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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05-1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1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6,521,737 股

2、发行价格:6.9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7,999,985.3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18,369,985.30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6,521,737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人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
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 36,231,883 股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
月,其余 9 家投资者认购的 40,289,854 股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计算,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类型................................................................................................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过程................................................................................................ 8
四、发行方式...................................................................................................... 15
五、发行数量...................................................................................................... 15

六、发行价格...................................................................................................... 15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净额.................................................................................. 15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的验资情况.............................................. 15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6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6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6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1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2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4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25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6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
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8

五、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8

第五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 30


2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30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30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0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0

第六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2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2

第七节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 33
二、查询地点...................................................................................................... 33
三、查询时间...................................................................................................... 33
四、信息披露网址.............................................................................................. 33




3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湘潭电化、公司、上市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

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591,995股
A股股票的行为

电化集团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振湘国投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国资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湘潭市国资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保荐

股东大会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
订)》

《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4
《公司章程》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

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5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

XIANGTAN ELECTROCHEMICAL SCIENTIFIC CO.,LTD
(英文)

二、注册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办公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 5 号五矿尊城

三、注册资本:552,959,976.00 元(发行前)

629,481,713.00 元(发行后)

四、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五、所属行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六、经营范围:锰矿石开采与加工;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二氧化锰、电
解金属锰、电池材料及其它能源新材料;蒸汽的生产、销售;利用蒸汽的余热、
余压发电;金属材料、润滑油、石油沥青、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法
律法规允许经营的矿产品的销售;再生资料回收;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股票代码:002125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董事会秘书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汪咏梅

电话:0731-55544161

传真号:0731-55544101

电子信箱:zqb@chinaemd.com

九、互联网网址:www.chinaemd.com




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是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

1、2018 年 1 月 18 日,湘潭电化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8 年 2 月 27 日,湖南省国资委出具了《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湘潭电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8]39 号),
同意湘潭电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2018 年 4 月 9 日,发行人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4、2019 年 3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

5、2019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人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7、2020 年 3 月 2 日,湘潭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变更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潭国资[2020]19 号)以及《关于依法
变更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潭国资

7
[2020]20 号),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湘国资产权函[2018]39 号所涉
方案予以修正。(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国资委以管资本
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5 号》,“(三)精简监管事

项,实行清单管理”之“2.下放一批监管事项。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依规将
延伸到子企业和各市州国资监管机构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企业集团和各市
州国资监管机构。”鉴于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国资委审批/批准/批复权限
现已下放至湘潭市国资委。)

8、2020 年 3 月 6 日,发行人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延

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延长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1 年 4 月 8 日。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 年 10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9 年 11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9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收到该批复并于当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3、2020 年 3 月 10 日,湘潭电化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中介机构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此次调整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会后事项,相关会后
事项程序已经履行完毕。

三、本次发行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4 月 10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5.88 元/股。

(一) 发行时间安排

8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承诺
2020 年 4 月 9 日
函。
(T-3日)周四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

购报价单》。

2020 年 4 月 10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T-2 日)周五

2020 年 4 月 13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T-1 日)周一

2020 年 4 月 14 日
投资者缴纳认购保证金,接受投资者报价(9:00-12:00)。
(T 日)周二


2020 年 4 月 15 日 根据认购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配股份,

(T+1 日)周三 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


2020 年 4 月 16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
(T+2 日)周四

2020 年 4 月 17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缴款截止日(17:00 截止)。

(T+3 日)周五 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认购保证金。

2020 年 4 月 20 日
认购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验资。
(T+4 日)周一

(二)发送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0 年 4 月 9 日,发行人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共同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名单,并向 108 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前 20 大
股东(不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 2020 年 3 月 20 日收盘后股东名册为准,其中 3 名股东与其他类型

投资者重复),其他对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62
家(其中 6 家投资者与前述投资者重复)。通过邮件回复、电话确认和邮寄送达,
108 家投资者全部收到了认购邀请书。

9
其中,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启动
发行期间,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20 年 4 月 6 日共收
到 2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具体如下:
序号 类型 投资者名称

1 私募投资基金(其他对象) 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个人(其他对象) 叶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中的

108 名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为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中 106 名投资者及上述 2
名新增投资者,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
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电化集团、振湘国投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
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三)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2020 年 4 月 14 日上午 09:00-12:00,在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的全程见证

下,主承销商共收到 25 家投资者回复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上述参与报价的 25 家投资者均在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中 106 名投资者及上述 2 名新增投资者
的范围之内,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

(1)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


10
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
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闽清兴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所管理的青骊丰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基金,均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
约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且均已按照《认购邀
请书》的约定合计缴纳认购保证金 400 万元,为有效报价。

(2)陈国华、李云波、朱训青、叶静、周雪钦、李春林、杨绍群、唐艳媛、
湖南兴湘方正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兴银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景贤投
资有限公司共 11 名投资者出具了自有资金承诺函,承诺以自有资金认购。华泰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产
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优选二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基本养老保险 303
组合共 4 个产品参与认购,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太平洋卓越
港股量化优选产品参与认购,上述投资者均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
案范围内,不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上述需缴纳认购保证金

的投资者均已按照《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
约定合计缴纳认购保证金共计 3,200 万元,为有效报价。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3 个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其管理的 7 个产品、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2 个产品、东海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 2 个产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
个产品、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9 个产品、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9 个产品参与认购,上述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其参与本次认购的产品均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


11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
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上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
缴纳保证金,其所管理的产品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综上,参与报价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
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的投资者均已缴纳保证金。因此,25 家投资者的报
价均有效。
申购价格 是否为有效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元/股) 申购报价单
7.59 1,400
1 陈国华 6.99 1,400 是 是
5.99 1,400

闽清兴韬创业投 7.76 8,000
2 资合伙企业(有限 是 是
合伙) 7.51 10,000

7.21 3,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
3 7.03 4,500 否 是
限公司
6.20 5,000
上海景贤投资有
4 7.01 2,100 是 是
限公司
7.39 1,000
兴银投资有限公
5 7.00 1,500 是 是

6.00 3,000
6.90 4,000
华夏基金管理有
6 6.55 5,500 否 是
限公司
6.26 7,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华泰资管
7 -工商银行-华 6.90 2,000 是 是
泰资产定增新机
遇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华泰优选
三号股票型养老
8 6.90 2,000 是 是
金产品-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
9 限公司(华泰优选 6.90 1,000 是 是
二号股票型养老

12
金产品-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
10 限公司(基本养老 6.90 1,000 是 是
保险 303 组合)
6.85 12,000
11 李云波 6.69 12,000 是 是

6.25 12,000
12 朱训青 6.66 1,000 是 是
13 叶静 6.66 1,400 是 是
6.40 1,000
14 周雪钦 6.01 1,400 是 是
5.89 1,800
广发基金管理有
15 6.39 3,800 否 是
限公司
6.25 1,500
16 李春林 6.02 2,500 是 是
5.89 3,000
6.20 1,000
17 杨绍群 是 是
6.00 1,000
东海基金管理有
18 6.20 1,000 否 是
限责任公司
湖南兴湘方正股
19 权投资基金企业 6.10 5,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太平洋资产管理
20 6.08 1,200 是 是
有限责任公司
6.07 4,400
青骊投资管理(上
21 6.03 4,400 是 是
海)有限公司
5.91 4,400
招商基金管理有
22 5.95 2,000 否 是
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
23 5.95 6,100 否 是
份有限公司
24 唐艳媛 5.91 1,100 是 是
兴证全球基金管
25 5.88 7,600 否 是
理有限公司

(四)定价情况

参与报价的 25 名投资者共计申购 86,900.00 万元,高于本次发行拟询价发行

13
金额 27,800.00 万元。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根据申购人的有效报价,按照《认
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根据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
最后的发行价格为 6.90 元/股。

(五)发行报价结束后获配情况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申购对象共 25 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确认:
有效认购对象 25 家,获得配售认购对象 9 家,获得配售的金额为 277,999,992.60
元,获得配售的股数为 40,289,854 股。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电化集团和

振湘国投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电化集团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振湘国投以人民币 15,000 万元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因此电化集团获配 14,492,753 股,获配金额为 99,999,995.70 元;
振湘国投获配 21,739,130 股,获配金额为 149,999,997.00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76,521,737 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上
限(110,591,995 股)。发行对象 11 家,未超过 35 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认
购价格为 6.90 元/股,不低于 5.88 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
获配数量如下: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陈国华 - 2,028,985 13,999,996.5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
闽清兴韬创业投
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资合伙企业(有限 14,492,753 99,999,995.70
闽清兴韬创业投资合
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
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
险(集团)公司委托 4,347,826 29,999,999.40
财通基金管理有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3
限公司 司定增组合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 2,173,913 14,999,999.70
限责任公司
上海景贤投资有
4 - 3,043,478 20,999,998.20
限公司
兴银投资有限公
5 - 2,173,913 14,999,999.70

华夏基金管理有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
6 3,623,188 24,999,997.20
限公司 组合


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收入混合 724,637 4,999,995.3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 1,449,275 9,999,997.5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
华泰资产管理有
7 -华泰资产定增新机 2,898,550 19,999,995.00
限公司
遇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
华泰资产管理有
8 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2,898,550 19,999,995.00
限公司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选二号股票型
华泰资产管理有
9 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434,786 3,000,023.40
限公司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电化集团有
10 - 14,492,753 99,999,995.70
限公司
湘潭振湘国有资
11 产经营投资有限 - 21,739,130 149,999,997.00
公司
合计 76,521,737 527,999,985.30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76,521,737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6.90 元/股,高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相当于本次发行

底价的 117.35%,相当于发行询价截止日(2020 年 4 月 1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

价 7.29 元/股的 94.65%,相当于询价截止日(2020 年 4 月 14 日)收盘价 8.56 元
/股的 80.61%。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净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7,999,985.30 元,减除发行费用(含
税)人民币 9,63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8,369,985.30 元。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的验资情况

1、2020 年 4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0〕

2-11 号《验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 17:00 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累计
15
收到湘潭电化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
币 527,999,985.30 元(大写:伍亿贰仟柒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伍元叁角零分)。

2、2020 年 4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0〕
2-1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止,湘潭电化实际已向 11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6,521,73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6.9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 527,999,985.30 元,减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9,63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8,369,985.30 元。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45,094.34 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
民币 518,915,079.64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柒仟陆佰伍拾贰万壹仟柒佰
叁拾柒元整(76,521,73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42,393,342.64
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募集资金的存
管、使用、信息披露、监管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流程。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有关登记托管手续。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闽清兴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MA31HT1R2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金沙镇前坑村村部 10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林

新正)

16
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12 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06 月 21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3、企业名称: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132130130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2801-2809 号 5 幢 3 层 L 区 304 室
法定代表人:黄碐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07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策划,企业管理策划,电子、通讯、网络、
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资产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企业名称: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072540217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4 层 409 室
法定代表人:张开亮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06 月 27 日

17
经营范围:开展中国证监会规定自营投资清单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投资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04 月 09 日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1102 室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0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企业名称: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184713637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湘潭市岳塘区滴水埠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人民币 8,559 万元

成立日期:1994 年 5 月 10 日
经营范围: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

18
配件;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政策允许的以自有资产对外
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代客理财等国家金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普通货运;铁路运输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企业名称: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682817201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 3 号高新科技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张浩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土地开发及经营;以自有资产进行建筑业、

农业、文化、旅游业、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资及开发;房屋租赁服务;资产经
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及相关技术的开发;电线电缆、建材(不含硅酮胶)、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金属材料、政策允许经营的矿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陈国华
身份证号:33032519751102****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电化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振湘国投外,本次发行的其余 9

家获配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投资者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经发行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与前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锁定期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获配股数(股)
(月)
1 陈国华 - 2,028,985 6




1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韬投
闽清兴韬创业投资合 资管理有限公司-闽清兴
2 14,492,753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中国
人寿-中国人寿保险(集
4,347,826
团)公司委托财通基金管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3 理有限公司定增组合 6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四川
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 2,173,913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
4 - 3,043,478 6
公司
5 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 2,173,913 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
3,623,18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公司-华夏收入混合型证 724,637
6 6
司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盛世精选混合 1,449,275
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7 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 2,898,550 6

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8 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 2,898,550 6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选二号股票型养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9 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 434,786 6

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
10 - 14,492,753 36
公司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
11 - 21,739,130 36
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76,521,737 -

(四)主承销商对认购资金来源的核查意见

11 名获配的发行对象中,陈国华、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兴银投资有限

公司、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和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
参与认购,闽清兴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1 个产品参与认购,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2 个产品参与认购,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3 个产品参与

20
认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其管理的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
增新机遇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优选二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个产品
参与认购。

主承销商对上述对象进行了核查,确认除电化集团和振湘国投外的其他发行

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的情形。

(五)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电化集团、振湘国投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均已按照关联交
易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
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

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
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
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六)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
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及中
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21
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及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
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

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发行
方案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发行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且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保荐机构向特定对象提供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文件
的内容合法有效;《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为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
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中 106 名投资者及 2 名新增投资者,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
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
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
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规定了选择发行对
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认购数量等事项的操作规则,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
四条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2
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
发行方案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缴款和验资行为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湘潭电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系按照《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其内容和形式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发行人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
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对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进行限售处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的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的核准同意,此外,发行人还需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
本、总股本等事宜并依法履行有关本次发行和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3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76,521,737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湘潭电化,证券代码:002125

三、新增股份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市首日)

五、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人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

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 36,231,883 股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余 9 家投资者
认购的 40,289,854 股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计算,之后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4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类型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 A 股 0 0 76,521,737 76,521,737 12.16
二、无限售条件 A 股 552,959,976 100 0 552,959,976 87.84
股份总数 552,959,976 100 76,521,737 629,481,713 100.0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止 2020
年 3 月 20 日收盘后):
占 A 股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1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165,478,720 29.93
2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58,146,240 10.52
3 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667,680 4.28
上海于翼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7,082,295 1.28
-东方点赞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瀚信定
5 7,048,400 1.27
增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福泽 1 号
6 6,881,293 1.24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6,308,094 1.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增长
8 6,189,938 1.12
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
9 5,993,320 1.08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
10 5,608,613 1.01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止 2020

年 4 月 27 日):
占 A 股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179,971,473 28.59
2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79,885,370 12.69
3 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667,680 3.76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韬投资管理有限公 14,492,753 2.30

25
司-闽清兴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瀚信定
5 7,048,400 1.12
增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福泽 1 号
6 6,915,689 1.10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增长
7 6,289,938 1.00
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
8 6,093,320 0.97
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5,843,572 0.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
10 5,065,288 0.80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股) (%)
谭新乔 董事长 0 0 384,000 0.07 0 0 384,000 0.06
刘干江 董事 0 0 153,600 0.03 0 0 153,600 0.02
董事兼总经
张迎春 0 0 307,200 0.06 0 0 307,200 0.05

董事兼常务
丁建奇 0 0 0 0.00 0 0 0 0.00
副总经理
彭柏境 董事 0 0 0 0.00 0 0 0 0.00
董事、副总经
汪咏梅 0 0 76,800 0.01 0 0 76,800 0.01
理兼董秘
赵德军 独立董事 0 0 0 0.00 0 0 0 0.00
文永康 独立董事 0 0 0 0.00 0 0 0 0.00
汪形艳 独立董事 0 0 0 0.00 0 0 0 0.00
王炯 监事会主席 0 0 0 0.00 0 0 0 0.00
卢武 监事 0 0 0 0.00 0 0 0 0.00
周密群 监事 0 0 0 0.00 0 0 0 0.00
寻怡 监事 0 0 0 0.00 0 0 0 0.00
邹秋阳 监事 0 0 25,600 0.00 0 0 25,600 0.00
柳全丰 副总经理 0 0 102,400 0.02 0 0 102,400 0.02
成曙光 副总经理 0 0 153,600 0.03 0 0 153,600 0.02
谭周聪 副总经理 0 0 76,800 0.01 0 0 76,800 0.01
龙绍飞 副总经理 0 0 76,800 0.01 0 0 76,800 0.01

26
朱树林 总经理助理 0 0 76,800 0.01 0 0 76,800 0.01
文革 总经理助理 0 0 0 0.00 0 0 0 0.00
张伏林 财务总监 0 0 12,800 0.00 0 0 12,800 0.0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本结构的变动详见本节“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

情况”。
本次发行前,电化集团持有公司 165,478,720 股 A 股,占 A 股持股比例为
29.93%,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湘潭市国资委。本次发行完成后,电化
集团的持股数量增加为 179,971,473 股,占 A 股持股比例为 28.59%,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

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锰系化工材料业务。公司目前主导产
品电解二氧化锰主要应用于一次电池的生产,该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本次发行
后,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二次电池中锂电池正极材料系列的研发和生产,符合公
司稳固锰系行业领先地位并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的战略发展方向,并可
实现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板块的联动,从而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形成公司新的利
润增长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未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
影响。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
新增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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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每股收
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76,521,737 股。以 2019 年度和 2020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

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3 月/2020 年 3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2.1679 2.7287 2.1777 2.7373
每股收益(元) 0.1274 0.1119 0.0089 0.0079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湘潭电化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019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20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本次发行新增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2019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20 年 3 月 31 日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3、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 552,959,976 股;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股
本总额为 552,959,976 股。

五、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天
健审[2018]2-65 号、天健审[2019] 2-45 号、天健审[2020] 2-305 号)。2020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20 年 1-3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 0.66 0.62 0.63 0.70
速动比率 0.38 0.36 0.41 0.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19 61.32 56.37 51.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66.47 65.91 63.23 55.4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77 4.68 4.66 3.79
存货周转率(次) 0.30 2.24 2.49 2.0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5 0.14 0.17 0.1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01 0.15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全面摊薄 0.42 5.67 6.14 4.28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0.42 5.80 6.24 4.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全面摊薄 0.41 5.88 6.06 4.07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0.41 6.01 6.15 4.1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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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湘潭电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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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保荐代表人:童筝、李军

联系电话:010-88085882、88085943

联系传真:010-88085254、88085255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负责人:罗峥

办公地址: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经办律师:董亚杰、张超文

联系电话:0731-8868 1999

联系传真:0731-8868 1999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少先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经办人员:李剑、刘彩林

联系电话:0731-85179809

联系传真:0731-85179801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少先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经办人员:魏五军、雷兵、赵娇

联系电话:0731-8517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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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0731-8517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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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指定童筝、李军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

慎的核查,出具保荐意见如下: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同意保荐湘潭电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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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二、查询地点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 5 号五矿尊城

联系人:汪咏梅
邮编:411201
电话:0731-55544161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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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发行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




34
(此页无正文,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童筝 李军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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