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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更新后)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1-09-2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DONGFANG PRECISIO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大道北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 市 公 告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公司”、“本公
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
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承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
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中科岳麓、何劲松、达晨创世、达晨盛世、刘武才、徐震承诺:
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其余自然人股东承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
该等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唐灼林、唐灼
棉、何劲松、邱业致、蔡德斌、杨俊、陈道忠承诺在其担任东方精工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方精
工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
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东方
精工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东方精工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刊载于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
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237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3,4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 680 万股已
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持
下发行完毕,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2,720 万股已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成功发
行,发行价格为 15.50 元/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6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东方精工”,股票代码“002611”,其
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2,72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起上
市交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8 月 30 日
3、股票简称:东方精工
4、股票代码:002611
5、发行后总股本:13,600 万股
6、本次 A 股发行股数:3,400 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前公司所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公司 A 股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承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
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股东中科岳麓、何劲松、达晨创世、达晨盛世、刘武才、徐震承
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其余自然人股东承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也不由东方精
工回购该等股份。
(4)除前述锁定期外,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唐灼林、
唐灼棉、何劲松、邱业致、蔡德斌、杨俊、陈道忠承诺在其担任东方精工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方
精工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
工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东
方精工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东方精工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68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 A 股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2,72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 2011
年 8 月 30 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可上市流通时间
股东类别(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唐灼林 49,508,144 36.4030 2014 年 8 月 30 日
唐灼棉 27,121,853 19.9425 2014 年 8 月 30 日
中科岳麓 5,886,088 4.3280 2012 年 8 月 30 日
何劲松 4,956,196 3.6443 2012 年 8 月 30 日
本次
达晨创世 3,879,932 2.8529 2012 年 8 月 30 日
公开
达晨盛世 3,382,544 2.4872 2012 年 8 月 30 日
发行
邱业致 2,937,585 2.1600 2014 年 8 月 30 日
前已
刘武才 991,239 0.7289 2012 年 8 月 30 日
发行
徐震 922,512 0.6783 2012 年 8 月 30 日
股份
王少惠 461,256 0.3392 2014 年 8 月 30 日
唐瑞琼 153,752 0.1131 2014 年 8 月 30 日
唐瑞枝 153,752 0.1131 2014 年 8 月 30 日
陈海洲 123,001 0.0904 2014 年 8 月 30 日
可上市流通时间
股东类别(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吴小明 123,001 0.0904 2014 年 8 月 30 日
蔡德斌 123,001 0.0904 2014 年 8 月 30 日
欧阳家艳 76,876 0.0565 2014 年 8 月 30 日
谭永彪 76,876 0.0565 2014 年 8 月 30 日
何宝华 76,876 0.0565 2014 年 8 月 30 日
陈道忠 76,876 0.0565 2014 年 8 月 30 日
冯国臣 76,876 0.0565 2014 年 8 月 30 日
蒋昌林 76,876 0.0565 2014 年 8 月 30 日
张红江 76,876 0.0565 2014 年 8 月 30 日
杨俊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林慧泓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邓根燕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岑明贵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邓晓玲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张力行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叶贵芳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彪满堂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蒋林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熊自亮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张慧群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周文峰 61,501 0.0452 2014 年 8 月 30 日
小计 102,000,000 75.00 2014 年 8 月 30 日
本次 网下配售股
6,800,000 5.00 2011 年 11 月 30 日
公开 份
发行 网上定价发
27,200,000 20.00 2011 年 8 月 30 日
的股 行股份
份 小计 34,000,000 25.00 -
合 计 136,0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DONGFANG PRECISIO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二)注册资本:13,600 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四)有限公司设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9 日
(五)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0 年 8 月 18 日
(六)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大道北段
邮政编码:528225
(七)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纸箱印刷机及配件,通用机械及配
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八)电话号码:0757-86695482
传真号码:0757-86695471
(九)互联网网址:http://www.vmtdf.com/
(十)电子信箱:securities@vmtdf.com
(十一)主营业务:瓦楞纸箱多色印刷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
售及服务
(十二)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日期 持股数量(万股)
唐灼林 董事长、总工程师 2010.07-2013.07 4,950.81
唐灼棉 副董事长 2010.07-2013.07 2,712.19
何劲松 董事 2010.07-2013.07 495.62
邱业致 董事、总经理兼董秘 2010.07-2013.07 293.76
蔡德斌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10.07-2013.07 12.30
胡卫东 董事 2010.07-2013.07 -
李克天 独立董事 2010.07-2013.07 -
黄滨 独立董事 2010.07-2013.07 -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日期 持股数量(万股)
郝世明 独立董事 2010.07-2013.07 -
陈道忠 监事会主席、副总工程师 2010.07-2013.07 7.69
喻欣 监事 2010.07-2013.07 -
赵智琼 监事 2010.07-2013.07 -
杨俊 财务负责人 2010.07-2013.07 6.15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两人为兄弟关
系。本次发行后,两人共持有公司 56.34%的股份,其中,唐灼林先生持有公司
36.40%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唐灼棉先生持有公司 19.94%的股份,为第二大
股东。此外,唐灼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唐灼棉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2010
年 8 月 18 日,唐灼林先生与唐灼棉先生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除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在公司、威科东盟任职外,
未经营其他业务,也未控制其他企业。
唐灼林:中国国籍,男,1963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62219630804****。。曾任南海桂城东二塑料纺织厂厂长、南海市桂城东二印
刷机械厂厂长。自 1996 年以来,任东方机械董事长、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3
年、2005 年、2009 年获评佛山市南海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现任中国包装联合会
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包装联合会纸制品包装委员会代表大会副主任、
广东省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工程师,任
期至 2013 年 7 月。
唐灼棉:中国国籍,男,1965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号码:
44062219651026****。自 1996 年以来,历任东方机械营销部经理、营销总经理、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 2013 年 7 月。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发行后持股比例(%)
1 唐灼林 49,508,144 36.40
2 唐灼棉 27,121,853 19.94
湖南中科岳麓创业投资有
3 5,886,088 4.33
限公司
4 何劲松 4,956,196 3.6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发行后持股比例(%)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
5 3,879,932 2.85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
6 3,382,544 2.49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邱业致 2,937,585 2.16
8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00,000 1.25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保本
9 1,700,000 1.25
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招商安本
10 1,700,000 1.25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招商安瑞
11 1,700,000 1.25
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104,472,342 76.81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 54,081 人。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为 3,400 万股。


二、发行价格
本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所
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5.5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
情况为:
(1)50.00 倍(每股收益按经审计 201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
(2)37.80 倍(每股收益按经审计 201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股本);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680 万股与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2,720 万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有效申购数量为 176,800,000 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
比例为 3.8461538462%,认购倍数为 26 倍。
网上发行部分,有效申购股数为 8,682,527,500 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
为 0.3132728344%,超额认购倍数为 319 倍。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2,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49,200.0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账
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3-51 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 3,499.94 万元,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 金额
承销、保荐费用 2,558.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277.31 万元
律师费用 266.00 万元
信息披露费 337.60 万元
上市初费和登记费 61.02 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 1.03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00.06 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按照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额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计算,发
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92 元。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 0.31 元。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
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公司自 2011 年 8 月 5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经营进展状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所处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无重大变化。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未出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没有重大投资活动。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及置换行为。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事项或仲裁,亦无任何尚未了结或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
或索赔要求。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变化。
1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保荐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聘请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法定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电话: (0755)25919057
保荐代表人: 李波、邱平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聘请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认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
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之签署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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