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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8-1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庆跃 金良荣 吴宗泽




池旭明 俞尚东 骆红莉




周亚力 吴雄伟 徐杰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1、东晶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54,054,054 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票价格:5.5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70 元
募集资金净额:291,349,056.31 元

2、东晶电子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上市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新增
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对象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即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

3、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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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东晶电子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
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前身上海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
千石创富 指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华宸未来 指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东晶光电 指 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黄山光电 指 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东晶博蓝特 指 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成都锐康 指 东晶锐康晶体(成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
《股份认购协议书》 指
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3月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
尽职调查报告 指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

成的。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5
一、公司概况........................................................................................................................... 5
二、公司主营业务................................................................................................................... 5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二、本次发行概况................................................................................................................... 7
三、 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8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0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1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 1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2
三、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2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 13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13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14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 14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5
一、财务会计信息................................................................................................................. 15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2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2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专户制度 ............................................................................................. 23
第六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24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 24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第七节 本次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29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30
第九节 中介机构声明................................................................................................................. 31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36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EAST CRYSTAL ELECTRONIC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注册资本:18,938.8309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庆跃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

销售

董事会秘书:吴宗泽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邮政编码:321017

互联网网址:http://www.ecec.com.cn

电子信箱:ecec@ecec.com.cn

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联系传真:0579-89186677


二、公司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
SMD谐振器、DIP谐振器、SMD温度补偿式振荡器、SMD温度感应式振荡器等
石英晶体元器件。发行人子公司东晶光电、黄山光电、东晶博蓝特主要从事LED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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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东晶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2013年7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8月15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2014年2月13日公司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14年3月5日,东晶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4年4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5号),核准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4,054,054股股票。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630003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认购款验资报告》,经审验,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止,财通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 2 家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贰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
玖佰玖拾玖元柒角整(¥299,999,999.70 元)。

财通证券已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划
转至东晶电子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315
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向社会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
民币 54,054,054.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442,363.00 元。截至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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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 1 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054,054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299,999,999.7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总额 8,650,943.39 元(其中:保荐
承销费 7,500,000 元、律师费 566,037.73 元,会计师费 471,698.12 元,评估师费
113,207.54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349,056.31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
币 54,054,054.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237,295,002.31 元。

(四)股权登记办理情况

2014 年 8 月 11 日,东晶电子本次发行的 54,054,054 股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

(五)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以确定价格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全
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 1 元,
本次共发行 A 股股票 54,054,054 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定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东晶电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 年 7 月 30 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5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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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5.55 元/股,为发出《配售缴款通知书》之日(即 2014
年 7 月 30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45.09%。

(四)发行对象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宸未来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发行价格已确定为 5.55 元/股,其中,千石创富以现金认购 36,036,036
股,华宸未来以现金认购 18,018,018 股。

(五)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7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总额
8,650,943.39 元(其中:保荐承销费 7,500,000 元、律师费 566,037.73 元,会计师
费 471,698.12 元,评估师费 113,207.5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349,056.31
元。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
共享。


三、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股票向千石创富发行 36,036,036 股,华宸未来发行 18,018,018 股,发行
价格为 5.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7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人民币 8,650,943.39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349,056.31 元。

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 2013 年、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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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4 层 4-1406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公司名称: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59 号中信广场 16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千石创富和华宸未来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千石创富和华宸未来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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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保荐代表人:龚俊杰、徐光兵

项目协办人:朱欣灵

项目组成员:戴中伟、陈艳玲、吴亮、瞿伟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506 室

电 话:0571-87827502

传 真:0571-87828004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吴明德

经办律师:章晓洪、梁瑾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大厦 14 楼

电 话:021-61059000

传 真:021-61059100

(三)审计机构与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利刚、姚丽强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19-20楼

电 话:0571-85800472

传 真:0571-8694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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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
股东名称
号 (股) (%) 量(股)
1 李庆跃 34,377,560 18.15 25,783,170
2 吴宗泽 6,565,750 3.47 4,924,312
3 池旭明 5,905,749 3.12 4,429,312
4 方琳 4,645,455 2.45 3,484,091
5 金良荣 4,257,705 2.25 3,193,279
6 俞尚东 3,717,406 1.96 2,788,054
7 陈利平 2,452,328 1.29 1,602,328
8 杨亚平 2,032,476 1.07 2,032,47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安进 1
9 1,351,500 0.71 -
号大岩对冲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精忠报国 1 号证
10 781,483 0.41 -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合计 66,087,412 34.88 48,237,0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 2014 年 8 月 8 日)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
股东名称
号 (股) (%) 量(股)
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
1 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奖 36,036,036 14.80 36,036,036
金信托
2 李庆跃 34,377,560 14.12 25,783,170
华宸未来基金—华夏银行—华鑫国际信托
3 18,018,018 7.40 18,018,018
—慧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4 吴宗泽 6,565,750 2.70 4,924,312
5 池旭明 5,905,749 2.43 4,429,312
6 方琳 4,645,455 1.91 3,484,091
7 金良荣 4,257,705 1.75 3,193,279
8 俞尚东 3,717,406 1.53 2,788,054
9 陈利平 2,452,328 1.01 1,602,328
10 杨亚平 2,037,476 0.84 2,032,476
合计 118,013,483 48.49 102,29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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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项 目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48,237,022 25.47% 54,054,054 102,291,076 42.018%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141,151,287 74.53% ——- 141,151,287 57.981%
的流通股份
股份总额 189,388,309 100.00% 54,054,054 243,442,363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

2、资产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加。

本次发行完成后,增强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了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
空间,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本次非
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
动。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本次发行后的 243,442,363 股全面摊薄计算,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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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对象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元) -0.11 -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95 3.5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结合公司整体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公司现
有业务结构,一方面做强做精现有的石英晶体元器件业务,确保公司业绩稳定增
长;另一方面做大做强LED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
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项目的逐步投产,未来公司盈利能
力、经营业绩水平将会相应提高。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377,560 股,占总股本的 18.1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千石创富持有公司
股份 36,036,036 股,占总股本的 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千石创富承诺不
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公司的控制权或成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关联方,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
表决权,不向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
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仍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本次发行对公司治
理无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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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结构
不会发生变动。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本次发
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非公开发
行不会改变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确保公司重大决策能够
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要求形成。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
管理关系和同业竞争状况不发生变化,业务和管理依然完全分开、各自独立承担
经营责任和风险,且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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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3.31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产总额 144,290.03 145,295.37 116,825.58 101,564.17
流动资产 26,533.15 27,902.13 33,307.52 47,444.96
负债总额 83,639.80 82,521.93 61,645.29 46,765.51
流动负债 49,389.70 46,886.06 33,339.11 30,785.19
股东权益 60,650.22 62,773.44 55,180.28 54,798.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5,810.18 57,869.10 54,679.92 54,798.6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6,221.70 24,434.70 28,587.34 25,211.50
营业利润 -3,139.62 -5,974.05 638.81 -645.05
利润总额 -2,133.72 2,804.17 1,301.47 577.00
净利润 -2,123.21 2,991.05 1,140.08 561.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58.92 3,189.57 1,143.85 561.9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9.84 -337.60 3,107.04 3,607.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5.57 -24,948.40 -20,372.87 -33,369.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6.51 19,056.82 2,667.07 48,625.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额 -2,558.32 -6,229.19 -14,598.75 18,862.96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4.3.31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倍) 0.54 0.60 1.00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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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倍) 0.24 0.28 0.63 1.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93% 49.83% 47.14% 36.5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7.97% 56.80% 52.77% 46.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2.95 3.06 2.89 4.34
产(元)
财务指标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12 4.45 4.75 5.74
存货周转率(次/年) 0.47 1.73 2.39 2.62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04 0.19 0.26 0.3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38.06 11,361.17 7,262.74 5,786.5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4 1.84 1.50 1.55
每 股经 营活动 现金 流量净 额
-0.13 -0.02 0.16 0.29
(元/股)
归 属于 母公司 股东 的净利 润
-2,058.92 3,189.57 1,143.85 561.93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2,913.66 -5,587.74 530.05 -521.34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7 0.06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7 0.06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6 -0.30 0.03 -0.04
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69% 5.51% 2.09% 1.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2% 3.69% 2.10% 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
-5.22% -9.66% 0.97% -0.95%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5.13% -6.46% 0.97% -0.99%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3 月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非流
动资产及占总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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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26,533.15 18.39 27,902.13 19.20 33,307.52 28.51 47,444.96 46.71
非流动资
117,756.87 81.61 117,393.23 80.80 83,518.06 71.49 54,119.21 53.29

资产总计 144,290.03 100.00 145,295.37 100.00 116,825.58 100.00 101,564.17 100.00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总资产规模增长较快,2012 年末较 2011 年末增加
15,261.41 万元,增长率为 15.03%;2013 年末较 2012 年末增加 28,469.79 万元,
增长率为 24.37%。发行人 2012 年、2013 年总资产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为:①2013
年发行人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东晶锐康晶体(成都)有限公司 80%的股权;
②发行人通过银行借款投资建设 LED 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导致货币资金、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资产增加。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近三年一期,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
为 53.29%、71.49%、80.80%和 81.61%,且绝对额持续增长。发行人非流动资产
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最近三年为发行人原有石英晶体元器件业务和新的 LED
业务扩产及快速建设时期,随着 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银行借款的逐步
投入,发行人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总额和构成随之发生变化,货币资金等流
动资金逐步转化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

(二)负债结构及重要项目分析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3 月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负债
49,389.70 59.05 46,886.06 56.82 33,339.11 54.08 30,785.19 65.83
合计
非流动负
34,250.10 40.95 35,635.87 43.18 28,306.19 45.92 15,980.32 34.17
债合计
负债合计 83,639.80 100.00 82,521.93 100.00 61,645.29 100.00 46,765.5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呈增长趋势,负债的增加主要系发行人融资能
力增强,银行借款增加所致。银行借款是发行人负债的主要来源,近三年一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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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发行人银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占
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69%、78.26%、76.62%和 77.39%。

(三)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4.3.31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财务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54 0.60 1.00 1.54
速动比率(倍) 0.24 0.28 0.63 1.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93% 49.83% 47.14% 36.5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7.97% 56.80% 52.77% 46.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38.06 11,361.17 7,262.74 5,786.5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4 1.84 1.50 1.55

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短期偿债指标对比,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各期末的流动比
率、速动比率低于行业中位数水平,主要由于发行人近年来扩大项目建设,货币
资金等流动资产投资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导致非流动性资产增
长较快,而流动资产金额则相对较低。同时,发行人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流动负
债增长较快,导致报告期发行人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12 年发行人将募集资金和银行借款逐步投入项目建设,导致 2012 年末流
动资产较上年末下降 29.80%,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同比下降。同时,由于 2012
年末发行人存货较 2011 年末增长 49.81%,增幅较大,导致速动比率下降幅度较
流动比率更大。

发行人 2013 年末和 2014 年 3 月底流动比率为 0.60 和 0.54,速动比率 0.28
和 0.24,较 2012 年末 1.00 的流动比率和 0.63 的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3 年收购成都锐康以及满足发行人旗下子公司的运营支出,发行人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增大,相应短期借款增加。

总体来看,发行人目前的财务状况较为合理,公司无到期未偿还债务,因不
能偿还到期债务而导致的财务风险较小。同时,发行人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通过
向银行融资的方式筹集扩大经营所需资金,优化了公司财务结构。随着发行人经
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持续好转,发行人偿债能力有望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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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3 月各期末,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铜峰电子 0.74 3.51 3.79 5.34
华东科技 1.00 4.60 5.02 4.38
同方国芯 0.42 2.51 3.01 4.05
七星电子 0.33 1.70 2.39 4.47
中位数 0.58 3.01 3.40 4.43
东晶电子 1.12 4.45 4.75 5.74

发行人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数水平,主要原
因是发行人客户为电子行业知名企业,客户信用资质良好,回款及时;同时,发
行人执行了较为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保障了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

2、存货周转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3 月各期末,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
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铜峰电子 0.60 2.52 3.14 4.11
华东科技 1.17 4.90 5.08 4.93
同方国芯 0.53 2.84 3.08 3.62
七星电子 0.16 0.95 1.26 1.69
中位数 0.57 2.68 3.11 3.87
东晶电子 0.47 1.73 2.39 2.62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数水平。2012 年、
2013 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上年度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是 2012 年发行人微型
SMD 谐振器产能充分发挥,产品订单增多,为应对订单生产并余有一定备货,
发行人增加了存货,同时由于存货结构的变化,单位生产成本较高的 SMD 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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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产品的相应存货占比提高,导致发行人 2012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1 年末增
加 49.81%。2014 年 1-3 月存货周转率仍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全年营业收入
尚未实现。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分析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3 月各期末,发行人股东权益具体明
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权益项目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18,938.83 18,938.83 18,938.83 12,625.89
资本公积 27,826.31 27,826.31 27,826.69 34,139.64
盈余公积 1,882.44 1,882.44 1,882.44 1,741.70
未分配利润 7,162.60 9,221.52 6,031.95 6,29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
55,810.18 57,869.10 54,679.92 54,798.66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840.04 4,904.34 500.37 -
股东权益合计 60,650.22 62,773.44 55,180.28 54,798.66

1、股本

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发行人股本分别为 12,625.89 万股、18,938.83 万股、
18,938.83 万股和 18,938.83 万股,其中 2012 年新增股本 6,312.94 万股系当年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资本公积

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具体情况如下:

表 8-5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27,094.11 27,094.11 27,094.49 33,407.43
其他资本公积 732.21 732.21 732.21 732.21
合计 27,826.31 27,826.31 27,826.69 34,139.64

2012 年发行人股本溢价减少系发行人于 2012 年 4 月实施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利润分配方案,6,312.94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为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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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7 日,公司完成对博蓝特第三期出资,持股比例由上期 85.96%
上升至 90.00%,本次出资额超出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
份额之间的差额 3,829.72 元,冲减资本公积。

发行人其他资本公积主要是新准则实施前公司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3、盈余公积

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发行人盈余公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729.75 1,729.75 1,729.75 1,589.01
任意盈余公积 152.69 152.69 152.69 152.69
合计 1,882.44 1,882.44 1,882.44 1,741.70

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发行人盈余公积增加系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所致,2013 年因公司亏损故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表 8-52 单位:万元
2014 年 3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2012 年 12 月 31 2011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年初未分配利润 9,221.52 6,031.95 6,291.43 7,448.5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
-2,058.92 3,189.57 1,143.85 561.93
所有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140.74 77.65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1,262.59 1,641.37
期末未分配利润 7,162.60 9,221.52 6,031.95 6,2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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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募集资金数额

东晶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54,054,05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7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650,943.39 元,募集资金净额 291,349,056.31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1、做强做精石英晶体元器件业务,实现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发行人是电子元器件行业内知名企业,具有规模、技术、品牌、客户、质量
等多方面竞争优势。发行人主要产品为 SMD 谐振器、DIP 谐振器等石英晶体电
子元器件。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稳定增长,但受产品价格下降、人民币升值、
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波动较大。本次募集资金在拟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时,将充分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结构,进一步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
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附加值较高的高精度、微型化 SMD 石英晶体元器件的
生产销售比重,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为 SMD3225 谐
振器产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为石英晶体元器件业务补充必要的流
动资金,进一步开发和量产 SMD2520 谐振器、SMD2016 谐振器等精度更高、尺
寸更小的谐振器产品,完善产品结构,实现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2、做大做强 LED 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近年来,在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引下,公司 LED 业务实现了稳步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在
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将充分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需要,努力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做强做大 LED 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发行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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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光电、黄山光电、东晶博蓝特正处于设备调试或试生产阶段。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发行人将使用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充 LED 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
支持 LED 业务更好地发展。

3、壮大公司资本规模,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发行人立足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经营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
的经营成果。在可预见的未来,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力也
将进一步提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发行
人石英晶体元器件业务和 LED 业务规模扩张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有助于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公司的资本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从长远看,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专户制度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2014 年 7 月,东晶电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东晶电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市分行、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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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签署时间:2013 年 8 月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龚俊杰、徐光兵

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
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届满时止。

(二)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

以下,甲方为东晶电子,乙方为财通证券。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获得乙方提供的保荐暨承销服务,及时获悉
乙方履行保荐暨承销职责的工作情况;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做好发行保荐工作,为乙方的发行保荐工
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并及时、全面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且保证该
等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及完整;保证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材料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2)履行本次发行应完成的全部法定程序,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申报手续,
承担本次发行申报过程中甲方应付的发行审核费用、股份登记费用及其它相关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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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完成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法律
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股本变动公告等有关法定程序;

(4)甲方应允许乙方人员查阅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
允许乙方人员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关会议;

(5)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所必需的资料,确保乙方及时
发表意见;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检查工作以及参加乙方组织的培训等,不
得无故阻挠乙方正常的持续督导工作;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提交相关文件:1)变
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2)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3)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应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有关事项;4)甲方
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5)《证券法》第六十七条、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事件或其他对发行人规范运作、
持续经营、履行承诺和义务具有影响的重大事项;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8)对于乙方在持续督导期内提出的整改建议,甲方应会同乙方认真研究
并予以实施;

(9)甲方应督促其所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协助乙方做好发行保荐工作。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三条向甲方收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承销费;

(2)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相关内容,要求甲方积极配合乙
方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

(3)乙方有权列席甲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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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有权随时查询甲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6)乙方有权对有关部门关注的甲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相
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4、乙方义务

(1)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出具由乙方董事长签名的专
项授权书,并指定一名项目协办人;

(2)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甲方进行尽职
调查、审慎核查,根据甲方的委托,协助甲方进行本次发行方案的制订,协助甲
方制作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3)对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募集文件内容进行审慎调查,对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出现乙方所作的判断与甲方所聘请
的其他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乙方对前述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
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联系,并在必
要时或根据该等主管机构之要求,就本次发行保荐事宜作出适当说明。在提交保
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

1)组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

2)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
核查;

3)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5) 乙方应按公布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组织承销工作,获配机构投资者应在
规定的交款期限内根据配售结果公告中的缴款安排进行足额缴款,将认购款划入
乙方指定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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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保荐期内,依法对甲方的规范化运作进行持续督导;

(7) 对于本次发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应积极会同甲方协商解决;

(8) 积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保证本次发行计划的顺利完成;

(9)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尽力
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

(三)上市推荐意见

财通证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
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财通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认为:

东晶电子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千石创富和华宸未来,其资格符合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保证
了发行过程的公开公平,符合东晶电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东晶电子本次发行过程(定价、发行对象选择和履行的程序等)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访谈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取得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
承诺函;查阅了公司与发行对象千石创富和华宸未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合同,取得了千石资本-天泽 9、10、11 号资产管理合同,华宸未来-远弘一号、
二号资产管理合同以及千石创富、华宸未来及最终出资方出具的承诺函,对发行
对象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单一信托计划通
过认购“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
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三个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资金来源于该信托的单一客户,委托人以自有资金认购,
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东晶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单一信托计划通过认购“华宸未来—远弘一号资产
管理计划”和“华宸未来—远弘二号资产管理计划”两个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资金来源于该信托的单一客户,委托人以自有资金认
购,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东晶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
方,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
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保荐承销协议》等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
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法律的
规定。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本次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54,054,054 股股份已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4 年 8 月 21 日不
除权。

本次发行对象千石创富和华宸未来认购的股份自 2014 年 8 月 21 日起锁定
36 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刊登前,东晶电子
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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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
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朱欣灵




保荐代表人:
龚俊杰




徐光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沈继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吴明德




经办律师:
章晓洪 梁瑾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
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沈利刚 姚丽强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
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沈利刚 姚丽强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4 年 月 日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财通证券关于东晶电子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及上市保荐书
2、财通证券关于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3、财通证券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晶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
认购对象的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9、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保荐机构的办公地址查询。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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