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5-04-2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秦本军 姚新德 谢永富




白 昱 刘红玉 杨建军




王若晨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6,226,694 股
2、发行价格:30.68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97,834,971.92 元
4、募集资金净额:486,199,491.73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6,226,694 股,将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发行中,杨晓涛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3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
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3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0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6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19
二、财务状况分析.................................................................................................. 20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3

第五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9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34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3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
下含义:
莱茵生物、发行人、公司、上
指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莱茵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告书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董事会 指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
北京德恒/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瑞华/审计师/验资机构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4 年 1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4
年 7 月 9 日)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 9 月 9
日)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由中国证监会受理,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
领取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5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5,508,915
股(含 35,508,915 股)。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6 家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合计 497,834,971.92 元已
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 17 点前存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的指定账户,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剩余部分已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管理,专款专用。
就本次发行事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
第 4502000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止,莱茵生物本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26,694 股,发行价格为 30.68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97,834,971.92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35,480.19 元,莱茵生物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199,491.73 元,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6,226,69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69,972,797.73
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
份,其中杨晓涛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18 年 4 月 3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其他认购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30 日(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
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1,622.6694 万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四)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014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十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14 年 7 月 10 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4.02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杨晓涛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除已确定的发行对象杨晓涛外的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QFII、其他
机构投资者以及自然人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
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
照竞价原则予以确定。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30.68 元/股,不低
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14.02 元/股),发
行价格与发行底价即 14.02 元/股的比率为 218.83%,发行价格与发行申购日
(2015 年 4 月 13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8.67 元/股的比率 107.01%。

(五)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15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 为集中接
收报价时间,截止 2015 年 4 月 13 日 12 时整,本次发行共有 19 家询价对象在《认
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购报价单》以传真方式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有效报价为 19 家,报价区间为 18.10 元至 32.11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同一询价对象按照其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每档报价 每档数量 是否交纳 是否为有效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元/股) (万股) 保证金 申购报价单
32.11 330
1 易红石 31.03 340 是 是
29.50 360
32.06 470
2 梁定志 30.55 480 是 是
28.89 530
32.00 38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14 660 无需 是
27.48 940
4 邹瀚枢 31.01 200 是 是
5 朱宁 30.68 200 是 是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67 200 是 是
28.55 200
7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是
27.92 300
28.32 200
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65 240 无需 是
26.13 330
9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8.02 1,300 无需 是
10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00 400 是 是
27.28 200
11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23 300 无需 是
20.03 500
1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02 210 无需 是
13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6.08 760 是 是
26.00 200
14 郑猛 25.60 200 是 是
25.30 200
25.00 200
15 张杰 23.00 200 是 是
20.00 200
16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02 210 无需 是
17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55 440 是 是
18 任有法 21.03 240 是 是
19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10 400 无需 是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除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购报价文件外,
要求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的投资者需在 2015 年 4 月 13 日 12:00 之前将认
购保证金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及时足额汇至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专
用缴款账户。经过发行人和国海证券对专用缴款账户核查,截止到 2015 年 4 月
13 日 12:00,上表中的投资者的保证金及时足额到账,为有效申购。

(六)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由于本次拟向包括杨晓涛在内的不超过 10 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5,508,915 股(含 35,508,915 股)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783.50
万元。杨晓涛以 5000 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扣除杨晓涛拟
认购的部分,本次拟向其他不超过 9 家投资者募集不超过人民币 44,783.50 万元
万元。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除杨晓涛外,本次发行采取“价格
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莱茵生物和保荐机构确定本次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为 30.68 元/股,报价在 30.68 元以上的 5 家机构/个人,按照认购
价格排序,5 家机构/个人获配,其中 4 家机构/个人全额获配,1 个个人投资者
朱宁将拟认购的 200 万股调配为 69.6894 万股。以上 5 家机构合计获配 1459.6894
万股。
根据发行方案,杨晓涛 承诺按照竞价结果,以 30.68 元/股的价格 以
5,000.2264 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即认购 162.98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30.68 元/股,发行数量为
1622.669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783.497192 万元(含发行费用),获配机
构为 6 家。
本轮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特定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梁定志 470 14,419.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0 11,658.4

3 易红石 340 10,431.2

4 邹瀚枢 200 6,136

5 朱宁 69.6894 2,138.070792

6 杨晓涛 162.9800 5,000.2264

合计 1,622.6694 49,783.497192

上述 6 家发行对象符合莱茵生物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七)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97,834,971.9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莱
茵生物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199,491.73 元。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

序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上市流通日
号 (万股) (万元) (月)
1 梁定志 470 14,419.6 12 2016 年 4 月 30 日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0 11,658.4 12 2016 年 4 月 30 日
3 易红石 340 10,431.2 12 2016 年 4 月 30 日
4 邹瀚枢 200 6,136 12 2016 年 4 月 30 日
5 朱宁 69.6894 2,138.070792 12 2016 年 4 月 30 日
6 杨晓涛 162.9800 5,000.2264 36 2018 年 4 月 30 日
合 计 1,622.6694 49,783.497192
上述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序 证券数量 限售月
证券账户名称 证件号码
号 (股) 份(月)
1 梁定志 45232219**** 4,700,000 12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富春 182 号资产管理
310000000105579 2,273,242 12
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310000000105579 614,389 12
185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207 号资产
310000000105579 258,044 12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200 号资产
310000000105579 193,533 12
管理计划
2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203 号资产
310000000105579 61,439 12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四海定增 69 号资
310000000105579 153,597 12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310000000105579 184,317 12
20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79 号资产管
310000000105579 61,439 12
理计划
3 易红石 43011119**** 3,400,000 12
4 邹瀚枢 44030119**** 2,000,000 12
5 朱宁 34240119**** 696,894 12
6 杨晓涛 45232419**** 1,629,800 36
合计 1,622.6694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梁定志

身份证号:45232219****

住所:广西灵川县****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 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易红石
身份证号:43011119****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
4、邹瀚枢
身份证号:44030119****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5、朱宁
身份证号:34240119****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6、杨晓涛
身份证号:45232419****
住 所:广西兴安县****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除杨晓涛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
安排的说明

除杨晓涛向公司拆入资金和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
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
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截至本次发行前,秦本军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5,613,504 股,占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19.77%;同时,秦本军弟弟蒋安明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3,101,576 股,
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39%。因此,秦本军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 28,715,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7%,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
成后,秦本军及其关联方仍持有公司 28,715,08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的 19.70%,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未使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 6 家,其中,基金管理公司 1 家,自
然人 5 个。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见证律师共同核查,配售对象中:
财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富春 182 号、富春定增 185 号等 8 个产品认购,
经核查,以上 8 个产品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要求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5 个自然人杨晓涛、梁定志、易红石、邹瀚枢、朱宁以自有资金认购,不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无需登记备案。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保荐代表人:胡启、覃辉
项目协办人:张燚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联系电话:0771-5566861、0771-5534976
传真:0771-5569659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王丽
经办律师:李哲、侯阳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十二层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三)审计、验资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岑敬、刘业美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联系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普通账户和融资
融券信用账户合并):
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用账户合计数量(股)
1 秦本军 25,613,504 19.77
2 姚新德 11,286,403 8.71
3 蒋安明 3,101,576 2.39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0,500 0.82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西
5 656,512 0.51
南鸿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杨英伟 622,217 0.48
7 邱楚强 477,206 0.37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信
8 419,122 0.32
诚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徐庆元 400,000 0.31
10 李建敏 350,000 0.27
合计 43,987,040 33.9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4 月 22 日,本次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
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用账户合计数量(股)
1 秦本军 25,613,504 17.57
2 姚新德 11,286,403 7.74
3 梁定志 4,700,000 3.22
4 易红石 3,400,000 2.33
5 蒋安明 3,101,576 2.13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 17 2,851,763 1.96
6
号集合资金信托
7 施玉庆 2,621,079 1.80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富春 182 号资产管 2,273,242 1.56
8
理计划
9 邹瀚枢 2,000,000 1.37
10 杨晓涛 1,629,800 1.12
合计 60,510,067 41.5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674,930 21.37% 16,226,694 43,901,624 30.1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858,830 78.63% - 101,858,830 69.88%
三、股份总数 129,533,760 100.00% 16,226,694 145,760,454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共获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199,491.73 元,
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
务状况将得到改善,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植物提取业务的发
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变化,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将对公司现有植物提取产品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和
检测能力进行全面拓展和提升。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财务、业务
的独立,公司仍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仍然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
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截止 2015 年 4 月 22

姓名 现任职务 日) 日)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1 秦本军 董事长、总经理 25,613,504 19.77% 25,613,504 17.57%
2 姚新德 董 事 11,286,403 8.71% 11,286,403 7.74%
3 谢永富 董事、副总经理
4 白昱 董事、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5 罗华阳
董事会秘书
6 周庆伟 财务总监
7 王若晨 独立董事
8 刘红玉 独立董事
9 杨建军 独立董事
10 李元元 监事会主席
11 刘卓娜 监 事
12 李 杰 职工监事
合 计 36,899,907 28.48% 36,899,907 25.31%

(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导致出现新的同业
竞争关系。
本次发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最近一年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 2014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
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84 4.97
每股收益(元/股) 2014 年度 0.32 0.29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后

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保留 2 位小数)

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除以本次发行前后总股本计

算。(保留 2 位小数)

发行后每股收益若按照发行前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除以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乘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结果为 0.2844。(保留 4 位小数)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2012 年公司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节分析内容以发行人 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
础。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合计 99,677.12 67,905.62 70,314.21
固定资产 13,632.93 14,513.02 15,130.43
无形资产 4,446.27 103.04 2,456.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373.09 47,004.38 20,501.52
资产总计 150,050.21 114,909.99 90,815.74
流动负债 102,789.23 46,919.33 41,357.39
非流动负债 23,350.99 48,253.11 33,122.10
负债合计 126,140.21 95,172.44 74,479.49
股东权益 23,909.99 19,737.55 16,336.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3,894.71 19,719.95 16,316.9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66,040.43 42,661.77 30,773.92
营业利润 3,993.93 3,797.19 -7,270.97
利润总额 4,318.09 4,233.94 -6,804.24
净利润 4,158.76 3,443.10 -6,600.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61.08 3,444.82 -6,596.5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480.99 26,001.19 28,522.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381.70 32,633.08 49,95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99.29 -6,631.89 -21,429.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6.54 29,191.64 782.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01.82 28,265.09 1,097.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5.28 926.54 -315.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247.43 81,723.55 62,372.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490.85 76,140.18 43,948.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3.42 5,583.37 18,423.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15.97 -125.11 -39.9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56.56 -247.08 -3,361.29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0.97 1.45 1.70

速动比率 0.16 0.48 0.45

资产负债率(合并) 84.07% 82.82% 82.0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9.68% 78.33% 75.15%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毛利率 20.27% 25.39% 9.62%

净利率 6.30% 8.07% -21.45%

总资产收益率 3.14% 3.35% -7.2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44 2.09 -0.58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70 -0.51 -1.6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50 0.41 0.3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90 5.96 5.08

存货周转率(次) 0.82 0.66 0.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08% 19.10% -33.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42% 5.61% -36.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7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7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08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08 -0.55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90,815.74 万元、
114,909.99 万元和 150,050.21 万元,报告期内呈逐年增长的趋势。资产规模报
告期内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现厂区土地使用权由工业用地变性
为商住用地及公司购置新厂区工业用地致使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增加。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7.43%、59.09%和 66.43%。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
等,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系植物提取行业采购的农产品原料行
业季节性及公司产品“多品种、多规格”等的影响。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80%左右;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为 75%左右,均保持于较高水平,较高的财务杠杆提高了公司的资产
使用效率,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均能够
覆盖流动负债,公司的流动比率大于 1。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采用现金认购的方式,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公司的各项偿债指标将得到改善,从而提高公司的短期
和长期偿债能力。

(三)盈利情况分析

受益于全球植物提取产业的持续快速增长和 BT 业务投资建设的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逐年好转,经营业绩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随着全球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对本草养生
健体与养颜护肤理念的追捧和人们健康、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全球人口老龄化
速度的加快和肥胖症、糖尿病等非传染疾病威胁的加剧,从而使得添加天然植物
提取物的食品和饮料、膳食补充剂以及草本天然化妆品和天然植物药品在全球范
围受到了广泛推崇,全球市场未来对包括植物提取物在内的植物产品的需求持续
快速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四)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99.29 -6,631.89 -21,429.7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261.88 24,016.43 21,657.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767.00 25,725.53 43,415.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5.28 926.54 -315.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3.42 5,583.37 18,423.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56.56 -247.08 -3,361.29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原因包括:一
是公司承接的防洪排涝及湖塘水系项目采取 BT 的经营模式,并于 2011 年末开工
建设,最近三年,公司为防洪排涝及湖塘水系项目各单位工程的投资建设投入了
大量的资金,但并未从回购方取得工程款,导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高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二是公司原孙公司锦汇投资
于 2011 年 11 月竞得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2011-39 号、2011-40 号两宗土地使用权,
因其从事土地开发,公司将其支付的土地购置款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099.29 万元,主
要原因有二:一是公司植物提取业务经营活动产生正净现金流;二是公司预收到
防洪排涝及湖塘水系项目回购方支付的工程款 25,000 万元。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环评批文
号 投资额 投入额
植物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化 临发改登字 市环管
1 32,690.16 32,690.16
工程项目 [2014]1 号 [2014]36 号
临发改登字 临环管表工
2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933.07 2,933.07
[2014]4 号 [2014]53 号
3 偿还银行贷款 13,000.00 13,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48,623.23 48,623.23 -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
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
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
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以上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的全部先期投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植物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化工程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规模总投资为 32,690.1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1,367.13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1,323.03 万元。
建设投资构成:建筑工程费用 10,854.46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 10,547.21 万元,
安装工程费 1,024.31 万元,其他工程和费用 6,089.59 万元,预备费 2,51.56 万元。

2、项目组织方式及建设地点

本项目由莱茵生物负责实施。本项目位于桂林市临桂县人民路延长线东南
侧。
3、项目建设目标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的建设目标为年产各类植物提取物 1,155 吨,具体产品方案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吨)
1 甜叶菊提取物
2 罗汉果提取物
3 石榴提取物
4 葡萄籽提取物
5 厚朴提取物
6 红景天提取物
7 淫羊藿提取物
8 越橘提取物
9 荔枝提取物
10 其他提取物
合计 1,155

本项目建成后将主要生产以上产品,同时由于本项目生产线在生产完某种植
物提取物并对生产线进行清洗后,可以生产其他产品。因此除了生产以上产品外,
本项目还可以生产其他多种植物提取物。项目投产后,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
灵活确定具体产品的产量。

4、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 2 年,其中初步设计及审批时间为 2 个月,同时进行设备招标
采购,施工图设计 4 个月,土建施工 18 个月,设备安装及调试 2 个月。

5、项目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生产所需各类原辅材料主要在国内购买,越橘则需在欧洲采购,公司
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已和各原料基地建立了长期的购货关系和稳定的购货渠道。
项目所需能源主要为电、蒸汽等,电由当地供电局提供,蒸汽则在当地就近购买。

6、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将做到“三同时”,公司将严格对废渣、废水、废气进行严格的治理,
使之达到国家“三废”的排放标准。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本厂及周围环境产
生污染。
7、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具有较好的收益及投资回收能力。植物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化工程项目实
施完成后,预计将形成年销售收入(不含税)58,445.67 万元,年利润总额
8,327.32 万元,年净利润 7,078.22 万元,投资回收期为 6.05 年(税后),项
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1.04%。

8、项目取得的相关批复情况

2014 年 1 月 7 日,本项目已经临桂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号:临
发改登字[2014]1 号。2014 年 9 月 17 日,本项目已经取得桂林市环保局批复,
批复号:市环管[2014]36 号。2014 年 12 月 12 日和 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取
得临国用(2014)第 7781 号、临国用(2015)第 0866 号的土地使用权。

(二)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规模总投资为 2,933.07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 1,571.00 万元,安装
工程费 314.20 万元,建筑工程费 560.00 万元,其他费用 487.87 万元。

2、项目组织方式及建设地点

本项目由莱茵生物负责实施。本项目位于桂林市临桂县人民路延长线东南
侧。

3、项目建设目标及方案

(1)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如下:
(1)按照建设国内一流、接轨国际实验室的要求,实验室硬件设计必须确
保完成满足 ISO17025 和化学、微生物等特殊领域的检测与评价要求,实验室建
设完成后基本与发达国家水平较高的检测实验室达到相同能级;
(2)充分借鉴欧美日本发达国家目前检测实验室管理模式和经验,实验室
整体空间必须包含检测技术研究,一个高水平的检测实验室必须要有高水平的研
究团队技术支撑,同时具有较强的应对突发质量安全事件的快速研究能力;
(3)由于检测范围包含种类很多,必须充分考虑不同产品领域存放和检测
可能造成的交叉污染(重点是物理污染和微生物污染);
(4)充分考虑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保证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和
保证良好环境等理念体现在实验室设计上,体现出节能环保,有效利用空间,同
时不浪费建设资金。

(2)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的主要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功能
1 GC 室 主要进行溶剂残留和农药残留等的检测。
GC-MS-MS 主要进行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毒素、新标准项目开发和研究以
2
室 及产品搀假等一系列问题的检测。
主要进行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农药质量检测、兽药质量、
3 LC-MS-MS 室 食品品质检测、饲料检测、环境及其他微量营养物质、食品添加剂、
生物毒素等的测定及其他检测。
主要进行土壤、饲料、肥料、植物提取物及其他产品微量元素及重
4 ICP-MS 室
金属检测。
主要进行植物提取物含量测定、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中氨基
5 HPLC 室
酸的检测、农药质量检测、兽药质量、饲料检测及其他产品检测。
6 前处理室 主要进行植物提取物的前处理。
7 红外测试室 主要用于产品的定性及鉴别检测。
8 紫外室 主要进行产品的含量检测。
9 微生物室 分为无菌室、前处理室、速测室、培养室、清洗消毒室。
10 减压干燥室 主要进行标准物质的减压干燥。
配有独立配电板。电源电压需有专门线路;部分高温区域;每个马
11 高温室
福炉用电量为 5KW、恒温干燥箱用电量为 3KW。
12 标化室 标化室条件控制恒定温度,室温 20℃±2℃、湿度 45~60%;
13 清洗室 配有上下水、及纯水接入,该区域与前处理室紧靠。
桌面防震措施,对温湿度有要求;分设两个天平室,功能上体现出
14 天平室
分与合和综合使用,设有缓冲区域。
标准品存放 各类标样集中存放,分常温区域、低温冰箱区域、超低温冰箱区域;
15
室 分类存放,专人管理。
16 卡尔费休/电 进行水分和滴定的测试,对温湿度有要求,设计上考虑员工职业健
位滴定室 康的需要。
分为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区域,配备货架或橱柜,试剂库,分类存
17 试剂室 放。控制温湿度。专人管理;设有防爆灯及防爆开关。危险品和剧
毒品按规定配备专用柜。
18 感观评定室 主要进行各类样品等物理性状、镜检观察。
常温留样室:配备货架或橱柜,适合各种常温样品分类存放要求,
各类样品之间不造成交叉污染或气味污染,适合样品连续存放不少
19 留样室 于 3 个月的空间。冷藏、冷冻室:适合各种低温样品分类存放要求,
各类样品之间不造成交叉污染或气味污染,适合样品连续存放不少
于 3 个月的空间。
研发中心管 主要包括情报搜集部、新工艺研发部、新材料研发部、项目管理部、
20
理部 生产协作部及博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
21 中试实验室

4、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 2 年。

5、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将做到“三同时”,公司将严格对废渣、废水、废气进行严格的治理,
使之达到国家“三废”的排放标准。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本厂及周围环境产生
污染。

6、项目取得的相关批复情况

2014 年 3 月 5 日,本项目已经临桂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号:临
发改登字[2014]4 号。2014 年 8 月 29 日,本项目已经取得临桂县环保局批复,
批复号:临环管表工[2014]53 号。2014 年 12 月 12 日和 2015 年 1 月 29 日,公
司取得临国用(2014)第 7781 号、临国用(2015)第 0866 号的土地使用权。

(三)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13,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全部用于
偿还为植物提取业务运营和发展所借入的金融机构贷款。
第五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与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方案一致。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等的相关规定。除杨晓涛外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
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
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财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询价的产品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在 2015 年 4 月
13 日 12:00 前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5 个自然人杨晓涛、梁定志、易红石、邹瀚
枢、朱宁以自有资金认购,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无需登记备案。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均合法、有效;本
次发行对象均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并且符
合规定;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
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项目协办人:
张 燚




保荐代表人:

胡 启 覃 辉




法定代表人:

何春梅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
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丽




经办律师:
李 哲 侯 阳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相关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岑 敬 刘业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仁荣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尽职调查报告》。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莱茵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和《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
报告》。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县西城南路秧塘工业园
电话:0773-3568817
传真:0773-3568872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电话:0771-5566861、0771-5534976
传真:0771-5569659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此页无正文,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