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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2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人: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合资公司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于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控股股东得胜电子、实际控制人邱建民、股东润三实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得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2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168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36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344万股,发行价格为7.8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6]82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得润电子",股票代码“00205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344万股股票将于2006年7月25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6年7月25日
3、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4、股票代码:002055
5、总股本:6112.7835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8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控股股东得胜电子、实际控制人邱建民、股东润三实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44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首次公 32,359,32 52.94% 2009年7月25日
制人持有的股份
开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二
前已发 --- --- ---
个月内发行的股份
行的股
其他已发行的股份 11,968,515 19.58% 2007年7月25日

小计 44,327,835 72.52%
首次公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360,000 5.50% 2006年10月25日
开发行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3,440,000 21.98% 2006年7月25日
股份 小计 16,800,000 27.48%
合计 61,127,835 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DEREN ELECTRONIC CO.,LTD.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注册资本:44,327,835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铁岗村蚝业工业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
邮政编码:518041
联系电话:0755-83476333
传 真:0755-83476633
互联网址:http://www.deren.com.cn
电子信箱:deren@deren.com.cn
董事会秘书:梁发柱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光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电子元器件、精密组件产品(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2-1468号资格证书办理)。
公司主营各类电子连接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家电连接器产品、精密电子接插件产品、精密模具及精密组件产品、汽车连接器产品等。
所属行业:制造业-电子-电子元器件。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
姓 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邱建民 董事长 男 44 2005.11-2007.11 1,773,114
邱为民 副董事长 男 38 同上 0
金劲松 总裁 男 40 同上 0
蓝裕平 独立董事 男 43 同上 44,328
邬筠春 独立董事 女 40 同上 0
陈杰 监事长 男 37 同上 132,983
刁莲英 监事 女 49 同上 0
叶志荣 监事 男 42 同上 0
王立山 财务总监 男 32 同上 0
梁发柱 董事会秘书 男 32 同上 0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深圳市宝安得胜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0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邱建民、邱为民兄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发行人52.94%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宝安得胜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成立日期:1991年2月2日
法定代表人:邱为民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元器件(不含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二)控股股东经营业绩
该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自有厂房的租赁。经深圳益华会计师事务所(深益华审字(2006)55号)审计,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511.64万元,净资产为6,370.31万元,2005年未有主营业务收入发生,通过自有物业租赁取得其他业务收入93.18万元,2005年净利润1,301.39万元,利润主要来自于对发行人的投资收益。
(三)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得胜电子的股权由邱建民(70%股权)、邱为民(30%股权)持有,邱建民、邱为民为兄弟关系。邱建民还直接持有发行人2.90%股份;邱为民及其妻投资的润三实业持有发行人10.01%的股份。邱建民、邱为民兄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发行人52.94%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宝安得胜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24,468,965 40.03
深圳市佳泽森实业有限公司 10,195,402 16.68
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117,242 10.01
邱建民 1,773,114 2.90
邱英 1,037,272 1.70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6,818 0.31
张远尉 132,983 0.22
陈杰 132,983 0.22
梁宇东 132,983 0.22
琚克刚 132,983 0.22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680万股
2、发行价格:7.88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336万股,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7066%,超额认购倍数为141.52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344万股,中签率为0.0564859035%,超额认购倍数为1770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余股,网下存在88股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13,238.4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1257.165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75元。其中:
发行费用明细 金 额
承销费 447.152万元
保荐费 447.152万元
信息披露费 87万元
上市登记费 6.112784万元
路演推介费 110.22万元
审计费用 80.528216万元
验资费 4万元
律师费用 75万元
合计 1257.165万元
注:有关发行费用的说明
公司在2006年6月30日公告的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发行费用概算约为1141万元,主要包括: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及上网发行费用。
由于募集资金减少及删除上网发行费用,公司在2006年7月13日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费用概算约为919.304万元,主要包括: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及律师费用。
根据2006年7月20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06]066号),本次实际发行费用总额为1257.165万元,其中:根据实际发行支出,增加了信息披露费、上市登记费、路演推介费及验资费等发行项目费用合计207.332784万元;对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及律师费作了调整,合计增加130.528216万元。
6、募集资金净额:11,981.235万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7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深鹏所验字[2006]066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74元(以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69元/股(以公司200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2006年度中期业绩快报
本公告所载2006年度(中期)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公布的中期报告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6年度(1-6月)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幅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24,567,359.61 249,068,742.35 30.31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32,262,710.76 29,376,821.30 9.82
利润总额(万元) 13,561,168.47 11,839,621.15 14.54
净利润(万元) 10,972,431.19 9,892,386.01 10.92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0.25 0.22 10.92
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每
0.18 0.16 12.50
股收益(元)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9.32 10.36 下降1.04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幅度(%)
总资产(万元) 481,369,429.54 440,888,673.81 9.17%
净资产(万元) 117,726,473.30 108,911,803.58 8.09%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 2.66 2.46 8.09%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200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456.74万元,较上年增长30.31%,实现净利润1,097.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2%。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销售额的增加使得利润合理增长。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自2006年6月3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2006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深圳市宇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同意公司将持有深圳市宇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9999%的股权以人民币913.29万元价格(初始投资为600万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深圳市银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第七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上市保荐人: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格平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地王商业中心1503室联系电话:0755-25835971传 真:0755-82071833联系人:刘钢、彭良松、姚浩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巴黎百富勤")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长江巴黎百富勤认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江巴黎百富勤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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