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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5-3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二〇一二年五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华灿光电”)及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四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
报网,网址 www.stcn.com)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承诺如下:

股东上海灿融、天福华能、Jing Tian I、Jing Tian II、浙江华迅和武汉友生
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股东金石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香港华臻、浦江斯浩、开投成长、国富永钦、国富永钤和金智汇富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福云、刘榕、叶爱民、章苏阳、
边迪斐、汪德鹏、杨忠东、魏世祯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本公司董事长周福云近亲属的周福寿、周桂仙、周菊仙,和其他关系密
切家庭成员的潘英俊、金四春,以及作为本公司监事杨忠东配偶的楼蕾芳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周福
云或杨忠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在周福云或杨忠
东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周福云或杨忠东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周福云或杨忠东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8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
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1,500 万股,网上发行 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1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华灿光电”,股票代码“300323”;本次
公开发行的 5,0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指 定 的 四 家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6 月 1 日

3、股票简称:华灿光电

4、股票代码:30032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
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5,000 万股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占发行后
持股数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总股本比
(万股) (非交易日顺延)

Jing Tian I 3,360.00 16.80% 2015 年 6 月 1 日
上海灿融 3,015.00 15.08% 2015 年 6 月 1 日
浙江华迅 2,977.50 14.89% 2015 年 6 月 1 日
开投成长 1,389.00 6.95% 2013 年 6 月 1 日
天福华能 855.00 4.28% 2015 年 6 月 1 日
国富永钦 802.50 4.01% 2013 年 6 月 1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香港华臻 741.00 3.71% 2013 年 6 月 1 日
前已发 武汉友生 675.00 3.38% 2015 年 6 月 1 日
行股份
国富永钤 322.50 1.61% 2013 年 6 月 1 日
Jing Tian II 274.50 1.37% 2015 年 6 月 1 日
浦江斯浩 213.00 1.07% 2013 年 6 月 1 日
金石投资 187.50 0.94% 2013 年 12 月 1 日
金智汇富 187.50 0.94% 2013 年 6 月 1 日
小计 15,000.00 75.00% -

首次公 网下配售的股份 1,500.00 7.50% 2012 年 6 月 1 日
开发行 网上发行的股份 3,500.00 17.50% 2012 年 6 月 1 日
股份 小计 5,000.00 25.00% -
合计 20,000.00 1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中 文 名 称 :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英 文 名 称 : HC SemiTek Corporation

3、 注 册 资 本 : 15,000 万元(本次发行前);20,000 万元(本次发
行后)
4、 法定代表人 : 周福云
5、 住 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 8 号
6、 经 营 范 围 :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
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
定的从其规定)
7、 主 营 业 务 : LED 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8、 所 属 行 业 : C51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9、 电 话 : 027-8192 9003

10、 传 真 : 027-8192 9091-9003

11、 董事会秘书 : 叶爱民
12、 公 司 网 址 : www.hcsemitek.com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持股方式
份(万股)
2011.2.15—
周福云 董事长 男 1963 年出生 678.87 间接持股
2014.2.14
副董事长、 2011.2.15—
刘 榕 男 1976 年出生 1,078.01 间接持股
总裁 2014.2.14
董事、副总裁兼董 2011.2.15—
叶爱民 男 1968 年出生 872.35 间接持股
事会秘书 2014.2.14
2011.2.15—
章苏阳 董事 男 1958 年出生 6.25 间接持股
2014.2.14
2011.2.15—
陈洪武 董事 男 1970 年出生 - -
2014.2.14
2011.2.15—
边迪斐 董事、副总裁 男 1972 年出生 64.01 间接持股
2014.2.14
2011.2.15—
谢获宝 独立董事 男 1967 年出生 - -
2014.2.14
2011.2.15—
杨 辉 独立董事 男 1961 年出生 - -
2014.2.14
2011.2.15—
叶志镇 独立董事 男 1955 年出生 - -
2014.2.14
监事会主席、销售 2011.2.15—
汪德鹏 男 1974 年出生 63.06 间接持股
总监 2014.2.14
2011.2.15—
俞信华 监事 男 1974 年出生 - -
2014.2.14
2011.2.15—
杨忠东 监事 男 1969 年出生 301.03 间接持股
2014.2.14
2011.2.15—
魏世祯 副总裁 男 1972 年出生 534.34 间接持股
2014.2.14
2011.2.15—
韩继东 财务总监 男 1970 年出生 - -
2014.2.14

注:边迪斐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被聘为公司副总裁,2011 年 3 月 21 日被选举为董事。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 30.00%的股东,本公司无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Jing Tian I 33,600,000 16.80%
2 上海灿融 30,150,000 15.08%
3 浙江华迅 29,775,000 14.89%
4 开投成长 13,890,000 6.95%
5 天福华能 8,550,000 4.28%
6 国富永钦 8,025,000 4.01%
7 香港华臻 7,410,000 3.71%
8 武汉友生 6,750,000 3.38%
9 国富永钤 3,225,000 1.61%
10 Jing Tian II 2,745,000 1.37%
合 计 144,120,000 72.0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5,0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
3,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

二、发行价格:20.0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42 倍(每股收益按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5.82 倍(每股收益按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 1,500 万股,
有效申购数量为 18,10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6.19834711%,有效
申 购倍数为 16.13 倍;网上定 价发行 股票 数量为 3,500 万股,中签率为
2.0593129191%,超额认购倍数为 49 倍。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0 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77,443,101.67 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承销及保荐费 69,600,000.00
2 律师费 1,830,000.00
3 审计及验资费 2,034,900.00
4 股份登记费 100,000.00
5 信息披露费 3,520,000.00
6 印刷费 228,201.67
7 评估费 130,000.00
合计 77,443,101.67

每股发行费用 1.55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六、募集资金净额:922,556,898.33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
信验字[2012]第 2-0027 号《验资报告》。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09 元(按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58 元(按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
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
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
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
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 2012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12 年 1-3 月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2 年 1-3 月财务数据和对比表中 2011 年 1-3 月
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11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
意。

一、2012 年 1-3 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
项目 比上年度期
2012 年 3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518,509,066.92 476,003,107.96 8.93
流动负债(元) 328,739,861.01 325,440,611.61 1.01
总资产(元) 1,237,432,731.10 1,206,978,734.96 2.5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
723,487,406.69 695,966,608.97 3.95
权益(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4.82 4.64 3.95
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末
项目 比上年度期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1-3 月
末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4,084,879.67 98,946,622.64 5.19
营业利润(元) 20,641,632.31 33,092,751.28 -37.62
利润总额(元) 32,377,409.08 34,085,247.16 -5.0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27,520,797.72 28,972,460.08 -5.01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
17,545,387.47 28,128,838.58 -37.62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9 -5.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12 0.19 -37.62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8 4.90 -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2.47 4.76 -2.29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1,189,574.23 11,511,189.46 344.69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34 0.08 344.69
量净额(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简要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08.49万元,对比去年同期9,894.66万元
增加513.83万元,增长5.19%。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芯片销量
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237.74万元,比去年同期3,408.52万元减少
170.78万元,减少5.01%;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2,752.08万元,比去
年同期2,897.25万元减少145.17万元,减少5.01%。其主要原因为芯片销售单价
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2、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592.88万元,比期初3,699.27万元增加
2,893.62万元,增加78.22%,主要为公司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为2,446.02万元,比期初增加1,367.05万元,增加
126.70%,主要原因是采购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2)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1,166.25万元,比期初459.41万元增加
706.84万元,增加153.86%,主要为公司增加支付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

(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18.96万元,较上年同期
1,151.12万元增加3,967.8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第一季度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3.39万元,较上年同期
-16,788.11万元增加15,714.72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一季度设备购置支出较多,
而本年第一季度设备投资有所减少所致。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
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公司自 2012 年 5 月 11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
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顺利;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要合同;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等情
形;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13、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情况
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 18:30 时在公司一号
厂房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信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按照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光谷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
放募集资金。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27902458010668),用于存放公司第三期 LED 外延芯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6
亿元(不含超募资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为 7381110182400005181),用于存放公司第三期 LED 外延芯片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3.304 亿元(含超募资金和部分未支付发行费用)。

上述议案,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
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拟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
资金进行监管。

待全部协议签署完毕并完成备案手续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发布《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
案审议通过。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1、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5、电话:010-60833031

6、传真:010-60833083

7、保荐代表人:陈平进、李小岩

8、联系人:王彦肖、杨飞、何锋、余锴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
书》。

中信证券认为,华灿光电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华灿光电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信
证券愿意推荐华灿光电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附:2012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12 年 1-3 月利润表和 2012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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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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