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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2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恒星科技”)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恒星科技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 2015 年 4 月 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
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上市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8 号文核准。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恒星科技本次配股共计配售 157,552,361 股人民币普通股


将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2015 年 4 月 24 日
股票简称 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 539,869,800 股
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 157,552,361 股
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 697,422,161 股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NAN HENGX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简称: 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 002132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539,869,800 元(配股前);697,422,161 元(配股后)
成立日期: 1995 年 7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办公地址: 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 451251
法定代表人: 谢保军
董事会秘书 李明
电话: 0371-69588999
传真: 0371-69588000
公司网址: http://www.hengxingchinese.com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钢帘线、胶管钢丝,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及其他金属制品;
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审
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认购 发行后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谢保军 董事长 187,655,049 34.76% 56,296,515 243,951,564 34.98%
副董事长
2 焦耀中 41,890,000 7.76% 12,567,000 54,457,000 7.81%
、总经理



发行前 本次认购 发行后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副董事长
3 赵文娟 501,900 0.09% 150,569 652,469 0.09%
、副总经理
董事、
4 孙国顺 0 0.00% 0 0 0.00%
副总经理
5 徐会景 董事 0 0.00% 0 0 0.00%
董事、
6 张云红 0 0.00% 0 0 0.00%
财务总监
董事、
7 谢晓博 0 0.00% 0 0 0.00%
副总经理
8 王莉婷 独立董事 0 0.00% 0 0 0.00%
9 白忠祥 独立董事 1,000 0.00% 0 1,000 0.00%
10 郭志宏 独立董事 0 0.00% 0 0 0.00%
11 赵志英 独立董事 0 0.00% 0 0 0.00%
12 谢海欣 监事会主席 0 0.00% 0 0 0.00%
13 谢建红 监事 0 0.00% 0 0 0.00%
14 白彭尊 监事 0 0.00% 0 0 0.00%
15 谢保万 常务副总经理 0 0.00% 0 0 0.00%
16 谢保建 副总经理 0 0.00% 0 0 0.00%
副总经理、
17 李明 0 0.00% 0 0 0.00%
董事会秘书
18 谢进宝 副总经理 0 0.00% 0 0 0.00%
19 李保杰 副总经理 1,100 0.00% 331 1,431 0.00%
合 计 230,049,049 42.61% 69,014,415 299,063,464 42.8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谢保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3,951,56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4.9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谢保军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
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长期从事金属制品的研究、开发
及销售,1995 年创办恒星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恒星金
属执行董事、博宇新能源执行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无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谢保军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股权争议,其中 18,765.10 万股用于质
押。

(四)本次配股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本次配股前

股东名称 (截至 2015 年 4 月 8 日)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谢保军 187,655,049 34.76%
2 焦耀中 41,890,000 7.76%
3 谭士泓 20,000,800 3.70%
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15,900,000 2.95%
5 周文辉 11,760,000 2.18%
6 周文东 7,000,000 1.30%
7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849,800 1.08%
8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梦想 2 号集合信托 3,840,000 0.71%
9 吴定章 3,000,000 0.56%
10 谭景睿 2,100,000 0.39%


本次配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本次配股后

股东名称 (截至 2015 年 4 月 16 日)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谢保军 243,951,564 34.98%
2 焦耀中 54,457,000 7.81%
3 谭士泓 26,001,040 3.73%
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15,900,000 2.28%
5 周文辉 15,288,000 2.19%
6 周文东 9,100,000 1.30%
7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7,604,740 1.09%
8 吴定章 5,100,000 0.73%
9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梦想 2 号集合信托 4,992,000 0.72%
10 陈丙章 3,701,000 0.53%

(五)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股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数 比例 数 股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
172,536,787 31.96% 51,760,811 224,297,598 32.16%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367,333,013 68.04% 105,791,550 473,124,563 67.84%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539,869,800 100.00% 157,552,361 697,422,161 100.00%


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 157,552,361 股;

2、发行价格:3.70 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4 月 8 日(R 日),配股
缴款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9 日(R+1 日)至 2015 年 4 月 15 日(R+5 日);

5、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82,943,735.70 元, 配股认购利
息 23,806.89 元;

6、发行费用总额、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3,957,552.36 元,具体构成如下:承销及保荐费用
11,000,000.00 元、会计师费用 150,000.00 元、律师费用 1,000,000.00 万元、信息
披露、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 1,807,552.36 万元。每股发行费用为 0.09 元(按全部
发行费用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7、募集资金净额:569,009,990.23 元(包括配股认购款利息 23,806.89 元);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51 元/股(按照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04 元/股(按照 201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 2015 年 4 月 20 日的新增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030004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15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实际配售股数 157,552,36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2,943,735.70 元,配股认购利息
23,806.89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957,552.36 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9,009,990.23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57,552,361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11,457,629.23 元。

11、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已履行了认配
股份的承诺。

12、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每变动 5%的计算基准日调整为 2015 年 4 月 24
日。

五、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更正后的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六、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
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 赵春奎、肖磊
项目协办人: 赖鸿邦



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恒星科技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
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售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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