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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8-04-27
股票简称:中材科技 股票代码:002080 公告编号:2018-03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债券简称:18 中材 Y1
债券代码:112668
发行总额:11 亿元人民币
上市时间:2018 年 5 月 4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中材科技”或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
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
面向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
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
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
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
本期债券评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反映了中材科技偿
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信用
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912,464.02 万元(截至 2017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
率为 59.3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8.15%;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9,967.67 万元(2015 年-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
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7 日发布的《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
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
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
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
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中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与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
可 到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中材科技
5、股票代码:002080
6、注册资本:80,679.0185 万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薛忠民
8、公司设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0929279P
10、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彤天路 99 号
11、董事会秘书:陈志斌
12、证券事务代表:贺扬、曾灏锋
1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商务中心写字楼 12Fa
14、邮政编码:100097
15、联系电话:010-88437909
16、联系传真:010-88437712
17、电子信箱:sinoma@sinomatech.com
18、互联网网址:www.sinomatech.com
19、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过滤材料、矿物棉、其他非金属材料、
工业铂铑合金、浸润剂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制造与销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
工程设计与承包;建筑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对
外承包工程和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工程设计、环境污染防止专项工程、轻工、市
政工程设计;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程设计与承包;压力容
器、贵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工业自控产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以上国家有专
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中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
简称:18 中材 Y1
债券代码:112668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1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67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
民币 11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6.48%。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销商为西部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张,按面值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
选择在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
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按年计息。如有递
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
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
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率
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
率在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2、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
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
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
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
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 5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
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
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
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3、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
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减少注册资
本。
4、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
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
分红;(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减少注
册资本。
5、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
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
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
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和《关
于印发<金融 负债与 权益工具 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
[2014]13 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
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
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
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
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
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除了以上两种情
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6、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7、起息日:2018 年 4 月 3 日。
8、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
期为每年的 4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
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9、本金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九、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十、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G006-F1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
稳定。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跟踪
评级期间,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
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
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
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
到期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11 亿元,依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10 亿元用
于偿还有息债务,其余部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十二、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1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
于 2018 年 4 月 4 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出具《资金到账证
明及责任承诺》。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179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5 月 4 日起
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为“18
中材 Y1”,债券代码为“112668”。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
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发行人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发布 2017 年年度报告,其 2017 年财务数据对本
期债券发行条件及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完成对泰山玻纤的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规定,本节
财务会计数据采用追溯调整后合并报表数据。
投资者如需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募集说明书或公司 2014 年度
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2015 年度、2016 年度审计报告、2017 年度审计报告
以及 2017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 2017年1-9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项目
2017年末 2017年9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总资产(亿元) 224.40 223.24 205.77 187.00 169.51
总负债(亿元) 133.15 134.82 122.92 124.80 114.11
全部债务(亿元) 93.06 94.52 81.78 85.17 70.17
所有者权益(亿元) 91.25 88.42 82.85 62.20 55.40
营业总收入(亿元) 102.68 72.31 89.69 91.76 72.16
利润总额(亿元) 9.84 7.63 5.63 8.04 3.16
净利润(亿元) 8.11 6.32 4.23 6.88 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亿元) 7.90 6.05 2.81 3.03 1.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7.67 6.00 4.01 6.30 2.24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7.70 6.56 10.82 13.99 10.38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5.08 -9.55 -14.73 -9.49 -7.89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0.75 0.37 8.72 -0.07 -0.37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2017 年末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比率 0.95 0.99 0.92 0.78 0.81
速动比率 0.76 0.77 0.76 0.62 0.63
资产负债率(%) 59.34 60.39 59.74 66.74 67.32
债务资本比率(%) 50.49 51.67 49.67 57.79 55.88
营业毛利率(%) 27.75 28.19 25.64 26.98 24.1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6.12 4.95 4.98 6.91 4.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3 7.28 5.55 11.59 4.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8.95 6.95 4.24 9.96 5.67
益率(%)
EBITDA(亿元) 22.03 17.39 17.82 20.21 15.4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24 0.18 0.22 0.24 0.22
EBITDA 利息倍数 6.62 5.83 4.29 4.73 3.65
应收账款周转率 4.15 2.84 3.92 4.26 3.80
存货周转率 4.01 2.92 4.35 4.35 3.86
注: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合并报表口径进行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 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7、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
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9、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会计期间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23 0.95 0.95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8.95 0.92 0.92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28 0.74 0.74
2017 年 1-9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6.95 0.71 0.71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55 0.53 0.53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4.24 0.39 0.39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59 0.94 0.94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9.96 0.66 0.66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71 0.34 0.34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5.67 0.35 0.35
股股东的净利润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
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
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
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
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关注发行人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是否触发强制付息事件,
并及时在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披露。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
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及报告。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
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
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
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
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
定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
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
暂时失效。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二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
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并经
本次债券授权人薛忠民先生决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基础发行
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可设置超额配售权,本次债券剩余部分将于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2018 年 3 月 5 日,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决定本期债券发
行方案,并出具《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关于公开发行 2018 年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决定》,决定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公司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扣除相关费用后,
20 亿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其余部分拟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
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 11 亿元。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扣除相关费用后,其余部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公司将根据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需要,本着有
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利息费用支出的原则,对具体运用计划进行适当的
调整。
本期债券拟偿还有息债务情况如下:
偿还银行贷款
借款单位 借款金融机构 借款金额 还款金额 借款到期日
(万元) (万元)
中材科技股份有 北京银行阜裕支行 12,000.00 12,000.00 2018/5/23
限公司 浦发银行城西支行 20,000.00 20,000.00 2018/7/2
中国农业银行延庆支
5,000.00 5,000.00 2018/4/24
中材科技风电叶 行营业部
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阜裕支行 3,000.00 3,000.00 2018/5/25
进出口银行 20,000.00 8,400.00 2018/8/8
泰山玻璃纤维有
兴业银行泰安分行 3,500.00 3,500.00 2018/7/8
限公司
中国银行泰安分行 3,600.00 3,600.00 2018/6/1
中国工商银行邹城支
2,500.00 2,500.00 2018/4/21

泰安银行泰西支行 10,000.00 10,000.00 2018/4/11
泰安银行泰西支行 10,000.00 10,000.00 2018/5/3
泰山玻璃纤维邹
城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邹城支行 7,500.00 7,500.00 2018/6/14
中国农业银行邹城支
2,000.00 2,000.00 2018/6/25

中国工商银行邹城支
2,500.00 2,500.00 2018/7/21

合计 101,600.00 90,000.00 -
偿还有息债务
还款金额
债券名称 金额(万元) 到期日期
(万元)
17 中材科技 CP001 10,000.00 10,000.00 2018/4/11
上述偿还债务合计 111,600.00 100,000.00 -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核准的用途使用募集资
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
机制和隔离措施。
三、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一致,保证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公司在监管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
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
户进行监管。
公司将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监督偿
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除
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证
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
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
督,防范偿债风险。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上市公告书公告前,本公司运转正常,无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忠民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彤天路 99 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商务中心写字楼 12Fa
联系人:焦小天
电话:010-88433966 转 602
传真:010-8843771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项目负责人:王初、李振东
项目组其他人员:李利刚、杜碧莹、李常实、徐桑
电话:010-57065262
传真:010-57065375
三、分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联系人:王效成
电话:010-68588090
传真:010-68518553
四、分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15 层
联系人:黄艳
电话:021-65465571
传真:021-65465358
五、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乔佳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签字律师:鲍卉芳、魏小江
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65527998
六、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叶韶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树新、田娟
电话:010-59675588
传真:010-65547190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衍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 7 号 3 幢 1 层 C 区 11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 号安基大厦 12 楼
经办分析师:徐晓东、芦婷婷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八、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340300040012525
联系人:李振东、杜碧莹
联系电话:010-57065262
九、申请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十、可续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周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南京银行金融城支行
营业场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2 号
负责人:黄咏花
联系人:王蓉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2 号
联系电话:025-88810690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交易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自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上市公告书及上述备
查文件: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商务中心写字楼 12Fa
电话:010-88433966 转 602
传真:010-88437712
联系人:焦小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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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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