008 年下半年开始,受多晶硅价格处于激烈的波动状态,使公司多晶硅料、电池片
等原材料的采购成本随之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未来原材料价格的进一步
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由于光伏太阳能产业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可能会吸引众多投资者从事太阳能电
池生产环节的业务。如果太阳能电池生产环节的业务规模扩张过快,可能会加剧行
业竞争,降低行业利润率。

(3)产品替代或技术替代的风险

太阳能电池主要分为晶体硅电池和薄膜电池两大类。公司目前的产品为晶体硅
太阳能电池。随着多晶硅料价格的大幅下降,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相比薄膜太阳能电
池的高成本的劣势已快速扭转,目前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占全球光伏电池总产量的


85%以上,且仍将凭借相比薄膜太阳能电池较高的光电转换效率、较低的衰竭率而
继续保持光伏发电市场上的主流产品地位。如果未来薄膜电池在光电转化率等方面
出现重大突破或者其他效率更高的太阳能电池出现,则公司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将
面临被替代的风险,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主要管理人员也
具备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但随着业务规模的发展和业务范围的扩大,组织结构
和管理体系将日趋复杂,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对人力资源、管理
制度和管理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运营效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4、政策风险

(1)扶持政策变化风险

虽然光伏发电相关技术仍处于不断的进步中,但由于光伏发电现阶段的发电成
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常规能源,光伏发电市场仍需政府政策扶持。目前德国、日本、
美国等发达国家都对光伏发电市场给予有力的产业补贴和扶持政策,我国政府也正
在着手制定更为有力的扶持政策以启动国内的光伏发电市场。但如果主要市场相关
的政府补贴或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

(2)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目前太阳能电池应用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国内市场仍处于起步阶
段,目前国内制造的太阳能电池产品主要用于出口。2008 年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
的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之趋势。我国产品价格优势明显,是贸易保护主义针对
的主要对象之一。一旦国外太阳能电池主要应用国家对我国太阳能电池产品设置政
策、关税及其他方面的壁垒,将可能导致太阳能电池行业出口增长放缓或进行结构
性调整,进而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带来影响。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0亿元。

二、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已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86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三、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
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二)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四、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面额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六、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8.98%,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2年3月7日。

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7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
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八、债券信用等级

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九、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
月12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期债券对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2〕61
号的验资报告,对网下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2〕63号的
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2〕62号的验资报告。



十、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 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2]87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4月20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11超
日债”,证券代码“112061”。

二、 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 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
具了天健审字[2010]22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0 年度财务报告经
天健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字[2011]41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1.9.30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81,700,040.33 2,492,874,923.79 177,005,856.91 120,359,262.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3,160,800.00 - -
应收账款 2,035,026,957.07 649,937,848.41 278,400,883.91 74,044,395.05
预付款项 968,697,588.17 317,827,527.26 123,911,158.78 44,288,646.27
其他应收款 51,095,317.33 129,129,587.23 40,677,710.26 15,054,516.61
存货 693,016,959.68 257,512,860.00 169,568,522.91 92,083,817.38
流动资产合计 4,829,536,862.58 3,850,443,546.69 789,564,132.77 345,830,638.1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0.00 - 2,700,000.00 2,001,564.00
固定资产 616,049,326.46 458,322,651.48 318,929,281.01 70,675,421.42
在建工程 405,821,232.11 112,553,341.87 42,681,266.78 250,720,994.36
无形资产 85,168,536.83 25,041,111.67 69,699,433.76 7,139,649.24
开发支出 17,836,462.95 - - -
商誉 4,923,770.16 231,651.82 29,104,479.08 231,651.82
长期待摊费用 16,726,345.57 8,053,220.68 1,586,958.70 1,769,916.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66,636.79 11,945,041.87 8,351,348.22 3,176,362.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71,792,310.87 616,147,019.39 473,052,767.55 335,715,559.88
资产总计 6,001,329,173.45 4,466,590,566.08 1,262,616,900.32 681,546,198.05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1.9.30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10,132,767.03 1,075,587,200.00 375,276,688.38 217,826,081.15
交易性金融负债 2,159,323.87 - - 3,201,600.00
应付票据 169,181,018.70 31,683,000.00 97,936,060.00 27,866,800.00
应付账款 591,763,349.65 96,364,551.79 159,882,940.34 110,279,724.99
预收款项 24,691,478.74 5,065,754.66 988,697.13 2,196,267.33
应付职工薪酬 5,238,242.08 4,635,684.44 2,689,611.64 1,047,902.09
应交税费 -131,271,371.36 -54,536.28 5,277,145.87 -18,189,709.99
应付利息 9,575,526.65 1,361,162.76 669,177.00 636,539.79
其他应付款 52,187,345.59 2,122,007.00 46,187,303.53 31,747,370.81
流动负债合计 2,633,657,680.95 1,216,764,824.37 688,907,623.89 376,612,576.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134,920,641.79 157,674,605.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90,200.00 790,2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32,500,916.67 23,340,916.67 15,052,416.67 1,6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8,211,758.46 181,805,721.94 15,052,416.67 1,600,000.00
负债合计 2,801,869,439.41 1,398,570,546.31 703,960,040.56 378,212,576.17

股东权益:




股本 527,200,000.00 263,600,000.00 197,600,000.00 115,000,000.00
资本公积 1,997,116,593.69 2,260,716,593.69 40,096,593.69 37,696,593.69
盈余公积 52,947,846.48 52,947,846.48 36,073,062.25 19,588,022.92
未分配利润 621,396,730.16 488,127,525.15 284,566,049.88 131,049,005.2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146,751.09 -808,993.5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194,514,419.24 3,064,582,971.81 558,335,705.82 303,333,621.88
少数股东权益 4,945,314.80 3,437,047.96 321,153.94 -
股东权益合计 3,199,459,734.04 3,068,020,019.77 558,656,859.76 303,333,621.8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001,329,173.45 4,466,590,566.08 1,262,616,900.32 681,546,198.0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728,373,224.32 2,686,649,320.86 1,318,242,000.66 1,269,878,448.04
减:营业成本 2,241,871,240.85 2,179,273,019.87 1,005,499,514.70 1,106,735,661.29

营业税金及附加 362,246.47 3,053,772.59 1,426,764.41 284,857.85

销售费用 37,267,643.95 38,807,470.75 15,500,995.81 13,175,819.90

管理费用 82,199,594.22 113,746,976.37 63,387,014.93 36,553,750.51

财务费用 -227,792.61 65,212,832.81 17,343,814.35 6,986,300.55

资产减值损失 66,313,234.37 24,318,084.29 23,071,622.93 7,261,958.7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159,323.87 3,160,800.00 3,201,600.00 -3,201,600.00

投资收益 -21,233,997.47 -9,123,892.84 -271,969.17 -8,318.4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
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277,193,735.73 256,274,071.34 194,941,904.36 95,670,180.78
加:营业外收入 6,784,919.56 8,123,941.22 4,256,930.93 3,511,380.88

减:营业外支出 2,785,942.89 920,674.59 45,660.92 200,913.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9,346.47 - -

三、利润总额 281,192,712.40 263,477,337.97 199,153,174.37 98,980,648.66
减:所得税费用 43,035,176.56 44,058,221.59 29,195,829.26 12,851,387.92

四、净利润 238,157,535.84 219,419,116.38 169,957,345.11 86,129,260.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8,709,205.01 220,436,259.50 170,002,083.94 86,129,260.74

少数股东损益 -551,669.17 -1,017,143.12 -44,738.83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5 1.09 1.19 0.7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5 1.09 1.19 0.75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 -3,337,757.58 -808,993.51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4,819,778.26 218,610,122.87 169,957,345.11 86,129,260.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5,371,447.43 219,627,265.99 170,002,083.94 86,129,260.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1,669.17 -1,017,143.12 -44,738.83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47,980,995.23 2,470,197,509.04 1,162,656,316.62 1,217,321,459.6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4,613,716.76 206,438,687.56 138,295,561.05 124,286,702.6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3,514,991.79 157,414,519.22 215,094,144.79 195,630,483.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6,109,703.78 2,834,050,715.82 1,516,046,022.46 1,537,238,646.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39,083,112.16 3,013,410,670.70 1,103,933,027.58 1,193,483,360.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458,203.10 59,360,381.98 33,335,712.64 22,940,138.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054,013.11 101,443,269.63 67,571,681.06 44,293,569.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2,085,352.83 119,497,266.70 274,237,389.75 229,638,300.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0,680,681.20 3,293,711,589.01 1,479,077,811.03 1,490,355,368.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4,570,977.42 -459,660,873.19 36,968,211.43 46,883,277.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166,600.00 357,424.84 - 90,000.00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425,607.08 1,982,444.83 1,591,681.5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59,025.57 2,705,609.64 1,096,105.81 323,305.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25,625.57 33,488,641.56 3,078,550.64 2,004,986.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134,222,150.86 246,307,232.48 178,947,640.31 222,926,517.85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 2,7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9,429,699.40 - 28,836,934.4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3,651,850.26 246,307,232.48 210,484,574.80 222,926,517.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5,626,224.69 -212,818,590.92 -207,406,024.16 -220,921,530.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59,936.00 2,301,405,295.51 85,33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055,295.51 33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73,459,867.03 1,486,135,079.06 415,086,625.93 250,826,081.1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76,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5,519,803.03 3,964,040,374.57 500,416,625.93 250,826,081.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48,214,300.00 785,824,567.44 257,844,464.44 37,5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1,044,213.75 30,358,015.72 15,487,754.71 8,251,520.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200,992.84 47,131,543.12 92,164,317.61 54,342,587.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0,459,506.59 863,314,126.28 365,496,536.76 100,144,108.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060,296.44 3,100,726,248.29 134,920,089.17 150,681,972.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15,136,905.67 2,428,246,784.18 -35,517,723.56 -23,356,281.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58,745,735.60 30,498,951.42 66,016,674.98 89,372,956.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43,608,829.93 2,458,745,735.60 30,498,951.42 66,016,674.98





197,600,000.00 40,096,593.69 36,073,062.25 284,566,049.88 321,153.94 558,656,859.76 115,000,000.00 37,696,593.69 19,588,022.92 131,049,005.27 303,333,621.88

-




197,600,000.00 40,096,593.69 36,073,062.25 284,566,049.88 321,153.94 558,656,859.76 115,000,000.00 37,696,593.69 19,588,022.92 131,049,005.27 303,333,621.88

66,000,000.00 2,220,620,000.00 16,874,784.23 203,561,475.27 -808,993.51 3,115,894.02 2,509,363,160.01 82,600,000.00 2,400,000.00 16,485,039.33 153,517,044.61 321,153.94 255,323,237.88

220,436,259.50 -1,017,143.12 219,419,116.38 170,002,083.94 -44,738.83 169,957,345.11

-808,993.51 -808,993.51

220,436,259.50 -808,993.51 -1,017,143.12 218,610,122.87 170,002,083.94 -44,738.83 169,957,345.11

66,000,000.00 2,220,620,000.00 4,133,037.14 2,290,753,037.14 8,500,000.00 76,500,000.00 365,892.77 85,365,892.77

66,000,000.00 2,220,620,000.00 5,055,295.51 2,291,675,295.51 8,500,000.00 76,500,000.00 365,892.77 85,365,892.77




-922,258.37 -922,258.37

16,874,784.23 -16,874,784.23 16,485,039.33 -16,485,039.33

16,874,784.23 -16,874,784.23 16,485,039.33 -16,485,039.33




74,100,000.00 -74,100,000.00

74,100,000.00 -74,100,000.00




263,600,000.00 2,260,716,593.69 52,947,846.48 488,127,525.15 -808,993.51 3,437,047.96 3,068,020,019.77 197,600,000.00 40,096,593.69 36,073,062.25 284,566,049.88 321,153.94 558,656,859.76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1.9.30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92,340,482.61 1,394,945,226.98 30,822,415.31 48,741,469.22
应收票据 0.00 7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应收账款 2,331,181,331.37 824,340,546.65 350,885,747.12 110,195,016.19
预付款项 156,533,224.02 223,667,682.65 24,087,822.79 31,391,499.19
其他应收款 105,568,893.97 357,124,922.35 126,588,333.32 117,468,775.29
存货 426,496,491.58 204,406,574.17 146,384,541.98 58,836,309.29
流动资产合计 3,612,120,423.55 3,074,484,952.80 698,768,860.52 386,633,069.1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505,558,596.60 722,145,097.28 134,664,028.80 52,378,361.28
固定资产 214,191,844.79 193,499,618.39 72,162,406.27 68,853,793.12
在建工程 67,462,610.41 56,843,677.90 227,538.47 23,091.50
无形资产 10,561,452.12 10,728,257.49 10,950,664.65 2,671,205.17
开发支出 10,481,881.05 - - -
长期待摊费用 15,012,402.59 8,053,220.68 1,586,958.70 1,769,916.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37,501.78 9,381,189.58 3,807,221.57 1,801,951.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42,506,289.34 1,000,651,061.32 223,398,818.46 127,498,319.82
资产总计 5,454,626,712.89 4,075,136,014.12 922,167,678.98 514,131,389.00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1.9.30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45,000,000.00 765,000,000.00 135,000,000.00 76,165,415.40
应付票据 112,720,578.70 28,000,000.00 52,700,000.00 -
应付账款 677,017,360.89 97,692,107.19 157,921,980.66 107,180,912.76
预收款项 15,481,551.75 10,400.00 290,953.06 1,600,407.31
应付职工薪酬 2,960,219.66 3,277,549.23 1,678,874.10 1,025,481.31
应交税费 -6,755,953.50 -2,560,763.19 7,481,357.02 -4,456,466.94
应付利息 7,660,150.15 874,158.59 172,875.00 95,750.00

其他应付款 180,252,350.68 1,928,575.63 638,600.00 20,039,660.00
流动负债合计 2,234,336,258.33 894,222,027.45 355,884,639.84 201,651,159.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134,920,641.79 157,674,605.2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410,916.67 7,140,916.67 5,552,416.67 1,6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8,331,558.46 164,815,521.94 5,552,416.67 1,600,000.00
负债合计 2,382,667,816.79 1,059,037,549.39 361,437,056.51 203,251,159.84
股东权益:
股本 527,200,000.00 263,600,000.00 197,600,000.00 115,000,000.00
资本公积 1,997,116,593.69 2,260,716,593.69 40,096,593.69 37,696,593.69
盈余公积 52,947,846.48 52,947,846.48 36,073,062.25 19,588,022.92
未分配利润 494,694,455.93 438,834,024.56 286,960,966.53 138,595,612.55
股东权益合计 3,071,958,896.10 3,016,098,464.73 560,730,622.47 310,880,229.1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454,626,712.89 4,075,136,014.12 922,167,678.98 514,131,389.0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319,696,644.84 2,642,909,228.29 1,254,369,384.60 1,249,043,304.42
减:营业成本 2,946,978,751.49 2,297,291,431.71 982,962,944.84 1,094,451,033.9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967.58 1,707,808.27 1,426,764.41 284,857.85
销售费用 7,009,597.60 11,725,389.03 6,623,273.52 6,865,386.36
管理费用 52,478,579.77 80,327,421.47 53,966,157.36 31,869,575.42
财务费用 52,054,991.72 23,297,887.31 6,788,895.47 2,276,176.29
资产减值损失 65,708,747.98 37,159,786.75 13,368,464.89 8,278,212.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投资收益 - -1,149,457.64 -19,119.17 -8,318.4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195,447,008.70 190,250,046.11 189,213,764.94 105,009,744.13
加:营业外收入 6,629,338.09 4,465,816.62 4,250,072.37 3,511,361.06
减:营业外支出 2,188,956.00 64,761.43 23,626.00 159,354.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 - -
三、利润总额 199,887,390.79 194,651,101.30 193,440,211.31 108,361,751.19
减:所得税费用 38,586,959.42 25,903,259.04 28,589,818.00 13,884,587.27
四、净利润 161,300,431.37 168,747,842.26 164,850,393.31 94,477,163.9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83 1.16 0.82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83 1.16 0.82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1,300,431.37 168,747,842.26 164,850,393.31 94,477,163.9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09,749,818.87 2,540,886,559.08 1,211,641,966.34 1,328,548,026.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39,335.68 3,572,321.36 10,596,534.90 2,788,640.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813,088.64 42,503,687.88 380,670,489.04 222,127,62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1,602,243.19 2,586,962,568.32 1,602,908,990.28 1,553,464,296.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915,112,350.04 3,061,308,482.23 1,119,972,534.20 1,156,928,123.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8,374,428.90 42,796,923.17 24,856,724.27 21,005,636.1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666,774.41 69,914,906.60 65,330,182.10 40,181,220.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55,292.24 271,651,262.76 450,276,798.04 350,461,476.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12,708,845.59 3,445,671,574.76 1,660,436,238.61 1,568,576,456.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106,602.40 -858,709,006.44 -57,527,248.33 -15,112,160.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66,600.00 196,313.73 - 90,00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467,773.88 1,982,444.83 1,591,681.5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8,712.57 1,058,140.61 423,138.94 208,696.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5,312.57 31,722,228.22 2,405,583.77 1,890,378.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85,451,626.96 216,946,874.26 17,154,877.41 31,467,476.59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64,000,000.00 600,000,000.00 50,000,000.00 3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19,413,499.32 19,098,300.00 34,287,231.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8,865,126.28 836,045,174.26 101,442,108.93 61,467,476.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5,869,813.71 -804,322,946.04 -99,036,525.16 -59,577,098.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96,350,000.00 85,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55,000,000.00 810,000,000.00 145,000,000.00 106,165,415.4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6,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5,000,000.00 3,282,850,000.00 230,000,000.00 106,165,415.4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75,000,000.00 180,000,000.00 86,165,415.40 34,5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1,751,595.05 18,148,657.80 5,189,865.02 2,911,688.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200,992.84 47,131,543.12 20,234,928.67 6,164,025.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7,952,587.89 245,280,200.92 111,590,209.09 43,625,713.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047,412.11 3,037,569,799.08 118,409,790.91 62,539,701.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9,929,004.00 1,374,537,846.60 -38,153,982.58 -12,149,557.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8,961,307.91 4,423,461.31 42,577,443.89 54,727,001.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9,032,303.91 128,381,275.18 4,423,461.31 42,577,443.89





197,600,000.00 40,096,593.69 36,073,062.25 286,960,966.53 560,730,622.47 115,000,000.00 37,696,593.69 19,588,022.92 138,595,612.55 310,880,229.16




197,600,000.00 40,096,593.69 36,073,062.25 286,960,966.53 560,730,622.47 115,000,000.00 37,696,593.69 19,588,022.92 138,595,612.55 310,880,229.16

66,000,000.00 2,220,620,000.00 16,874,784.23 151,873,058.03 2,455,367,842.26 82,600,000.00 2,400,000.00 16,485,039.33 148,365,353.98 249,850,393.31

168,747,842.26 168,747,842.26 164,850,393.31 164,850,393.31




168,747,842.26 168,747,842.26 164,850,393.31 164,850,393.31

66,000,000.00 2,220,620,000.00 2,286,620,000.00 8,500,000.00 76,500,000.00 85,000,000.00

66,000,000.00 2,220,620,000.00 2,286,620,000.00 8,500,000.00 76,500,000.00 85,000,000.00




16,874,784.23 -16,874,784.23 16,485,039.33 -16,485,039.33

16,874,784.23 -16,874,784.23 16,485,039.33 -16,485,039.33




74,100,000.00 -74,100,000.00

74,100,000.00 -74,100,000.00




263,600,000.00 2,260,716,593.69 52,947,846.48 438,834,024.56 3,016,098,464.73 197,600,000.00 40,096,593.69 36,073,062.25 286,960,966.53 560,730,622.47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财务指标 2011.9.30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比率(倍) 1.83 3.16 1.15 0.92
速动比率(倍) 1.57 2.95 0.90 0.67
资产负债率(%) 46.69 31.31 55.75 55.49
归 属 于上 市公 司股 东的每 股 净资 产
6.06 11.63 2.83 2.64
(元)
财务指标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3 5.50 7.10 22.05
存货周转率(次) 4.72 9.76 7.69 12.30
利息保障倍数 1(倍) 1.76
利息保障倍数 2(倍) 9.4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83 -1.74 0.19 0.4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2.87 9.21 -0.18 -0.20

2、母公司报表口径

财务指标 2011.9.30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比率(倍) 1.62 3.44 1.96 1.92
速动比率(倍) 1.43 3.21 1.55 1.63
资产负债率(%) 43.68 25.99 39.19 39.53
财务指标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0 4.27 5.17 17.57
存货周转率(次) 9.34 13.10 9.58 15.50
利息保障倍数(倍) 4.88 10.59 37.73 18.7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48 -3.26 -0.29 -0.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54 5.21 -0.19 -0.11
注: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每股净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份总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一年利息
利息保障倍数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券一年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期末股份总数
每股现金净流量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的要求,报告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及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1 年 1-9 月 7.58 0.45 0.4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2010 年度 25.67 1.09 1.09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09 年度 40.80 1.19 1.19
2008 年度 33.09 0.75 0.75
2011 年 1-9 月 8.22 0.45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0 年度 25.70 1.09 1.09
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2009 年度 39.22 1.15 1.15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08 年度 33.25 0.75 0.75
注: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
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
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
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
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
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
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
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
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
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
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
小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付风险

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相对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
济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
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
按期支付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除此以外,目前希腊、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和意大利均深陷债务危机的漩
涡之中,且美国由于高额的财政赤字也于 2011 年上半年暴露出较为严重的债务危
机。欧洲是目前光伏产品的最大消费市场,而美国也是潜在的重点市场,欧洲和美
国都是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倘若欧洲和美国的债务危机进一步升
级并大范围扩散,则可能对光伏行业造成以下后果:欧洲和美国政府为缓解经济压
力而采取较为严厉的紧缩财政政策,后续光伏补贴价格出现非常规性大幅度下调的
风险;银行贷款收紧,新增光伏电站的融资变得较为困难,新项目的开展陷入停滞,
导致市场需求大幅减少;欧元和美元兑人民币大幅贬值,不利于光伏企业产品的出
口。倘若发生以上现象,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效益下滑、期末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及偿
债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二、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

1、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 1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自 2013 年至 2015 年间每年的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2、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7 年 3 月 7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和本金支付工作根据登记公司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办理。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
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
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

1、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偿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160.22 258,696.26 160,290.90 155,346.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10.66 -85,870.90 -5,752.72 -1,511.22

2011 年 1-9 月,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 276,160.22 万元,2008-2010 年经
营活动现金流入平均为 191,444.53 万元。报告期内,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一直为负,特别是最近一年及一期出现大额负数,主要是由于近期公司客户
结构发生变化,应收账款账期相应延长,同时为满足大量订单需求加大备货量所致。
预计随着公司应收账款的不断收回、订单收入的不断释放以及原材料存货的陆续消
化,2011 年四季度开始母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将会得到明显改善,构成本期公司
债券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


2、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如有偿债资金缺口,公司将合理调整融资结构,通过外部融资筹集资金偿


如有偿债缺口,公司还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债权或股权融资筹集资金。若未
来年度公司经营活动收入低于预期,公司将通过向银行借款或从资本市场融资等外
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目前,发行人已经制定的以外部融资为手段的
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①专项偿债流动资金支持协议

发行人还与广发银行和中信银行针对本期债券发行签订了共计 8 亿元的银行流
动性贷款支持协议,以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发行人与广发银行和中信银
行签订的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主要
甲方 乙方 条款关键内容
条款
1、当甲方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
足时,乙方承诺在甲方发行的公司债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首
日前 10 个工作日给予甲方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性
广发银 支持贷款。
乙方
行上海 2、甲方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性资金流动性不
承诺
分行 足时,应在付息和本金兑付首日前 45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上海超日太 3、甲方与乙方应就每笔流动性支持协议另行签订贷款合同。
阳能科技股 在本期债券到期前,甲方应每年提供相应的材料供乙方进行
份有限公司 授信核批。
中信银 乙方 1、当甲方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
行股份 承诺 足时,乙方承诺在甲方发行的公司债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首
有限公 日前 10 个工作日给予甲方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性
司苏州 支持贷款。
分行 2、甲方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性资金流动性不
足时,应在付息和本金兑付首日前 45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②银行授信额度

本公司信贷记录良好,与各商业银行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银行批准授信额度 26.5 亿元,其中尚余授信额度为 6.87 亿元。
一旦受本次债券兑付影响遇到突发性经营周转问题,公司所需周转资金可通过银行
信贷资金予以解决。


(2)本期债券到期时如果有必要,公司可以出让部分流动资产筹集偿债资金,
为到期债务的偿还提供更多保障

①应收账款卖断方式

2010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签
订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中信保给予公司 2 亿美元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 目
前,公司已与中信保签订 1 亿美元的保单,被保险人包括母公司超日太阳以及子公
司超日贸易。根据已签订的保单规定,客户破产、无力偿付债务和拖欠风险所致损
失的赔偿比例为 90%,客户拒绝接受货物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 80%,政治风
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 90%,信用证项下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 90%。故若
发行人出现流动性紧张的局面,公司将利用中信保的保险,将应收账款卖断给银行,
快速回款。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33,118.13 万元。
若本期债券到期时公司资金不足,公司可以通过向银行等机构卖断应收账款的方式,
筹集资金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②存货变现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2,649.65 万元。若本期债券到
期时公司资金不足,公司还可以通过变现部分存货的方式筹集资金偿还本期债务。

③其他流动资产

若本期债券到期时公司资金不足,公司还可以变现其他流动资产,筹资资金以
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
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
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



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
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
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
书第五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指定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
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
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
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
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
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
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通知担保人,启动相应担保程序,或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
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司将按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五)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严格检查,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披
露的用途使用,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支持。



(六)其他保障措施

2011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当本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到期兑付本金或
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本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四、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解决措施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
及兑付债券本金,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
况时,发行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
违约金(违约方按每日万分之一的罚息率向收款一方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
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追索,并追究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
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
级每年进行一次,在发行人年报披露后一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届时,鹏
元资信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
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
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



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
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有权根
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
行人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其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
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鹏元资信在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告后一个月内将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报
送发行人和有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鹏元资信同时
在其公司网站进行公布。



第八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建投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信建投受聘担任本期债
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付彪、刘杰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深业中心 2204、2205 室

联系电话:0755-25919041

传真:0755-25919086

邮政编码:518010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除公开资料已披露的情形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约定的与发行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外,中信建投证券与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
关系。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
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享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
按期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
义务;

3、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4、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选聘新受托管理人的情况下,发行人应该配合受托管理人
及新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受托管理人履
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5、发行人应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参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的事务;

6、发行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明确的债权登记日之下一个交易日,负责从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该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
册,并将该名册提供给受托管理人,并承担相应费用;

7、如果发行人发生以下任何事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

(1)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已经根据发行人与登记托管机构的约定将到期的本
期公司债券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帐户;




(2)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和/
或本金;

(3)发行人预计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利
息和/或本金;

(4)发行人发生或者预计将发生超过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以上
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进入破产程序;

(6)发行人发生标的金额超过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
仲裁或诉讼;

(7)本期公司债券被暂停交易;

(8)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8、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和/或股
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发行人
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

(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
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外,发行人不得在其任何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质押
权利,除非:

(1)该等质押在交割日已经存在;

(2)为了债券持有人利益而设定质押;

(3)该等质押的设定不会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
响;



(4)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而设定质押。

10、发行人一旦发现发生下述的违约事件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同时附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本协议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发行人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违约事件签署的证明文
件,详细说明违约事件的情形,并说明拟采取的建议措施。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 30 天仍未解
除;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1)到(3)项违约情形除
外)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
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
违约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

(4)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应在该等情
形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以通讯、传真、公告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

(1)预计到期难以偿付利息或本金;

(2)订立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

(3)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4)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

(5)发生重大仲裁、诉讼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6)拟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7)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中有关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约定;

(8)债券被暂停转让交易;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2、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
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3、受托管理人应作为本期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为全体债券持有
人的利益,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及其他相关事务;

4、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或有其他重大违约行为时,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勤勉尽责地依法采取一切正当合理的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预计发行人不能按期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代理
人应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发
行人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6、受托管理人应按照本协议、《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履行《会议规则》项下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7、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
大权益的以下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该等情形之日起按照勤勉尽责的要
求尽快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i)发行人提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ii)拟更
换债券受托管理人;(iii)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iv)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
解散及申请破产;(v)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债券受托管理人应
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
他相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8、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
冲突,不得利用作为受托管理人而获取的有关信息为自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谋取利
益;



9、受托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规定向债券持有人出具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应主要包括如下内容:(i)发行人的基
本情况;(ii)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iii)发行人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iv )债券
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并登载于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10、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受托
管理人应该向新受托管理人移交工作及有关文件档案;

11、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义务委托给第三方履行;

12、受托管理人应制订债券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规定受托管理人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的方式、程序;

13、受托管理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对发行人涉及债券持有人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14、受托管理人应遵守本协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受
托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该在发行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出具债券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

(2)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4)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5)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6)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7)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向债券持有人通告的其他情况。

3、以下情况发生,受托管理人应当以公告方式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出具受托管理
事务临时报告:

(1)发行人未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发行人与登记托管机构的约定将
到期的本期公司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划入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帐户时,受托管理人应
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如实报告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出现《会议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书面
提示发行人,报告债券持有人,并依法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3)出现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其他情形。

4、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应将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等持续信
息披露文件及时以公告方式告知债券持有人,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其他披露媒体公布。

(四)受托管理的期限和报酬

受托管理协议的有效期限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至本期公司债
券所有相关债权债务完结时止,如果其间出现受托管理人变更的情形,则自债券持
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受托管理人决议之日止。

鉴于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不再向发行人收取受托管理费。

(五)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条件和程序

1、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变更受托管理人:

(1)受托管理人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义务;

(2)受托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3)受托管理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



(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决议变更受托管理人。

2、新任受托管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新任受托管理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新任受托管理人已经披露与债券发行人的利害关系;

(3)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3、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要
求变更受托管理人的,受托管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解除其受托管理人职
责并聘请新的受托管理人,变更受托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代表公司债券二分之一以上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应当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和本协议的规定完成与变更受托管理人有关的全部工
作。

4、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受托管理人决议之日起,中信建投证券在本协议
中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由新任受托管理人享
有和承担。新任受托管理人的报酬由发行人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协商,与中信建投证
券无关。

5、债券受托管理人可在任何时间辞去聘任,但应至少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发行
人,只有在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被正式、有效地聘任后,其辞职方可生效。发行人
应在接到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交的辞职通知之日起 90 日内尽最大努力聘任新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如果在上述 90 日期间届满前的第 10 日,发行人仍未聘任新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则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自行聘任中国境内任何声誉良好、有效存续并具
有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资格和能力的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其继任者。该聘任应经发
行人批准,但发行人不得不合理地拒绝给予该批准。新的债券持有人聘任后,发行
人应立即通知债券持有人。

(六)违约责任

如果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对方遭受任何损失或被债



券持有人或其他相关方主张权利或被追究责任,则应当依法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经
济损失。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
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
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是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形成债券持有人集体意志的非常设机构。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由债券受托管
理人负责召集。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总则

1、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依法发行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公司债券。

2、本规则项下,债券持有人是指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公司债券




之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会议是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
而组成,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
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为保证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试点办
法》的规定,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本规则。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就发行人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做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做出
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公司债券利率;

2、在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时,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
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息,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
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决定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时债券持有人依据《公司法》享有
的权利的行使;

4、决定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三)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到期要求兑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权利;

(2)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监督债券发行人以及
债券受托管理人涉及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有关行为;

(3)有权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赋予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2)依其所认购的公司债券数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决议

1、召集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债权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③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④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⑤债券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⑥单独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

⑦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15 日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会议
通知。

上述(1)中所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发出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公告。

上述(1)中所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单独和/或合并持有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
数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公告。

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的,发行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4)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时组织、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单独持有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的
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持有 10%
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 发行人根据
上述(3)中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发行人为召集人。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③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④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⑤会议联系人姓名、电话。

(6)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
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
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公告。

(7)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延期或取
消。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
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债券持有人或
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出席、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债券发行人;

②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其他重要关联方。

3、召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应会议召集人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地,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

(2)债券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如
果上述人员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公司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出席本次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担任该次会议的主持人。

(3)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监票
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下列人员不能担任监票人:




①与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

②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律师
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5、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程序

(1)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2)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3)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4)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5)其他。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仅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通知载明
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可以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
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
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放弃”。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以后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
其代表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②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5)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 50%以上(不含 50%)未
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6)任何与本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
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的情形之外:

①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提议做出的,该决议经债
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
力;

②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做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
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7)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项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
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
决议外,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
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
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8)会议主持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制作债券持有人会议之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
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②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③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监票人的姓名;

④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及占公
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⑤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⑥债券持有人的询问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⑦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保管
期限至公司债券期限截止之日起五年期限届满之日结束。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与修订

(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
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2)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决议生效之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
力。

(3)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和代理人所
代表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及占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
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该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上述公告事宜。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调整负
债结构。其中,偿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为 4 亿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以及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本期
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倪开禄

法定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电 话: 021-51889318、021-51889328

传 真: 021-33617092

联 系 人: 顾晨冬 严佳伟

(二)主承销商、上市推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法定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深业中心 2204、2205 室

联系电话: 0755-25919041

联系传真: 0755-25919086

项目主办人: 付彪、刘杰

项目经办人员: 徐涛、邱平、刘国谋、聂婷

(三)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王丽

法定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十二


联系电话: 021-60897070

联系传真: 021-60897590

经办律师: 沈宏山、李珍慧、王雨微



(四)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吕苏阳

法定住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 楼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葛徐、吴懿忻、陈彬

(五)信用评级机构: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刘思源

法定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 021-51035670

联系传真: 021-51035670

联系人: 杨文鹏、付洁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法定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深业中心 2204、2205 室

联系电话: 0755-25919041

联系传真: 0755-25919086

联系人: 付彪、刘杰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 5045 号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联系传真: 0755-82083190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文华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联系传真: 0755-2598812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文件清单

1、发行人最近三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
2011 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投资者可到前述发行人住所地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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