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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19
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 号楼21-29 层
二〇一〇年四月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王洪欣 崔玉龙 郑欣洲
孙润兰 车建新 黄 伟
王学斌 李建中 易仁萍
任克敏 赵成斌 娄 岗
孙德水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4 月17 日
3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23,270万股,将于2010年4月20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购的股票限售期
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其他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
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0年4月20日(即上市日),本
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二、本次发行概况...................................................................................................................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8
四、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15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7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8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
一、财务会计信息.................................................................................................................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3
第五节 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管理措施.....................................................................................32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3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33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34
第六节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5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5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5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36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7
一、保荐机构声明.................................................................................................................37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38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9
第九节 备查文件.........................................................................................................................40
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中泰化学、公司、
本公司、发行人
指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国资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化工集团 指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投集团 指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公司 指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章程 指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华泰二期项目 指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
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项目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于2009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10月16日经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0年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并获得无条件通过。2010年3月1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05号)
核准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000万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截至2010年4月9日,8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账户。2010年4月9日,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上会师报字
(2010)第086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4月9日16:00止,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已收到8家参与中泰化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股
款3,799,991,000.00元。
截至2010年4月12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10年4月12日,经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审亚太验字(2010)第010316号《验资报告》
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799,9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0,351,12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3,719,639,880.00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7
(四)股权登记情况
2010 年4 月14 日,发行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3,270万股。
(四)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人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即2009 年10
月17 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75 元/股。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发行底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具体发行价
格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
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上述定价方式,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
象,共有11位投资者提交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申购。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发行对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16.33元/股,高
8
于根据定价基准日确定的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16.33元/股与发行底价13.75元/股的比率为118.76%;与
发行申购日(2010年4月6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0.55元/股的比率
为79.46%;与发行申购日(2010年4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1.77元/股的比率为
75.01%。
(五)募集资金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0)第01031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799,9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含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80,351,120.00元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3,719,639,880.00元。
(六)限售期
新疆国资委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7 名特定投资者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十二个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配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23,270 万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上限28,000
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8 名,不超过10 名。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认发行对象,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数量
(万股)
配售金额
(万元)
限售期
(月)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250 20,412.50 36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0 35,926.00 12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0 37,722.30 12
4 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2,230 36,415.90 12
5 郑海若 5,500 89,815.00 12
9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数量
(万股)
配售金额
(万元)
限售期
(月)
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50 56,338.50 12
7 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000 65,320.00 12
8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30 38,048.90 12
合计 23,270 379,999.10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 号
法定代表人:张继勋
组织机构代码:76682638-3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组
建于2004 年10 月,是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
责的直属特设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
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依法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出资人各项权利的充分行使和所
有者各项权利的充分实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国资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新疆国资委直接
持有中泰化学15.20%的股份,并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和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间接持有中泰化学5.07%和3.80%
的股份。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1,250万股
认购金额:20,412.50万元
10
限售期: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2013年4月19日止,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转让。
(4)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新疆国资委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在最近一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
①经常性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提供劳务
关联方 交易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交易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学工业供销
总公司
18.35 0.04% - -
新疆化工集团哈密碱业有限公司 27.90 0.40% 46.17 12.97%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 - 155.79 0.11%
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544.80 0.40%
②偶发性关联交易
2009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新业公司”)与公司的子公司托克逊县中泰化学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托克逊盐化”)发起设立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公
司”),进行托克逊县年产50万吨电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新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
29,000万元,其中新业公司以现金投资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62%,托克
逊盐化以经评估的电石项目建设相关资产9,847.25万元及现金152.75万元出资,
共计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48%,同时引进托克逊县龙源投资建设有
限公司、宁夏太泽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同亨矿业有限公司三家战略投资者。2009
年12月,根据发行人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托克逊盐化公司
持有的新冶公司的股权。根据新冶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货币增加对新冶公
司出资7,00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41.46%;新业公司以货币增加出资5,000万
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53.66%。
以上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没
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目前尚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
息披露。
11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 号震旦国际大楼1702 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建国门北大街8 号16F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2,200万股
认购金额:35,926.00万元
限售期: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止,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转让。
(4)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除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
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98号201A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2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2,310万股
认购金额:37,722.30万元
限售期: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止,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转让。
(4)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除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
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4、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绍兴柯桥勤业广场20楼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绍兴县杨汛桥镇裕隆控股大楼
法定代表人:俞吉伟
注册资本:10,099.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外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
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2,230万股
认购金额:36,415.90万元
限售期: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止,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转让。
(4)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13
除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
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5、郑海若
(1)基本情况
姓名:郑海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17 楼1102 室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郑海若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5,500万股
认购金额:89,815.00万元
限售期: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止,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转让。
(4)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除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郑海若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未发生重
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 号九州港大厦4001室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4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3,450万股
认购金额:56,338.50万元
限售期: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止,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转让。
(4)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除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
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7、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3月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4号嘉都大厦四层408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4号中期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徐兵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法律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技术咨询。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4,000万股
认购金额:65,320.00万元
限售期: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止,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转让。
(4)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除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
发行人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15
8、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7月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工业园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港B座26F
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证券投资;资产
管理;投资咨询。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2,330万股
认购金额:38,048.90万元
限售期: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止,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转让。
(4)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除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
人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
1、发行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洪欣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 号
电话: 0991-8751690
传真: 0991-875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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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范雪峰、任亮、潘玉英、费翔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
号楼21-29 层
电话: 010-84896430
传真: 010-84896417
保荐代表人: 崔洪军、张正平
项目协办人: 孙树军
项目经办人: 黄利明、刘俞颉、洪洋、席睿
3、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毛柏根
住所: 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10 号汤臣国际金融大厦
六楼
联系电话: 021-50816990
传真: 021-58203032
经办律师: 唐勇强、毛柏根
4、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池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阜兴路47号天行健商务大厦
22-23层
电话: 010-51716789
传真: 010-51716790
经办会计师: 张秀梅、陈吉先
17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0年3月29日,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法人 81,600,000 15.20 81,600,000
2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000,000 9.31
3 新疆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0,523,332 5.69
4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国有法人 27,200,000 5.07 27,200,000
5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402,302 3.80
6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
国有法人 20,000,000 3.73
7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4,200,000 2.65
8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5,797,489 1.08
9
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705,966 0.88
10
中国工商银行- 融通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825,221 0.7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0年4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前10名股东情
况如下表所示:
18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法人 94,100,000 12.23 94,100,000
2 郑海若 境内自然人55,000,000 7.15 55,000,000
3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000,000 6.50
4
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0,000,000 5.20 40,000,000
5 新疆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0,523,332 3.97
6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国有法人 27,200,000 3.53 27,200,000
7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3,300,000 3.03 23,300,000
8 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2,300,000 2.90 22,300,000
9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402,302 2.65
10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0,300,000 2.64 10,00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疆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5.69%降
为3.97%;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5.07%降为3.53%。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0 年3 月29 日)
本次发行增加本次发行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072,625 20.32% 232,700,000 341,772,625 44.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7,787,375 79.68% - 427,787,375 55.59%
三、股份总数 536,860,000 100.00% 232,700,000 769,560,000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
19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本次增加 本次发行后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比例(%)
资产总额 747,716.95 100.00 371,963.99 1,119,680.94 100.00
负债总额 489,402.75 65.45 - 489,402.75 43.71
股东权益 258,314.20 34.55 371,963.99 630,278.19 56.29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255,394.24 34.16 371,963.99 627,358.23 56.03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
产规模大为增加,财务状况得到较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进
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以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测算基础,以募集资金净额
3,719,639,880元为测算依据。本次发行后,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由65.45%
降为43.71%。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一致,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不会对业务结构
产生重大影响。募集资金运用将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巩固和
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疆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94,100,000股股份,并通过其全
资附属公司持有公司47,602,302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8.41%,
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
发行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20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
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更多投资者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并成为公
司股东,来自投资者的监督更加严格,有利于公司股东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同时
也将给公司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更有利于公司规范治理。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和本次发行前一致,不会对高管人员结
构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
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新的关联交易。
21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7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08)第1016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09)第010125 号、中审亚太审字(2010)第010607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32,650.07 343,212.60 240,862.99
利润总额 12,723.06 12,654.10 25,06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13.03 11,582.04 21,83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652.67 10,408.96 22,447.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554.62 31,132.53 44,851.90
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总资产 747,716.95 473,826.82 417,474.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
255,394.24 246,052.52 236,492.75
股本 53,686.00 53,686.00 26,843.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流动比率 0.46 0.47 1.23
速动比率 0.41 0.41 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7.22 29.37 17.94
22
项 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65.45 47.49 42.7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4.30 98.95 69.45
存货周转率(次) 24.07 22.10 17.68
每股净资产(元) 4.76 4.58 8.8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24 0.58 1.67
每股现金流量(元) 0.95 -1.68 3.14
全面摊薄 0.1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92 0.216 0.463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 0.192 0.216 0.4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全面摊薄 4.04 4.71 9.23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4.11 4.81 16.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 0.124 0.194 0.476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 0.124 0.194 0.4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 2.60 4.23 9.49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2.65 4.32 17.43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1,869.03 -292.57 -696.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950.75 379.23 54.4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125.38
除上述各项之外其他营业外收支 818.55 1,412.74 -310.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6.1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512.95 1,499.40 -876.15
占净利润的比例 43.01% 13.07% -3.97%
(四)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计算的最近一年的每股
收益及每股净资产
23
2009 年度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2 0.134
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元/股) 4.76 8.15
注: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以2009 年12 月31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31,217.66 17.55% 91,710.38 19.36% 143,727.93 34.43%
固定资产 302,235.40 40.42% 224,698.69 47.42% 223,150.06 53.45%
在建工程 249,101.35 33.31% 129,592.67 27.35% 30,028.11 7.19%
工程物资 25,788.39 3.45% 11,717.99 2.47% 7,552.74 1.81%
其他资产 39,374.16 5.27% 16,107.09 3.40% 13,015.95 3.12%
资产总计 747,716.95 100.00% 473,826.82 100.00% 417,474.80 100.00%
从资产结构上看,本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大,这与
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相适应:公司所处的氯碱化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
本投入较大,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的变化原因如下:
①公司2009 年12 月31 日资产结构与期初相比,固定资产占比有所下降,
在建工程占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快华泰二期等项目建设,期末尚未建
成导致在建工程增加较多。
②公司2008 年12 月31 日资产结构与期初相比,流动资产比率下降明显,
在建工程占比迅速上升。原因为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原材料自给率,加大
了聚氯乙烯、烧碱项目及电石原料基地的投入,包括华泰二期、华泰技措、中泰
24
矿冶50 万吨电石项目一期20 万吨电石项目等项目均进入全面建设期。
③公司2007 年12 月31 日资产结构与期初相比,流动资产占比上升,固定
资产占比下降。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增发所募集资金于2007 年底到帐,尚未使用。
2、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9,384.16 52.88% 17,417.71 18.99% 105,565.21 73.45%
应收票据 8,154.03 6.21% 3,660.86 3.99% 4,254.95 2.96%
应收账款 3,693.42 2.81% 3,361.97 3.67% 3,574.78 2.49%
预付款项 33,018.44 25.16% 53,713.14 58.57% 15,095.74 10.50%
其他应收款 2,568.25 1.96% 995.76 1.09% 2,239.12 1.56%
存货 14,399.36 10.97% 12,560.94 13.70% 12,998.11 9.04%
合计 131,217.66 100.00% 91,710.38 100.00% 143,727.93 100.00%
(1)货币资金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05,565.21 万元、17,417.71
万元、69,384.16 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381.83%、-83.50%、298.35%。2007
年末较2006 年末增长83,656.10 万元,主要是增发募集资金2007 年底到帐尚未
使用;2008 年末较2007 年末减少88,147.50 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发募集资金用
于项目建设;2009 年末较2008 年末增长51,966.45 万元,主要原因为期末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未付现部分增加、预付款项较期初大幅减少,重点产业振兴
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扩大内需国债投资1.3 亿元使用结余以及公司发行的短期融
资券资金到账后尚未使用部分、收到的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等。
(2)应收帐款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应收帐款净额分别为3,574.79 万元、3,361.97
万元、3,693.42 万元,分别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49%、3.67%、2.81%。应
收帐款占流动资金比例合理,且总体呈下降趋势,公司在营业收入较快增长的情
况下,较好地控制了应收帐款的规模。
(3)其他应收款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帐款净额分别为2,239.12 万元、995.76
万元、2,568.25 万元,分别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56%、1.09%、1.96%,其
25
他应收款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2009 年末有所上升的原因为一年以上账龄的预
付账款增加以及代垫其他公司款项增加所致。
(4)预付帐款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预付帐款分别为15,095.74 万元、53,713.14 万
元、33,018.44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87.62%、255.82%、-38.53%,主要原因为:
随着产能的扩大,公司电石需求逐年增加,公司采取预付款的形式稳定货源和锁
定价格;另外,随着华泰一期技改、华泰二期等项目施工的全面展开,预付的工
程设备款也相应增加。
(5)存货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12,998.12 万元、12,560.95 万
元、14,399.36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77.95%、-3.36%、14.64%。2007 年末较2006
年末存货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华泰一期项目在2007 年实现稳产,公司生产规
模扩大,产销量增加导致原材料和库存商品随之增长;2008 年存货规模基本保
持稳定,2009 年末较2008 年末有所增长,主要是为销售提前备货导致原材料、
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均在90%左右。
(1)固定资产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净额增长率分别为60.03%、0.69%、
34.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陆续建成投产,相应每期由在建工程
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分别为96,956.49 万元、25,040.92 万元、112,627.83 万元,
具体为:2009 年,华泰一期技改部分项目、矿冶公司50 万吨一期/20 万吨电石
项目、博达焦化24 万吨焦化炉一期及新增动力站、余热利用节能等技措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2008 年,中泰矿冶二期电石项目、中泰技措
项目建成,固定资产增加17,513.31 万元;2007 年,公司华泰一期技改项目主体
部分建成,固定资产增加79,654.67 万元。
(2)在建工程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30,028.11 万元、129,592.67
26
万元、249101.35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25.00%、331.57%、92.22%。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呈现出跨越式增长,2009 年末较期初增长
119,508.68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建设华泰二期项目和矿冶公
司3#、4#电石炉等技术改造投入增加;2008 年末较年初增长99,564.56 万元,主
要原因是华泰二期项目、华泰技措、中泰矿冶电石项目全面施工,导致在建工程
增加;2007 年末较年初增长16,682.27 万元,主要原因是华泰一期技改项目、中
泰技措、华泰技措进入全面建设期,资金投入较大。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0,700.00 14.45% 116,200.00 51.64% 32,000.00 17.95%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56%
应付账款 95,261.80 19.46% 58,968.11 26.20% 54,943.54 30.82%
预收款项 23,329.36 4.77% 15,841.16 7.04% 16,358.67 9.18%
一年内到期非
流动负债
14,800.00 3.02% 0.00 0.00% 5,000.00 2.80%
其他流动负债 81,338.55 16.62% 3,624.27 1.61% 7,738.93 4.34%
非流动负债 203,973.05 41.68% 30,402.00 13.51% 61,240.14 34.35%
负债合计 489,402.75 100.00% 225,035.54 100.00% 178,281.29 100.00%
公司2009 年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从期初的86.49%下降到58.32%,
其中短期借款占比下降明显,主要原因是华泰公司取得国开行银团贷款,偿还了
部分短期借款,同时导致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从13.51%上升到41.68%;
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本期发行9 亿元短期融资券。
公司2008 年12 月31 日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从期初的65.65%上升至
86.49%,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了华泰一期技改项目先期投
入的银行借款使长期借款减少31,000 万元;短期贷款增加84,200 万元。
公司2007 年12 月31 日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从期初的83.34%下降到
27
65.65%,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华泰一期技改项目借入长期借款。
2、主要负债科目变动趋势及原因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负债也逐年增长,增长率分
别为110.58%、26.22%、117.48%。
(1)短期借款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32,000.00 万元、116,200.00 万
元、70,700.00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68.42%、263.13%、-39.16%。2007 年、2008
年短期借款同比增加的原因是生产规模扩大导致生产所需的运营资金相应增加,
2009 年短期借款同比减少的原因是华泰公司取得国开行银团贷款,偿还了部分
短期借款。
(2)应付帐款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应付帐款分别为54,943.54 万元、58,968.11 万
元、95,261.80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62.66%、7.32%、61.55%。2007 年末应付帐
款同比增加主要是因华泰一期技改项目全面建设导致应付工程材料款增加所致;
2009 年末应付帐款同比增加较多,主要是华泰公司本期建设二期项目,未付现
的设备款、工程款、材料款金额较大。
(3)预收帐款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预收帐款分别为16,358.67 万元、15,841.16 万
元、23,329.36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37.53%、-3.16%、47.27%。预收帐款增加的
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聚氯乙烯、烧碱产销量的增长,预收客户货款相应增多。
(4)其他流动负债
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7,738.93 万元、3,624.27
万元、81,338.55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2.25%、-53.17%、2144.27%,2009 年其
他流动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为本期发行了9 亿元短期融资券。
(5)非流动负债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长期借款分别为
60,800.00 万元、29,800.00 万元,189,000.00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334.29%、-50.99%、
534.23%。长期借款2009 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开行银团贷款到帐所致;2008
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偿还了先期投入的银行借款;2007
28
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华泰一期技改项目借款增加。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状况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扩大产能,凭借新疆煤炭、
原盐、石灰石、电力等资源、能源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及公司具有的成本优势、规
模优势、技术装备优势等竞争优势加大了疆外市场开拓力度。随着公司产能扩大
和市场开拓,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
2007 年至2009 年,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毛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收入 332,650.07 343,212.60 240,862.99
其中:聚氯乙烯树脂 249,194.37 265,960.47 189,406.99
氯碱类产品 75,724.93 74,459.66 49,224.60
营业成本 281,930.98 283,238.67 179,445.64
其中:聚氯乙烯树脂 234,330.45 241,207.75 149,090.17
氯碱类产品 42,353.64 41,509.75 29,328.88
营业毛利 50,719.09 59,973.93 61,417.35
其中:聚氯乙烯树脂 14,863.92 24,752.72 40,316.82
氯碱类产品 33,371.29 32,949.91 19,895.72
毛利率 15.25% 17.47% 25.50%
其中:聚氯乙烯树脂 5.96% 9.31% 21.29%
氯碱类产品 44.07% 44.25% 40.42%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能不断扩大
导致产量逐年增长;公司加大销售开拓力度,使得新增产能得以较好的消化,产
销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另外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化也对各年收入产生一定影
响。
收入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聚氯乙烯树脂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产量(万吨) 45.22 40.31 30.48
销量(万吨) 45.30 40.74 30.67
29
产销率(%) 100.18 101.06 100.65
平均单价(元/吨) 5501.93 6,528.69 6,174.67
离子膜烧碱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产量(万吨) 33.57 30.44 24.04
销量(万吨) 32.94 30.06 23.40
产销率(%) 98.12 98.76 97.31
平均单价(元/吨) 1991.92 2,233.01 1,884.92
注1:本表烧碱产量中不含自用量。
注2:平均单价=本期聚氯乙烯、烧碱销售收入/销量,为不含税价。
①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07 年变动的主要原因
2007 年底,华泰公司一期技改项目建成投产,2008 年公司聚氯乙烯产量增
加到40.31 万吨、烧碱产量增加到30.44 万吨,较高的产销率使得聚氯乙烯2008
年销量提高到40.74 万吨、烧碱销量提高到30.06 万吨,较上年分别增长32.83%、
28.46%。尽管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 年4 季度聚氯乙烯市场价格大幅下滑,
但2008 年较2007 年聚氯乙烯平均销售单价仍增长5.73%、烧碱平均销售单价增
长18.47%。
②2009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08 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
200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08 年同期下降4.55%,主要原因是由于金融
危机的影响,聚氯乙烯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2009 年公司聚氯乙烯销售量
45.30 万吨,同比增长11.20%,平均单价5,442.38 元/吨,同比下滑16.64%;烧
碱销售量32.94 万吨,同比增长9.58%,平均单价1,986.31 元/吨,同比下滑11.05%。
2、毛利率分析
2007 年至2009 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如下:
(1)2008 年毛利率较2007 年下降的主要原因
2008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07 年下降8.03%,降幅为31.47%,主要原因是
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幅下滑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42.49%,低于主营业务成本57.84%的增长率。其中:聚氯乙烯树脂2008 年毛利
率为9.31%,较上年下降56.28%,主要原因是2008 年聚氯乙烯树脂平均单价较
上年增长5.73%,低于同期单位变动成本23.11%的增长率,主要因为电石平均
单位成本较上年增长26.12%所致。氯碱类产品2008 年毛利率为44.01%,较上
30
年增长8.88%,主要原因是离子膜烧碱平均单价较上年增长18.47%,高于同期
单位变动成本11.16%的增长率。
(2)2009 年毛利率较2008 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
2009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08 年同期下降2.22%,降幅为12.72%,主要原
因是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幅下滑使其毛利率由上年
同期的9.31%下降到5.96%。具体原因是2009 年聚氯乙烯树脂平均单价较上年
同期下降1,086.31 元/吨,高于同期单位变动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827.15 元/吨。
氯碱类产品毛利率保持稳定,与2008 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3、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23,345.09 7.02% 22,583.49 6.58% 13,609.61 5.65%
管理费用 11,878.06 3.57% 18,669.75 5.44% 17,027.67 7.07%
财务费用 6,090.75 1.83% 4,639.74 1.35% 2,809.47 1.17%
合计 41,313.90 12.42% 45,892.98 13.37% 33,446.75 13.89%
注:费用率=费用/营业收入
2007 年至2009 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销售费用中主要是运输费用,其占到销售费用的70%左右,销售费用逐年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对疆外的销售力度导致疆外运输费用增加较多;随着
公司产能和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导致各项运行费用相应增加,2009年管理费用下
降主要因为公司压缩了修理费用、办公费等开支。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554.62 31,132.53 44,851.90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3,618.50 393,567.54 294,325.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3,352.70 302,731.27 202,642.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089.62 -159,450.55 -113,514.49
31
项 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63.92 37,923.74 153,104.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793.35 -90,436.53 84,348.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543.19 104,979.72 20,631.2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336.54 14,543.19 104,979.7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142,539.05 万元,是公司
同期累计净利润44,396.16 万元的3.21 倍。2007 年至2009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与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2.20%、114.67%、115.32%,说明
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利润质量较好,现金回收能力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
为资金密集型行业,不断扩大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使资本性支出较大。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2009 年同比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公司国开行银团
贷款以及发行短期融资券资金到账;2007 年较2006 年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
发募集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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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管理措施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23,270万股,发行价格为16.3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3,799,9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
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80,351,12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719,639,88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建设36 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 万吨/年离子膜烧
碱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发行人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
过28,000万股(含本数),不低于7,000万股(含本数),发行底价13.75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为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向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建设华泰二期项目,
总投资398,866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万元)
本次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万元)
项目批文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36 万吨/年聚氯乙烯
树脂配套30 万吨/年离子
膜烧碱二期项目
398,866 380,000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20061059 号文备案;
环评报告经国家环保部以“环
审〔2008〕89 号”文批复同意。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已经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暂时以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
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进行置换,再以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建设上
述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
由发行人以自筹资金解决。
33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6 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装置、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配套2×135MW 热电联产装置以及100 万吨/年电石渣
制水泥熟料装置,配套公用工程、服务性工程。项目预计2010 年建成投产,达
产后将为公司每年新增36 万吨聚氯乙烯树脂、30 万吨离子膜烧碱生产能力以及
17.5 亿度发电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059
号文备案。项目建设用地已获得乌国用(2005)第0016699 号、乌国用(2005)
第0016700 号、乌国用(2005) 第0016719 号土地使用权证。国家环境保护部于
2008 年4 月29 日出具了环审〔2008〕89 号《关于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6 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该批复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
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地方环
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
(一)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
离子膜烧碱二期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80,000万元,将使公司新增聚氯
乙烯树脂产能3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产能30万吨/年,17.5亿度/年发电能力,具
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公司在疆内、外市场和中亚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步骤,未来几年内,公司将发展为国内具有成
本领先优势的大型氯碱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将稳步上升,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资源、成本、规模是决定氯碱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公司具有发展
氯碱工业的原盐、石灰石、电石、煤炭、电力等资源、能源组合优势,竞争优势
明显。通过利用募集资金建设华泰二期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充分发
挥规模效益,增强公司的成本领先优势,将资源优势尽早转化为效益优势,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对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是对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体现。
34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在本次发行前,经公司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照深交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
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和公司将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专项存储账户如下:
1、账户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65101560062692330000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账户名称: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65101560062693120000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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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泰化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
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律师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了全部和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整个发行过程,包括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的发
送、申购报价和保证金的缴纳、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确定、缴款通知
书和《股份认购合同》的发送与签署、认购股款的缴纳和验资等系真实、合规、
有效的;发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且本次发
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36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23,270万股股份已于2010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0年4月2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2010年4月20日不除权,
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新疆国资委认购的股份自2010年4月20日起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发行
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2010年4月20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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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孙树军
保荐代表人:
崔洪军
张正平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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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唐勇强
毛柏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毛柏根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2010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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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吉先
张秀梅
法定代表人:
杨池生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 年4 月17 日
40
第九节 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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