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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4-03-03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四年二月





特别提示及声明

1、本次交易方案为同德化工向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
有的同德爆破 45%股权,已经实施完毕。
2、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7.1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 2013 年 8 月 20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发行价格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15,756,300 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交
易对方认购股份部分。
4、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增
发股份预登记数量为 15,756,30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发后公司股份数
量为 195,756,300 股。本次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
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
市首日为 2014 年 3 月 4 日。
5、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
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8、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交易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
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修订版)》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深交所及其指定
网站。





目录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 8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批准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 8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0
三、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0
四、相关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 10
五、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0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13
七、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 14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15
一、发行类型 ................................................... 15
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及发行时间 ............................. 15
三、发行方式 ................................................... 15
四、发行数量 ................................................... 15
五、发行价格 ................................................... 16
六、募集资金 ................................................... 16
七、发行费用 ................................................... 16
八、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6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及上市时间 ............................. 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3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3
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4
一、本次股份变动及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4



二、股份结构变动表 ............................................. 25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5
四、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 ............................. 26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 28
一、独立财务顾问 ............................................... 28
二、法律顾问 ................................................... 28
三、审计机构 ................................................... 28
四、资产评估机构 ............................................... 29
第七节 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 30
一、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 30
二、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 31
二、备查地点 ................................................... 31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
指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同德化工
同德爆破、标的公司 指 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郑俊卿等 郑俊卿、南俊、张成、王林虎、张振斌、王建军、

10 名自然人 赵文军、孙彦明、李晓东、赵秋菊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持有的同德爆破 45%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本次 公司拟通过向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同德爆破 45%股权
关联交易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郑俊卿、南俊等
协议》 十名自然人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郑俊卿、南俊等
《利润补偿协议》 指
十名自然人之利润补偿协议》
《盈利预测审核报 《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O一三年

告》 度、二O一四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西同德
《资产评估报告》 指 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评估基准日 指 2013 年 4 月 30 日
同德化工董事会通过《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
定价基准日 指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相关决议公告之日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全部变更登记至同德化工名下之日
最近三年 指 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
最近两年及一期、本
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1-6 月
报告期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12 年、2013 年 1-6 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 年修
《重组管理办法》 指
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独立财务顾问、中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证券
中联评估、评估机构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为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发行 15,756,300
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同德爆破 4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同德化工将持有同德
爆破 100%股权。
上述事项中国证监会已经核准。
本次交易中,同德爆破 4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250.00 万元,本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14 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为 15,756,300 股。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公司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批准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及
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批准过程

1、2013 年 8 月 2 日,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同德爆破股东会审议通过。
2、201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并实施收购控股子公司
同德爆破的其他股东持有的 45%股权事项,并同意签署相关框架协议。
3、2013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与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4、2013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与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利
润补偿协议》。
5、2013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
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2013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13 年 11 月 13 日,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有条
件通过。
8、2013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3]1632 号《关于核准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郑俊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次交
易事项。
综上,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批准、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4 年 1 月 26 日,同德爆破 45%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交易资产



交割完成。

2、验资情况

2014 年 1 月 27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了本次交易同
德化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4)
第 110ZC0034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4 年 1 月 27 日,同德化工已收到
各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 15,756,300 元,并完成了相应的股权转让
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5,756,3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
民币 195,756,300 元。

综上,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同德爆破已经完成相应的
工商变更,本公司已完成验资。

(三)本次交易的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14 年 2 月 20 日,同德化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本次向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
书》,确认公司增发股份预登记数量为 15,756,30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
发 后 公司股份数量为 195,756,300 股。 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
15,756,300 股的登记手续。

综上,本公司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 15,756,300 股股份已
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手续。

(四)评估基准日至资产收购完成日期间损益的安排

除非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要求外,标的资产在自评
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过渡期间
所产生的亏损、损失由郑俊卿、南俊、张成、王林虎、张振斌、王建军、赵文军、
孙彦明、李晓东、赵秋菊等 10 名自然人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同德爆破已经成为同德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在
过渡期间实现盈利,其收益已由同德化工享有。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同德化工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
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致同对同德爆破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审核,并出具
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本次重组完成后,同德化工将在有关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
本公司及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
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三、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

四、相关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主要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
等。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协议均已生效,目前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
约定履行协议内容,未出现违反协议实质性约定的行为。

五、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交易各方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签署的协议包括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目前上述协议已经生效,
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各方未发生违反
相关协议的行为。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锁定期承诺



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承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要求,本人承诺此次以资产认购而
取得的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登记至本人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目前,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事宜已办理完毕,该承
诺正在履行中。

2、交易对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人目前没有在境内或境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
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同德化工及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
破”)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没有在与同德化工或同德爆破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也没有其它任何与同德化工或同德
爆破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承诺人保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经营实体或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同德化工及同德爆破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在与
同德化工或同德爆破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
形式的顾问;如有任何与同德化工、同德爆破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商业机会,
将提供给同德化工或同德爆破,并将会避免任何其它同业竞争行为。
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同德化工或同德爆破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应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交易对方未
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交易对方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同德化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的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同德化工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
况下,不要求同德化工向本承诺人及其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
(3)本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与同德化工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
协议,发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同德化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而给同德化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由本承诺人承担。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该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交易对方未
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4、交易对方关于同德爆破未来业绩的承诺

(1)盈利承诺和补偿义务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 534 号《资产评估报告》,同德爆
破对应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数分别为 3,033.22 万元、3,184.48 万元、3,234.73 万元。
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保证同德爆破对应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33.22 万元、3,184.48 万元、3,234.73 万元。
如承诺期目标资产实际净利润额不足评估预测的净利润额的,则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负责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净利润差额的确定
净利润差额为承诺期(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实际净利润额与评估预
测净利润额的差额。其中承诺期实际净利润额为同德爆破相应期限经审计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额。
净利润差额最终以该等盈利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3)利润补偿的方式
经双方协商决定,利润补偿方式采用股份回购方式。
股份补偿数计算方式如下:
1)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度审计或减值测试出具的


专项审计意见,如实际净利润数低于评估预测的净利润数或经减值测试触发补偿
义务时,则就其差额部分,由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补偿
的股份总数以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为限。
2)股份补偿公式:当年股份补偿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
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如同德化工在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有现金分红的,其按前述公式计
算的实际回购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以下称
“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同德化工;
如同德化工在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上述公式中“认购股份总数”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交易对方
获得的股份数。
3)在补偿期限届满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德爆破减值测试出具的专项
审计报告,如触发补偿义务,则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将另行向同德化工补偿股
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
总数,前述公式中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
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
响。
4)上述补偿股份数由同德化工以 1 元的总价款回购,但补偿股份总数累计
不超过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
5)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补偿义务发生后,同德化工应在相关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就盈利预测差异情况或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且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
露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确定补偿股份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郑俊卿等 10 名自
然人相关事实以及应补偿股份数,在同德化工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后 2 个月内
办理完毕股份注销事宜。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该业绩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交易对方未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一)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手续,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
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无法办理的风险。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
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
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七、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认为:“同德化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
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完毕,标的资产
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已切实履行或正
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同德化工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已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手续,其具备
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同德化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
在风险和障碍。”

(二)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
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同德化工已取得同德爆破
100%的股权且已办理新增股份的验资和登记手续;同德化工尚需就增加注册资
本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新增股份上市事宜,该等手续的办理不存在重大
法律障碍。”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及发行时间

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增发股
份预登记数量为 15,756,30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发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95,756,300 股。本次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
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的确定方式: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如交易对方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的股份数不
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11,250 万元和发行价格 7.14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
份的数量为 15,756,300 股。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如
下表: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股) 占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
郑俊卿 5,077,030 2.59%

南俊 3,676,470 1.88%

张成 875,350 0.45%

王林虎 875,350 0.45%
张振斌 875,350 0.45%



王建军 875,350 0.45%

赵文军 875,350 0.45%

孙彦明 875,350 0.45%

李晓东 875,350 0.45%

赵秋菊 875,350 0.45%

合计 15,756,300 8.05%

五、发行价格

本公司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同德化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
价,即 7.14 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六、募集资金

此次股份变动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公司向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发行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同德爆破合计 45%的股权,不涉及现金募集。

七、发行费用

不适用。

八、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

(一)郑俊卿

1、基本情况

郑俊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0119651104****,
住所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北四巷 3 号 1 号楼 1 单元 2 层东户 1。
2010 年 9 月至今,郑俊卿任同力民爆董事长及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今,



郑俊卿任同德爆破董事;2013 年 3 月至今,郑俊卿任同德化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郑俊卿投资的其他企业概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业务概况
一般经营项目:
批发零售:钢材、
忻州同力民爆器
559.90万元 建材、橡胶制品、 19.65% 正常经营
材经营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自有
场所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
批发零售:雷管
工业雷管、工业
炸药、工业索火
忻州同德民爆器
3,000万元 工品; 13.00% 正常经营
材经营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
销售:钢材、建
材、橡胶制品、
普通机械设备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郑俊卿持有同力民爆 19.65%股权及
同德民爆 13.00%股权。同德民爆为同德化工控股子公司。同力民爆营业范围与
上市公司及同德爆破有交叉,同时公司董事郑俊卿为同力民爆的第一大股东及董
事长,因此同力民爆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郑俊卿先生为公司董事,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3、认购股份情况

郑俊卿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5,077,030
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

(二)南俊

1、基本情况

南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0119700426****,
住所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 3 号 4。
2002 年至今,南俊任同力民爆副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今,南俊任同德爆
破董事;2013 年 3 月至今,南俊任同德民爆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南俊持有同力民爆 14.29%股权及同
德民爆 5.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俊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认购股份情况

南俊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3,676,470 股,
限售期为 36 个月。

(三)张成

1、基本情况

张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2319680525****,
住所为山西省五台县台城镇东米市街党校宿舍楼 2 单元 8 号。
2007 年 3 月至今,张成任同力民爆业务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张成任同
德民爆业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张成持有同德民爆 2.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成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认购股份情况

张成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875,350 股,
限售期为 36 个月。

(四)王林虎

1、基本情况

王林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0219570831****,
住所为山西省原平市京原南路 790 号。
2007 年至今,王林虎任同力民爆业务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王林虎任同
德民爆业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王林虎持有同力民爆 3.57%股权及同
德民爆 2.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王林虎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认购股份情况

王林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875,350 股,
限售期为 36 个月。

(五)张振斌

1、基本情况

张振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3219541116****,
住所为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平阳南路兴隆巷物资局宿舍 3 单元 2 楼 2 号。
2007 年 7 月至今,张振斌任同力民爆业务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张振斌
任同德民爆业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张振斌持有同力民爆 3.57%股权及同
德民爆 2.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振斌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认购股份情况

张振斌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875,350 股,
限售期为 36 个月。

(六)王建军

1、基本情况

王建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2719570924****,
住所为山西省宁武县凤凰镇人民街 591 号。
2007 年至今,王建军任同力民爆业务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王建军任同


德民爆业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王建军持有同力民爆 3.57%股权及同
德民爆 2.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王建军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认购股份情况

王建军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875,350 股,
限售期为 36 个月。

(七)赵文军

1、基本情况

赵文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0119701121****,
住所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北巷 4 号 3 号楼西单元 3 层东户 1。
2001 年至今,赵文军任同力民爆办公室主任、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赵文军持有同力民爆 10.72%股权及
同德民爆 2.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赵文军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认购股份情况

赵文军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875,350 股,
限售期为 36 个月。

(八)孙彦明

1、基本情况

孙彦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3319690105****,
住所为山西省保德县东关镇陈家塔 23 号。
2007 年至今,孙彦明任同力民爆业务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孙彦明任同


德民爆业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孙彦明持有同力民爆 3.57%股权及同
德民爆 2.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孙彦明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认购股份情况

孙彦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875,350 股,
限售期为 36 个月。

(九)李晓东

1、基本情况

李晓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2619721010****,
住所为山西省繁峙县府新街政府宿舍 5 号楼 2 单元 501。
2007 年 3 月至今,李晓东任同力民爆业务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李晓东
任同德民爆业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李晓东持有同力民爆 3.57%股权及同
德民爆 2.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晓东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认购股份情况

李晓东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875,350 股,
限售期为 36 个月。

(十)赵秋菊

1、基本情况

赵秋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4220119630923****,
住所为山西省忻府区利民西街北三巷 21 号 3 号楼 3 单元 1 层东户。


2002 年至今,赵秋菊任同力民爆副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赵秋菊任同德
民爆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同德爆破外,赵秋菊持有同力民爆 10.72%股权及
同德民爆 2.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赵秋菊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认购股份情况

赵秋菊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14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为 875,350 股,
限售期为 36 个月。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及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增发股
份预登记数量为 15,756,30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发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95,756,300 股。本次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
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首日
为 2014 年 3 月 4 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
设涨跌幅限制。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证券代码:002360
上市地点:深交所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4 年 3 月 4 日,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交易对方所持新增股份
在本次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4 日。
本次交易结束后,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





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股份变动及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云升 45,180,000 25.10
2 张乃蛇 9,769,445 5.43
3 邬庆文 7,092,679 3.94

4 任安增 5,121,000 2.85
5 赵贵存 4,669,000 2.59
6 邬 卓 4,664,274 2.59
7 秦挨贵 4,120,300 2.29
8 白利军 3,621,350 2.01
9 王建伟 3,475,000 1.93

10 邬敦伟 2,891,999 1.61

合计 90,605,047 50.34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 2014 年 2 月
20 日在册股东与此次新增股份合并名册)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云升 45,180,000 23.08
2 张乃蛇 9,769,445 4.99
3 邬庆文 7,092,679 3.62
4 任安增 5,121,000 2.62

5 郑俊卿 5,078,530 2.59
6 赵贵存 4,669,000 2.39
7 邬 卓 4,664,274 2.38




8 秦挨贵 4,120,300 2.10
9 南 俊 3,676,470 1.88
10 白利军 3,621,350 1.85

二、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股)
本次发行(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8,137,778 37.85 15,756,300 83,894,078 42.8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862,222 62.15 0 111,862,222 57.14

三、股份总数 180,000,000 100.00 15,756,300 195,756,300 100.00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事宜中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情况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前持股 股份变动数 股份变动后持股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张云升 董事长 45,180,000 0 45,180,000
邬庆文 总经理 7,092,679 0 7,092,679

张乃蛇 董事 9,769,445 0 9,769,445

任安增 董事 5,121,000 0 5,121,000

樊尚斌 董事 0 0
张烘 董事 0 0

郑俊卿 董事 1,500 5,077,030 5,078,530

白利军 监事会主席 3,621,350 0 3,621,350

秦挨贵 监事 4,120,300 0 4,120,300

赵贵存 监事 4,669,000 0 4,669,000
金富春 财务总监 0 0
白建明 副总经理 5,100 0 5,100



邬敦伟 副总经理 2,891,999 0 2,891,999

张建华 独立董事 0 0

李玉敏 独立董事 0 0

张晓东 独立董事 0 0

李建良 独立董事 0 0

四、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其他重要经济指标的对比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公司财务部的测算,假设同德爆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主要财
务数据和其他重要经济指标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发行股份前 发行股份后
财务数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幅度
资产总计 921,557,971.18 921,557,971.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68,986,049.75 677,952,953.45 1.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9,265,182.26 78,232,085.96 12.95%

财务指标 2012 年 2012 年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72 0.6519 12.95%

每股净资产(元/股) 5.5749 5.6496 1.34%

资产负债率 19.18% 19.18% -

同德化工 2013 年 1-4 月每股收益为 0.11 元/股;假定在 2013 年期初即发行
股票收购同德爆破 45%股权,则同德化工备考 2013 年 1-4 月每股收益为 0.13 元
/股,增减幅度为 19.02%。

(二)未来盈利和经营情况

根据致同出具的《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O一三年度、二O一四
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3)第 110ZA1529 号),同德爆破盈利
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2 年审 2013 年 1-4 月 2013 年 5-12 2013 年合计 2014 年预
项 目
定数 份审定数 月份预测数 预测数 测数

一、营业收入 8,261.61 2,919.22 9,683.29 12,602.51 13,096.55

减:营业成本 4,738.39 1,452.49 5,969.78 7,422.27 7,226.8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6.12 97.42 329.72 427.14 445.9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557.37 100.15 809.44 909.59 1,175.33

财务费用 -6.89 -10.37 -13.51 -23.88 -23.59

资产减值损失 -5.42 18.25 60.53 78.78 81.86

二、营业利润 2,702.04 1,261.28 2,527.33 3,788.61 4,190.15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12.13

三、利润总额 2,689.91 1,261.28 2,527.33 3,788.61 4,190.15

减:所得税费用 697.26 319.49 631.83 951.32 1,047.54

四、净利润 1,992.65 941.79 1,895.50 2,837.29 3,142.61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楼 22 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财务顾问主办人:牛岗、安薇
财务顾问协办人:胡涛
项目组其他成员:任冠蕾、杨建华
电话:(010)5902 6600
传真:(010)5902 6670

二、法律顾问

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 2 号赛格商务楼五层 A 座
单位负责人:原建民
经办律师:孙水泉、郝恩磊
电话:(0351)7555 621
传真:(0351)7555 621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单位负责人:徐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韩瑞红、郭锐
电话:(010)8566 5588
传真:(010)8566 5120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法定代表人:沈琦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鲁杰钢、贠卫华
电话:(010)8800 0066
传真:(010)8800 0006





第七节 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中德证券接受同德化工的委托,担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中德证券指定牛岗、安薇二人作为同德化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财
务顾问主办人。

二、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认为:
“同德化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
完成过户,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
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
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同德化工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宜已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手续,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
市的基本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同德化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32 号《关于核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向郑俊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2、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
书》;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4)
第 110ZC0034 号);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6、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核查意见;
7、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法
律意见书;
8、交易对方关于锁定期的承诺函。

二、备查地点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大茂口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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