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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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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14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证券代码:000958 公告编号:2016-001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SHIJIAZHUANGDONGFANGENERGYCO.,LTD.)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
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数 67,743,613 股,发行价格 19.19
元/股,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十二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1 月
15 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
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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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
指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能源、东方热电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前身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38.05%的股权。2015
年 6 月 1 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
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成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组后
国家电投 指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
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目前享有的政策及相关资质、权限由
国家电投承继。2015 年 6 月 12 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
司正式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并办理工商登记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公司,持股比例
供热公司 指
为 33.40%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
良村热电 指
49.00%
东方能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收购良村热电 51%的股权和供热公司 61%的股权,剩余部

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东方能源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良村热电 51%的股权和供热公
本次交易 指
司 61%的股权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目前
河北公司、交易对方 指
由东方能源托管
交易标的、标的企业 指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和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瑞岳华 指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大正海地人 指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股东或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或股东大会
董事或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或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有效的《公司章程》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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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除非特别注明,本报告中货币以人民币表示
报告期 指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6 月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DONGFANG ENERGY CO.,LTD.
曾用名: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9月14日
上市日期:1999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48,339.3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安建国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股票代码:000958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董事会秘书:王浩
邮政编码:050031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号码:0311-85053913
电子信箱:dfrdgqb@163.com
经营范围:热力供应;代收代缴热费;自有房屋租赁;国内劳务派遣;电力
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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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15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并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进行了公告。
2、2015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拟收购标的企业相
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的议案》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4 月 1 日进行了公告。
3、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
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进行了公告。
4、2015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了《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书二〉的议案》。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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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9 月 18 日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国务院国资委审议通过
2015年6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5]461号)就东方能源非公开
发行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作出批复,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2015年11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
会第101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
监许可【2015】2953)。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5年12月29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BJA40091号”
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9日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华安证券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认购资金专户(账号:
58010153400000011)已经收到东方能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申购资金
(含认购保证金)合计人民币1,299,999,933.47元(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玖佰玖拾
玖万玖仟玖佰叁拾叁元肆角柒分)。
2015年12月29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BJA40092号”
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9日止,发行人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家庄裕华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45070154500000068)已经收到扣
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57,499,935.47元(人民币壹拾贰亿伍仟
柒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叁拾伍元肆角柒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东方能源通过以人民币 19.19 元/股的价格向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67,743,613 股 共 筹 得 人 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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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9,999,933.47 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扣除保荐承销、律师、验资等
发行费用 46,239,998.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3,759,935.47 元,其中
人民币 67,743,613.00 元为股本,本次增资后东方能源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
币 551,136,613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6年1月4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证券类型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67,743,613股。
(三)证券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面值为 1.00 元/股。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5 年 3
月 17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2.72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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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发布了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未涉及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会导致本次发行底价的调整,已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不会对本次发行条件产生影响。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
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
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9.19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该发行价格相当于申购报价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24.13 元/股的
79.53%。
(五)募集资金总量及净额
本次发行总募集资金量为人民币 1,299,999,933.4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1,253,759,935.47 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46,239,998.00 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 43,999,998 元 、
验资费 40,000 元、律师费 2,200,000 元。
(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
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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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等情况
有效申购 有效申购
序 获配数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价格 金额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限(月)
(元/股) (万元)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
1 22.00 22,600 225,999,996.73 11,776,967 12
责任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2 21.77 22,000 219,999,993.76 11,464,304 12
有限公司
北京天融博汇资本
3 21.63 20,000 199,999,983.86 10,422,094 12
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4 21.00 27,400 273,999,982.11 14,278,269 12
公司
申万菱信(上海)资
5 19.28 37,000 369,999,991.25 19,280,875 12
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
6 19.19 20,000 9,999,985.76 521,104 12
有限公司
合计 149,000 1,299,999,933.47 67,743,613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838 号 26F07、F08 室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由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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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 姜国芳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北京天融博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等 2 幢甲 9 号楼 10 层 1001-59
法定代表人: 张军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资本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会议服务;家庭劳务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
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
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4、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 69 号 2 幢 4 层 402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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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过振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刘志辉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阮琪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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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
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也
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国务院国资委审议通过
2015年6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5]461号)就东方能源非公开
发行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作出批复,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2015年11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
会第101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
监许可【2015】295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东方能源”,证券代码为“000958”,上
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 2016 年 1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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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
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新增股份限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北京天融博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
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
获配 获配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限售期
金额(元) (股)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2016 年 1 月 15 日—
1 225,999,996.73 11,776,967
司 2017 年 1 月 14 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2016 年 1 月 15 日—
2 219,999,993.76 11,464,304
司 2017 年 1 月 14 日
北京天融博汇资本管理有 2016 年 1 月 15 日—
3 199,999,983.86 10,422,094
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4 日
2016 年 1 月 15 日—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3,999,982.11 14,278,269
2017 年 1 月 14 日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 2016 年 1 月 15 日—
5 369,999,991.25 19,280,875
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4 日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2016 年 1 月 15 日—
6 9,999,985.76 521,104
司 2017 年 1 月 14 日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单位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6516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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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51-65161600
保荐代表人:武长军、闫瑞生
项目协办人:刘杨
项目组成员:李燕妹、万政伟、高戈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3734000
(二)会计师事务所
单位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负责人:叶韶勋
联系电话:010-65547159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传军、白西敏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号:16
(三)律师事务所
单位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新时代大厦 6-8 层
负责人:林柏楠
联系电话:010-66256399
传真:010-66091616
经办律师:贾向明、贺竹
执业许可证号:2110119931037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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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座
705-707
负责人:陈冬梅
联系电话:010-85868816
传真:010-85868385
经办注册评估师:刘建明、张志明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编号:0100066027
(五)验资机构
单位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负责人:叶韶勋
联系电话:010-65547159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传军、吴军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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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的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 例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183,908,000 38.05%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9,005,412 10.1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71,911 2.8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394,205 2.7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70,000 2.3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70,541 1.9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领先
境内非国有法人 8,331,570 1.72%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09,504 1.14%
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0,000 1.03%
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85,543 1.03%
保证券账户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183,908,000 33.37%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
2 国有法人 49,005,412 8.89%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申万 境内非国有
3 19,280,875 3.50%
菱信资产-华宝瑞森林定增 1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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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境内非国有
4 14,066,269 2.55%
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境内非国有
5 13,394,205 2.43%
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境内非国有
6 11,370,000 2.06%
法人
北京天融博汇资本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
7 公司-天融资本优选成长基 10,422,094 1.89%
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境内非国有
8 9,470,541 1.72%
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9 -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 8,954,823 1.62%
法人
基金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陕西
省国际信托-陕国投﹒创增 1 境内非国有
10 8,858,780 1.61%
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法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32,913,412 48.19% 232,913,412 42.26%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
67,743,613 67,743,613 67,743,613 12.29%
股、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50,479,588 51.81% 250,479,588 45.4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83,393,000 100% 67,743,613 67,743,613 551,136,61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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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资本将得到进一步充实,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
应增加,公司的资本结构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
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在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公司股权结
构更趋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也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
定发展。
(三)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83,393,000 股;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
总股本为 551,136,613 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233,523,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37%,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后公司现控股股东国家电投仍然保持控股地位。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产生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的控股权,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业务规模也将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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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产业链更加完善,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
础。
(六)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本次发行后的 551,136,613 股全面摊薄计算,公司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期间 财务指标 发行前 发行后
2015年1-6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元) 0.43 0.38
2015-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194 4.200
2014年1-12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元) 0.40 0.35
2014-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763 3.821
注1: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对应会计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截至期末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注 2: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截至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截至期末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七)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财务结构将更趋
合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稳步增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主要于购买河北公司持有的良村热电 51%股权和供
热公司 61%股权,剩余部分的募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统一管理,与标的公司利用各自优势,发挥规模效应,进一步
整合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供应链、客户等资源,优化业务流程,降低采购、生产、
营销成本,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
本次利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购买标的资产完成后,良村热电将成为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供热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信永中和
为上市公司出具的 XYZH/2014A4016-1-1《审计报告》、XYZH/2015BJA40075《审
计报告》及 XYZH/2015XAA10127《备考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财务数据与假设本次交易 2015 年 6 月 30 日已经完成情况下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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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如下(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已审数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审数
资产负 2015/6/30 2014/12/31
2015/6/30 与备考数比较 2014/12/31 与备考数比较
债表
(备考数) 金额 比例 (备考数) 金额 比例
资产总
475,698.04 226,154.90 249,543.14 110.34% 527,637.99 218,988.00 308,649.99 140.94%

负债总
286,545.73 122,293.70 164,252.03 134.31% 373,941.37 135,930.22 238,011.15 175.10%

所有者
189,152.31 103,861.19 85,291.12 82.12% 153,696.62 83,057.79 70,638.83 85.05%
的权益
归属母
公司的
177,359.20 106,074.12 71,285.08 67.20% 154,386.51 85,222.80 69,163.71 81.16%
所 有者
权益
2015 年 1-6 2015 年 1-6 月已审数与 2014 年 2014 年度已审数与备考数
2015 年 1-6 2014 年
利润表 月 备考数比较 1-12 月 比较
月 1-12 月
(备考数) 金额 比例 (备考数) 金额 比例
营业收
143,298.70 39,970.06 103,328.64 258.52% 267,305.65 77,774.36 189,531.29 243.69%

利润总
44,922.93 20,803.41 24,119.52 115.94% 50,432.93 19,759.41 30,673.52 155.23%

净利润 35,455.69 20,803.41 14,652.28 70.43% 38,930.22 19,759.15 19,171.07 97.02%
归属于
母公司
35,370.30 20,851.32 14,518.98 69.63% 38,401.89 19,414.46 18,987.43 97.80%
股 东的
净利润
2015-6-30 2014-12-31
2015-6-30 2015-6-30 或 2015 年 1-6 2014-12-31 2014 年末或 2014 年度已审
财务指 或 2015 年 或 2014 年
或 2015 年 月已审数与备考数比较 或 2014 年 数与备考数比较
标 1-6 月 1-12 月
1-6 月 1-12 月
(备考数) 增加额 比例 (备考数) 增加额 比例
净资产
20.56% 21.80% -1.24% -5.69% 28.41% 25.71% 2.70% 10.50%
收益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
加;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公司的股权,公司经营及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增
加;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公司经营规模得到大幅扩展,收入增加,经营活
动现金流入也将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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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
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等状况均不会发生变化。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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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中瑞岳华对发行人 2012 年及 2013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 3851 号、瑞华审字【2014】第
01450051 号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对发行人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15 年 1-6
月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XYZH/2014A4016-1-1 及
XYZH/2015BJA40075《审计报告》。发行人于 2014 年收购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
源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中电投沧州渤海新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
权,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 2014 年度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上
年同期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2012 年度财务数据取上市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未
进行追溯调整。
除特别说明外,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均引自上述的财务报表或
据此为基础计算而得。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26,154.90 218,988.00 287,972.19 137,902.85
其中:流动资产 21,476.07 23,479.20 103,983.72 33,186.95
非流动资产 204,678.82 195,508.80 183,988.46 104,715.90
负债合计 122,293.70 135,930.22 202,553.84 214,568.42
其中:流动负债 64,417.12 81,679.61 165,017.28 179,919.84
非流动负债 56,876.58 54,250.61 37,536.56 34,648.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861.19 83,057.79 85,418.35 -76,665.57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2,212.92 -2,165.01 -2,509.70 -1,420.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6,074.12 85,222.80 87,928.05 -75,244.72
者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合并利润 2015 年 1 至 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9,970.06 77,774.36 75,775.07 85,741.26
其中:营业收入 39,970.06 77,774.36 75,775.07 85,741.26
营业总成本 33,848.40 76,097.89 80,875.46 104,624.28
其中:营业成本 27,756.12 66,744.45 71,631.22 87,932.54
营业利润 19,471.25 16,844.37 5,944.69 -12,325.48
利润总额 20,803.41 19,759.41 69,123.86 -6,879.34
净利润 20,803.41 19,759.15 69,123.77 -6,879.34
归属于母公司所
20,851.32 19,414.46 68,537.89 -6,600.08
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合并现金流量 2015 年 1 至 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6.00 3,910.68 34,217.85 5,661.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9.67 -36,949.94 -58,517.34 -3,320.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0.18 -44,714.31 100,596.24 -3,898.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净额 -1,263.49 -77,753.58 76,296.75 -1,557.3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流动比率 0.33 0.29 0.63 0.18
速动比率 0.31 0.22 0.58 0.10
63.12 143.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7.96% 46.38%
%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54.08% 62.07% 70.34% 155.5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6 7.66 8.21 4.96
存货周转率(次) 67.73 10.04 9.38 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2.15 1.76 1.82 -2.51
产(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2 0.08 0.71 0.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1.61 1.58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 本 0.43 0.40 2.29 -0.22
前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43 0.40 2.29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78 77.95
全面摊薄 19.66% —
前净资产收益率 %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加权平均 21.80% 25.71% 159.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 本 0.40 0.29 0.22 -0.40
后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40 0.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全面摊薄 18.41% 16.73% 6.86% —
后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20.41% 18.88% -11.54% —
(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发行人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4.06 743.18 1,651.96 3,332.69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30.64 16.85 5,245.25 2,197.5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44.03 2,245.85 56,670.55 -26.3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
- 2,638.56 - -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53.42 -90.84 -388.59 3.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01 397.59 672.71 149.53
合 计 1,326.14 5,156.01 62,506.46 5,358.05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资产负债分析
1、资产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构成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1,476.07 9.50% 23,479.20 10.72% 103,983.72 36.11% 33,186.95 24.07%
长期股权投 70,912.59 31.36% 57,562.99 26.29% 43,433.80 15.08% 10,359.61 7.51%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固定资产 114,154.54 50.48% 118,692.40 54.20% 83,330.66 28.94% 70,450.13 51.09%
无形资产 17,357.67 7.68% 17,602.08 8.04% 18,072.79 6.28% 23,597.25 17.11%
资产总计 226,154.89 100% 218,988.00 100.00% 287,972.19 100.00% 137,902.85 100.00%
流动负债 64,417.12 28.48% 81,679.61 37.30% 165,017.28 57.30% 179,919.84 130.47%
非流动负债 57,876.58 25.59% 54,250.61 24.77% 37,536.56 13.03% 34,648.58 25.13%
负债总计 122,293.70 54.08% 135,930.22 62.07% 202,553.84 70.34% 214,568.42 155.59%
所有者权益 103,861.19 45.92% 83,057.79 37.93% 85,418.35 29.66% -76,665.57 -55.59%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除 2013 年末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78,197.59 万元,
造成流动资产大幅上升以外,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是部分机
组关停,同时发行人结合煤炭价格走势,降低原煤库存量,导致存货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除 2013 年末占总资产比例为 28.94%外,其余各
期末,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在 50%以上且相对稳定。2013 年末固定资产占总
资产比例为 28.94%的主要原因为:①2013 年末发行人完成股票的非公开发行工
作,募集资金 78,197.59 万元,导致流动资产占比大幅提高;②2014 年 8 月,发
行人收购了河北公司持有易县新能源和沧州新能源 100%股权,构成了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因追溯调整导致 2013 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增加 6.14 亿元,固定资
产仅增加 1.6 亿元(2013 年末沧州新能源尚处于基建期,固定资产金额较小,仅
为 90.48 万元,而在建工程金额较大,为 3.75 亿元),上述原因导致发行人 2013
年末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低。
发行人负债构成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款、经营性应付款等,报告期内发行人
流动负债总额逐期降低,主要原因是发行人 2013 年度完成逾期债务的债务重组,
同时强化成本管控,抓住煤炭价格下行有利时机,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 季度取
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发行人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96% 46.38% 63.12% 143.20%
流动比率 0.33 0.29 0.63 0.18
速动比率 0.31 0.22 0.58 0.10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9.39 4.60 15.14 0.32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06.00 3,910.68 34,217.85 5,661.91
流量净额(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逐期降低,主要系 2011 年、2012
年,发行人连续二年亏度,净资产为负值,2012 年末资产负债率高达 143.20%,
2013 年度发行人在完成了债务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改善了资本结构
和债务结构,资产负债率逐期降低。
因发行人目前主营热电联产,其行业特点是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所以其流动
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报告
期其他各期较高的原因是 2013 年度 12 月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
资金净额 78,197.59 万元,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发行人结合报告期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不断下行的时机,强化电力营销和成
本管控等工作,报告期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所以报告期利息保障倍数(倍)
逐期上升,2013 年度利息保障倍数(倍)大幅高于报告期其他各期的原因系发
行人于当年度完成了与债权机构之间的债务重组的工作,以 6.81 亿元的资金解
决逾期债务本息合计 12.48 亿元,获得债务重组收益 5.67 亿元,导致利润总额大
幅上升所致。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8 0.31 0.26 0.62
存货周转率(次) 67.73 10.04 9.38 6.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6 7.66 8.21 4.96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相对平稳,2013 年度,受发行人热电一厂
关停和热电三厂夏季关停的影响,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度减少 11.6%,同时 2013
年度 12 月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净额 78,197.59 万元,导致
总资产有较大幅度幅增加,导致 2013 年度总资产周转率较 2012 年度有较大幅度
的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结合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不断下行的趋势,主动降低煤炭
库存量,存货余额逐期降低,而营业收入除 2012 年度外规模相对平稳且略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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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所以存货周转率逐期上升。2015 年一季度末存货周转率大幅上升的原因系
供热季的热电生产耗煤量大,2015 年 3 月 31 日燃煤库存由 4,976 万元降低至
580.51 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电网公司、供热公司以及热力用户,回款较
为稳定,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的稳定且略有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逐期上升。
2013 年度,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当年度主要客户回款
较快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
(1)收入及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 目 1-6 月
金额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营业收入 39,970.06 77,774.36 2.64% 75,775.07 -11.62% 85,741.26
其中:
38,795.52 75,834.58 2.64% 73,882.01 3.71% 71,237.88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1,174.54 1,939.78 2.47% 1,893.06 -86.95% 14,503.38
营业成本 27,756.12 66,744.45 -6.82% 71,631.22 -18.54% 87,932.54
营业利润 19,471.25 16,844.37 183.35% 5,944.69 — -12,325.48
净利润 20,803.41 19,759.15 -71.41% 69,123.77 — -6,879.34
归属于母公司所
20,851.32 19,414.46 -71.67% 68,537.89 — -6,600.08
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热力和电力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80%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发行人 2012 年至 2014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6,879.34 万元、69,123.77 万元和
19,759.15 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盈利水平变化的原因如下:
①2012 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2 年,尽管市场煤价格高位回落,发行人通过控制燃料价格,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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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进一步优化配置设备降低供热供电煤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但国内经济增速放
缓,GDP 同比增长 7.8%,较上年回落 1.4 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全年电力生产
和消费增速减缓,2012 年,发行人所在河北南部电网网内统调发电容量 2,365
万千瓦,外购电容量 465 万千瓦。2012 年网内统调电厂平均利用小时达 5,401
小时,同比下降 190 小时,其中火电机组利用小时 5,738 小时,同比下降 202 小
时,利用小时明显下降。由此导致发行人电力收入降低。同时,经开热电关停也
导致发行人热力收入下降明显。2012 年实现净利润-6,879.34 万元。
②2013 年度盈利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热电联产,营业收入与利润来源
于热力、电力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7.28 亿元,同比
下降 15%,主要是由于热电一厂关停,同时热电三厂夏季关停使得营业收入有所
下降。但由于煤炭等原材料价格有所下调,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20%;管理费用同
比下降 18%;同时发行人参股的良村热电、供热公司效益较好,投资收益同比增
加 68%;另外,2013 年度发行人与债权人完成债务重组工作,以 6.81 亿元资金
解决 12.48 亿元的逾期债务,获得债务重组收益 5.67 亿元。综上,使得发行人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6.91 亿元,较 2012 年度的-6,879.34 万元增加 7.6 亿元。
③2014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2014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热电联产,营业收入与利润来
源于热力、电力的生产与销售,本报告期内发行人强化电力营销和成本管控等工
作,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电力营销方面,发行人加大电量计划指标争取工作。
全年火电利用小时相对值均位居中电投集团公司首位、河北南网前列。成本管控
方面受益于 2014 年度煤炭价格的持续走低,发行人主要生产指标好于同期,入
厂标煤单价同比下降 108.4 元/吨,降幅 17.93%。供电煤耗完成每千瓦时 363.5
克,同比下降 2.56 克/千瓦时,有效降低了燃料成本。
2014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7.78 元,同比增加约 3%,主要为热力收入和
电力收入,其中热力收入为 3.17 亿元,电力收入为 4.19 亿元;净利润 1.98 亿元,
同比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约 6.2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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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债务重组收益约 5.66 亿元;政府补贴等约 4700 万元),使得 2013 年度
净利润基数相对较高,由此造成公司在 2014 年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的情况下,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然同比下降约 71%。
(2)主营业务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热收入 19,174.32 49.42% 31,734.06 41.85% 37,783.17 51.14% 44,720.26 62.78%
电收入 18,586.96 47.91% 41,863.58 55.20% 33,618.26 45.50% 23,902.92 33.55%
接网费摊销
1,034.24 2.67% 2,236.94 2.95% 2,480.58 3.36% 2,614.71 3.67%

合 计 38,795.52 100.00% 75,834.58 100.00% 73,882.01 100.00% 71,237.89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呈上升趋势,主营业务收入中热收入 2012
年至 2014 年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 2012 年经开热电关停,2013 年热电
一厂关停,热电三厂夏季关停,由此造成发行人热收入逐年下降;接网费摊销也
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营业务中的电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发行
人 2014 年度收购了河北公司持有沧州新能源和易县新能源的全部股权,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此对发行人 2013 年度的营业收入进行了追溯调整所致。
(3)其他业务收入结构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小,其他业务收入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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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 316.40 26.94% 520.29 26.82% 633.55 34.30% 593.63 4.09%
材料销售 128.66 10.95% 83.37 4.30% 345.37 18.70% 1,528.61 10.54%
其他 729.48 62.11% 1,336.12 68.88% 914.14 49.48% 12,381.11 85.37%
合 计 1,174.54 100.00% 1,939.78 100.00% 1,847.35 100.00% 14,503.38 100.00%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是租赁收入、材料销售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主要是转
移电量收入和劳务派遣及其他收入,其中转移电量是指关停小机组的发电企业将
相应的发电量指标协议出售给发电效率高、污染小的大型机组发电企业,电量收
入仍由关停小机组的发电企业确认,但会相应支付替代发电企业替代发电补偿
费。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
通知》(国发[2007]2 号)中《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纳入各省
‘十一五’小火电关停规划并按期关停的机组在一定期限内(最多不超过 3 年)
可享受发电量指标,并通过转让给大机组代发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发电量指标及
享受期限随关停延后的时间而逐年递减。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制
定,报发展改革委备案。”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热电四厂可
于 2010-2012 年享受发电指标有偿替代,经开热电可于 2012-2014 年享受发电指
标有偿替代。2012 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其他(转移电量)收入较大的原
因主要是热电四厂和经开热电将电量转移收入(11,865.14 万元)计入其他业务
收入所致。2013 年起,发行人将转移电量业务收入分类至主营业务中的电力业
务收入,因此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其他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大幅降低。
劳务派遣及其他收入主要是收到代垫派遣劳务人员的薪酬、保险及相应劳务
费。发行人新设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新建项目,先由发行人根据项目建设需求选
派相关生产、建设人员负责项目的建设、生产准备,选派人员的薪酬及保险由公
司代垫。
材料销售收入主要是发行人定期销售炉渣收入以及关停电厂库存煤炭转售
收入。报告期材料销售收入逐期减少,2012 年度材料销售额远高于报告期其他
各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经开热电关停,库存煤炭转售其他热电厂所致。
固定资产出租主要是公司将自有房屋对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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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成本与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供热成本 12,700.11 47.12% 28,528.37 43.96% 39,071.37 55.60% 46,506.32 62.11%
发电成本 14,251.42 52.88% 36,368.72 56.04% 31,202.79 44.40% 28,372.79 37.89%
接网费摊销 - - - - - - - -
合计 26,951.53 100.00% 64,897.09 100.00% 70,274.16 100.00% 74,879.11 100.00%
接网费摊销属于递延收益结转收入,无营业成本。
(2)其他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 5.37 0.67% 10.75 0.58% 10.75 0.79% 11.62 0.09%
材料销售 - - 9.86 0.53% 47.93 3.53% 1,720.26 13.18%
其他 799.22 99.33% 1,826.74 98.88% 1,298.39 95.68% 11,321.54 86.73%
合计 804.59 100.00% 1,847.35 100.00% 1,357.07 100.00% 13,053.42 100.00%
上市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转移电量成本,即支付替代发电企业的替代发
电补偿费和向电力公司支付的电网损失补偿费。
材料销售成本主要是上市公司关停电厂转售库存煤炭的成本,定期销售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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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没有成本,2012 年主要为转售经开热电库存煤炭的成本。
(3)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类别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热收入 6,474.20 23.33% 3,205.69 10.10% -1,288.19 -3.41% -1,786.07 -3.99%
电收入 4,335.54 33.76% 5,494.85 13.13% 2,415.47 7.18% -4,469.87 -18.70%
接网费摊销
1,034.24 100.00% 2,236.94 100.00% 2,480.58 100.00% 2,614.71 100.00%

合 计 11,843.98 30.53% 10,937.48 14.42% 3,607.85 4.88% -3,641.23 -5.11%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加大了电量计划指标争取工作,电力收入逐年增加;在
供热收入方面受 2012 年度、2013 年度经开热电和热电一厂关停的影响,供热收
入逐年降低。在主营业务成本方面,主要由燃料费、水电费、人工成本等组成,
其中燃料(煤炭)费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大,受益于报告期内国内
煤炭价格的持续下行,上市公司的电力收入毛利率和供热收入毛利率逐年有较大
幅度的提高。上市公司接网费摊销属于递延收益结转收入,无营业成本,因此报
告期内接网费摊销毛利率均为 100%。
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2 月,国内煤炭现货交易价格走势如下图(渤海商品
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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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业务毛利和毛利率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类别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租赁 311.03 98.30% 509.55 97.93% 622.81 98.30% 582.01 98.04%
材料销售 128.66 100.00% 73.50 88.17% 297.44 86.12% -191.65 -12.54%
其他 -69.74 -9.56% -490.62 -36.72% -384.25 -42.03% 1,059.57 8.56%
合 计 369.95 31.50% 92.43 4.77% 536.00 28.31% 1,449.96 10.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出租业务毛利率较高且相对稳定。材料销售主
要为炉渣销售和转售库存煤,炉渣系电热生产过程中的废料,销售成本极低,毛
利率较高,2012 年度材料销售毛利为负的原因系转售已关停的经开热电库存的
煤炭成本相对较高所致。2013 及 2014 年度其他业务毛利率为负的原因主要系劳
务派遣及其他收入成本较高所致;2012 年度其他业务毛利金额较大的原因系经
开热电的转移电量业务金额较大(转移电量收入 11,865.14 万元,转移电量成本
10,469.90 万元)。
3、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占营收 占营收 占营收 占营收
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
- - - - - - - -
费用
管理
2,972.10 7.44% 4,088.86 5.26% 4,668.92 6.16% 5,673.43 6.62%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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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2,418.21 6.05% 4,170.38 5.36% 4,836.35 6.38% 10,073.34 11.75%
费用

5,390.31 13.49% 8,259.24 10.62% 9,505.27 12.54% 15,746.77 18.37%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销售费用,主要原因是热力、电力销售对象均为
特定对象,不需要销售费用。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费、无
形资产摊销及税费等。2014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13 年度减少 12.42%,主要是 2014
年度计入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和诉讼费用较 2013 年度大幅减少(职工薪酬减
少 420.30 万元;诉讼费减少 337.53 万元)所致;2013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12 年
度减少 17.71%,主要是 2013 年度计入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和和折旧费较 2012
年度大幅减少(职工薪酬减少 756.25 万元,折旧费减少 316.33 万元)所致。
(3)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财务费用逐年降低,其中 2013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12
年度大幅降低 5,236.99 万元,主要系 2013 年度上市公司完成了债务重组工作,
以 6.81 亿元的资金解决了 12.48 亿元的逾期债务,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减少,从而
也使财务费用大幅减少。
2014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费用较 2013 年度减少 13.77%,主要系上市公司 2013
年度债务重组解决了大额逾期债务,同时 2013 年末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募集资金净额 7.81 亿元,由此 2014 年度上市公司减少债务融资所致。
4、投资收益及非经常性损益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投资收益(万元) 13,349.59 15,167.90 11,045.08 6,557.54
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 64.17% 76.76% 15.98% -
非经常性损益(万元) 1,332.15 5,156.01 62,506.46 5,078.79
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 6.40% 26.09% 90.43% -
利润总额(万元) 20,803.41 19,759.41 69,123.86 -6,879.34
注:2012 年利润总额为负,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为正,为免于引起歧义,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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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
(1)投资收益
2012 年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上市公司对良村热电和
供热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49%和 33.4%,2012 年度良村热电盈利能力开始释
放,为上市公司贡献了 5,829.32 万元的投资收益;供热公司 2012 年度为上市公
司贡献了 664.78 万元的投资收益。
2013 年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上市公司对良村热电和
供热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49%和 33.4%,2013 年度良村热电为上市公司贡献
了 9,168.57 万元的投资收益;供热公司 2013 年度为上市公司贡献了 1,792.21 万
元的投资收益。
2014 年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上市公司对良村热电和
供热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49%和 33.4%,2014 年度良村热电为上市公司贡献
了 14,072.56 万元的投资收益;供热公司 2014 年度为上市公司贡献了 1,095.34
万元的投资收益。
2015 年 1-6 月投资收益来源于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上市公司对良村热电和
供热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49%和 33.4%,2015 年 1-6 月良村热电为上市公司贡
献了 12,554.57 万元的投资收益;供热公司 2015 年 1-6 月为上市公司贡献了 795.02
万元的投资收益。
(2)非经常性损益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4.06 743.18 1,651.96 3,332.69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30.64 16.85 5,245.25 2,197.5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44.03 2,245.85 56,670.55 -26.3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
- 2,638.56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53.42 -90.84 -388.59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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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01 397.59 672.71 149.53
合 计 1,326.14 5,156.01 62,506.46 5,358.05
2012 年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332.69 万元和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197.50 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热电
四厂和经开热电资产处置收益(2009 年 10 月 11 日,热电四厂全面停产;2011
年 12 月 30 日,经开热电停产备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政府补助项目 2012 年度发生额(万元)
政府补贴管道入地改造补助 6.25
8#、9#锅炉除尘器改造资金 5.00
热电一厂供热补贴 1,875.00
接网费补贴 11.25
1 号炉电除尘改造 80.00
130 吨炉电除尘改造 100.00
废水处理 10.00
锅炉烟气脱离技改 80.00
拆炉资金补贴 30.00
合计 2,197.50
2013 年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51.96 万元、
债务重组收益 56,670.55 万元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245.25 万元。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处置热电四厂关停土地(105.09 亩)收益(2009 年
10 月 11 日,热电四厂全面停产);2013 年度上市公司完成了与债权机构的债务
重组的工作,以 6.81 亿元的资金解决逾期债务本息合计 12.48 亿元,获得债务重
组收益 5.67 亿元;2013 年度上市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政府补助项目 2013 年度发生额(万元)
政府补贴管道入地改造补助 6.25
8#、9#锅炉除尘器改造资金 5.00
热电一厂供热补贴 3,125.00
7#锅炉除尘器改造资金 1.50
政府补助设备检修款 1,000.00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607.50
高新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化专项资金 500.00
合计 5,245.25
2014 年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43.18 万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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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重组收益 2,245.85 万元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2,638.56 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处置热电一厂资产
收益(2013 年 3 月 15 日,热电一厂全面关停);2014 年度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开热电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和平支行签订《还款免息协议书》,一次性
偿还工行石家庄和平支行 3600 万元借款本金,工行石家庄和平支行免除前述借
款利息,由此获得债务重组收益 2,245.85 万元;2014 年 8 月上市公司收购河北
公司持有的沧州新能源和易县新能源 100%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2,638.56 万元。
2015 年 1-6 月,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0.64
万元(石家庄裕华区发改局企业扶持资金和环保专项治理资金等);上市公司控
股子公司经开热电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等 44.03 万元;北
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支付的未认购上市公司 2013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违约
金 1,400 万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现金流量 2015 年 1 至 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6.00 3,910.68 34,217.85 5,661.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9.67 -36,949.94 -58,517.34 -3,320.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0.18 -44,714.31 100,596.24 -3,898.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净额 -1,263.49 -77,753.58 76,296.75 -1,5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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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东方能源 2015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67,743,61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 1,299,999,933.47 元,募集
资金净额 1,253,759,935.47 元人民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用于收购河北公司持有的良村热电 51%股权和供热公司 61%股权,剩余部分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金额(亿元)
购买良村热电 51%股权 6.14
购买供热公司 61%股权 3.04
补充流动资金 3.36
合计 12.54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
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将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保管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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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
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
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办法》及发行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
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缴款通知书》的发出、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认等事宜,均由本所律师见证。本次发行的发行主体及
主承销商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该等主体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
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
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
全部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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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同意。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
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
致不符合上市条件。保荐机构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
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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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16 年 1 月 15 日为本次发
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认购对象北京天融博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
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限售期为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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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构成借壳)]
暨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购买资产(构成借壳)]暨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购买资产(构成借壳)]暨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
(四)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购买资产(构成借壳)]暨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二)
(五)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购买资产(构成借壳)]暨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六)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购买资产(构成借壳)]暨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七)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资产(构成借壳)]暨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查询地点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联系人:徐会桥
邮编:050031
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5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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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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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此页无正文,为《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签署页)
发行人: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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