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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5-1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Shenzhen H&T Intelligent Control Co.,Ltd.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 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保荐人 (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 )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股东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公司的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3月及对比表中2009 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和而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7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1,6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334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 1,336 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0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0]148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和而泰”,股票代码“002402”;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336 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5 月
1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 )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 5 月 11 日
3、股票简称:和而泰
4、股票代码:002402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67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7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股东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
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公司的部分国
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
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
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
网上发行的1,336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万股) 比例(%)
(遇非交易日顺延)
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 刘建伟 1,142 17.12 2013 年 5 月 11 日
2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0 12.59 2013 年 5 月 11 日
3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26.3064 10.89 2013 年 5 月 11 日
4 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630 9.45 2011 年 5 月 11 日
5 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20 6.30 2011 年 5 月 11 日
6 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00 6.00 2013 年 5 月 11 日
7 王长百 197 2.95 2011 年 5 月 11 日
8 丁守明 150 2.25 2011 年 5 月 11 日
9 肖春香 147 2.20 2011 年 5 月 11 日
10 肖 冰 134 2.01 2011 年 5 月 11 日
1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13.6936 1.70 2013 年 5 月 11 日
12 陈 宇 50 0.75 2011 年 5 月 11 日
13 李 莉 50 0.75 2011 年 5 月 11 日
小计 5,000 74.96 ——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4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34 5.01 2010 年 8 月 11 日
15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336 20.03 2010 年 5 月 11 日
小计 1,670 25.04 ——
合计 6,670 100.00 ——
注: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
94 号)的有关规定,和而泰的国有股东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持
股68.08%)需要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670 万股的10%,将和而泰部分国有股
股份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根据深财企[2009]115 号《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问题的批复》确认,深
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136,936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简要情况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H&T Intelligent Control Co.,Ltd.
2、注册资本:6,67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4、设立日期:2007 年 12 月4 日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 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 座 1001-1011/D703-704/D310-311)
6、邮政编码:518057
7、董事会秘书:李晓华
8、电话号码:0755-26727188
传真号码:0755-26727137
9、发行人电子信箱:het@szhittech.com
10、公司网址:www.szhittech.com
11、经营范围: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家用电器、各种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自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
12、主营业务: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包括智能控制技术的研究、对应的嵌入式软件与算法的开发、技术解决方案的提供、
产品设计服务等。
13、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 (%)
董事长、总
刘建伟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17.12
经理
陈宇 副董事长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0.75 0.32*
朱方 董事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肖冰 董事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2.01
许晓文 董事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董事、副总
王鹏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1.38**
经理
董世杰 独立董事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张军 独立董事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黄纲 独立董事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韩伟净 监事会主席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0.075**
傅哲宽 监事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蒋洪波 监事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0.12**
罗珊珊 财务总监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0.15**
李晓华 董事会秘书 2007 年 12 月~2010 年 12 月 无 0.15**
* 通过持有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深圳国创恒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行后的股份比例6.3%)
** 通过持有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深圳市和谐安
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行后的股份比例6%)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第一大股东刘建伟先生,持有本公司 1,142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17.12%。2009 年 1 月 18 日,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刘建伟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刘建伟先生实际控制发行后公司股份上升为 23.12%。刘建伟先生简介如下:
刘建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230103196405103257;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校园街22 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硕士,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深圳市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和而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佛山市顺德区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除持有公司股份外,还持有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10%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 年 8 月21 日,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 1209 室,注册资本3,000 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和投资兴办实业。
截止 2010 年 1 月31 日,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安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0 60%
刘 创 450 15%
刘建伟 300 10%
张辉贤 300 10%
深圳市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 5%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6,963 户。
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建伟 1,142 17.12
2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0 12.59
3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26.3064 10.89
4 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630 9.45
5 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20 6.30
6 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00 6.00
7 王长百 197 2.95
8 丁守明 150 2.25
9 肖春香 147 2.20
10 肖 冰 134 2.01
小计 4,786.3064 71.76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为1,67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 1,336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35.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77.7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57.3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34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77,602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430401%,认购倍数为 232.34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 1,334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7125987024%,超额认购倍数为 140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和网下配售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58,450 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4,355.63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2,922.5000
审计、验资费用 287.0277
评估费用 22.0000
律师费用 140.0000
信息披露费用 450.0000
路演推介费用 527.0823
登记托管费及信息查询费 7.0200
合计 4,355.6300
每股发行费用 2.61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54,094.37 万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 年5 月5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160 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44 元(按2009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的每股收益: 0.45 元(每股收益按200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3月及对比表中2009年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比
项目 2010.3.31 2009.12.31
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292,469,943.44 256,717,369.20 13.93
流动负债(元) 188,532,980.70 162,387,741.52 16.10
总资产(元) 357,911,921.06 319,014,223.35 12.1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168,026,021.64 155,668,307.39 7.9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3.36 3.11 8.06
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
项目 2010 年1-3 月 2009 年1-3 月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97,307,352.75 59,767,251.58 62.81
利润总额(元) 13,657,078.68 9,074,632.42 50.5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2,357,714.25 7,711,201.82 60.26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085,741.13 5,421,238.29 104.49
(元)
基本每股收益 0.25 0.15 60.26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7.35% 6.08% 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
6.60% 4.27% 2.33
收益率(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71,399.01 -32,018,470.71 -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24 -0.64
-净额(元)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10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9,730.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2.81%,主要原因是当季订单的增长。2010年一季度,公司订单较去年同期增长81%,主要原因如下:第一、2010年1-3月增加了新产品和新客户订单2,068万元;第二、老客户订单增长,其中,巴西伊莱克斯较去年同期增长169%;三发及以色列以莱特均较去年同期增长近10
倍;亨特较去年同期增长326%。
2010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是1,235.77万元和1,108.57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60.26%和104.49%。主要原因如下:第一、2010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62.81%,毛利率为22.23%,与去年同期毛利率基本持平;第二、期间费用较上年度增长31.75%,低于收入增长比率;第三、
2010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为12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4%,因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幅高于收入增幅。
2010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7.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408.99万元,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加强了应收帐款的管理,应收帐款回款较好。2010年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6,480.85万元,增长203%;第二、2010年一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639.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76.03万元,增长143%,主要是收到的出口退税款高于去年同期;第三、与供应商协商延长了一定的付款帐期并改变了付款形式,一部分货款由原来的支付现金改为支付银行承兑汇票,2010年一季度采购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26%,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仅增长26%,同时,应付票据较去年同期增加3,170.22万元,增长143%。
公司2010年1-3月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报告期内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
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 本公司自2010年4月20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
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
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
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人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电话: 0755 -82130694
传真: 0755 -82130620
保荐代表人: 刘兴华 杨建伟
项目协办人: 信蓓
项目联系人: 史钊二、 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和而泰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而泰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和而泰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签章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5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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