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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13
金一文化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金一文化 股票代码:002721 公告编号:2015-11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KINGEE CULTURE DEVELOPMENT CO., LTD

北京市西城区榆树馆一巷 4 幢 202 号




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5金一债
证券代码:
发行总额: 人民币3亿元
上市时间: 2015年7月15日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签署日期:2015 年 7 月
金一文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上市公告书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

明书 债券募集说明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
上市公告书 指
债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一文化
根据发行人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指
许可[2015]70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经临时
本期债券、本次公司债 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董事会批准,本次拟公

券、本次债券 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公
司债券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
评级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公司债券信
用评级报告》
指 根据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北京金一文化
债券持有人、投资者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登记机构、债
券登记机构、登记托管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机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瑞华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
指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机
指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关村担保、担保人、
公司担保人、担保机构、 指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保证人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发行首日(T 日) 指 即 2015 年 5 月 15 日,本期债券的发行起始日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网下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指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配售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缴款通知书》


1-1-1
金一文化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金一文化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节 绪言 ................................................... 5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 7
一、发行人概况 ............................................................................................................... 7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 7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 ..................................................................................... 11

四、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 13

五、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 14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 22
一、债券名称 ................................................................................................................. 22

二、发行总额 ................................................................................................................. 22

三、核准情况 ................................................................................................................. 22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2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2

六、债券期限 ................................................................................................................. 22

七、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 22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3

九、本期债券发行日、付息日和兑付日 ..................................................................... 23

十、担保情况 ................................................................................................................. 23

十一、本期债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23

十二、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 24

十三、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 24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 25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 25

二、本期债券的托管情况 ............................................................................................. 25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 26
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情况 ......................................................................................... 26

二、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26

三、主要财务指标 ......................................................................................................... 36



金一文化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四、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7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偿债计划 .......................... 39
一、发行后公司面临的偿债压力分析 ......................................................................... 39

二、公司债券的偿债计划 ............................................................................................. 39

三、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 41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42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 43
一、担保及授权情况 ..................................................................................................... 43

二、公司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 ..................................................................................... 43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 46

四、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 48

五、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 ......................................................................................... 48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 49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51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51

二、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52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62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62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适用性 ............................................................................. 62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62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 70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70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70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2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 ......................................................................... 72

二、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 72
第十三节 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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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上市申
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任何保证。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发行
人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
产为90,860.53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并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70.2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0.9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360.59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公
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065)已于201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净资产
为204,118.58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为56.4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8.03%。

本期债券上市前后,若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
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发行人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
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
资者关注。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将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除此之外不在集中竞价系统和其他任何场所交
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债券
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
一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债券大宗交易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低于
5,000张且交易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份额在协议平台无法卖出,请投资
者关注该等债券交易风险。




金一文化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上市推荐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上市推荐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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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Kingee Culture Development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一文化

股票代码:002721

注册资本:21,601.2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葱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6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7月14日

公司上市时间:2014年1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榆树馆一巷4幢20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层515室邮政编码:
100045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真号码:010-68567301

公司网址:www.e-kingee.com

电子信箱:jyzq@1king1.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推广;
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品。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
14,200万元。


金一文化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是由原金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6月20日,金
一有限2010年第七次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审计和评估情况的报告》,根据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323号《审计报告》,截
至201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金一有限净资产为264,744,287.29元;经北京中同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0]第1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
至2010年4月30日,金一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32,991.30万元。

同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金一有
限以截至201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64,744,287.29元为基础
折合为14,200万股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金一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金一有限以201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
合为股份公司14,200万股。中瑞岳华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53号《验资
报 告 》。 公 司 于 2010 年 7 月 14 日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 取 得 了 注 册 号 为
1100000106492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所示:
持股数
序号 股东 股份比例 股权性质
(万股)
1 北京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00 40.85% 法人股
2 钟葱 3,400 23.94% 自然人股
3 赵智杰 658.81 4.64% 自然人股
4 陈昱 449.44 3.17% 自然人股
5 隋启海 424.72 2.99% 自然人股
6 孙戈 400 2.82% 自然人股
7 周燕华 395.38 2.78% 自然人股
8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9.91 2.68% 法人股
9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79.91 2.68% 法人股
10 东莞市美钻廊珠宝有限公司 337.08 2.37% 法人股
11 刘娜 288.10 2.03% 自然人股
12 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3.28 1.78% 法人股
13 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3.28 1.78% 法人股
14 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224.72 1.58% 法人股
15 黄晋晋 200 1.41% 自然人股
16 周云侠 189.96 1.34% 自然人股
17 谢文庆 151.97 1.07% 自然人股
18 梁红梅 13.44 0.09% 自然人股
合计 14,200 100% —

2、2014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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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8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不超过4,735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2,3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总量不超过4,735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181.25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其中,公开发行新股2,525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1,656.25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6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金一文化”,股票代码
“002721”,公司公开发行的4,181.25万股股票于2014年1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交 易 。 发 行 上 市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42,000,000 股 增 加 至
167,250,000股。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
(万股) 比例
1 北京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23.5035 30.63%
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5.5983 2.01%
3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35.5983 2.01%
4 东莞市美钻廊珠宝有限公司 297.7639 1.78%
5 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3.7381 1.34%
6 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3.7381 1.34%
7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198.5093 1.19%
8 钟葱 3,003.4331 17.96%
9 赵智杰 581.9682 3.48%
10 陈昱 397.0185 2.37%
11 隋启海 375.1818 2.24%
12 孙戈 353.3451 2.11%
13 周燕华 349.2639 2.09%
14 刘娜 254.4968 1.52%
15 黄晋晋 176.6725 1.06%
16 周云侠 167.8036 1.00%
17 谢文庆 134.2446 0.80%
18 梁红梅 11.8724 0.07%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4,181.2500 25.00%
合计 16,72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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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201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取
得证监会发行批文,其中用于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上市,
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上市,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216,012,000 元。

(三)发行人上市后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2014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
议案》等议案;201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重大资产重组
的申请文件并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正式授理,2014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商
务部“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2014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4 年第 78 次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201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陈
宝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8 号)。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过户及募集配套资金均已实施完
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已经办理完毕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概况为:向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
构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并购优质资产,实现行业全覆盖;优
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整合资源,实现资本结构的最优化等。发行
人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已出具说明,认为,“金一文化本次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会对大公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
析报告》(大公报 D[2014]332 号)的评级结论产生影响。”但由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具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收购整合风险、标的资产本身生产经营亦存在风
险因素等,虽然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顺利完成,仍然可能因标的资产估值与
实际情况不符、收购整合不成功、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出现亏损等风险因素,对公
司未来业绩及偿债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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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6,725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比例
(万股)
1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23.5035 30.63%
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5.5983 2.01%
3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35.5983 2.01%
4 东莞市美钻廊珠宝有限公司 297.7639 1.78%
5 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3.7381 1.34%
6 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3.7381 1.34%
7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198.5093 1.19%
8 钟葱 3,003.4331 17.96%
9 赵智杰 581.9682 3.48%
10 陈昱 397.0185 2.37%
11 隋启海 375.1818 2.24%
12 孙戈 353.3451 2.11%
13 周燕华 349.2639 2.09%
14 刘娜 254.4968 1.52%
15 黄晋晋 176.6725 1.06%
16 周云侠 167.8036 1.00%
17 谢文庆 134.2446 0.80%
18 梁红梅 11.8724 0.07%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4,181.2500 25.00%
合计 16,725.0000 100.00%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67,250,000股,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

质押或冻结的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份数量(股)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
1 境内法人股 51,235,035 30.63 9,100,000
有限公司
2 钟葱 境内自然人 30,034,331 17.96 25,420,000
3 赵智杰 境内自然人 5,819,682 3.48 无
4 陈昱 境内自然人 3,970,185 2.37 无
5 隋启海 境内自然人 3,751,818 2.24 无
6 孙戈 境内自然人 3,533,451 2.11 2,000,000
7 周燕华 境内自然人 3,492,639 2.09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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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或冻结的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份数量(股)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8 境内法人股 3,355,983 2.01 无
限公司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
9 境内法人股 3,355,983 2.01 无
公司
东莞市美钻廊珠宝有限
10 境内法人股 2,977,639 1.78 2,977,639
公司
合计 -- 111,526,746 66.68 --

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孙戈于2014年4月28日质押股数为3,533,451股;钟葱
于2014年6月26日质押股数为13,510,000股,于2014年10月20日质押股数为11,910,000股,
于2015年3月16日质押股数为8,140,000股,于2015年5月14日质押股数为4,550,526股,质押
股数合计共33,110,526股;碧空龙翔于2014年11月12日质押股数为9,100,000股,于2015年1
月6日质押股数为4,800,000股,质押股数合计共13,900,000股;东莞美钻于2015年6月6日质
押股数为1,900,000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213 人民币普通股 2,007,213
陈楚升 1,4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77,500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丰金 36 号证券投资
482,433 人民币普通股 482,433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罗洁婷 35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5,000
李从加 344,500 人民币普通股 344,5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
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李建龙 219,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9,600
刘丽娇 200,01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10
黄煜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
196,600 人民币普通股 196,600
券投资基金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新增可上市交易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份数量(股)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上海碧空龙翔投
1 51,235,035 2017 年 1 月 27 日 51,235,035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2 钟葱 30,034,331 2017 年 1 月 27 日 30,034,331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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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新增可上市交易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份数量(股)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3 赵智杰 5,819,682 2015 年 1 月 27 日 5,819,682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4 陈昱 3,970,185 2015 年 1 月 27 日 3,970,185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5 隋启海 3,751,818 2015 年 1 月 27 日 3,751,818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6 孙戈 3,533,451 2015 年 1 月 27 日 3,533,451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7 周燕华 3,492,639 2015 年 1 月 27 日 3,492,639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深圳市创新投资
8 3,355,983 2015 年 1 月 27 日 3,355,983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集团有限公司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无锡红土创业投
9 3,355,983 2015 年 1 月 27 日 3,355,983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资有限公司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参加公司首次公开
东莞市美钻廊珠
10 2,977,639 2015 年 1 月 27 日 2,977,639 发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宝有限公司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推广;
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品。

(二)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贵金属工艺品、黄金珠宝首饰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为国
家文化部授予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意设计为龙头,以营销网络拓展为重点,以供
应链管理为支撑,以轻资产运营为核心,成为推动中国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发展和
产业升级的领先企业,从而满足了消费者对贵金属工艺品、黄金珠宝首饰日益增
长的投资和收藏等需求。公司的主要业务定位于产业链中附加值较高的研发和销
售环节,生产环节则主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

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设计能力、突出的营销拓展能力、独特的文化资源整合
能力以及先进的供应链管理能力,自设立以来迅速发展。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
入分别为293,072.48万元、327,578.27万元和601,636.42万元。最近三年的年均
复合增长率为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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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一)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政策
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利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
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将随利率变化而变动。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
形式,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将给
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
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
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
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
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
证券交易所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债券流动性。

3、偿付风险

经大公国际评级,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但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
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
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可能对债券持有
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4、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证
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
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
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
能够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
时,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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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
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
违约行为的情况,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6、担保风险

本期公司债券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较好的现金流
状况和较大的资产规模,能为债务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如果未来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支持力度不够将影响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对债券担保的效果。

7、评级风险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
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
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
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公
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
告,以动态地反映公司的信用状况。

本公司无法保证本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
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调低本公司主体信用级
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发生波动。

8、《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约束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
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
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
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
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
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
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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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分
别为69.94%、69.62%和70.24%。本期债券发行后,假设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十分重
要,如果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2)资产流动性风险

贵金属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流动资产比重大、资金周转规模大的特
点。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9、1.26和1.24,速动比
率分别为0.60、0.77和0.91。近三年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行业平均水平
略低。由于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对短期周转资金需求量增加,一旦负债被动增加,
还债压力增大,本公司将面临潜在的偿债风险。

(3)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风险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867.08万元、10,895.17万
元和7,850.7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788.87万元、
10,308.03万元和-6,704.1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
大,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风险。

(4)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6,000.00
万元、62,400.00万元和96,400.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8.06%、44.42%
和44.95%。公司近三年来,短期借款余额逐年上升,负债余额偏高。公司短期借
款余额期限均为半年至一年之间。一旦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负债被动增加,还债
压力增大,同时银行规模收紧,无法及时进行收回再贷时,公司将面临短期偿债
压力较大的风险。

(5)存货跌价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存货余额增长较快。2012年末、2013年末和
2014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9,479.91万元、67,946.82 万 元 和
70,967.5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70%、33.68%和23.24%,比例较高。
存货余额较大是由贵金属工艺品行业自身特点和公司经营特点所决定的,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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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均为单位价值较高的黄金和白银等材质的贵金属工艺品,以及报告期
内公司的渠道拓展迅速及业务大幅增加引起产成品铺货余额大幅增加所致。

若黄金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将会给发行人带来存货跌价风险以及因贵金
属工艺品潜在市场需求下降导致的存货积压风险。

2、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和销售的贵金属工艺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黄金和白银。2012年度、
2013年度和2014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黄金和白银原材料成本总和分别为
198,793.81万元、248,983.37万元和356,884.77万元,其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
别为78.65%、88.57%和90.28%。

报告期内,受市场因素影响,黄金和白银等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如上海黄
金交易所黄金(Au 99.99)现货价格2011年末、2012年末和2013年末分别为319.80
元/克、334.50元/克和236.46元/克,2014年末为240.59元/克。公司黄金原材料
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价格受国内外经济形势、
通货膨胀、供求变化以及地缘政治等复杂因素影响,黄金价格呈波动走势。若黄
金和白银等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给发行人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带来一
定影响。

(2)黄金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黄金价格
的上涨,黄金行业发展突飞猛进,中国黄金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稳步增长。黄金
产品具有保值、投资功能,在黄金价格上涨、通货膨胀预期等背景下,以黄金为
材质的贵金属工艺品市场需求持续上涨。

黄金价格的波动受到国际市场供求变化、国际经济形势、国际政治局势、人
们对未来经济形势的预期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其未来走势具有不可预知性。
2001年-2011年期间,全球黄金价格上涨经历十年牛市,年均增长率近20%;在2012
年黄金需求和黄金价格涨幅收窄情况下,2013年金价呈现超过26%的下跌调整,
2014年,金价持续低迷。目前,国际主要金融机构对未来金价走势存在分歧。短
期内,黄金价格窄幅调整趋势或将持续,黄金价格存在下跌的风险。

由于公司采用“成本加成,并参考实时金价调整销售价格”的定价机制,若
黄金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在短时间内出现大幅下跌,将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若黄金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贵金属工艺品的潜在市场需求将存在下降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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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金租赁业务的风险

公司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通过黄金租赁业务获取部分黄金原材料以进行生
产。公司的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向银行借入黄金原材料组织生产,当租借到期后,
通过向上海黄金交易所购入或者以自有库存等质等量的黄金实物归还银行,同时
按照一定的租借费率支付租赁费的业务。

报告期内各期,黄金租赁量分别为1,497千克、3,128千克和4,182千克,分
别占公司当期黄金原材料采购量的24.61%、27.13%和18.25%。随着业务的扩张,
公司预计黄金租赁的业务量将增加。

若资产负债表日或租赁黄金归还日黄金市价低于租入日黄金市价,公司在此
会计期间将确认正值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投资收益;反之,公司将确认负值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或投资损失。当公司黄金租赁规模较大且金价波动较大时,公
司因黄金租赁业务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损益金额将相应扩大,将存在
致使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由于金价波动对公司黄金租赁的公允价
值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决策、销售规模、销售价格等,公
司就有可能因黄金租赁业务出现公允价值变动亏损和投资损失而出现营业利润
比上年下滑的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4)贵金属现货延期合约交易业务风险

为保持稳健经营,公司根据产品销售和库存情况,进行贵金属现货延期合约
交易业务(贵金属(T+D)交易业务,公司只进行黄金(T+D)交易业务和白银(T+D)
交易业务),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通过适当进行买开仓(多头)操作,锁定
原材料价格成本;公司通过适当卖开仓(空头)操作,降低原材料价格下降引发
的经营风险。

由于贵金属(T+D)交易业务的交易规则和制度设计以及市场自身风险,公
司进行贵金属(T+D)交易业务存在如下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贵金属价格短期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进行贵金属
(T+D)多头或空头操作,若短期价格与业务操作方向呈反向变动,公司将承担
提高贵金属原材料采购成本或冲减贵金属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利润的风险。

(2)持仓规模风险:由于目前黄金(T+D)交易业务实行8%的保证金制度,
白银(T+D)交易业务实行10%的保证金制度(上海黄金交易所有权利对交易保证
金的比例进行调整),放大了交易资金的杠杆倍数,如果公司利用资金杠杆,持
仓规模过大,则微小的价格变动可能造成损益的重大变化,不利于公司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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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管理风险:贵金属(T+D)业务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清
算后出现保证金不足,且未在下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交易所将对合约进行强行
平仓。如果公司资金管理不严格,出现未及时补足保证金的情况,将可能因被强
制平仓造成损失。

(4)操作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
操作风险。

由于上述风险的不确定性,贵金属(T+D)交易业务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一定影响。

3、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
管理、营销管理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将对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
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管理制度、组织模式不能随
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
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4、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以黄金、白银等为材质的贵金属工艺品具有“商品”和“艺术品”的双重属
性,具有保值、增值、艺术观赏和收藏价值。近年来,消费者对贵金属工艺品的
需求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把贵金属工艺品作为其重要发展方向。公司作为
贵金属工艺品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地位的企业,已具备一定的研发设计优势、文化
资源整合优势、供应链整合优势、营销渠道和客户资源优势,但如更多企业进入
本行业将导致竞争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巩固并增强创意设计、品牌及渠道等已有
优势,将存在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2)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风险

我国贵金属工艺品行业是随着市场开放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行业的发
展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息息相关。目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
发展和人均GDP持续增长,居民消费结构已由物质消费为主转向物质消费和精神
文化消费并重,随着商业银行从事实物黄金产品销售业务的兴起,同时受“藏金
于民”政策、金价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推动,贵金属工艺品因其具有的投资
价值、收藏价值、欣赏价值和文化价值满足了居民当前的消费倾向,其市场呈现
加速发展趋势,短期内市场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但当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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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不景气周期,居民的消费倾向会因各种因素影响受到抑制,对公司各项业务的
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倾向受国际政治格局、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消费
心理、金银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和一定的周期性。近十年来,
中国GDP在2000年至2007年保持持续快速增长,2008年经历一次调整后又逐步稳
定增长,未来中国还面临经济放缓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层次发展问题。我国贵金
属工艺品行业作为新兴市场,市场发展尚在起步阶段,因上述因素影响而表现出
一定的周期性特征。本公司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波动的风险;若未
来经济环境处于不景气周期,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5、公司已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相关风险

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2014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
议案》等议案;201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重大资产重组
的申请文件并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正式受理,2014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商
务部“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2014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4 年第 78 次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201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陈
宝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8 号)。
截止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过户及募集配套资金均已实
施完成。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概况为:向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
构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并购优质资产,实现行业全覆盖;优
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整合资源,实现资本结构的最优化等。发行
人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已出具说明,认为,“金一文化本次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会对大公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
报告》(大公报D[2014]332号)的评级结论产生影响。”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具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收购整合风险、标的资产本身生产经营亦存在风险因
素等,虽然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顺利完成,仍然可能因标的资产估值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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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不符、收购整合不成功、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出现亏损等风险因素,对公司未
来业绩及偿债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有关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所带来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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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5金一债”。

二、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3亿元。

三、核准情况

2015年1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不
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
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不设网上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
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
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不设网
上发行。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七、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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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公
告编号为:2015-079),2015年5月14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
价区间为6.5%—8.5%,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
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3%。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
登记日为到期日前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
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
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九、本期债券发行日、付息日和兑付日

本期债券发行日为:2015年5月15日到2015年5月19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为2018年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本期债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由招商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聘请招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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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公司债券
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以
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三、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5
年5月20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瑞华会计师对本期债券募
集完毕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北京金
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资金验证报告》(瑞华验字
[2015]01310011号)和《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北京金一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5]01310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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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5]342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7月15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15金一债”,上市代码
为“112246”。本次债券上市前后,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
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单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单
边挂牌交易,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
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本期债券的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5年6月11日提供的证券
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托管在登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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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均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瑞华
审字[2014]第01310322号、瑞华审字[2014]第01310105号)、瑞华审字[2015]
第01310067号;本公司2015年3月31日(201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8,724,426.49 526,876,287.77 96,295,798.04 112,486,207.63
应收票据 3,000,000.00 9,000,000.00 1,000,000.00 -
1,128,444,887.0
应收账款 1,253,693,627.50 755,005,348.68 388,395,152.37

预付款项 400,727,116.71 151,430,769.34 89,628,855.38 130,140,524.95
其他应收款 120,648,936.07 132,016,194.78 116,663,663.93 70,189,065.03
存货 1,322,806,037.98 709,675,282.01 679,468,203.81 794,799,077.19
其他流动资
9,770,004.14 - - -

流动资产合 2,657,443,420.9 1,738,061,869.8 1,496,010,027.1
3,899,370,148.89
计 5 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
17,500,000.00 17,500,000.00 - -
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
- - - -

固定资产 370,808,635.37 313,126,730.97 118,160,710.69 122,162,724.19
在建工程 1,157,362.00 423,274.00 96,353,087.08 -
无形资产 65,318,725.22 27,300,970.74 27,652,211.28 8,983,996.25
商誉 280,519,482.72 - - -
长期待摊费
27,524,902.18 17,122,517.94 17,867,338.34 32,703,283.93

递延所得税
23,441,392.84 20,307,098.89 19,556,245.75 6,220,342.13
资产
其他非流动
- - -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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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
786,270,500.33 395,780,592.54 279,589,593.14 170,070,346.50
合计
3,053,224,013.4 2,017,651,462.9 1,666,080,373.6
资产总计 4,685,640,649.22
9 8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85,100,000.00 964,000,000.00 624,000,000.00 560,000,000.00
交易性金
916,846,909.45 832,340,510.00 583,583,280.00 433,846,500.00
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500,000.00 12,500,000.00 3,930,000.00 -
应付账款 141,373,711.56 96,952,359.98 17,898,447.69 76,557,581.58
预收款项 146,675,415.86 175,621,569.26 115,119,003.77 102,296,337.57
应付职工
4,070,935.02 794,376.67 392,776.47 70,167.64
薪酬
应交税费 17,336,472.68 35,686,277.70 18,446,428.81 -16,669,163.11
应付利息 801,000.09 7,149,273.13 3,734,611.97 2,949,322.39
其他应付
8,347,288.36 12,251,811.02 14,871,357.66 1,410,461.53

其他流动
- - - -
负债
流动负债
2,137,296,177.76 1,381,975,906.37 1,160,461,207.60
合计
非流动负
2,633,051,733.02
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
- - - -

递延收益 9,386,025.94 2,130,165.78 2,582,520.90 3,034,876.02
递延所得
2,017,077.00 5,192,325.65 20,187,237.50 1,693,535.00
税负债
其他非流
- - - -
动负债
非流动负
11,403,102.94 7,322,491.43 22,769,758.40 4,728,411.02
债合计
负债合计 2,644,454,835.96 2,144,618,669.19 1,404,745,664.77 1,165,189,618.62
所有者权
益(或股东
权益):
实收资本
216,012,000.00 167,250,000.00 142,000,000.00 142,000,000.00
(或股本)
资本公积 1,341,535,018.81 353,433,729.15 145,489,562.04 144,386,2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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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减:库存股 - - - -
专项储备 - - - -
其他综合
-23,659.49 - - -
收益
盈余公积 9,852,929.22 9,852,929.22 6,492,040.02 6,492,040.02
一般风险
- - - -
准备
未分配利
391,628,929.62 359,673,331.05 310,869,809.95 207,040,863.73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1,959,005,218.16 890,209,989.42 604,851,412.01 499,919,170.79
者权益小

少数股东
82,180,595.10 18,395,354.88 8,054,386.20 971,584.26
权益
所有者权
2,041,185,813.26 908,605,344.30 612,905,798.21 500,890,755.05
益合计
负债和所
有 者 权 益 4,685,640,649.22 3,053,224,013.49 2,017,651,462.98 1,666,080,373.67
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
1,335,481,687.27 6,016,364,242.91 3,275,782,697.38 2,930,724,825.07

其中:营业收
1,335,481,687.27 6,016,364,242.91 3,275,782,697.38 2,930,724,825.07

二、营业总成
1,302,380,714.28 5,914,054,095.16 3,197,535,246.52 2,836,732,007.55

其中:营业成
1,161,138,793.36 5,582,665,734.59 2,896,133,675.95 2,529,304,078.54

营业税金及
7,901,910.77 12,267,186.47 9,186,875.65 8,963,970.64
附加
销售费用 83,517,705.42 163,690,451.60 162,282,269.42 194,312,928.71
管理费用 27,676,277.75 64,348,531.55 55,552,395.40 57,291,611.13
财务费用 23,547,353.15 84,250,848.78 64,574,129.01 39,364,637.25
资产减值损
-1,401,326.18 6,831,342.17 9,805,901.09 7,494,781.28

加: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
15,866,200.21 -60,159,074.79 73,979,400.00 20,219,950.00
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
失以“-”号 -10,184,996.81 38,328,919.02 3,784,351.38 -20,076,391.71
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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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
- - - -
企业的投资
收益
三、营业利润
( 亏 损 以
38,782,176.39 80,479,991.98 156,011,202.24 94,136,375.81
“-”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
7,730,611.51 26,593,869.49 5,820,288.27 13,792,169.28

减:营业外支 20,000.00
432,821.71 15,929,338.58 2,213,119.06

其中:非流动
资产处置损 - 177,887.61 13,266,530.57 1,606,039.88

四、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46,492,787.90 106,641,039.76 145,902,151.93 105,715,426.03
“-”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
11,958,959.45 28,133,129.69 36,950,403.77 27,044,595.82

五、净利润
(净亏损以
34,533,828.45 78,507,910.07 108,951,748.16 78,670,830.21
“-”号填
列)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31,955,598.57 68,889,410.30 103,828,946.22 78,099,245.95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
2,578,229.88 9,618,499.77 5,122,801.94 571,584.26

六、每股收
益:
(一)基本每
0.16 0.41 0.73 0.55
股收益
(二)稀释每
0.16 0.41 0.73 0.55
股收益
七、其他综合
- 1,103,295.00 1,376,885.35
收益
八、综合收益
34,510,168.96 78,507,910.07 110,055,043.16 80,047,715.56
总额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31,931,939.08 68,889,410.30 104,932,241.22 79,476,131.30
综合收益总

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综合 2,578,229.88 9,618,499.77 5,122,801.94 571,584.26
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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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 1,438,724,949.67 6,606,588,737.76 3,486,169,550.16 3,130,600,637.16

收到的税费返
961,206.48 -- -- --

收到的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 29,292,643.28 33,870,799.84 19,766,246.61 10,156,526.07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1,468,978,799.43 6,640,459,537.60 3,505,935,796.77 3,140,757,163.23
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 1,366,032,867.38 6,342,035,590.44 3,061,971,450.05 3,064,207,337.26

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 30,035,758.57 63,544,737.66 69,028,921.74 73,186,774.99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
71,171,535.52 142,373,818.67 129,780,012.57 94,278,442.02

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92,091,074.56 159,546,954.75 142,075,128.17 146,973,336.74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1,559,331,236.03 6,707,501,101.52 3,402,855,512.53 3,378,645,891.01
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90,352,436.60 -67,041,563.92 103,080,284.24 -237,888,727.78

二、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
3,792,831.70 4,000,000.00 - -
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
2,000,000.00 - -
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 18,287.98 129,962.28 166,151.11 102,077.27
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
其他营业单位
- - -
收到的现金净

收到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 1,882,711.00 - -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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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
3,811,119.68 8,012,673.28 166,151.11 102,077.27
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
25,275,704.75 70,200,166.85 127,056,516.75 35,921,559.15
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
169,650,000.00 17,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
其他营业单位
- - -
支付的现金净

支付的其他与
投资活动有关 1,854,000.00 - 1,827,000.00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
196,779,704.75 87,700,166.85 128,883,516.75 35,921,559.15
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92,968,585.07 -79,687,493.57 -128,717,365.64 -35,819,481.88

三、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
372,691,062.00 240,848,636.02 1,960,000.00 400,0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
吸收少数股东
- 1,960,000.00 400,000.00
投资收到的现

取得借款收到
420,296,583.34 1,180,705,388.89 777,000,000.00 559,316,800.00
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
- - -
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
筹资活动有关 48,700,000.00 - 350,000.00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
841,687,645.34 1,421,554,024.91 779,310,000.00 559,716,800.00
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
223,020,000.00 744,000,000.00 713,000,000.00 230,000,000.00
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
润或偿付利息 24,157,486.33 99,748,977.69 62,708,828.19 42,948,803.24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
支付给少数股 - - -
东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
筹资活动有关 147,186,497.08 412,183,620.89 17,550,000.00 792,304.00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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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
394,363,983.41 1,255,932,598.58 793,258,828.19 273,741,107.24
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447,323,661.93 165,621,426.33 -13,948,828.19 285,975,692.76

四、汇率变动
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 164,002,640.26 18,892,368.84 -39,585,909.59 12,267,483.10

加:期初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 81,979,026.19 35,349,498.04 74,935,407.63 62,667,924.53

六、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 245,981,666.45 54,241,866.88 35,349,498.04 74,935,407.63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2012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799,010.15 5,213,695.95 7,779,023.26 3,521,584.94
应收账款 49,736,255.96 31,912,580.79 66,212,068.30 141,253,205.00
预付款项 663,864,077.27 476,142,658.07 319,533,033.88 251,791,100.91
其他应收款 3,451,987.46 3,250,518.03 971,317.45 1,894,063.71
存货 14,415,859.52 23,258,215.44 24,657,171.84 59,610,333.18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754,267,190.36 539,777,668.28 419,152,614.73 458,070,287.7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17,500,000.00
17,5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1,189,880,000.00 294,890,000.00 162,300,000.00 94,260,000.00
固定资产 1,230,414.36 1,338,525.09 1,688,100.84 2,445,412.85
无形资产 115,696.59 121,562.94 145,028.32 129,327.03
长期待摊费用 290,452.78 323,904.06 - 1,081,438.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812,283.52 13,299,921.77 6,874,653.92 1,523,984.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22,828,847.25 327,473,913.86 171,007,783.08 99,440,163.32
资产总计 1,977,096,037.61 867,251,582.14 590,160,397.81 557,510,451.06




金一文化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2012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流动负债:
190,000,000.0
短期借款 266,000,000.00 180,000,000.00 220,000,000.00

应付票据 80,000,000.00 8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74,977.26 - - 52,436.96
预收款项 967,413.08 1,755,977.09 6,013,586.05 8,504,545.11
应付职工薪酬 16,793.95 19,167.35 39,468.80 22,900.85
应交税费 1,821,823.18 966,122.51 3,580,212.33 5,857,124.17
应付利息 2,347,205.71 1,672,149.16 461,659.14 51,852.43
其他应付款 5,258,892.56 4,013,097.29 8,972,930.74 611,629.24
其他流动负债 - - -
205,100,488.7
流动负债合计 356,487,105.74 268,426,513.40 239,067,857.06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205,100,488.7
负债合计 356,487,105.74 268,426,513.40 239,067,857.06

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 142,000,000.0
216,012,000.00 167,250,000.00 142,000,000.00
本)
145,489,562.0
资本公积 1,325,696,498.06 351,088,198.06 145,489,562.04

减:库存股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9,852,929.22 9,852,929.22 6,492,040.02 6,492,040.02
未分配利润 69,047,504.59 70,633,941.46 57,110,938.69 58,428,360.24
352,409,96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20,608,931.87 598,825,068.74 351,092,540.75

负债和所有者权 557,510,451.0
1,977,096,037.61 867,251,582.14 590,160,397.81
益总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2,290,183.33 111,770,377.95 277,726,485.07 448,922,8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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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减:营业成本 33,043,615.25 98,686,137.69 248,082,777.43 363,885,118.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1,450.72 937,383.72 912,288.91 2,987,975.44
销售费用 2,357,812.49 12,781,030.96 22,224,252.52 34,185,804.98
管理费用 3,181,426.38 16,097,200.54 11,271,805.28 13,915,272.36
财务费用 4,729,446.70 11,722,333.76 15,879,528.32 7,925,989.15
资产减值损失 -491,937.89 1,340,702.99 163,271.82 2,338,067.30
加: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
-1,217,168.30 55,030,163.10 15,000,000.00 17,000,000.00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 - -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 -2,098,798.62 25,235,751.39 -5,807,439.21 40,684,636.05
列)
加:营业外收入 - 2,047,872.73 188,644.62 24,711.35
减:营业外支出 - 100,000.00 1,049,296.28 1,706,306.85
其中:非流动资
- - 523,729.25 1,599,290.48
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 -2,098,798.62 27,183,624.12 -6,668,090.87 39,003,040.5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12,361.75 -6,425,267.85 -5,350,669.32 5,660,858.31
四、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 -1,586,436.87 33,608,891.97 -1,317,421.55 33,342,182.24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
- - -

六、综合收益总
-1,586,436.87 33,608,891.97 -1,317,421.55 33,342,182.24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30,810,311.99 160,043,801.27 397,302,249.41 409,502,721.04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
12,596.83 9,867,734.92 4,945,483.72 82,152.28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30,822,908.82 169,911,536.19 402,247,733.13 409,584,873.32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215,699,997.87 194,757,925.82 319,987,661.64 471,222,509.13
务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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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3,256,924.72 11,483,184.83 14,410,825.21 19,241,276.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39,164.97 10,257,200.65 10,037,298.58 28,146,555.53
支付其他与经营
6,204,711.28 27,034,190.29 14,986,107.35 23,843,314.98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227,300,798.84 243,532,501.59 359,421,892.78 542,453,655.68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196,477,890.02 -73,620,965.40 42,825,840.35 -132,868,782.36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3,792,831.70 4,000,000.00 - -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 53,718,000.00 15,000,000.00 17,000,000.00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 500.00 16,664.08 12,189.27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 -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3,792,831.70 57,718,500.00 15,016,664.08 17,012,189.27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11,924.00 656,571.00 150,058.19 3,445,734.25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9,650,000.00 159,090,000.00 68,040,000.00 6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
- -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169,661,924.00 159,746,571.00 68,190,058.19 4,045,734.25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165,869,092.30 -102,028,071.00 -53,173,394.11 12,966,455.02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
297,991,062.00 240,848,636.02 - -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
136,000,000.00 180,000,000.00 260,000,000.00 190,000,000.00
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
433,991,062.00 420,848,636.02 260,000,000.00 190,000,000.00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50,000,000.00 220,000,000.00 230,000,000.00 80,000,000.00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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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 4,058,765.48 27,764,926.93 15,395,007.92 7,859,597.81
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
54,058,765.48 247,764,926.93 245,395,007.92 87,859,597.81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379,932,296.52 173,083,709.09 14,604,992.08 102,140,402.19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17,585,314.20 -2,565,327.31 4,257,438.32 -17,761,925.15
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5,213,695.95 7,779,023.26 3,521,584.94 21,283,510.09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
22,799,010.15 5,213,695.95 7,779,023.26 3,521,584.94
金等价物余额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3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2013 年12 月31 2012 年12 月31
财务指标
/2015 年1-3 月 日/2014 年度 日/2013 年度 日/2012 年度
流动比率 1.48 1.24 1.26 1.29
速动比率 0.98 0.91 0.77 0.6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03% 30.95% 40.51% 36.7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6.44% 70.24% 69.62% 69.94%
利息保障倍数 2.97 2.26 3.26 3.65
利息保障倍数 1 - 3.82
利息保障倍数 2 - -0.2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支
出)

5、利息保障倍数 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
一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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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利息保障倍数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
券一年利息;

(二)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
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期间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15% 0.41 0.41
2014 年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普通股
7.95% 0.41 0.4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80% 0.73 0.73
2013 年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普通股
9.61% 0.37 0.3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00% 0.55 0.55
2012 年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普通股
15.08% 0.49 0.49
股东的净利润

注:数据来源:按公司各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计算;

四、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
报告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分别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5.55 -1,320.35 -159.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2,655.95 571.93 1,371.07
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 - -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2,183.02 7,776.38 14.36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29 -262.49 -54.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权
- - -
益性股权支付)
小计 433.09 6,765.47 1,1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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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所得税影响额 108.27 1,691.37 293.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8.67 - -
合计 166.15 5,074.10 8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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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偿债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
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
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发行后公司面临的偿债压力分析

根据债券的发行条款,潜在的偿债压力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公司在债券
发行完毕后未来几年内,每年付息日均面临支付债券利息的压力;债券期限届满
时,公司面临一次性偿付债券本金的压力。

二、公司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5月15日,债券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为2018年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
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
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分析

公司将根据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
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本期公司债券偿债的资
金保障和来源主要为公司实现的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等。

1、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偿还资金的保障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是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的可靠保障。公司2012年
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分别为293,072.48万元、
327,578.27万元和601,636.42万元。营业利润(合并报表)分别为9,413.64万元、
15,601.12万元和8,048.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分别为
7,809.92万元、10,382.89万元和6,888.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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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三年的盈利状况来看,公司认为,公司近三年营业利润足够支付本期债
券每年的利息,并且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有足够能力在本期债券到期
日一次性偿付本金。

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公司偿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报告
期内,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788.87 万元、10,308.03
万元和-6,704.16 万元。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公司处于扩张阶段,新增的银
行、邮政营销渠道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产品铺货,导致经营性资金中大部分用于
购买存货,尤其是 201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购
买存货所致,扣除存货变动的影响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后 2012 年金
额为 14,819.61 万元。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达到 10,308.03
万元,高于当期的净利润金额,表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的持续好转。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704.16 万元,主要系本年度应收账款的增加
导致销售收现的减少所致。

结合公司上市以来的经营情况看,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营业收
入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
务本息提供保障。

(三)应急保障措施

1、流动资产变现

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
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
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89.79%、86.14%和 87.04%。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
动资产余额为 265,744.34 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194,776.81 万元。
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将为公司营业收入、经营利润以及经营性现金流的持
续稳定增长奠定基础,为公司稳定的偿债能力提供保障。

2、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中关村担保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本期债券本息的到
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
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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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
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
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
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按照《试点办法》制定了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
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
司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聘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试点办法》聘请了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公
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中关村担保本期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中关村担保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提高盈利能力,加强资金管理,优化负债结构

公司财务制度严谨,管理规范,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良好,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
能力,以提高公司资产回报率;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以提
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从而增强公司获取现金的能力。

(五)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制定偿付办法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指定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公司债券偿付工作,在每年的财务预
算中落实安排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
的利益。在公司债券每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和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
内,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财务部等相
关部门人员,负责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公司保证在每年利息支付前三
天确保付息资金进入专门帐户,在债券到期前一周确保本金兑付资金进入专门帐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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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
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七)发行人承诺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
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公司将
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发行人保证按照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
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
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罚息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利息,罚息利率为债券票面利率水平上加收30%。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
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和
/或担保人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
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和/或担保人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
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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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一、担保及授权情况

2014年8月4日,中关村担保为本期公司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北京
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3亿元提供担保。

二、公司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概况

1、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70,300万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天作国际中心1号楼A座30层

4、法定代表人:段宏伟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
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
有资金投资。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关村担保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3号的审计报告。

2014年,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指 标
/2014 年 1-12 月
总资产 4,130,276,288.32
净资产 2,329,297,415.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14,443,252.35
营业收入 482,429,106.68
净利润 215,884,057.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5,558,4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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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指 标
/2014 年 1-12 月
资产负债率(%) 43.60
流动比率(倍) 0.70
速动比率(倍) 0.70

(三)资信状况

中关村担保公司成立以来,以良好的信用能力、风险控制水平和经营业绩赢
得金融机构的信任。目前中关村担保与39家银行开展信贷担保业务和投行业务合
作,协议或合作银行包括北京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
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深发银行、杭州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
南京银行、大连银行等银行,并与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等证券公司,
中信信托、北京信托等信托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截至2014年末,中关村担保保持较低代偿率水平,年末准备金余额10.73亿
元,拨备率4.52%,拨备覆盖率1,226.75%,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2014年底公司在保项目3,493项、在保余额237.52亿元,在保责任余额129.63
亿元,其中,融资性担保余额171.82亿元,融资在保责任余额90.90亿元。2014
年末公司在保前10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 担保余额 担保责任余额 币种
北京京西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7,500 人民币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本基金) 46,470.842 46,470.842 人民币
北京市谷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0,000 22,000 人民币
北京洳河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24,000 24,000 人民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000 12,000 人民币
北京金伟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4,000 13,000 人民币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2,000 11,000 人民币
天津金伟晖生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000 10,000 人民币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本基金) 20,000 20,000 人民币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分保合
20,000 20,000 人民币
作)
合计 280,4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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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担保余额占中关村担保净资产比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关村担保担保余额为237.52亿元,占中关村担保净
资产的比例为1,019.84%。为本期债券担保后,预计担保余额为240.52亿元,占
中关村担保净资产的比例为1,032.59%。

(六)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1、金一文化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占中关村担保相关科目的比重。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单位
/2014 年 1-12 月
中关村担保 4,130,276,288.32
总资产 金一文化 3,053,224,013.49
比重 73.92%
中关村担保 2,329,297,415.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金一文化 908,605,344.30
比重 39.01%
中关村担保 2,314,443,252.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金一文化 890,209,989.42
比重 38.46%
中关村担保 482,429,106.68
营业收入 金一文化 6,016,364,242.91
比重 1247.10%
中关村担保 215,884,057.33
净利润 金一文化 78,507,910.07
比重 36.37%
中关村担保 215,558,427.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金一文化 68,889,410.30
比重 31.96%

2、中关村担保具有为本期债券担保的能力

中关村担保与多家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再担保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
关系,有利于公司担保业务规模的拓展以及相关风险的分散。中关村担保各项风
险准备金计提较充足,准备金覆盖率高。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关村担保担保余
额为237.52亿元,占中关村担保净资产的比例为1,019.84%。为本期债券担保后,
预计担保余额为240.52亿元,占中关村担保净资产的比例为1,032.59%,本次担
保前后担保余额占及资产的比例没有明显变化,对中关村担保的债券担保能力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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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不大。同时中关村担保的净资产占金一文化的比率为2.60倍,净利润更是远高
于金一文化,对金一文化产生了很好的覆盖效果,担保能力强。

3、中关村担保偿债能力很强

在资本及业务规模同时增长的带动下,该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至2014
年末达41.30亿元,该公司的闲置资金主要用于AA级以上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
总体违约风险较低;公司保持较低代偿率水平,年末准备金余额10.73亿元,拨
备率4.52%,拨备覆盖率1,226.75%,具备很强的抗风险能力。2012-2014年的累
计担保代偿率仅为0.19%,说明担保风险控制效果较好。2012-2014年公司担保代
偿额分别为2,945.44万元、2,565.59万元和5,943.88万元。2014年度,公司新增
代偿项目9笔,期末代偿余额为8,211.27万元,相对于公司目前计提的已超过
10.73亿元的各类担保风险准备金而言,其代偿风险可控,且代偿项目均有资产
抵押等反担保措施。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2014年8月4日,中关村担保出具了担保函,为本公司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债券的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叁年期公司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为人民币叁亿元整(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为准)。

(二)本期债券的到期日

本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为本次债券正式发行首日后叁年。

(三)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保证责任的承担

如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及时偿还债券本金或利息,担保人应主
动或根据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指令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公
司债券登记机构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
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
责任。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
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本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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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

(六)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贰年。债券持有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
责任。

(七)财务信息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对
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八)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权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本担保函
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九)主债权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债券利率、还本付息方
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
证责任。本次债券期限发生变更需经乙方书面同意,乙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
保证责任。

(十)加速到期

在本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
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
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
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十一)生效条件

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生效,在本担保函第六条确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
撤消。但若发行人未获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行本次债券的核准,则
本担保函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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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持续监督担保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及可能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重大亏损、损失、合并、分立、
托管、重组、改制、破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事宜,有权要求担保人及时
向其提供财务报表及有关上述事宜的文件资料。

五、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

2014年8月4日,中关村担保与发行人签署《委托保证合同》(编号:2014
年WT0690号),约定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担保的主债务为发行人依据《北京金一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的三年期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不超过(大写)叁亿元整。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向受益人提供全额无条
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
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同时,《委托保证合同》约定,钟葱和碧空龙翔提供反担保,并于2014年8
月4日分别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2014年BZ0690号)和《反担保
(股份质押)合同》(编号:2014年QZYGF0690号)。

根据钟葱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钟葱的反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
罚息、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
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反担保
的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债务展
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根据碧空龙翔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碧空龙翔
质押证券数量为2000万股;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及利
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质权人交纳的评审
费、担保费、罚息、质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等);质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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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发行人聘请了大公国际对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大公国际
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 大
公报D[2014]332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金一文化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
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
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
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
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
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
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
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
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
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
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评级公司网站予以公告,并抄送监管部门、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发行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
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评级公司网站:www.dagongcredi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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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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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点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发行
人同意聘请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
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务和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次公司债券存
续期限内,受托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

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
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
文置备于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招商证券于2014年10月签署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招商证券受聘担任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注册资本:580,813.55万元

电话:0755-82943166

传真:0755-82943121

联系人:谢丹

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
580,813.55万元,总部设在深圳市。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招商证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34.08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15.37亿元;2013年招商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10.02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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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14年10月,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情况

除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作为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
商)之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二、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受托管理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点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发行
人同意聘请受托管理人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务和维护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受托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和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及本协议的规定,享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

2、发行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支付本次公司债
券的利息和本金。

3、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
责和义务。

4、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发行人应当根据《证券法》、《试点办法》、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持续信
息披露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就依据相关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
定应当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提交其董事
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和(2)就依据相关适用法律和发
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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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选聘新受托管理人的情况下,发行人应该配合受托管
理人及新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受托管
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6、发行人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事务。

7、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确定的债权登记日之下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负责
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该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持
有人名册,并将该名册提供给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并承担相应费用。

8、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
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在不违反A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适用法律规定的
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发行人年度报告已公布后,尽可能快地向债券受
托管理人提供三份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并可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
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9、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发行人应在15日内以通讯、传真或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方式等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
人及保证人:

(1)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将到期的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和/
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

(2)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次公司债券的
利息和/或本金;

(3)发行人预计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次公司
债券的利息和/或本金;

(4)发行人发生或者预计将发生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
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债券
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

(6)发行人发生标的金额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与本次公
司债 “重大”信息披露标准保持一致)以上的重大仲裁或诉讼;

(7)本次公司债券被暂停或终止上市交易;

(8)发行人订立可能对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

(9) 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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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行人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1)保证人主体发生变更或保证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2)发行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诉讼;

(13)发生其他可能导致债券信用评级发生重大变化,对债券按期偿付产生
任何影响的事件或者存在相关的市场传言的情形;

(14)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及时通知全体债券持有
人、受托管理人及保证人的情形。

10、发行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债券受托管理报酬。

(三)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形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之行为视为
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受本协议之约束。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形式
取得本次公司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之约束。

2、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发行人偿付本次公司债券的
本金和/或利息。

3、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公
司债券。

4、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5、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监督受托管
理人涉及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的有关行为。

6、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和本协议的规定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7、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而作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
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8、债券持有人应当遵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本协
议的相关规定。

9、债券持有人应当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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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发行人提前偿付本次公司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恪尽
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

2、对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发行人的指示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合理依赖
以任何传真或电子系统传输方式作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地认为是由发行人
或发行人的授权代表发出的指示,且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就该等合理依赖依法得到
保护。

3、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债券受托管理报酬。

4、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
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5、如果收到任何债券持有人发给发行人的通知或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应
在收到通知或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通知或要求转发给发行人。

6、债券受托管理人应督促发行人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7、受托管理人应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前取得保证人为本次公司债券出具的
《委托保证合同》/《担保函》和其他有关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5份),并妥善
保管。

8、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得知违约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勤勉尽责的要求尽快以在
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各债券持有人。

9、在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勤勉尽责地依法采取一切正
当合理的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0、受托管理人应作为本次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在债券存续
期内勤勉和忠实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及其他相关
事务。

11、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期、足额将到期的本次公司债券
利息和/或本金划入本次公司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时,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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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在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次日,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维
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1)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要求支付所有未偿还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

(2)要求发行人在一定期限内追加担保;发行人不追加担保时,受托管理
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3)按照《债券担保协议》/《债券担保函》的相关规定,向保证人发出书
面通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将发行人应付而未付的本次公司债券到期利
息和/或本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采取其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债券本金和利息。

12、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
与发行人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3、受托管理人应按照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14、受托管理人应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时与发行人、保证人及债券
持有人沟通,督促全体债券持有人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5、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
利益冲突,不得利用作为受托管理人而获取的有关信息为自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谋取不当利益。

16、受托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规定向债券持有人
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7、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受托管理人应该向新受托管理人移交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工作及有关文
件档案。

1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义务转
委托给第三方履行。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前对发行人所募集资金进
行监督,并代表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就本次公司债券
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不得利用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地位而获得的有关
信息为自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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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享有知情权,除根据法律、法
规及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之目的而予以披露的情形外,应对在履行义务中获知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22、在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之前,保证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
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发行人
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人、保证人提
前兑付债券本息。

23、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合法有效性作任何声明;除监督义
务外,不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除依据法律和本协议出具的证明文件
外,不对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为避免疑问,因债券受托管理人
同时为本次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承销商,则本款项下的免责声明不影响债券受托
管理人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承销商应承担的责任。

24、受托管理人应遵守和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

1、受托管理人通过日常事务管理、召集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出具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的方式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2、受托管理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对发行人涉及债券持有人权益的行为进行指
导和监督,对保证人的担保能力进行持续关注。

3、受托管理人召集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条件和程序按《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规定进行。

4、受托管理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按本节“(六)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规定进行。

(六)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具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该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后的一个月内以公告方式向
全体债券持有人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委托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公布,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

(2)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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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可能影响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重大诉讼、仲
裁和行政处罚等重大事件;

(4)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5)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6)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7)发行人指定的负责处理相关事务的专人的变动情况;

(8)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向债券持有人通告的其他情况。

3、以下情况发生,受托管理人应当以公告方式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出具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发行人与登记托管机构的约定将
到期的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划入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时,或保证人
未履行保证义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如实报告
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相关情形出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示发行人,
报告债券持有人,并依法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3)出现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其他情形。

4、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应将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等持
续信息披露文件及时以公告方式告知债券持有人,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

(七)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条件和程序

1、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变更受托管理人:

(1)受托管理人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义务;

(2)受托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3)受托管理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

(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决议变更受托管理人。

2、新任受托管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新任受托管理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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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受托管理人已经披露与债券发行人的利害关系;

(3)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3、单独和/或合并代表本次公司债券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要求变
更或解聘受托管理人的,受托管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解除其受托管理
人职务并聘请新的受托管理人,变更受托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公司债券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发行人和
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和本协议的规定完成与变更受托管
理人有关的全部工作。

4、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同意:(1) 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或解聘受
托管理人决议之日起,原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本协议约定
的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由新任受托管理人享有和承担;(2) 原受托管理人
的违约行为(如有)由原受托管理人承担和负责,新任受托管理人对原受托管理
人的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八)受托管理人的报酬

受托管理人根据本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定受托管理本次公司债券事务而应当
获得的报酬标准为: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期公司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和本金兑
付完毕之日止。

(十)违约责任

1、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公司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本次公司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应
付本金,且该种违约持续超过30天仍未解除;

(2)未能偿付本次公司债券的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若适用)的利息,且
该种违约持续超过30天仍未解除;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1)到(2)项违约情形
除外),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本次公司债券本金总额25%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

(4)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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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如果本协议下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单
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
立即到期应付。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
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i)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
和开支;(ii) 所有迟付的利息;(iii) 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iv)适用法律允
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或(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
济或被豁免;或(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
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通
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3、如果发生本协议第12.1条约定的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债券受托管理人
应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债券本金和利
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本协议或本次公司债券项下的义务。

(十一)补偿和赔偿

1、若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代理人根据本协议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为本次公司债券管理之目的,从事任何行为(包括不作
为),而该行为导致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损害、合理支出和费用(包
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费用),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但若该行
为因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过失、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
不在赔偿之列。发行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由发行人权
利义务的承继人负担。

2、若因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过失、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而导致发行人及其
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
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债券受托管
理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权利义务的
承继人负担。

(十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1、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均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
争议或索赔,由协议签订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双方一致同意将
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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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的订立、有效性、解释、签署和履行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

(十三)协议的生效、修改及其他

1、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后成立并且在本次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完成发行后生效。

2、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获得的发行人的信息负有保
密义务,并仅能在为履行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的必要范围内适当使用,
且不得与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所适用的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相抵触。

3、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应按照下述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发出。该通知
经公告、专人递送、发出挂号邮件(邮资预付)或发送传真或电话通知(在发送
传真或电话通知的情况下,则以24小时内通过隔夜快递方式发送的确认函正本为
准)后,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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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发行人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和《试点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节仅列示了本期
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
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本公司
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之行为视为同
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
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适用性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就发行人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
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公司债券利率;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公司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相关
解决方案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
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4、对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当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
出决议;

6、当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
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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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修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达成相关补充协议作出决议;

8、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9、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
形。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
内,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自其知
悉该等事项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尽快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

(3)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

(4)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

(5)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

(6)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本规则第七条(上文“(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之第2条)规定的事
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本规则第六条(上文“(二)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之第1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
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

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5日内,债券
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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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15日,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债
券持有人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以公告方式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4)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

(5)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5、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除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的,不得因此而变
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发生上述情形时,召集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
开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
日,并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3日。于债权登记日在证券登记机
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
记持有人。

7、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地召开。
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依法根据本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
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
有人会议召集人;单独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
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合并
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通知的,合并发出召开该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债券持有
人为召集人;发行人根据第八条(上文“(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之第3
条)的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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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召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应会议召集人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由召集人根据本规则第五条(上文“(一)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和第七条(上文“(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之第
1条)的规定决定。

发行人、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
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
开之日前10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
日起5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除上述规定外,
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
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
或不符合本规则第五条(上文“(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和第七条(上
文“(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之第1条)规定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出决议。

3、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
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上述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
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公司债券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的张数。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公司
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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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和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委托代理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持有
本期公司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代理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
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
前送交债券受托管理人。

6、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
时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
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
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发行人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召
集人。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本规则第十三条(上文“(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
集”之第8条)的规定确定的会议召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会议召集人未能
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1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
的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
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期公司债券张数最多
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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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应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受适
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表应当对债券持
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4、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同意,下列机构和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
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集人应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
券持有人和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住所、持有或
者代表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联系方式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
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五)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
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
票表决权。

2、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
议题应当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
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
不予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
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
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
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以后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投票表决方式可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
且其代表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2)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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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监票人两人,负责债券持有人会议计票和监票。会议
主持人应主持推荐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监票人、1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1名发
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6、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
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7、会议主持人如果对决议的表决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
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
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
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8、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9、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募集说
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
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与本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与债
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试点办法》和《募集说明书》明确
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外:

(1)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
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

(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后,对发行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0、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及时公告会
议决议。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的张数及占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的
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

1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以及会议见证律师和监
票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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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
张数及占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4)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
记录的其他内容。

12、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记录员签名。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
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保管
期限至本期公司债券期限截止之日起五年期限届满之日结束。债券受托管理人保
管期限届满后,应当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将上述资料移交发行人。

13、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
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
向发行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本期公司债券交易的场所报告。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
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
具体落实。

受托管理人仅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而不是单个债券持有人的指示)行
事,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六)附则

1、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有明确规定的,
从其规定。

2、本规则项下公告的方式为: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由召集人承担。

4、本规则于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加盖公章后,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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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总量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经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投向

经公司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93,072.48万元、
327,578.27万元和601,636.42万元。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
不断增加。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业务安
排为用于黄金原料以及黄金产品采购,并将其用于公司加盟渠道和经销商渠道的
发展,以实现黄金存货的周转并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大。

(三)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运用的主要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方案。本
届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
化债务期限结构,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并
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含3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拟全部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若全部用于黄金原料以及黄金产品采
购,并在当期将其用于公司加盟渠道和经销商渠道的发展,实现对外销售,将在
本期债券发行的当期实现毛利约2,892.86万元(按最近一期公司平均毛利率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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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进入公司存货周转,将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
模,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并增强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

(二)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短期银行贷款进行外部融资。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
公司的短期借款分别为56,000万元、62,400万元和96,400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
的比重分别为48.06%、44.42%及44.95%。
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116,046.12万元、
138,197.59万元和213,729.62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9.59%、98.38%
及99.66%,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可能影响公司短期债务的偿付能力。
若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如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本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
额的比例将下降至87.43%,这将改善公司的负债结构,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
的统筹安排和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三)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的流动比
率、速动比率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1.24、0.91分别增加至1.38、1.05,流动资
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将有所增强,财务风险将
有所降低。

(四)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
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
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
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债务期限结
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在保
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负债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提升公
司的盈利水平,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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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14 年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万元) 179,139.82
2014 年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万元) 79,238.73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公司的担保)
2014 年末担保总额(万元) 79,238.7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89.01%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除为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向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除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向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已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
除的情形。

二、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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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葱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榆树馆一巷4幢202号

电话:010-68567301

传真:010-68567301

联系人:徐巍

电子邮件:jyzq@1king1.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电话:0755-82943666,010-82291138

传真:0755-82943121

项目主办人:谢丹、邵海宏

项目组成员:张昊、谢凌宇、寿峥峥

(三)分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10-59312833、021-38677371

传真:021-50329583

联系人:杨思思、邓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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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3573、3562

传真:010-60833504

联系人:汪婉君、宁丹荃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徐彬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马甸南村甲18号首信律师楼

电话:010-82088088

传真:010-62054472

经办律师:黄湘琼、于佳宁

(五)审计机构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3-9层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苗策、张富根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做 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经办人:李剑、杜蕾、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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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七)担保人

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2 号天作国际中心 1 号楼 A 座 30 层

法定代表人:段宏伟

经办人:赵利锋

联系电话:010-59705600-6230

传真:010-59705610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联系人:谢丹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开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18300052504417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湖滨花园裙楼(华侨城兴隆街 22 号)

电话:0755-26922082

(十)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5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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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邮编:518010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负责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编:51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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