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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慈航: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5-24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7 金洲 01
证券代码:112505
发行总额:5.20 亿元人民币
上市时间:2017 年 5 月 26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17 年 5 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金洲慈航”或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
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
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等级为 AA。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
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 93.74 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5.03%,母
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32.0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 年-2016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2
亿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
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
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
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
交易场所上市。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金洲
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 2017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Jinzhou Cihang Group Co., 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5、股票代码:000587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6,187.4665 万元
7、法定代表人:朱要文
8、公司设立日期:1996 年 2 月 5 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700606346794A
10、住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 118 号
11、董事会秘书:赵国文
12、证券事务代表:韩雪
1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厦 19 层
14、邮政编码:100027
15、联系电话:010-64100338
16、联系传真:010-64106991
17、电子信箱:jinye000587@163.com
18、互联网网址:http://www.goldzb.com
19、经营范围:贵金属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金银回收;
货物进出口;股权投资、矿山建设投资、黄金投资与咨询服务;黄金租赁服务;
选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金洲慈航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7 金洲 01。证券代码:112505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5.20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 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本公司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7 年 4 月 6 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
民币 5.2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6.90%。
(二)发行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由发
行人和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
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调整后债券票面利率为调整前票
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存续期内第 3 年固定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
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如投资者选择回售,本期
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
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3、起息日:2017 年 4 月 5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证券登记机构的有
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 4 月 5 日和 2019 年 4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4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分别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
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 D【2016】762 号),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
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需求,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大信验
字[2017]第 7-00004 号《验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4 月 7 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2,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1,584 万元已全额存入发行人的银行账户中。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 358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起在
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进行转让,证券简称为
“17 金洲 01”,证券代码为“112505”。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
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总资产 3,754,287.67 3,424,492.94 1,910,072.91 285,969.71
总负债 2,816,853.02 2,500,242.18 1,109,458.13 145,446.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54,995.31 844,153.08 756,921.52 130,528.4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81,387.07 1,056,425.62 992,315.63 1,033,252.77
净利润 11,400.04 112,562.36 30,695.42 14,497.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40.43 103,729.00 29,763.11 14,242.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41.19 155,028.88 9,367.18 -14,125.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33,541.10 73,844.74 91,383.48 4,520.97
少)额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 年 3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比率(倍) 0.80 0.86 1.07 1.91
速动比率(倍) 0.73 0.80 0.91 1.35
资产负债率 75.03% 73.01% 58.08% 50.86%
财务指标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毛利率 7.60% 18.59% 7.84% 4.85%
净利率 4.05% 10.66% 3.09% 1.40%
净资产收益率 1.16% 12.83% 12.16% 11.4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8 8.55 28.98 46.59
存货周转率(次) 2.42 7.86 8.95 10.64
利息保障倍数(倍) 4.05 11.17 15.75 7.5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1.25 16.17 8.02
注:上表数据根据 2014-2016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 2017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计算得出,2017 年 1-3 月的指标未年化。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5)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加权平均所有者权益;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平均余额;
(9)利息保障倍数=EBIT/利息费用;
(10)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利息费用。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
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 财务指标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6% 0.10 0.10
2017 年 1-3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0.92% 0.09 0.09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83% 0.98 0.96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2.54% 0.96 0.9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16% 0.46 0.46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2.12% 0.46 0.4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42% 0.26 0.26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0.48% 0.23 0.23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7 年 1-3 月的数据未年化。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加强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流
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
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4 月 5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
年支付一次,存续期内每年的 4 月 5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 4 月 5 日和 2019 年 4 月 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利
息登记日为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周期的利
息。
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
照本期债券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5 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之前的第
6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
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
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办法将按
照本期债券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二、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公开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筹
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亦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
息的义务,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具体偿债资金来源及偿债
计划如下:
(一)较充足的货币资金
2014-2016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139,289.75 万元、264,448.78 万元
和 547,714.20 万元,扣除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后,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9,939.81
万元、101,323.29 万元和 175,168.04 万元。充足的货币资金为发行人偿债能力提
供了有力保障。
(二)较充足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
2014-2016 年,发行人合并口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1,222,294.00 万元、
1,309,280.17 万元和 3,956,542.30 万元。整体来看,公司日常业务实现的经营现
金流量状况较好。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将为公司营业收入、经营利润以
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的稳定奠定基础,保障发行人具备充足的偿付能力。
(三)较强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014-2016 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033,252.77 万元、992,315.63 万元
和 1,056,425.62 万元;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30,289.95 万元、984,867.96 万元和 1,042,039.75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16,484.68
万元、39,718.70 万元和 141,281.10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良好。发
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将为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稳定奠定基础,是按时偿
付本期债券本息的主要资金来源。发行人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偿债能力得到
不断增强。
(四)良好的银企关系
发行人资信优良,具有稳定的营业收入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经营过程中
与多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密切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间接融
资能力。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获得授信额度为 663,100.00 万元,已
使用授信额度为 554,552.25 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108,547.75 万元。发行人获
得充足授信将保证公司流动性,为公司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发挥提供保障,
并为获得充沛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但上述授信并非银行为
本期债券提供的强制性流动性支持。
(五)较强的资产变现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存货和应收账
款构成。2014-2016 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81,435.82 万元、122,838.41 万
元和 96,019.04 万元,主要为库存的贵金属制品及贵金属原材料,不存在滞销情
况。2014-2016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35,386.10 万元、33,089.89 万元和
213,948.77 万元,账龄分布以 1 年以内居多,主要系短期经营往来构成,回款情
况较好。发行人一直以来与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客户多为珠宝行业
大型采购商,资金实力较为雄厚,资信良好,因此应收账款总体可回收性较强。
总体而言,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良好,短期偿债能力有保障。
三、偿债应急保障措施
发行人长期保持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现有资产
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为 1,353,890.45 万元。具体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项 目 占流动资产比例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 (%)
货币资金 547,714.20 40.45 15.99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213,948.77 15.80 6.25
预付款项 14,576.96 1.08 0.43
应收利息 10,198.55 0.75 0.30
其他应收款 11,276.24 0.83 0.33
存货 96,019.04 7.09 2.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460,156.69 33.99 13.44
流动资产合计 1,353,890.45 100.00 39.54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截
至 2016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 547,714.20 万元,扣除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后,货币资金余额为 175,168.04 万元,该部分资金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可及时用
于作为偿债资金;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13,948.77 万元,账龄分布以 1
年以内居多,主要系短期经营往来构成,回款情况较好,可回收性较强;发行人
存货余额为 96,019.04 万元,主要为库存的贵金属制品及贵金属原材料,不存在
滞销情况;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460,156.69 万元,主要是剩余年限在一年
以内的委托贷款和理财产品,变现能力较好。如果发行人未来出现偿付困难的情
形,可通过变现部分流动资产作为本期债券的偿付资金。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有效
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持有人到期兑付本金及利息的合法权益。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办法》及《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
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
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
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债券
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
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维护债券持
有人利益。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组成人员包括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四)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公司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
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等方面的顺
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董事决议、股东决议审议通过的用途执
行,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
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六)发行人承诺
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
兑付债券本金。如果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时,公司董事会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六、偿债专户情况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置了偿债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
资金专户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
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付息日五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
专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下同)十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
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并在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
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七、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解决机制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
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
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
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
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违约责任。
当发生违约或其他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
国际仲裁院”),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各方
均具有约束力。
如果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按时兑付本金,对于逾
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
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50%。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将
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债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
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
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
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
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 1 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
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
露的时间。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
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
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
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5.20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
充营运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
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发行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由于发行人的黄金珠宝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均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需
求量较大,发行人拟将所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
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发行人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一)满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发行人开展的黄金珠宝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均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黄金珠
宝业务所需原材料为黄金、铂金等贵金属,价值较高,产品以及原材料存货对资
金需求较大。融资租赁业务项目开发周期较长,资金需求较大。未来随着发行人
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稳步增长。为缓解营运资
金压力,保障长期发展,发行人将充分利用本期募集资金,在黄金珠宝和融资租
赁两大业务板块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和丰富主营业务,确保行业领先地位。同时,
发行人拟使用部分本期募集资金择机收购子公司丰汇租赁的少数股东权益,并对
其进行增资扩股。
(二)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5.03%,负债总额为
2,816,853.02 万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1,783,246.14 万 元 , 非 流 动 负 债 仅 为
1,033,606.88 万元,公司的流动负债占总负债 63.31%,比重较高,长短期债务结
构不合理。通过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可使公司的债务结构趋于合理,减少公司
短期偿债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拓宽融资渠道
发行人目前主要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品计划、资
产证券化等方式满足资金需求。目前,发行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
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发行人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发行人资金
的综合使用成本,因此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十分必要。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有助于维持资金链的稳定性,能够降低发行人的财务成本,
提升盈利能力。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5.20 亿元。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
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由发
行前的 75.03%上升至发行后的 75.37%,上升 0.34 个百分点。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
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速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0.73
增加至发行后的 0.74。公司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
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本次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本息偿付。
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洲支行
账户户名: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5000062926867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1、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除了对子公司担保以外,发行人无对外担保。发
行人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386,226.00 万元,占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比例为 45.75%。
2、或有事项
(1)发行人子公司前海金叶 2012 年 9 月 24 日与洛阳金瑞珠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瑞公司”)签订《黄金租赁及担保合同》,由前海金叶向金瑞公司出租
黄金 6,781.86 克,租赁期限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后,金瑞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归
还租赁黄金。2014 年 7 月 7 日,罗湖区法院(2013)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3047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金瑞公司返还黄金货品及支付租赁使用费及违约金。截至
2016 年末,洛阳金瑞未执行法院判决。
(2)发行人子公司深圳金叶 2014 年 7 月 14 日与杭州盛威万盎金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州盛威”)签订《加工购销合同》,约定深圳金叶向杭州盛威供
应黄金饰品,杭州盛威可以选择直接购买或者来料加工的方式与深圳金叶进行结
算。深圳金叶依约向杭州盛威提供黄金饰品,所欠货款 7,616,868.00 元未按期归
还。深圳金叶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 年 12 月 15 日,罗湖区
法院(2014)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525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杭州盛威支付货款
及违约金。截至 2016 年末,杭州盛威未执行法院判决。
二、其他事项
2015 年 10 月 22 日,发行人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1 号”文核准,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5 年 11 月 27 日,丰汇租赁
发行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4 亿元。联合信用评级有限
公司出具了《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5]
416 号),给予丰汇租赁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2016 年 6 月 13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丰汇租赁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6] 583 号),给予丰汇租赁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 11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朱要文
董事会秘书:赵国文
联系人:赵国文
电话:010-64100338
传真:010-64106991
邮政编码:100027
二、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联系人:刘强、薛韬、田建荣
电话:0755-82492030
传真:0755-82493000
邮政编码:518046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2 楼及 2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2 楼及 24 楼
负责人:张敬前
签字律师:余平、谢道铕
电话: 0755-83515666
传真:0755-83515333/83515090
邮政编码:518046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负责人:胡咏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树奇、曹斌
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邮政编码:100083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宵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宵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冯李媛、姜泰钰、刘银玲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联系人:刘强、薛韬、田建荣
电话:0755-82492030
传真:0755-82493000
邮政编码:518046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洲支行
账户名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000062926867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667
邮政编码:518010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9、其他有关上市申请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 9:00-11:30,13: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三、查阅地点
(一)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伊春市青山西路 11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朱要文
电话:010-64100338
传真:010-64106991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100027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联系人:刘强、薛韬、田建荣
电话:0755-82492030
传真:0755-82493000
邮政编码:518046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发行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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