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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6-22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誉衡药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股东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Yu HengInternationalInvestmentsCorporation(誉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百庚禹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均已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OrientalKeystoneInvestmentLimited(健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和白莉惠夫妇、公司副董事长王东绪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和YuHeng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Corporation(誉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和YuHengInternationalInvestmentsCorporation(誉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红冰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吉满先生、监事白莉惠女士、副董事长王东绪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红冰先生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0年6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誉衡经纬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医药”)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应诉通知书,案号是(2010)武知初字第309号,案由是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子公司经纬医药侵犯其第97108942.6号发明专利权,目前该案尚未审结。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3月及对比表中2009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1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50.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99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誉衡药业”,股票代码“00243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8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6月23日
3、股票简称:誉衡药业
4、股票代码:00243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4,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8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万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 6,247.50 44.62 2013年6月24日
2 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誉 2,940.00 21.00 2013年6月24日
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 OrientalKeystoneInvestment
Limited (健康科技投资有限公 1,260.00 9.00 2011年6月23日
司)
4 百庚禹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
52.50 0.38 2013年 6月24日
公司
小 计 10,500.00 75.00 ——
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5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700.00 5.00 2010年9月23日
6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2,800.00 20.00 2010年6月23日
小 计 3,500.00 25.00 ——
合 计 14,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简要情况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rbinGloria Pharmaceuticals Co.,Ltd.
2、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0,500万元
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14,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朱吉满
4、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3月27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8年6月26日
5、住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29号
6、邮政编码:150025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头孢菌素类)、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均为头孢菌素类)、栓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技术咨询、工艺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8、主营业务:药品生产和药品代理销售。
9、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C81)
10、董事会秘书:尚 磊
11、电话号码:010-59711207 传真号码:010-58236767-118
12、电子信箱:gloriapharma@126.com
13、公司网址:http://www.gloria.cc/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间接持有股数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万股)
朱吉满 董事长、总经理 男 46 2008.06-2011.06 5,804.59
王东绪 副董事长 男 47 2008.06-2011.06 893.14
董事、副总经理、
北京分公司负责
杨红冰 男 42 2008.06-2011.06 174.93
人、营销中心总经

常运东 董事 男 38 2008.06-2011.06 -
周宏伟 董事及财务总监 男 40 2008.06-2011.06 -
尚磊 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男 32 2008.06-2011.06 -
董 琦 独立董事 男 41 2008.06-2011.06 -
赵中秋 独立董事 男 35 2008.06-2011.06 -
张 磊 独立董事 男 33 2008.06-2011.06 -
白莉惠 监事会主席 女 45 2008.06-2011.06 1,785.65
程根强 监事 男 45 2008.06-2011.06 -
郑绛青 监事 女 62 2008.06-2011.06 -
朱吉满、白莉惠、王东绪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恒世达昌68.44%、19.17%、
9.59%的股权,分别持有公司主要股东誉衡国际52%、20%、10%的股权;杨红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恒世达昌2.8%的股权。

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1、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恒世达昌持有本公司股份6,247.5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9.50%。恒世达昌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30199100072706。恒世达昌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哈尔滨开发区南岗集中区红旗大街180号532室
法定代表人:白莉惠
注册资本:2,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7年9月28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网络工程、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及管理
(专项审批除外)
股本结构:朱吉满68.44%,白莉惠19.17%,王东绪9.59%,杨红冰2.80%
本公司控股股东恒世达昌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2、简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恒世达昌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 9,965.67
股东权益合计 9,708.06
项目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2,167.46
(以上财务数据经哈尔滨天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朱吉满先生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也是发行人的前身誉衡有限的创始人之一,现为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为61010419640417****,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双仁府35号。
白莉惠女士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MBA学历,身份证号码为61010219650413****,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29号7号楼1门8层3号。
朱吉满先生与白莉惠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朱吉满和白莉惠夫妇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恒世达昌(持有本公司股份6,247.5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9.50%)87.61%的股权,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誉衡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2,9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8.00%)72.00%的股权,故间接持有本公司7,590.23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2.29%;本次发行后,朱吉满和白莉惠夫妇仍将间接持有公司54.22%的股份。
朱吉满和白莉惠夫妇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四、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50,185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 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号 (%)
1 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 62,475,000 44.63
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2 29,400,000 21.00
(誉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Limited (健康科技
3 12,600,000 9.00
投资有限公司)
4 百庚禹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25,000 0.38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417 0.10
6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0,360 0.10
7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0,360 0.10
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360 0.10
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0,360 0.10
1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360 0.10
1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360 0.10
12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140,360 0.10
1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360 0.10
14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 140,360 0.10
1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40,360 0.10
16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40,360 0.10
1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140,360 0.10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8 140,360 0.10
-020C-C T001深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9 140,360 0.10
-019L-C T001深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
20 140,360 0.10
001深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
21 140,360 0.10
002深
22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理财产品 140,360 0.10
23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140,360 0.10
24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0,360 0.10
中国光大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
25 140,360 0.10
投资基金
2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360 0.10
27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140,360 0.10
28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140,360 0.10
29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140,360 0.10
3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140,360 0.10
31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360 0.10
32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140,360 0.10
33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140,360 0.10
34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140,360 0.10
35 中国工商银行-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360 0.10
3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360 0.10
中国建设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
37 140,360 0.10
投资基金
小 计 109,631,937 78.31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为3,5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50.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54.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40.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7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34,91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2.005156%,认购倍数为49.87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2,800万股,中签率为1.1528495249%,超额认购倍数为87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及网下配售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17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146.8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6,853.16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6月10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040号《验资报告》。
5、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8,146.8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及辅导费 6,375.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324.00
律师费用 162.00
信息披露 463.84
路演推介费 805.00
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 17.00
合 计 8,146.84
每股发行费用为2.33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净额:166,853.16万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3.97元(按照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的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92元/股(按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3月及对比表中2009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比
项目 2010.3.31 2009.12.31
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247,419,437.17 231,396,061.68 6.92
流动负债(元) 154,662,450.02 154,947,455.05 -0.18
资产总额(元)) 457,733,742.80 442,476,873.23 3.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元) 303,071,292.78 287,529,418.18 5.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2.89 2.74 5.41
本报告期比
项目 2010年1-3月 2009年1-3月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5,589,611.19 56,385,332.61 34.06
利润总额(元) 18,046,436.24 13,711,586.42 31.6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15,541,874.60 11,703,221.27 32.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4,666,874.60 11,462,398.84 27.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1 32.80
较去年同期降低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5.26% 5.85%
0.5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较去年同期降低
4.97% 5.74%
(全面摊薄) 0.77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191,925.01 24,261,108.25 -133.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8 0.23 -133.77
股)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2010 年1-3 月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收入为7,558.9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20.43万元,增长34.06%。公司 2010 年1-3月实现利润总额1,804.64万元,比去年同期1,371.16万元增加433.48万元,增长31.61%。公司2010 年1-3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1,466.6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146.24万元增加320.45万元,增长27.96%。
主导产品销售额的增加是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主要自营产品鹿瓜多肽注射液营业收入为2,608万元,较上年同期2,351万元,增加257万元,增幅10.9%;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2010 年1-3 月营业收入761万元,较上年同期592万元,增加169万元,增幅28.5%。
利润和净利润的增幅略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是由于2010 年1-3 月公司药品代理销售业务增幅较大,大于自产产品销售增幅,但其毛利率比公司自产产品低。另本期确认了-30.56万元对子公司广州新花城的投资收益。
(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2010年1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小,主要原因系公司一方面是在一季度支付了上一年度的各项税金2,513.09万元,而上年同期支付相关的税金为733.35万元,此项支出多付现金1,779.74万元;另一方面是公司增加了代理产品参麦注射液的经营,为此支付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万元的代理保证金;同时,本期因收入规模的增长,发生的相关期间费用及销售人员借出的资金也有与收入增长幅度相匹配的增加。
2010年1-3月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5月2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发生如下诉讼事项。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0年6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誉衡经纬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医药”)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应诉通知书,案号是(2010)武知初字第309号,案由是发明专利权纠纷,本次诉讼涉及金额5,000万元以及相关费用50万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曼”)
被告(一):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制药”)
被告(二):本公司
被告(三):经纬医药
被告(四):湖北中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本诉讼起因: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
3、原告的诉讼理由及依据:
威尔曼为第97108942.6号专利的专利权人,第97108942.6号专利名称为“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其权利要求书记载如下:“一种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由舒巴坦与氧哌嗪青霉素或头孢氨噻肟所组成,舒巴坦与氧哌嗪青霉素或头孢氨噻肟以0.5~2:0.5~2的比例混合制成复方制剂”。四川制药为“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的生产商,经纬医药代理经销四川制药生产的“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产品,本公司与经纬医药“系母子公司关系且法定代表人相同”。原告认为“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属于其第97108942.6号专利所保护的专利药品,相关被告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该产品,损害了原告权益。
4、与本公司相关的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第ZL97108942.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并销毁库存侵权药品,召回已销售侵权药品。
(2)判令被告(一)立即注销其侵权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相应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108、国药准字H20093774。
(3)判令被告(二)(三)(四)立即停止侵犯第97108942.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被告(一)生产的侵权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
☆ (4)判令被告(一)(二)(三)赔偿原告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本案原告律师代理费用和其他合理支出费用人民币50万元。
(5)判令被告(二)不得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
(6)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事件及于2010年5月28日公告的《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认为,经纬医药在售的相关产品与第97108942.6号专利保护的复方制剂是不同的产品,二者有实质性的区别,不存在侵权问题。本公司及经纬医药将积极应诉,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诉讼涉及的产品并非本公司主要产品,仅为子公司经纬医药诸多代理销售的药品之一,该产品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近三年,本公司因销售“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取得的营业收入、毛利润及占比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09年 2008年度 2007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收入 4,096.38 9.53% 2,112.74 7.67% 251.39 1.53%
毛利润 1,029.00 4.24% 467.45 2.66% 64.80 0.60%
若本公司败诉,对本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如下:
1、若本案败诉,法院判定四川制药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则经纬医药将无法从四川制药采购并销售该产品;若法院判定本公司及经纬医药停止代理销售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则经纬医药将不再从事该药品的代理销售;这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2、若本案败诉,法院判定本公司不得生产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则公司在两年后,将不能利用本次募投项目之一誉衡药业异地扩建项目中的一个粉针生产车间(青霉素类)生产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该粉针生产车间设备投资预计为1,680万元,若公司败诉不能生产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由于该粉针生产车间具有通用性,发行人也可在履行合法的决策程序后,安排生产其他品种的粉针类产品,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也不构成重大影响。
3、若本案败诉,根据威尔曼的诉讼请求,法院可能会判令四川制药、本公司、经纬医药共同赔偿其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相关费用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为了进一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防范风险,誉衡药业控股股东恒世达昌以及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和白莉惠夫妇作出承诺,如誉衡药业、经纬医药在本诉讼案件中败诉,并因此需要支付任何侵权赔偿金及案件相关费用的,恒世达昌将在誉衡药业、经纬医药实际支付该等赔偿金及费用之日起30日内对誉衡药业、经纬医药予以全额补偿,如恒世达昌未能全额补偿,朱吉满和白莉惠夫妇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保荐机构和律师机构认为本次诉讼涉及的产品并非发行人主要产品,发行人即使本案败诉,持续经营也不会受到影响,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誉衡药业异地扩建项目建设的粉针车间亦可安排生产其他品种的粉针类产品。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均已作出承诺,如发行人在本次诉讼中败诉,将承担任何侵权赔偿金及案件相关费用。
基于上述,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诉讼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自2010年5月2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除上述诉讼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人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 021-60933200
传真: 021-60933197
保荐代表人: 郭晓光 国磊峰
项目联系人: 郭晓光 国磊峰 王英娜 徐鹏 郭继辉

二、 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国信证券愿意推荐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附件:
1、2010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1-3月利润表
3、2010年1-3月现金流量表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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