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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11-06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 2017-12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7 中利 G1
证券代码:112606
发行总额:人民币 1 亿元
上市时间:2017 年 11 月 8 日
上 市 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签署日期:2017 年 11 月
第一节 绪 言
重要提示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中利集团”
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
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
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
效。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项评级为AA,主体评级
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588,813.46万元(截至
2017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8.7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2.8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25,836.20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557.95万元、41,525.50万元和7,425.16万元的平均值),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
定。
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
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条件。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
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
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江
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2017年10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
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1、发行人名称: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Zhongl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中利集团
5、股票代码:002309
6、注册资本:人民币 64,128.9068 万元
7、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8、公司设立日期:2007 年 8 月 6 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17618904
10、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
11、董事会秘书:程娴
12、证券事务代表:程娴
13、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
14、邮政编码:215542
15、联系电话:0512-52578008
16、联系传真:0512-52572288
17、互联网网址:www.zhongli.com
18、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PVC 电力电缆料、电源插头、电子接
插件、电工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的生产、
销售和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销售;相关产品的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
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
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研制开发环保新材
料、通讯网络系统及器材、车辆安保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本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江苏中
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一期)。本期证券简称“17中利G1”,证券代码“112606”。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2号”文核准公开
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
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
断,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1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6.5%。
(二)发行对象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
券”),分销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债券存续期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根据网下簿
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为 6.5%。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如发行
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2 年票
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
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
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3、起息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2 年末调整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或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
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
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
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回售支付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
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1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
用于置换发行人绿色项目“年产 400 吨光纤预制棒及 1300 万芯公里光纤拉丝生
产”项目前期借款及补充配套流动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亿元,均采用网下发行方式。本期债券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
2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已出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资金到账及责任承诺》,
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说明。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705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11月8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证券简称
为“17中利G1”,证券代码为“112606”。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资产 2,775,639.60 2,492,254.42 2,134,767.83 1,711,489.54
总负债 2,186,826.14 1,904,261.72 1,568,060.04 1,192,950.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69,155.83 567,161.77 455,294.61 419,725.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8,813.46 587,992.69 566,707.80 518,538.8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164,049.46 1,129,163.49 1,213,997.66 924,607.16
净利润 4,585.56 9,241.29 52,625.12 24,969.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00.85 7,425.16 41,525.50 28,557.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444.49 -134,606.51 -64,662.63 -124,462.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912.48 -12,115.60 -7,991.98 62,250.08
二、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43 1.26 1.33% 1.59
速动比率 0.96 0.84 1.06 1.27
资产负债率 78.79% 76.41% 73.45% 69.7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3 1.73 1.91 1.84
存货周转率(次) 1.45 1.87 3.14 2.56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1 - 36.69 36.69 36.69
利息保障倍数 2 - 21.61 21.61 21.61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净资产收益率 0.91% 1.48% 9.47% 7.59%
每股收益 0.08 0.10 0.73 0.52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93,444.49 -134,606.51 -64,662.63 -124,462.33
量(万元)
注:
(1)利息保障倍数 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一年利息
(2)利息保障倍数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券一年利息
(3)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4)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5)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期末净资产
(6)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第六节 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披露
的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
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
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
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
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
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江苏中
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
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
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
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
效,直至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
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
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监管部门等。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期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
行人董事会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包括 7 亿元)绿色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
额为人民币 1 亿元。
二、本期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 1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符合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
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以及经深交所认可的绿色项目认证机构认可的绿色产
业项目,拟以 4000 万元用于偿还“年产 400 吨光纤预制棒及 1300 万芯公里光纤
拉丝生产项目”前期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该项目流动资金,发行人承诺本期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绿色产业项目,用于
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用途,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
用于风险投资,不转予他人。
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偿还银行贷款明细及流动资金具体项目投资情况
序 合同金额 拟偿还金额
债务主体 金融机构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号 (万元) (万元)
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
1 招商银行 8,000.00 4,000.00 2017.03.24 2018.03.23
公司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400 吨光纤预制棒及 1300 万芯公里光纤拉丝生产项目 97,001 6,000
(二)本期绿色公司债券的专项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除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绿色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等公司制度披露常规性公司债券信息外,还将专项披露
如下内容: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将披露独立的第三方鉴证机构就本期绿色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拟投项目属于绿色产业所出具的独立认证报告 。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于每年 4 月 30 日前在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一年度本期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
内容;将于每年 8 月 30 日前在本年度中期报告中披露本年度的上半年度绿色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和环境效益等内容。同时聘请具
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及其环境效益影响进行跟踪评估。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
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将由 77.57%提升至
78.15%,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由发行前的 75.24%下降为 72.76%,相应地非
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由发行前的 24.76%提升至 27.24%。在有效增加发行人
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长期债务融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发行人的债务
结构更加合理。
(二)有利于拓宽发行人融资渠道,提高经营稳定性
目前,发行人作为国内生产阻燃耐火软电缆及光伏电站建设龙头企业之一,
正处于较快发展时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
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发行人资金的综合使用成本。目前市场利率仍处于近年来
较低水平,因此,发行人通过发行此次绿色公司债券将有效拓展新融资渠道,提
高社会知名度,帮助公司更好地锁定财务成本,避免由于未来贷款利率变动和金
融调控政策带来的财务风险,降低发行人综合资金成本以更好的专注于主业,提
高经营稳定性。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
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等规定,制定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
色债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将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并指定财务管理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并建立详细的台账
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确保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专项用于募投的绿
色产业项目,不改变募集资金核准的用途。此外,发行人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并委托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作为监管银行对该账户
进行管理。
第十二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 发行人
公司名称: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联系人:程娴
电话:0512-52578008
传真:0512-52572288
邮政编码:215542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经办人员:袁志鹏、黄姗、冯丹迪
联系电话:021- 20328645
传真:021- 50372641
(三)分销商
公司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经办人员:李政道
联系电话:15638036666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8 层
负责人: 韩德晶
联系人: 陈洋、王梦莹
电话: 021-31359919
传真:021-31359929
邮编:200336
(五)审计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
联系人:孙伟、呂丛平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 层
经办人员:唐玉丽
联系电话:15711230717
传真:010-85171273
(七)绿色产业项目评估机构
名称: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0 号联合信用大厦
法定代表人: 郭其阳
联系电话:022-58356822
传真:022-58356969
联系人:刘景允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敏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经办人员:袁志鹏、黄姗、冯丹迪
联系电话:021- 20328645
传真:021- 50372641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负责人:周晓霞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45号
经办人员: 曹盈
联系电话: 0512-52090185
传真:0512-52090161
(十)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负责人:王建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2083332
传真:0755-82083190
邮编:518038
(十一)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负责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地点
在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
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查阅部分相关文件。
(一)发行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
联系人:程娴
电话:0512-52578008
传真:0512-52572288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联系人:袁志鹏、黄姗、冯丹迪
联系电话:021- 20328645
传真:021- 5037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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