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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11-0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新增股份信息表
股份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3,856,382 股 7.52 元/股 780,999,992.64 元 763,726,136.26 元
超募资金数额 股份预登记完成日期 新增股份上市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0元 2016 年 10 月 27 日 2016 年 11 月 2 日 877,427,468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03,856,382 股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公司新增股份的
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1 月 2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11 月 2 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暨上市公告书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进行编制。
目录
特别提示 ............................................................................................................................ 1
目录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 6
三、发行日程安排 ............................................................................................................ 7
四、发行方式 .................................................................................................................... 8
五、发行数量 .................................................................................................................... 8
六、发行价格 .................................................................................................................... 8
七、募集资金总额 ............................................................................................................ 8
八、发行费用总额 ............................................................................................................ 9
九、募集资金净额 ............................................................................................................ 9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9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9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0
十三、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0
十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4
十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5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16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7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 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8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22
二、发行人律师 .............................................................................................................. 22
三、发行人会计事务所 .................................................................................................. 22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 23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4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4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5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26
一、备查文件 .................................................................................................................. 26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26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丽鹏股份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9 月
普通股、A 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东兴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元 指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LIPENG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丽鹏股份
股票代码
注册资本(发行前) 773,571,086.00 元
法定代表人 孙鲲鹏
董事会秘书 李海霞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 号
互联网网址 www.lp.com.cn
联系电话 0535-4660587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专业从事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防伪瓶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
主营业务 以及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绿
化养护和苗木产销等业务。
铝板轧制,印铁,涂料,瓶盖加工,模具制作,橡胶塑料制品,机
械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
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销售(以上均不
经营范围 含专营专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
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3 月 7 日获得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根据 2016 年 4 月 9 日发布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 351,623,221 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
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 10 股派息 0.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由不低于 11.45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5.19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73,988,439 股(含本数)。
3、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将募集资
金总额由不超过 90,3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8,100 万元,同时,本次发行数量由
不超过 173,988,439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50,481,695 股(含本数)。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核通过。
2、2016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2025 号批复,
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对象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弘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孙晓
光共 9 名特定投资者,该 9 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
股票 103,856,382 股,发行价格为 7.52 元/股。
三、发行日程安排
发行日 时间 发行内容
1、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发行方案基本情况表、
2016 年 10 月 13 日 会后事项材料、发行预计时间表等
T-3 日
(周四)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
价单》
2016 年 10 月 14 日 1、投资者沟通,接收询价咨询
T-2 日
(周五) 2、认购保证金缴纳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17 日 1、投资者沟通,接收询价咨询
T-1 日
(周一) 2、认购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截止 18:00 点)
1、投资者沟通,接收询价咨询(截止 12:00)
2、接收申购报价单 9:00-12:00,簿记建档
2016 年 10 月 18 日
T日 3、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
(周二)
4、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获配投资者和配售股数
5、律师全程见证
1、报证监会初步发行情况报告、认购情况备案表、申购
2016 年 10 月 19 日
T+1 日 报价及获配情况表
(周三)
2、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及股份认购协议
1、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认购保证金
2、获配对象缴纳认购款截止日(截止 15:00 点)
2016 年 10 月 21 日 3、会计师对主承销商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进行验资,
T+3 日
(周五) 出具《验资报告》
4、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1、发行人会计师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验资,出具《验资
2016 年 10 月 24 日
T+4 日 报告》
(周一)
2、取得验资报告、券商合规性说明、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备案材料,审核通过后,向登记公
T+5 日
(周二) 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
2016 年 10 月 26 日 1、向中登公司报送登记材料,办理股份登记
T+6 日
(周三) 2、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和锁定工作
L-1 日 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上市材料并披露相关公告
注:T 日为接受认购对象询价截止日。
四、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
五、发行数量
103,856,382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6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2 月 20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即不低于 11.45 元/股。后由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发行价格调
整为不低于 5.19 元/股。
经询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为 7.52 元/股,为接收申购报价单
之日(即 2016 年 10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1.78%。
七、募集资金总额
780,999,992.64 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
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发行费用总额为 17,273,856.38 元。
九、募集资金净额
763,726,136.26 元。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
和信验字(2016)第 00010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4 日止,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开立的申购
资金专户(账号:3220 5602 3692)已收到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购资金 780,999,992.64 元人民币。
2016 年 10 月 2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6 年 10 月 25 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了和
信验字(2016)第 00011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6,000,000.00 元后的净
额为人民币 764,999,992.64 元汇入公司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273,856.38 元
(含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726,136.2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977,765.44 元,增加股本 103,856,382.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660,847,519.70 元。
经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丽鹏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877,427,468.00 元。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如下:
1、户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烟台牟平支行
账号:8110601012700438973
2、户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账号:378010100100441652
3、户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
账号:376001156018010051525
4、户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烟台牟平支行
账号:37050166726000000209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
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三、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东兴证
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确定认购获
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为 7.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0,999,992.64 元,发行
股票数量 103,856,382 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上限 15,048.1695
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9 名,不超过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
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02,127 87,999,995.04
2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771,276 80,999,995.52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38,297 79,999,993.44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420,212 130,999,994.24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02,127 87,999,995.04
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27,659 109,999,995.68
7 孙晓光 10,638,297 79,999,993.44
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38,297 79,999,993.44
9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18,090 43,000,036.80
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8 日
2、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室-128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14 日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壹仟肆佰叁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8 日
4、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6、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03 月 17 日
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贰拾柒亿玖仟伍佰伍拾陆万玖仟陆佰贰拾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01 月 09 日
8、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 万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13 日
9、孙晓光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四马路 77 号内 4 号
手机:18005356789
传真:0535-6885399
身份证号:37060219651009****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 9 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
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亦未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 9 名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
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获配产品的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均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认购,经核查,上述机构参与认购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孙晓光先生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私募投资基
金的登记、备案要求,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
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
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
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
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东兴证
券在询价过程中向投资者发出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符
合《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符合《发行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1 月 2 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
限制。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孙世尧 117,040,000 15.13% 22,000,000
2 汤于 107,946,492 13.95% 107,946,492
3 孙鲲鹏 29,577,460 3.82% 22,183,095
4 霍文菊 26,708,000 3.45% 7,700,000
5 孙红丽 23,408,000 3.03% 4,400,000
6 王寿纯 22,000,000 2.84% 22,000,000
7 兰坤 19,734,000 2.55% 19,734,000
8 西藏坤德投资有限公司 19,008,000 2.46% --
齐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齐鲁定
9 15,818,000 2.04% 15,818,000
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 汤洪波 14,187,558 1.83% 11,032,342
合计 395,427,510 51.10% 232,813,92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孙世尧 117,040,000 13.34%
2 汤于 107,946,492 12.30%
3 孙鲲鹏 29,577,460 3.37%
4 霍文菊 26,708,000 3.04%
5 孙红丽 23,408,000 2.67%
6 王寿纯 22,000,000 2.51%
7 兰坤 19,734,000 2.25%
8 西藏坤德投资有限公司 19,008,000 2.17%
9 孙晓光 18,383,297 2.10%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420,212 1.99%
合计 401,225,461 45.7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事宜中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情况的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参照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本次变动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270,330,988 34.95 103,856,382 374,187,370 42.65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503,240,098 65.05 - 503,240,098 57.35
通股
股份总数 773,571,086 100.00 103,856,382 877,427,468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763,726,136.26 元,公司总资产和
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
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
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
项目、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
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将进一步丰富,盈利能力得以提高。未来,公司还将逐步深
入瓶盖二维码的开发,加大在 PPP 模式领域的投资,并通过 PPP 模式切入生态
城镇建设,有效地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
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
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103,856,382 股,发行后股票共计 877,427,468 股。以 2016
年 1-9 月和 2015 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每股净资
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6.9.30 2015.12.31
每股净资产(元) 2.96 2.87 3.48 3.40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每股收益(元) 0.12 0.16 0.10 0.14
注:为保持可比,假设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增加股本 21,970,000 股,增
加净资产 228,713,530.00 元,且同时每 10 股转增 12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773,571,086 股。发行后每股净资
产分别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全文。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15 层
保荐代表人:丁雪亮、覃新林
项目协办人:姚浩杰
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510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明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4 楼
经办律师:沈国权、杨依见、魏栋梁
电话:021-61059000
传真:021-61059100
三、发行人会计事务所
名称: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负责人:王晖
办公地址:青岛东海西路 39 号世纪大厦 26-27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迟慰、姜益强
电话:0535-6630670
传真:0535-6633669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负责人:王晖
办公地址:青岛东海西路 39 号世纪大厦 26-27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迟慰、王丽敏
电话:0535-6630670
传真:0535-6633669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丽鹏股份与东兴证券签署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承销
协议》,聘请东兴证券作为丽鹏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
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东兴证券指定丁雪亮、覃新林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丽鹏股份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
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东兴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
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
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东兴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
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法律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
法律意见书;
9、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
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 号
电话:0535-4660587
传真:0535-466058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15 层
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5103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
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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