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远兴能源: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9-2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数量为 986,767,673 股,发行价格为 2.64 元/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9 日。
2.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9 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
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Inner Mongolia Yuanxing Energy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 14 号创业大厦 B 座 16 层
注册资本: 2,914,005,319.00 元
法定代表人: 贺占海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远兴能源
股票代码: 000683
董事会秘书: 纪玉虎
联系电话: 0477-8139874
邮政编码: 017000
化工产品及其原料的生产、销售;经销化工机械设备
及配件,出口本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进口本企业生
经营范围: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
配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2015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获取批文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就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调整发行底价
及发行数量上限等事项完成了会后事项相关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上限相应
调整为不超过 1,098,484,848 股新股。
3.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2 日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986,767,673
股。
6.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价格为 2.64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5 年 11 月 9 日)。根据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 90%的规定,本次发行价格定为不低于 4.75 元/股。鉴于公司已
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实施完毕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
低于 2.64 元/股。
7.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605,066,656.72 元。
8.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 30,254,409.99 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
审计验资费等。
9.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74,812,246.73 元。
10.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6 年 9 月 12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16)第 4268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
海通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
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260,506.665672 万元。
2016 年 9 月 12 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2,865.573322 万元后的资金 257,641.092350 万元划转至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太 仓 支 行 的 698241216 账 号 及 鄂 尔 多 斯 银 行 鄂 托 克 西 街 支 行
047708012000593930 账号内(募集资金净额 257,481.224673 万元),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 02190004 号《验资报告》。
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260,506.665672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025.44099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57,481.224673 万元。其中股本增加 986,767,673 元,股本溢价款
1,588,044,573.73 元计入资本公积。
1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账号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98241216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 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698413804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047708012000593930
西街支行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
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047708012000595000
西街支行
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13.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单位:元/股、股、月
认购价 占发行后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 锁定期
格 总股本比例
1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4 246,691,918 34.13%
2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 180,340,909 4.62%
3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4 134,507,575 3.45%
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 131,590,909 3.37%
5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 112,462,121 2.88%
6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 71,969,696 1.85%
7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 56,174,242 1.44%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 53,030,303 1.36%
合 计 986,767,673 -
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事先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25%,博源集团实际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
数的 25%,博源集团严格遵守了认购股份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连荣
注册资本:8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
能源开发;投资咨询;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2)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 号楼 1 室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注册资本:7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5)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 楼 215 室
法定代表人:秦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注册资本:24,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注册资本:51,43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需登记和备案
的产品,经核查,上述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除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最终获配投资者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之间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前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承销商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最近一年,公司与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除日常关联交易
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外,另有收购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及收
购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8.46%股权的事宜。前述关联交易事宜已经公司
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情况。
1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海通证券在其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报告中认为:
“远兴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
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
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
终配售对象均已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其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
品份额或退出合伙,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5.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在其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的法律意见书中认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准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可以实施本次发行。
2 、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986,767,673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605,066,656.72 元,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4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底价(即 2.64 元/股),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为境内投资者,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
格,且认购对象不超过 10 名,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6、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
单》、《认购结果及缴款通知》、《认购协议书》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文件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远兴能源;证券代码:000683;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3.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 2016 年 9 月 29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控股股东博源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9 日;中
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
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股份变动情况表及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914,005,31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986,767,673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900,772,992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东类别
股数(股) 比例 发行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21,247,221 28.18% 986,767,673 1,808,014,894 46.35%
3、其他内资持股 821,247,221 28.18% 986,767,673 1,808,014,894 46.3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21,243,441 28.18% 986,767,673 1,808,011,114 46.35%
境内自然人
3,780 0.00% 0 3,780 0.00%
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92,758,098 71.82% 0 2,092,758,098 53.65%
1、人民币普通股 2,092,758,098 71.82% 0 2,092,758,098 53.65%
股份总数 2,914,005,319 100.00% 986,767,673 3,900,772,992 100.00%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2,914,005,319 股,前十名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 持股 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号 比例 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质押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 境内非国
1 37.23 1,084,800,077 788,942,446 1,074,477,216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冻结
98,535,999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
境内非国
2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 4.83 140,869,564 -
有法人
有限公司
北京千石创富-民生
境内非国
3 银行-民生加银资产 4.66 135,782,607 -
有法人
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
境内非国
4 银行-民生加银资产 4.59 133,826,087 -
有法人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 境内非国
5 1.93 56,121,419 -
限公司 有法人
南昌中科摇篮创业投 境内非国
6 1.83 53,448,969 -
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法人
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 境内非国
7 1.11 32,300,995 32,300,995 30,600,000
理有限公司 有法人
上海塔彧毅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
8 基金(上海)中心(有 0.61 17,816,322 -
有法人
限合伙)
境内自然
9 魏金寿 0.39 11,282,512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
境内非国
10 限公司-传统-普通 0.35 10,099,901 -
有法人
保险产品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登记到账后)
序 持股 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号 比例 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质押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 1,074,477,216
1 34.13 1,331,491,995 1,035,634,364
公司 有法人 冻结
98,535,999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民 境内非国
2 3.61 140,869,564
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法人
北京千石创富-民生银行
境内非国
3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 3.48 135,782,607
有法人
公司
汇安基金-光大银行-华
鑫信托-华鑫信托181 号 境内非国
4 3.45 134,507,575 134,507,575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有法人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
境内非国
5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 3.43 133,826,087
有法人
公司
中融基金-海通证券-厦
门国际信托-厦门信托鹭 境内非国
6 3.37 131,590,909 131,590,909
岛和风 1601 号证券投资集 有法人
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富基金-民生银行-华
鑫国际信托-华鑫信 境内非国
7 2.88 112,481,060 112,481,060
托183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有法人
金信托计划
中信建投基金-广州农商
银行-华鑫国际信托-华 境内非国
8 2.88 112,462,121 112,462,121
鑫信托153 号证券投资集 有法人
合资金信托计划
金元顺安基金-农业银行
-厦门国际信托-厦门信 境内非国
9 1.85 71,969,696 71,969,696
托鹭岛和风 1602 号证券 有法人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富基金-民生银行-华
鑫国际信托-华鑫信 境内非国
10 1.74 67,859,849 67,859,849
托184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有法人
金信托计划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董龙 副总经理 5,040 0.0002% 5,040 0.0001%
李立峰 总工程师 7,371 0.0003% 7,371 0.0002%
3.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2,082,426.34 1,938,173.50 1,953,003.12 1,773,229.74
负债总额 1,289,007.12 1,111,833.80 1,098,057.50 1,042,155.47
股东权益合计 793,419.22 826,339.70 854,945.62 731,074.27
少数股东权益 183,808.65 220,365.71 250,227.44 248,142.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09,610.58 605,973.99 604,718.18 482,931.46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345,663.52 731,809.13 719,972.55 581,090.69
营业利润 13,793.72 27,599.31 47,656.24 30,467.35
利润总额 14,175.79 29,669.94 48,560.76 53,599.03
净利润 5,465.97 10,472.60 27,670.01 37,921.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30.50 5,680.36 20,805.64 30,399.31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19.51 64,556.26 76,385.12 53,52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40.91 -82,933.68 -34,122.19 -246,164.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93.08 -55,636.28 80,915.76 138,195.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071.68 -74,013.70 123,178.78 -54,444.43
4.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8 0.0351 0.1496 0.21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8 0.0351 0.1496 0.218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
0.0130 0.0263 -0.0542 -0.3119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
0.0130 0.0263 -0.0542 -0.172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629 0.9374 4.2174 6.369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
0.6186 0.7056 -1.5285 -5.0177
净资产收益率(%)
流动比率 0.4758 0.4731 0.5335 0.4221
速动比率 0.4515 0.4482 0.4944 0.3902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8993 57.3650 56.2241 58.7716
利息保障倍数 1.5312 1.7469 1.5300 1.79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1,678.0812 153,438.7449 161,636.5 158,449.3500
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 25.8072 74.9450 102.3600 107.2800
存货周转率(年化) 21.8989 20.7761 18.1500 7.52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1264 0.3988 0.5493 0.3849
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027 -0.4572 0.8858 -0.3915
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2.0920 3.7431 4.3488 3.4729
(元/股)
5.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共计 3,900,772,992 股,本次发行前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2.0920 2.2229 2.0795 2.213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38 0.0103 0.0195 0.0146
6.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具备较强的综合偿债能力。公司主要偿债
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47 0.48
速动比率(倍) 0.45 0.45
资产负债率 61.90 57.37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53 0.42
速动比率(倍) 0.49 0.39
资产负债率 56.22 58.77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定,资产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
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偏低,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项
目建设对固定资产所需投入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近年来呈现出短期借款用于长
期投资,长期固定资产投入大幅挤占营运流动资金的局面,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得到改善。
(2)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总资产周转率(次) 0.34 0.38 0.46 0.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化) 25.81 74.95 102.36 107.28
存货周转率(次)(年化) 21.90 20.78 18.15 7.52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类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公司资产营运能力较好,持续
经营稳健,经营风险较小。
(3)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345,663.52 731,809.13 719,972.55 581,090.69
营业利润 3,793.72 27,599.31 47,656.24 30,467.35
利润总额 14,175.79 29,669.94 48,560.76 53,599.03
净利润 5,465.97 10,472.60 27,670.01 37,921.47
归属于母公司所
4,030.50 5,680.36 20,805.64 30,399.31
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煤炭、甲醇、纯碱、化肥等能源及化工产品,主要产品
有煤炭、纯碱、小苏打、甲醇、尿素等十多个品种,公司已形成了天然碱化工、
煤炭及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的多元产业体系。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作为能
源大宗商品,2015-2016 年上半年,国内煤炭及甲醇产品的价格继续持续低迷,
导致相关产品的盈利能力相比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公司煤炭及甲醇板块业务
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是造成公司 2015 年、2016 年上半年业绩出现持续下滑
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照行业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25.75% 29.68% 30.38% 32.7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2.78%、30.38%、29.68%及
25.75%,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的
影响,作为能源大宗商品,2015-2016 年上半年,国内煤炭及甲醇产品的价格继
续持续低迷,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分别由 2014 年的 39.25%及 6.55%,大幅下降
到 2016 年 1-6 月 7.14%和-7.03%,从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19.51 64,556.26 76,385.12 53,52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40.91 -82,933.68 -34,122.19 -246,164.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93.08 -55,636.28 80,915.76 138,195.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071.68 -74,013.70 123,178.78 -54,444.43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3,525.66 万元、
76,385.12 万元、64,556.26 万元及 36,819.5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
流状况较为良好,主要系公司可以有效地掌控经营生产情况和回款情况。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6,164.52 万元、
-34,122.19 万元、-82,933.68 及-14,440.91 万元。2013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较大,主要系该段时间公司子公司博大实地正在进行 50 万吨合成氨、80 万吨
尿素项目建设,公司投入了较多资金进行该项目建设。
公司正处于业务整合发展阶段,为扩大生产能力、开发新产品、实现企业规
划目标以及实施公司建设项目,公司有计划地逐年购建了大量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并通过出资新设、收购等方式取得子公司股权。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 138,195.19 万元、
80,915.76 万元、-55,636.2 及 36,693.08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均保持了一定水
平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扩大产销、开发新产品、投资、设立
子公司等的经营需要。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主要系公司 2015
年初归还了部分到期银行贷款。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秋平
保荐代表人:胡伟昊、刘赛辉
项目协办人:苏安弟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 层
联系电话:021-23219519
传真:021-6341162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朱小辉
经办律师:李怡星、孟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三)审计机构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顾仁荣
经办会计师:韩勇、李伟、徐宇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联系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四)验资机构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顾仁荣
经办会计师:韩勇、徐宇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联系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六、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1.保荐协议签署情况
签署时间:2016 年 9 月 14 日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期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荐期间
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当年剩余时间
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后,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民生
证券应继续完成。
2.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远兴能源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
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愿意推荐远兴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或财务顾问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或财务顾问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