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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0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4 利源债
证券代码:112227
发行总额:10 亿元
上市时间:2014 年 12 月 3 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上市推荐人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55 号 7 号楼 401)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重要提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发行人”
或“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
本次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
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 级,主体评级 AA 级;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最
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33.29 亿元(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合计);2014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9,205.39 万元;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2.11 亿元(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为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3.25 倍,不少于本次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9.4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9.67%,均不高于 70%。发行人在本次发行
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上市前的财务指标符合发行条件,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场所
是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
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发行人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
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于本公司。本期债
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上市推荐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上市推荐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LIN LIYUA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

二、发行人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吉林省辽源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吉林省辽源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人民币 46,800 万元

四、发行人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王民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铝合金精密加工件、铝型材深加工部件;石油化
工、电子电器、航空、航天、航海、汽车、轿车用铝合金部件;研发、制造铝合
金轨道车辆、车头、车体、集装箱;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棒材、管财(包括无
缝管);制造各种铝型材产品及铝门窗;生产销售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
璃、防弹玻璃和防火玻璃(物理工艺过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经营或禁止的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营项
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
批准文件经营)。

(二)经营方式及主要产品
发行人主要从事铝型材及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


品大致上可分为三大类,即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和铝型材深加工产品。
发行人的工业铝型材及深加工产品按照客户的规格和质量标准定制化生产,
产品主要用作交通运输(包括火车及城市轨道交通车厢、汽车、集装箱、轻型货
车)、电子电器、耐用消费品、机电设备、电力传输设备、医疗器械等终端产品
的零件与部件。发行人的建筑铝型材产品主要用于组装楼宇建筑采用的门窗框、
幕墙系统及室内装修材料,重点生产经过复杂表面处理的高档建筑铝型材产品。

(三)历史沿革
1、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情况

公司前身为辽源市利源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3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97号文核准,利源精制于2010年11月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3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5.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68号文批准,利源精制股票于2010年11月
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利源铝业”,股票代码“002501”。

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11月6日
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公司的名称由“吉林利源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利源铝
业”变更为“利源精制”。

2、发行人上市后的主要股权变更和重大资产重组
(1)主要股权变更
201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以 2010 年年末公司股本 9,3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8,720 万股。
2013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7,2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20 元(含税)现金红利,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3,696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8 号文核准,2013 年 4 月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13,10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 11.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9,302,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2,753,235.52 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6,800
万股。
(2)重大资产重组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王民、张永侠夫妇合计持有发行人 12,825.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7.41%,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王民,男,汉族,1959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王民先生系第十
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辽源市第六届人大常委;辽源市
龙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吉林省首届“创业之星”;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吉
林省优秀管理人才;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理事;辽源
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六届执委会副主席。
张永侠,女,汉族,1960 年出生,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1 月历任利源有
限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利源收购、利源装潢监事。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财务风险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3.84%、60.44%、32.43%及
49.41%,流动比率分别为 2.01、0.91、1.43 及 1.77,速动比率分别为 1.84、0.87、
1.35 及 1.73(合并报表口径)。公司负债结构合理、偿债风险较低,目前的收益
能较好地保障债务利息的偿还。但是随着公司项目建设支出、日常经营规模持续
扩大,由此导致公司负债规模在未来可能逐年增大,存在一定潜在的偿债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虽然是东北、华北地区排名居前的大型铝型材供应商,在客户品质、产
品质量、生产链完整度、技术研发、成本控制、挤压机装备等方面较国内同行业


企业均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仍面临着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激烈竞争。
铝挤压行业是完全竞争性的市场,进入的门槛并不高。因此,呈现出铝挤压
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且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现状。同时,铝挤压企业后续加工能
力普遍不强,产品主要以铝门窗为主,铝挤压厂主要以初级铝挤压材供应市场,
因此,在中低端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
目前,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东北地区,是该地区大型的铝型材生产商之
一。随着公司新产品的投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将更多参与在华北、华东、
国际市场等相对竞争激烈市场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增强竞争能力,在日益
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1)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棒、废铝,另外需要少量合金(镁锭、
锰剂、铁剂、铜剂等)、涂料等。近三年,铝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6.33%、
82.41%和 87.05%。其中,铝锭和铝棒对公司生产成本影响最大。
公司铝锭、铝棒采购模式和采购定价方法为:①付款结算方式:发行人属于
铝加工行业,一般在采购前一段时间或者订单日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实际发货后,
按照实际到货数量和价格结算;②采购定价:主要以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价
格或者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铝价格等权威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运输成本等因
素,进行小幅调整(一般是上浮几十元)确定铝锭采购价格。一般按照付款日当
日价格,或者一段时间的平均价格(不超过一个月)结算;发行人的定价模式符
合通行的行业惯例。
近三年,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 66.46%、85.41%和 93.06%,
采购占比逐年升高,主要因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铝锭生产国,市场供应充足,铝
锭属于标准化的大宗金属材料,并且国内形成了上海长江有色金属交易现货市场
等权威的公开市场,公司采购铝锭主要根据市场上厂商提供的交易条件灵活选择
供应商,供应商的变化是公司依据生产实际需要主动进行的调整,公司不存在严
重依赖于单一供应商的情况。
(2)铝价波动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①铝价波动与盈利状况的关系
目前国内的铝加工企业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发行人


同样采用该定价模式,基于该定价模式及产供销良好的衔接关系,在铝锭价格平
稳波动期间,铝锭价格具有移峰填谷效应,公司原材料和加工费保持稳定,公司
一般能较好地转移铝锭价格波动的风险,基本锁定加工利润。铝锭价格的平稳波
动不会对公司形成重大影响。
若铝锭价格短期内出现快速下跌,将带动下游铝加工产品的价格快速下跌,
会严重影响市场的总体预期。若产品价格跌幅超过铝锭价格跌幅,将导致公司毛
利下降,同时公司将承担铝锭采购日至发货日的铝锭跌价损失,导致公司净利润
下降。
若铝锭价格短期内出现急剧上涨,短期内将影响刺激下游客户提前释放订
单,但是如果上涨幅度过大,将严重抑制最终客户的需求,若公司无法将因铝锭
价格上涨增加的成本全部向下游转嫁,同样将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
②公司针对铝锭价格波动的措施
首先、通过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所面临的铝锭价格波动
风险仅为公司采购铝锭时的价格与销售产品时铝锭价格之间的差异。在铝锭价格
平稳波动的情况下,通过该种定价模式,公司可以有效转移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
带来的风险。
其次、优化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开发了轨道客车型材、三井太阳能
组件、重庆项目工程结构用型材等高端产品,高端产品销售额逐年增长。同时公
司不断向下游延伸,公司目前建设的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目,将实现从铝
型材到高端工业成品的转变,通过延伸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通过盈
利空间的扩大来减小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第三、较短的业务周期可以降低铝锭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平均业务周期约
20-30 天,较快的存货周转速度可以有效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
综上,虽然铝锭价格急剧下跌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对公司存在一定影响,但
公司采取多种措施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随着公司产
品结构的调整,尤其是从铝型材产品逐步向深加工产品延伸,抵御铝锭价格波动
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铝锭价格呈现阶梯型平稳波动的趋势,总体波动幅度不大,发行人
近年来盈利能力实现了快速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年增幅在 20%以上,净利润年增


幅在 40%以上,净利润率不断提高,铝锭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未产生不利
影响。
③铝价波动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A、对长期偿债能力的风险
考虑到宏观经济变化及市场供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几年国内铝锭价格
变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出现铝锭价格急剧波动,将会对公司盈利水平形成
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
B、对短期偿债能力的风险
铝锭价格剧烈波动主要通过影响公司的流动资产总额和构成,对公司短期偿
债能力产生影响。
在铝锭价格持续上涨期间,公司会适当增加铝锭采购量,相应预付账款和存
货等项目会增长,同时采购商品的现金流量会增加,影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发生变化,影响公司短期债务清偿能力。
在铝锭价格持续下降和剧烈波动期间,公司会尽量减少铝锭采购量,预付账
款和存货规模等项目减少,采购商品现金流量会减少,虽然短期内账务清偿能力
会增加,但是长期看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投资产能消化和影响发行人业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大幅度增长,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从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 10.75 亿元增加到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 33.80 亿元,主要是
由建设首发募投项目和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形成。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公
司首发募投项目所形成资产已全部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已经投产正常摊销折旧,
目前项目运行正常,按计划实现了效益。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项目
占用的土地及生产用软件已形成无形资产,已按规定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部分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设备已结转固定资产,其他大部分建设内容尚未达到固定
资产确认标准,预计项目未来转入的固定资产将产生年折旧 10,072.68 万元,若
项目不能按期达产消化新增折旧,扣除所得税后(所得税税率按目前认定的高新
技术企业 15%计算)对未来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年度净利润 8,561.78 万元,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未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
相关建设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档次、扩大公司经营规模,进


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综合竞争能力。虽然相关投资
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可能出现由于项目产品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市场开
拓不力而导致项目产品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达不到预期水平的情况。如果产品销
售收入不能按照预期超过盈亏平衡点,则存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急剧扩大,发行人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
持续扩大对自身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发行人在人力资源保障、风
险控制等方面及时跟进。虽然发行人已形成了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
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人力资源不足和风险
控制难度加大等困难。

(四)环保政策风险
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虽然本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
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建立了完善的环保处理系统,使“三废”的排放达到了环保
规定的标准,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
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使本公司支付更高
的环保费用。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产能产量的增加、产业链的
扩张,公司“三废”污染物的排放量将会加大,从而增加环保支出。因此,国家
环保政策的变化及生产规模的扩大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本公司的环保风险。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4 利源债”)。

二、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89 号文核准。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
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进行。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 0.01
亿元和 9.99 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
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
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
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期限
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6.5%,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除发行
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外,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内保持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届时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九、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发行首日
2014 年 9 月 22 日。

十一、起息日
2014 年 9 月 22 日。

十二、付息日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三、兑付日


2019 年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四、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五、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六、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其中网上发行 0.01 亿元,网下发行 9.99 亿元。
本次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
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债券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中准验字[2014]1069 号及中准验字[2014]1070 号的验
资报告。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4]439 号文同意,本次债券将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起在
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112227”,证
券简称为“14 利源债”。

二、本次债券托管基本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托管证明,本次债券已全部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公司 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0082 号、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0262 号及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0223 号);2014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除特别说明外,本节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的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为基础。

二、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3,736.05 128,358.11 107,524.16 36,435.35
应收票据 98.66 547.13 538.00 900.00
应收账款 7,977.71 6,342.60 5,965.62 2,189.55
预付款项 33,122.31 14,177.22 25,801.21 65,332.62
其他应收款 1.37 72.46 - 229.31
存货 8,172.00 8,260.21 6,844.00 9,467.88
其他流动资产 - - 70.00 -
流动资产合计 313,108.09 157,757.73 146,743.00 114,554.7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40,218.09 111,560.52 74,981.25 54,593.09
在建工程 197,808.84 181,333.35 131,087.58 52,919.63
无形资产 6,467.34 6,616.20 6,754.99 901.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6.31 416.85 428.95 122.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4,940.58 299,926.93 213,252.77 108,537.14
资产合计 658,048.67 457,684.66 359,995.76 223,091.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0,400.00 96,800.00 123,138.19 51,000.00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 - - 10,000.00 -
应付账款 10,303.83 11,146.46 4,555.61 1,661.91
预收款项 1,365.38 792.17 1,132.37 366.89
应付职工薪酬 625.06 717.51 416.61 536.23
应交税费 1,918.08 -3,246.38 217.59 -870.61
其他应付款 215.39 301.13 558.39 429.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49.64 4,149.64 21,277.64 4,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6,677.36 110,660.53 161,296.40 57,123.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132.26 27,900.00 37,000.00 37,000.00
应付债券 99,000.00 - - -
长期应付款 347.45 347.45 10,831.30 496.36
其他非流动负债 9,011.14 9,531.17 8,461.40 3,186.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8,490.86 37,778.62 56,292.70 40,682.75
负债合计 325,168.22 148,439.15 217,589.10 97,806.74
股东权益:
股本 46,800.00 46,800.00 18,720.00 18,720.00
资本公积 192,203.98 192,203.98 79,008.66 79,008.66
专项储备 1,860.97 1,347.41 660.85 -
盈余公积 7,928.93 7,928.93 5,035.59 2,970.00
未分配利润 84,086.58 60,965.19 38,981.56 24,586.46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32,880.45 309,245.51 142,406.66 125,285.11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332,880.45 309,245.51 142,406.66 125,285.1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58,048.67 457,684.66 359,995.76 223,091.85

2、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营业收入 142,132.56 187,800.11 152,291.15 123,495.18
减:营业成本 96,770.32 138,313.61 114,215.20 98,805.9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8.68 633.42 269.51 834.88
销售费用 528.15 665.75 856.07 688.16
管理费用 2,835.27 3,873.75 3,845.11 2,692.89
财务费用 7,168.76 10,895.03 9,877.42 4,333.46
资产减值损失 80.84 -132.99 342.59 -16.9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投资收益 - - - -
二、营业利润 34,550.54 33,551.53 22,885.25 16,156.82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加:营业外收入 995.70 1,040.25 1,144.36 693.73
减:营业外支出 392.46 206.39 187.00 243.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22.09 5.55
三、利润总额 35,153.78 34,385.39 23,842.61 16,607.05
减:所得税费用 5,948.39 5,390.03 3,637.91 2,436.64
四、净利润 29,205.39 28,995.36 20,204.70 14,170.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9,205.39 28,995.36 20,204.70 14,170.42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五、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2 0.68 0.60 0.4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2 0.68 0.60 0.42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9,205.39 28,995.36 20,204.70 14,170.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9,205.39 28,995.36 20,204.70 14,170.42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 - - -
收益总额

3、最近三年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63,836.57 214,736.28 168,428.73 140,034.26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16.31 725.70 2,858.10 570.1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9,003.80 33,895.12 5,954.24 5,569.52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356.68 249,357.11 177,241.07 146,173.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07,315.90 153,171.87 75,178.03 139,220.95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4,011.60 3,780.05 4,178.63 2,686.22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80.92 10,559.09 4,945.87 9,963.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160.37 1,320.84 37,697.88 3,089.52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668.79 168,831.86 122,000.41 154,959.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9,687.90 80,525.25 55,240.66 -8,785.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的现金净 - - 6.19 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6.19 4.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64,848.44 80,797.62 101,834.00 73,213.04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848.44 80,797.62 101,834.00 73,213.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4,848.44 -80,797.62 -101,827.81 -73,209.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1,275.3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5,632.26 172,800.00 193,500.00 74,6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632.26 314,075.32 193,500.00 74,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2,100.00 245,850.03 99,344.78 40,549.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14,438.91 15,613.02 11,430.07 7,574.28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90.14 270.25 210.8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538.91 261,553.19 111,045.10 48,334.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59,093.36 52,522.13 82,454.90 26,265.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43,932.82 52,249.76 35,867.76 -55,729.74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15,621.59 63,371.83 27,504.07 83,233.81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9,554.41 115,621.59 63,371.83 27,504.07
余额

4、最近三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减: 专项 一般风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权益 合计
(或股本) 库存股 储备 险准备




201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减: 专项 一般风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权益 合计
(或股本) 库存股 储备 险准备
一、上年年
9,360.00 88,368.66 1,442.61 14,751.43 113,922.70
末余额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 期 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
9,360.00 88,368.66 1,442.61 14,751.43 113,922.70
初余额

三、本期增
9,360.00 9,360.00 1,527.39 9,835.03 11,362.42
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
14,170.42 14,170.42

(二)其他
综合收益
上述(一)
和(二)小 14,170.42 14,170.42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
1,527.39 4,335.39 2,808.00
分配
1.提取盈余
1,527.39 1,527.39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2,808.00 2,808.00
的分配
4.其他



201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减: 专项 一般风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权益 合计
(或股本) 库存股 储备 险准备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9,360.00 9,360.00
结转
1.资本公积
转 增 资 本 9,360.00 9,360.00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 增 资 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
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
18,720.00 79,008.66 2,970.00 24,586.46 125,285.11
末余额




201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减:库 专项储 一般风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权益 合计
(或股本) 存股 备 险准备
一、上年年
18,720.00 79,008.66 2,970.00 24,586.46 125,285.11
末余额
加:会
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
18,720.00 79,008.66 2,970.00 24,586.46 125,285.11
初余额

三、本期增
660.85 2,065.60 14,395.10 17,121.55
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
20,204.70 20,204.70



201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减:库 专项储 一般风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权益 合计
(或股本) 存股 备 险准备
(二)其他
综合收益
上述(一)
和(二)小 20,204.70 20,204.70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
2,065.60 5,809.60 3,744.00
分配
1.提取盈余
2,065.60 2,065.60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3,744.00 3,744.00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
660.85 660.85
储备
1.本期提取 660.85 660.85


201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减:库 专项储 一般风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权益 合计
(或股本) 存股 备 险准备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
18,720.00 79,008.66 660.85 5,035.59 38,981.56 142,406.66
末余额




201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减:库存 一般风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权益 合计
(或股本) 股 险准备
一、上年年
18,720.00 79,008.66 660.85 5,035.59 38,981.56 142,406.66
末余额
加:会
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
18,720.00 79,008.66 660.85 5,035.59 38,981.56 142,406.66
初余额

三、本期增
28,080.00 113,195.32 686.56 2,893.33 21,983.63 166,838.84
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
28,995.36 28,995.36

(二)其他
综合收益
上述(一)
和(二)小 28,995.36 28,995.36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 28,080.00 113,195.32 141,275.32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13,104.00 128,171.32 141,275.32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14,976.00 14,976.00



201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减:库存 一般风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权益 合计
(或股本) 股 险准备
(四)利润
2,893.33 7,011.73 4,118.40
分配
1.提取盈余
2,893.33 2,893.33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4,118.40 4,118.40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
686.56 686.56
储备
1.本期提取 719.40 719.40
2.本期使用 32.84 32.84
(七)其他
四、本期期
46,800.00 192,203.98 1,347.41 7,928.93 60,965.19 309,245.51
末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3,648.71 128,204.23 102,369.97 36,091.03
应收票据 98.66 547.13 538.00 900.00
应收账款 7,977.71 6,342.60 5,939.86 2,177.78
预付款项 33,106.54 14,172.74 27,338.70 87,285.53
其他应收款 1.37 72.46 - 229.31
存货 8,112.62 8,260.21 6,844.00 9,467.88
其他流动资产 - - 70.00 -
流动资产合计 312,945.61 157,599.37 143,100.53 136,151.5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365.00 1,315.00 1,315.00 1,315.00
固定资产 139,863.80 111,170.07 74,541.89 54,101.82
在建工程 200,194.79 183,526.67 133,229.94 53,361.83
无形资产 6,467.34 6,616.20 6,754.99 901.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42 87.86 107.59 56.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7,979.34 302,715.80 215,949.41 109,736.74
资产合计 660,924.95 460,315.17 359,049.94 245,888.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0,400.00 96,800.00 123,138.19 51,000.00
应付票据 - - 10,000.00 -
应付账款 10,325.66 11,292.27 4,624.70 1,753.53
预收款项 4,871.36 433.95 587.88 366.38
应付职工薪酬 618.13 710.58 409.68 529.30
应交税费 1,536.45 -3,324.38 20.02 -905.04
其他应付款 215.37 3,509.23 510.69 23,845.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49.64 4,149.64 21,277.64 4,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9,816.60 113,571.30 160,568.79 80,589.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132.26 27,900.00 37,000.00 37,000.00
应付债券 99,000.00 - - -
长期应付款 347.45 347.45 10,831.30 496.36
其他非流动负债 9,011.14 9,531.17 8,461.40 3,186.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8,490.86 37,778.62 56,292.70 40,682.75
负债合计 328,307.46 151,349.92 216,861.49 121,272.65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东权益:
股本 46,800.00 46,800.00 18,720.00 18,720.00
资本公积 192,198.98 192,198.98 79,003.66 79,003.66
专项储备 1,860.97 1,347.41 660.85 -
盈余公积 7,928.93 7,928.93 5,035.59 2,970.00
未分配利润 83,828.63 60,689.93 38,768.35 23,921.96
股东权益合计 332,617.50 308,965.25 142,188.45 124,615.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60,924.95 460,315.17 359,049.94 245,888.27

2、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营业收入 140,361.69 186,998.06 152,198.36 122,926.47
减:营业成本 96,061.34 137,901.79 114,337.50 98,704.3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0.51 555.74 63.41 771.14
销售费用 515.87 665.75 856.07 688.16
管理费用 2,805.42 3,852.21 3,805.77 2,618.77
财务费用 7,168.18 10,896.74 9,504.34 4,337.42
资产减值损失 80.84 -131.58 341.80 -11.9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投资收益 - - - 1,673.80
二、营业利润 33,599.53 33,257.41 23,289.47 17,492.35
加:营业外收入 995.70 1,040.25 1,144.36 345.95
减:营业外支出 139.14 24.50 25.04 112.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22.09 5.55
三、利润总额 34,456.09 34,273.17 24,408.79 17,725.82
减:所得税费用 5,233.40 5,339.85 3,752.81 2,451.95
四、净利润 29,222.69 28,933.31 20,655.99 15,273.87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9,222.69 28,933.31 20,655.99 15,273.87

3、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60,292.55 214,429.17 167,806.65 139,776.24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16.31 725.70 2,858.10 222.38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2,932.49 43,779.41 5,951.14 5,557.6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741.35 258,934.28 176,615.90 145,556.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07,315.90 153,065.28 74,988.63 139,293.75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3,559.77 3,073.35 3,577.96 2,485.28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163.66 10,302.95 4,610.76 9,784.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4,891.05 6,579.12 40,586.38 3,010.70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930.38 173,020.70 123,763.73 154,57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9,810.97 85,913.58 52,852.17 -9,017.85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 - 6.19 4.00
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6.19 4.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64,848.44 81,185.64 104,255.37 72,710.96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 - - 5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898.44 81,185.64 104,255.37 73,210.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4,898.44 -81,185.64 -104,249.18 -73,206.96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1,275.3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5,632.26 172,800.00 193,500.00 74,6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632.26 314,075.32 193,500.00 74,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2,100.00 245,850.03 99,344.78 40,549.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14,438.91 15,613.02 11,430.07 7,574.28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90.14 270.25 210.8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538.91 261,553.19 111,045.10 48,334.72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9,093.36 52,522.13 82,454.90 26,265.28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44,005.89 57,250.08 31,057.89 -55,959.52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15,467.71 58,217.64 27,159.75 83,119.27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9,473.60 115,467.71 58,217.64 27,159.75
余额

4、最近三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1 年度
实收资本 减: 一般风 所有者权益
项目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上年年
9,360.00 88,363.66 1,442.61 12,983.48 112,149.75
末余额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 期 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
9,360.00 88,363.66 1,442.61 12,983.48 112,149.75
初余额

三、本期增
9,360.00 9,360.00 1,527.39 10,938.48 12,465.87
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
15,273.87 15,273.87

(二)其他
综合收益
上述(一)
和(二)小 15,273.87 15,273.87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2011 年度
实收资本 减: 一般风 所有者权益
项目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
1,527.39 4,335.39 2,808.00
分配
1.提取盈余
1,527.39 1,527.39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2,808.00 2,808.00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9,360.00 9,360.00
结转
1.资本公积
转 增 资 本 9,360.00 9,360.00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 增 资 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
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
18,720.00 79,003.66 2,970.00 23,921.96 124,615.62
末余额




2012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或 减:库存 一般风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股 险准备 合计
一、上年年
18,720.00 79,003.66 2,970.00 23,921.96 124,615.62
末余额



2012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或 减:库存 一般风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股 险准备 合计
加:会
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
18,720.00 79,003.66 2,970.00 23,921.96 124,615.62
初余额

三、本期增
660.85 2,065.60 14,846.39 17,572.84
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
20,655.99 20,655.99

(二)其他
综合收益
上述(一)
和(二)小 20,655.99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
2,065.60 5,809.60 3,744.00
分配
1.提取盈余
2,065.60 2,065.60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3,744.00 3,744.00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2012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或 减:库存 一般风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股 险准备 合计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
660.85 660.85
储备
1.本期提取 660.85 660.85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
18,720.00 79,003.66 660.85 5,035.59 38,768.35 142,188.45
末余额




2013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或 减:库存 一般风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股 险准备 合计
一、上年年
18,720.00 79,003.66 660.85 5,035.59 38,768.35 142,188.45
末余额
加:会
计政策变更

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
18,720.00 79,003.66 660.85 5,035.59 38,768.35 142,188.45
初余额

三、本期增
28,080.00 113,195.32 686.56 2,893.33 21,921.58 166,776.80
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
28,933.31 28,933.31

(二)其他
综合收益
上述(一)
28,933.31 28,933.31
和(二)小


2013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或 减:库存 一般风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股 险准备 合计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 28,080.00 113,195.32 141,275.32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13,104.00 128,171.32 141,275.32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14,976.00 14,976.00
(四)利润
2,893.33 7,011.73 4,118.40
分配
1.提取盈余
2,893.33 2,893.33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4,118.40 4,118.40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
686.56 686.56
储备
1.本期提取 719.40 719.40
2.本期使用 32.84 32.84
(七)其他
四、本期期
46,800.00 192,198.98 1,347.41 7,928.93 60,689.93 308,965.25
末余额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辽源利源铝型材收购 废铝收购、自用、不允许外销
2001 年 04 月 06 日 50 100
有限公司 (外省市)
辽源市利源装潢工程 制作安装保温节能铝门窗、玻
2001 年 11 月 13 日 800 100
有限公司 璃幕墙、室内外装潢
东辽装饰材料销售有 销售铝合金型材、铝合金门窗、
2009 年 02 月 12 日 100 100
限公司 铝合金散热器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法律
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
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 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
2011 年 06 月 29 日 500 100
工有限公司 可经营),地基与基础工程、土
石方工程、公路路基施工工程
(凭资质证经营)
装饰材料批发、零售(法律、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
东辽县辽东装饰材料
2014 年 02 月 21 日 50 100 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
销售有限公司
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
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二)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利源收购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6 日,注册资金 50 万元,发行人对该公司
的投资为 5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公司 2008 年 6 月通过同一控制
下合并取得该公司全部股权,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利源装潢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13 日,注册资金 800 万元,发行人对该公
司的投资为 8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公司自 2005 年 11 月通过同
一控制下合并取得该公司控制权,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东辽销售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12 日,注册资金 100 万元,发行人对该公
司的投资为 1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2011 年 10 月注销,公司自
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利源机械成立于 2011 年 6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发行人对该公司的投
资为 5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发行人自 2011 年 6 月将其纳入合并
范围。

5、辽东装饰成立于 2014 年 2 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发行人对该公司的投
资为 5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发行人自 2014 年 2 月将其纳入合并
范围。


四、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77 1.43 0.91 2.01
速动比率(倍) 1.73 1.35 0.87 1.84
资产负债率(%) 49.41 32.43 60.44 43.84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利息保障倍数 1(倍) 3.25
利息保障倍数 2(倍) 1.66

2、母公司报表口径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74 1.39 0.89 1.69
速动比率(倍) 1.70 1.31 0.85 1.57
资产负债率(%) 49.67 32.88 60.40 49.32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利息保障倍数 1(倍) 3.33
利息保障倍数 2(倍) 1.66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 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一年利息;
利息保障倍数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券一年利息。



(二)最近三年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最近三年的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2 0.68 0.60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2 0.68 0.60 0.42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9.09 11.68 15.20 11.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1 0.67 0.58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1 0.67 0.58 0.42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8.93 11.40 14.61 11.65



(三)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7.25 32.64 -18.99 -5.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750.03 803.63 1,133.89 342.99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53 -2.42 -157.54 -134.99
公益捐赠支出 - - - -1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03.24 833.86 957.36 102.45
所得税影响额 90.49 152.36 167.90 35.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512.76 681.49 789.46 67.43





第六节 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
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
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
司无法如期从预期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按时支付本次债券本息,使投资者面临
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
息款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2015 年至 2019 年每
年的 9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7 年的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
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
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
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次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
中加以说明。


三、偿债基础

(一)公司良好盈利能力
发行人业务稳定,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三年一期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分
别为 123,495.18 万元、152,291.15 万元、187,800.11 万元和 142,132.56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170.42 万元、20,204.70 万元、28,995.36 万元
和 29,205.39 万元。发行人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较好的盈利能力为本次债券本息偿
付提供了基础。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足,最近三年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下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785.98 万元、55,240.66 万元、80,525.25 万元和 49,687.90
万元。母公司口径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017.85 万元、
52,852.17 万元、85,913.58 万元和 49,810.97 万元(2011 年公司为了降低采购成
本,在年末集中预付铝锭采购款 3 亿元,导致当期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数)。发
行人较好的经营性现金流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
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
径流动资产余额为 313,108.09 万元,不含存货流动资产余额 304,936.09 万元。在
公司的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资产变现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
额偿付制定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
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
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十五个工作
日内,发行人将组成债券偿付工作小组,包括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专门
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
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
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
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要求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
聘请华林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之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
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
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
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
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
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
披露。

(五)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本公司的资产负债
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
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
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
益。

(六)公司承诺
根据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召

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决议,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
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至少采
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违约责任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本金和
/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30%。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投资人向发行人进行
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
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
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
关资料。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
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
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
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
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关
资料。
评级机构将及时在其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公告跟踪评级结
果与跟踪评级报告等相关信息,并抄送监管部门、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发行人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
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第八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
点办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华林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
者,均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
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华林证券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林证券受聘担任本
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志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17 层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人:魏勇
电话:010-8809 1786
传真:010-8809 1790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除公开资料已披露的情形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约定的与发行人之间
的权利义务关系外,华林证券与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
关系。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券受托管理事项

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募集说明书
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受托管理人作为本
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处理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承诺
1、发行人享有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前提下,自主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不受任何人的干涉。
2、发行人享有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发行人可以行使的
各项权利。
3、发行人有权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遵守
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相
应的义务。
4、发行人有权制止债券受托管理人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对发
行人的该行为应当予以认可。
5、发行人应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偿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
6、发行人应当履行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
的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按规定或约定及时披露与本次债券有关
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接受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质
询和监督。
8、发行人应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便利。在
债券持有人会议选聘新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情况下,发行人应该配合债券受托管理
人及新债券受托管理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
项义务。
9、发行人应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
10、发生可能对本次债券产生较大影响的下列重大事件时,发行人应当立即

或不得迟于其知悉相关事件之日起两日内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债券受
托管理人,说明事件的实质。该等重大事件包括:
(1)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以及根据发行人与证券登记公司的约定将
到期的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证券登记公司指定的账户;
(2)发行人未能按约定或预计不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
(3)发行人订立可能对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合同及其他重大合同;
(4)发行人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6)发行人发生标的金额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重大仲
裁、诉讼;
(7)发行人发生重大重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情形;
(8)发行人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的其他约定;
(9)本次债券被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终止上市;
(10)法律法规及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债券受托管理费用及报酬。
1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承诺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
酬。
2、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监督发行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披露与本次债券有关的资料、信息或文件。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存续期内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
谈判或者诉讼事务及其他相关事务。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针对发行人提起诉讼
的情况下,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诉讼结果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发现出现可能影响债券
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应当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的
方式通知各债券持有人,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
5、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受
托参与发行人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并将有关法律程序的重大

进展及时予以公告。
6、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公司追加担保,或者
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7、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该向新债券受托管理人移交工作及有关文件档案。
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时与发行人及债券持有
人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以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提醒
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9、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
存在利益冲突,不得利用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而获取的有关信息,为自己或其他
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10、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规定向债券持有人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1、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召集或
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
责和义务。
12、在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应督促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和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受
托管理人责任时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另
行约定。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制定债券受托业务内部操作规则,并指派专人负责对
发行人涉及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该在发行人年度报告出具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以公告
方式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行人基本情况;

(2)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4)本次公司债券本金和/或利息偿付情况;
(5)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6)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动情况;
(7)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告知债券持有人的其他情况。
3、以下情况发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以公告方式向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
出具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发行人与证券登记机构的约定将本次
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划入证券登记机构指定的账户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该情
形出现之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如实报告本次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必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情形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书面提示发行人,报告本次债券持有人,并
依法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3)出现其他对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
4、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目的,发行人应及时、准确、
完整的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所需的相关信息、文件。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信息、
文件仅做形式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将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等持续信息披
露文件及时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以公告方式告知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下列情况发生时,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约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1)债券受托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不能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义务;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具备受托管理资格或能力的;
(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决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更换应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由发行人或者持有本次债券未偿付债券 10%及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提名新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2)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进行表决,须经持有本次债券
未偿付债券 50%以上表决权表决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3)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更换决议之日起,原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解除,由新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承继《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原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3、新任债券受托管理人须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托管理资格和能力。
4、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程序发生变更后,《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变更后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样有效。发行人与变更后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签署《受托管理协议确认书》,对变更后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及其同意遵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的事宜予以确认。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协议
不充分、不及时或不完整,造成另一方无法达到协议约定的目的,或者给其他方
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追索其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应当依法
承担违约责任。
2、债券受托管理人超越委托权限的代理行为无效,其责任由债券受托管理
人承担。但债券受托管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在事后得到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的除外。
3、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者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受托管
理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向发行人主张相应的权利,如果受托管
理人未履行或拒绝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义务的,债券持有人可追究受
托管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债券持有人也可以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直
接向发行人主张相应的权利。
4、因不可抗力原因,任何一方均按事故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影响的程
度,由协议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是否免
除责任方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投资者通过认购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公司制定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公司债券持有
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
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债券持有人可依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
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总则

1、为规范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为合法持有本次债
券的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以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债券
持有人。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行为视为同意


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束。

3、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
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未偿还
的本次债券为一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
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
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在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本息时,对发行人提出的相关解决方案是否
同意作出决议;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
息;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
序。

3、对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情形时应采取的债权
保障措施作出决议。

4、决定是否变更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但涉及发行人权利、义务
条款的修改,应当事先取得发行人的书面同意。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
他情形。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
少于会议召开前 15 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1)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

(3)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5)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8)单独和/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付债券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持有
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3、债券受托管理人自知晓应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应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1)债券受托管理人自知晓应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单独和/或合并持有 10%以上
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可以公告方
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4、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


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的,不
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5、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
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4)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

(5)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送达时
间和地点;

(6)召集人名称及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 3
个工作日。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
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登记持有人。

7、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提案亦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
开日期的至少 2 个工作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延期或取消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集人应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在发行人住所地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地召开,
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并承担合理的场租费用。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在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 10%以上表决权的
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可以在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
内发出补充通知,并披露临时提案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新增提案的
内容。临时提案人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
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提案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
决议。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发行人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为出席并表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

4、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
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
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
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交债券受托管理人。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书面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债权总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债权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3、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的计票、监票。会
议主持人应主持推举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担任。

4、债券持有人与会议拟审议的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债券持有人应当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债权数额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数。

5、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
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导致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
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
决。

6、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
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7、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债权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8、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
且其代表的本次债券数额不计入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总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及以上股份的关联股东;

(2)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9、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债券 50%以上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10、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
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11、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
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
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
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1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任何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决议如
果导致变更发行人、公司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公司债
券发行试点办法》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
力的情形之外:

(1)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提议做出的,该决
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
人有约束力;

(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做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决
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
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数额及占本次债
券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
内容。

14、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3)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监票人的姓名;

(4)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数额
及占本次债券总额的比例;

(5)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询问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15、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券受托管
理人保管。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16、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
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发行人所在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本次公司债券交易的场所报告。


(七)其他

1、《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实施。

2、《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解释。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
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
具体落实。

4、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
议,应在发行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照募集资金预计到位时间,初步计划将5.35亿元募集资金
用于偿还本公司的银行借款,以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公司拟偿还银行贷款明细表如下:

偿还金额
序号 借款银行
(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东风支行 4,500.00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4,000.0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5,000.0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000.00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5,500.00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000.00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500.00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6,000.00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00.00
合计 53,500.00

因本次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集
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
使用需要,对具体偿还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2013 年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及其整改

情况

2013年7月吉林证监局对发行人实施了现场检查,并于2013年8月13日出具了
《关于对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
[2013]6号);在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7月17日和2013
年9月17日分别出具了《关于对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
板关注函[2013]60号和79号)。

监管意见所涉问题主要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和会
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四个方面,根据监管意见,公司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
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制作了信息披露流程单,修订了公司章程,签订了保密协
议,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建立了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制度,处理了会计核算
和财务管理问题,并在要求期限前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整改
情况给予了确认,认为公司基本完成了整改工作。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经
核查,发行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相关问题
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规范,相关会计处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截至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本次发行具备《证券法》、《公司法》、《试点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监管机构和交易
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对此次公司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第十二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辽源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民
联系人:张莹莹
联系电话:0437-3166501
传真:0437-31665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55 号 7 号楼 401
法定代表人:宋志江
联系人:魏勇
联系电话:010-88091786
传真:010-88091790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中环世贸中心 D 座 26 层 A、B 单元
负责人:詹昊
联系人:郑曦林、姜圣扬、刘丽荣
电话:010-85675988
传真:010-85675999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高原、朱洪山、范斌
联系人:范斌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4111 号兆丰国际大厦 17 层
电话:0431-85096911
传真:0431-85096911

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经办分析师:张连娜、钟月光
联系人:张连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01 室(100022)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六、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银行账户:41005000040024825


七、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宋丽萍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总经理:戴文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如下:
(一)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已披露的 2014 第三季度报
告;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四)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投资者可到前述发行人住所地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
盖章页)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
盖章页)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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