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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5-05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电子"、"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承诺在股票上市之后三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也不由中京电子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兆星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百商电缆有限公司、上海昊楠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也不由中京电子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
  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承诺:"自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也不由中京电子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将主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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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京电子申报本人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除上述锁定外,在本人担任中京电子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中京电子股份数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从董事职务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主动向中京电子申报所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担任中京电子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中京电子股份数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票;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任何股份。"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1年1-3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除2010 年末财务数据及2010年1-3月财务数据外,相关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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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4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8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1,955万股,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3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中京电子",股票代码"00257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955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5月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年5月6日
  (三)股票简称:中京电子
  (四)股票代码:002579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73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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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435万股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955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持股数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万股) (非交易日顺延)
  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07.18 31.92% 2014年5月6日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308.55 23.71% 2014年5月6日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630.00 6.47% 2012年5月6日首次公开 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74.36 3.85% 2012年5月6日发行前已 北京兆星投资有限公司 249.57 2.56% 2012年5月6日发行的股 安徽百商电缆有限公司 249.57 2.56% 2012年5月6日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43.50 2.50% 2012年5月6日
  上海昊楠实业有限公司 69.26 0.71% 2012年5月6日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68.01 0.70% 2014年5月6日
  小计 7,300.00 74.99% --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 480.00 4.93% 2011年8月6日首次公开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955.00 20.08% 2011年5月6日发行股份 小计 2,435.00 25.01% --
  合计 9,735.00 100.00%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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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简要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izhou China Eagl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9,735万元(本次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杨林
  成立时间: 公司前身中京有限成立于2000年12月22日,2008年9月26日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3号
  邮政编码: 516008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印刷线路板等),产品国内外
  销售;提供技术服务、咨询。
  主营业务: 印刷线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行业代码:C51)
  董事会秘书: 傅道臣
  电话: 0752-2288573
  传真: 0752-2288573
  互联网址: www.ceepcb.com
  电子邮箱: obd@ ceepcb.com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姓名 职务 任期 持股情况(发行后)杨林 董事长 2008年9月-2011年9月 间接持有30.32%权益刘德威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8年9月-2011年9月 间接持有0.20%权益傅道臣 董事、副总经理、 2008年9月-2011年9月 间接持有0.20%权益
  董事会秘书
  黎柏其 董事 2008年9月-2011年9月 -吴栋 独立董事 2008年9月-2011年9月 -王龙基 独立董事 2008年9月-2011年9月 -樊行健 独立董事 2008年9月-2011年9月 -王文娟 监事会主席、 2008年9月-2011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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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销部经理
  王伟 监事 2010年11月-2011年9月 -
  黄生荣 监事、工程部经理 2008年9月-2011年9月 -
  刘德林 副总经理 2008年9月-2011年9月 间接持有0.10%权益余祥斌 财务总监 2008年9月-2011年9月 间接持有0.10%权益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07.18万股股份,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2.56%、发行后股本总额的31.92%。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1,250万元,营业执照号码440301102819930,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2010年末,总资产为40,074.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17.27万元,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8.10万元。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林先生及其配偶刘毕华女士。杨林先生,1959 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30119590114XXXX。刘毕华女士,1963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30119630919XXXX。
  (二)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持有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5%的股权而间接控制本公司,除京港投资、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京香港外,杨林先生和刘毕华女士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本次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人数为38,987 人,其中公司前十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071,795 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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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3,085,470 23.71%3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6,300,043 6.47%4 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743,590 3.85%5 北京兆星投资有限公司 2,495,726 2.56%6 安徽百商电缆有限公司 2,495,726 2.56%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2,435,000 2.50%8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23%9 葛洲坝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1.23%1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1,200,000 1.23%11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心 1,200,000 1.23%
  收益投资产品
  小计 76,427,350 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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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435万股,其中,网下发行4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71%;网上发行1,95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29%。
  二、发行价格:17.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分别为:
  (1)42.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2.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8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2,280万股,有效申购倍数为4.75倍;网上定价发行1,955万股,中签率为1.0370029712%,超额认购倍数为96倍。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41,395.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4月29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2-9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411.6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发行费用明细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 2,500.80
  审计及验资费 289.00
  律师费 174.00
  评估费 80.00
  信息披露费 346.00
  股份登记费及上市初费 13.08
  印刷费 8.80
  合计 3,4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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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发行费用为1.40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净额:37,983.32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96元(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40元/股(以公司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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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1年1-3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除2010 年末财务数据及2010年1-3月财务数据外,相关财务数据均
  未经审计,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单位:元) 2011 年3 月31 日 2010年12 月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期末增减流动资产 189,937,888 181,888,775 4.43%流动负债 176,098,297 177,270,286 -0.66%总资产 394,694,434 388,803,444 1.5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8,828,614 200,686,109 4.06%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86 2.75 4.00%
  项目(单位:元) 2011 年1-3 月 2010 年1-3 月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 81,530,610 75,782,110 7.59%利润总额 9,579,905 9,564,403 0.16%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8,142,850 8,095,691 0.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 8,125,313 8,145,902 -0.25%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1 0.11 -0.25%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3.98% 4.92% 减少0.94个百分
  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 3.97% 4.95% 减少0.98个百分率(全面摊薄) 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9,086 10,321,499 -56.9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6 0.14 -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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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简要说明
  公司2011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呈继续增长的态势,营业收入为8,153.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9%。主要原因是随着PCB市场持续向好,主要客户的订单较上年同期有不同幅度的增加。2011 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为957.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6%,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814.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8%,基本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末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589.10万元,主要是由于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增加所致。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末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225.15万元,其中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107.95 万元,主要是公司支付真空式压机、数控钻孔机等融资租赁款项所致;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92.51万元,主要是2011年3月以来订单增长,公司进行设备采购,原材料备料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降低等影响。(三)现金流量简要说明
  2011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为6,356.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87%,但由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1,152.21万元,致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88.24万元,下降幅度为56.99%。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1、受公司订单增加对原材料需求量相应增加,以及惠城分公司投产等因素的影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86.85万元;2、对员工进行调薪导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50.03万元;3、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57.91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采购大族数控钻孔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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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4月19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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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人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2楼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334
  保荐代表人:段虎、谭轶铭
  项目协办人:郭厚猛
  二、 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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