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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10-0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0 年 10 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80,002,000 股;

发行后股本总额:487,628,000 股;

发行价格:11.3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09,622,74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891,973,070.88 元;

调整后每股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0.3700。

注:调整后每股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孰低数/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数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最终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640,000 6 个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50,000 6 个月
3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270,000 6 个月
4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30,000 6 个月
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00,000 6 个月
6 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180,000 6 个月
7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12,000 6 个月
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10,000 6 个月
9 夏世勇 2,580,000 6 个月
1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0,000 6 个月
11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 6 个月
1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50,000 6 个月
13 曹乐武 2,300,000 6 个月
14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00,000 6 个月
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 6 个月
合计 80,002,000

1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80,002,000 股将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5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
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
首日起算。




2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 1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 1
目 录 .............................................................................................................................. 3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0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22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5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32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32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 32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33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3
二、上市推荐意见 ................................................................................................. 33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 34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6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6
3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37
三、审计机构声明 ................................................................................................. 38
四、验资机构声明 ................................................................................................. 3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40
一、备查文件 ......................................................................................................... 40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40




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海斌 张海波 段浩然




王佳才 刘胜安 彭威洋




朱家骅 胡北忠 佘雨航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9 日




5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川恒股份、公司、发行
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预案 指
预案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 指
方案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

发行 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普通股、A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国信证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
舍五入造成的。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Guizhou Chanhen Chemical Corporation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川恒股份
股票代码 002895
注册资本 40,762.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海斌
董事会秘书 李建
公司住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02741140019K
电话 0854-2441118
公司网址 http://www.chanphos.com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磷酸二氢钙、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二氢钠、
磷酸一铵、聚磷酸铵、酸式重过磷酸钙、磷酸脲、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掺混肥料(BB 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化
经营范围 肥、硫酸、磷酸、土壤调理剂、水质调理剂(改水剂)、磷石膏及其
制品、氟硅酸、氟硅酸钠的生产销售;提供农化服务;饲料添加剂类、
肥料类产品的购销;磷矿石、碳酸钙、硫磺、液氨、盐酸、煤、纯碱、
元明粉、石灰、双氧水(不含危险化学品)、硝酸、氢氧化钠(液碱)、
五金交电、零配件购销;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凭许可经营)
主营业务 磷化工领域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磷矿山经营及矿石开采、销售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消防用磷酸一铵、肥料级聚磷酸铵、掺混肥、水
主要产品
溶肥、磷矿石等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7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
议案。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0 年 5 月 8 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根据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反馈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的审核通过。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5 号),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002,000 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 15 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贵
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通知 15 名投资者按
规定于 2020 年 9 月 9 日 15 时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
款账户,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出具《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0CDA40175)。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9
月 9 日 15:00 时止,保荐机构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909,622,740.00 元。

2020 年 9 月 10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在扣除应付国信证券的承
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20 年 9 月 14 日,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8
(XYZH/2020CDA40176)。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09 月 10 日止,川恒股份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80,002,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9,622,74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7,649,669.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891,973,070.88 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 1,046,240.28 元未做进项
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890,926,830.6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
本)为人民币 80,002,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810,924,830.60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申请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2,000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即 11.27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
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价格优先、股数优先、时间优先”原
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1.37 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均价 14.08 元/股的 80.75%。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9
川恒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80,002,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09,622,74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7,649,669.12 元(保荐及
承销费用 13,298,327.74 元、会计师费用 1,320,754.70 元、律师费用 1,698,113.17
元、信息披露费用 1,009,433.96 元、其他费用 323,039.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891,973,070.88 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 1,046,240.28 元未
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890,926,830.60 元)。其中新增注册
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80,002,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810,924,830.60 元。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
合伙。

获配投资者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获配投资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询价对象及认购邀请书的发放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向证监会报送《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向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
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57 名及《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13 名,共计 170 名,
10
包括: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
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基金公司 59 名;证券公司 31 名;
保险机构 18 名;其他机构投资者 26 名;自然人 16 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T-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述 17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送达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行方案》报送后至
《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的 13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询价对象 投资者类型

1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2 贵州铁路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3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4 深圳市乾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5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6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7 徐毓荣 自然人
8 王智 自然人
9 曹乐武 自然人
10 夏世勇 自然人
11 钱凤珠 自然人
12 刘涛 自然人
13 魏吉花 自然人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2020 年 9 月 3 日(T 日)8:30-11:30,在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的见证下,
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 1 名投资者因未按《认购邀请书》
及时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其余 18 家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
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
价。上述 18 家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总股数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元/股) (万股)
1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1.27 450.00
11.60 230.00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0 380.00
11
3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37 527.00
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17 245.00
12.09 289.00
5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58 388.00
11.37 483.00
12.68 236.00
6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11.97 250.00
11.27 266.00
7 曹乐武 12.35 230.00
13.20 378.00
8 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62 396.00
11.95 418.00
11.35 914.00
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27 1,374.00
12.37 330.00
10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2 420.00
11.28 495.00
11 夏世勇 12.35 258.00
12.01 292.00
12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1 443.00
11.31 451.00
1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0 261.00
14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00 230.00
11.97 1,351.00
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1 2,011.00
11.42 2,064.00
16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0 258.00
12.40 434.00
1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15 843.00
11.68 1,275.00
18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68 1,027.0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股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对以上 18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股数由
高至低进行排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以 11.37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
发 行 价 格 。 对 应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80,002,000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09,622,740.00 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80,002,000 股;
发行对象总数为 15 名,不超过 35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
如下:


12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640,000 234,676,800 6 个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50,000 144,967,500 6 个月
3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270,000 116,769,900 6 个月
4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30,000 50,369,100 6 个月
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00,000 47,754,000 6 个月
6 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180,000 47,526,600 6 个月
7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12,000 44,479,440 6 个月
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10,000 29,675,700 6 个月
9 夏世勇 2,580,000 29,334,600 6 个月
1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0,000 29,334,600 6 个月
11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 28,425,000 6 个月
1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50,000 27,856,500 6 个月
13 曹乐武 2,300,000 26,151,000 6 个月
14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00,000 26,151,000 6 个月
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 26,151,000 6 个月
合计 80,002,000 909,622,740

其中,上述获配对象中的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多个资产
管理计划作为一个认购对象,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股份登记情况如下:

序 登记股数
发行对象名称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登记证券账户名称 金额(元)
号 (股)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410,000 4,661,700
9 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9 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490,000 5,571,300
11 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11 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 410,000 4,661,700
1 13 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13 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490,000 5,571,300
15 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15 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招商银行-华融通定 华融证券-招商银行-华融通定
650,000 7,390,500
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450,000 27,856,500
华泰证券资管-建信理财“诚 华泰证券资管-建信理财“诚
益”定增主题固收类封闭式理 益”定增主题固收类封闭式理
财产品 2020 年第 5 期-华泰资 财产品 2020 年第 5 期-华泰资 300,000 3,411,000
华泰证券(上海) 管建信理财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管建信理财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2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 计划
华泰证券资管-山东铁路发展 华泰证券资管-山东铁路发展
基金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山投 基金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山投 2,000,000 22,740,000
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13
划 划
合计 2,300,000 26,151,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中信建投龙兴 662 号资产管理 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
3 2,300,000 26,151,000
有限公司 计划 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
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利益
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
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

(四)本次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无需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和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2 只产品、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的 3 只产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57 只产品以及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管理的 2 只产品为公募产品,因此无需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2、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两家投资
者本次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下属的另类投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本次参与认
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经济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
14
已提供自有资金承诺函及无需备案的说明文件。因此,上述两家投资者均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
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3、曹乐武、夏志勇两位投资者为自然人,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因此无
需私募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4、川江投资有限公司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
但本次参与认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已提供自有资金承
诺函,因此无需完成产品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需要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管理人登
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3 只产品、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4
只产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1 只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22 只产品为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完成产品备案。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管
理人登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 1 只产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的 5 只产品、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2 只产品为证券公
司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
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完成产品备案。

3、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15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
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本次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
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配售结果符合《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5 号)、以及向认购对象发送的《贵州川恒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和《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已全部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
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投资者类别 风险等级是否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风险承受等级 匹配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6 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7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9 夏世勇 普通投资者/C5 是
1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1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3 曹乐武 普通投资者/C5 是
14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经核查,上述 15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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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制度要求。

(六)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0,64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2,75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第 6 层 04A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钱明飞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17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27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117 号 9 楼 901、902 室
法定代表人 邓晖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43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法定代表人 卢伟忠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20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 69 号 22 层
法定代表人 刘祥剑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
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财务信息咨询(除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理咨
经营范围 询;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商务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五金交电,矿产
品(除专控),有色金属,金属材料,煤炭(除储藏),焦炭,计算机软硬
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其
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18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180,000 股,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

7、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1 号 8F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912,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61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夏世勇

夏世勇,男,身份证号码:11010819******5757,住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
路 76 号广州金发科技股份公司。

夏世勇本次认购数量为 2,58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住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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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注册资本 23,3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58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延线正兴镇广东街 248 号
法定代表人 陶江辉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非
经营范围
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50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海文
注册资本 584,070.2569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
经营范围 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45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曹乐武

曹乐武,男,身份证号码:51102819******0018,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
东路 713 号四楼。

曹乐武本次认购数量为 2,30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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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法定代表人 崔春
注册资本 26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300,000 股,股份限
售期为 6 个月。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注册资本 764,638.5238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
经营范围 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30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七)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八)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2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762.60
万股,控股股东为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川恒股份 310,968,000
股,占总股本的 76.29%,实际控制人为李进先生和李光明先生。

本次发行后,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为
63.77%,李进先生和李光明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
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
化。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权状况也未
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80,002,000 股将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
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刘瑛、余志情

项目协办人:李迪

其他项目组成员:袁野、杨静悦、董丝旭、康晨

电话:0755-82134633


22
传真:0755-821317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负责人:梁爽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3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28 层

经办律师:梁爽、游明牧

电话:022-85586588

传真:022-85586677

(三)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叶韶勋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注册会计师:谢芳、夏翠琼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四)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叶韶勋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注册会计师:谢芳、夏翠琼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1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310,968,000 76.29
苏州天相湛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
2 境内一般法人 2,727,800 0.67
伙)
基金、理财产
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2,650,000 0.65
品等
4 孟杰飞 境内自然人 1,944,100 0.48
5 李子军 境内自然人 1,310,000 0.32
6 李强 境内自然人 1,007,500 0.25
7 冯美娟 境内自然人 1,000,000 0.25
8 杭州城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928,900 0.23
9 石志坚 境内自然人 860,000 0.21
10 钱永华 境内自然人 800,000 0.20
合计 - 324,196,300 79.5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新
增股份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21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0,968,000 63.77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驰泰量化价值一号
2 10,270,000 2.1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4,370,000 0.90
4 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180,000 0.86
5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12,000 0.80
6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3,277,700 0.67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利一年定期 2,880,000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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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苏州天相湛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727,800 0.5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
9 2,700,000 0.5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620,000 0.54
合计 347,905,500 71.3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80,002,000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616,000 1.87% 87,618,000 17.9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00,010,000 98.13% 400,010,000 82.03%
三、股份总数 407,626,000 100.00% 487,628,000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890,926,830.60 元,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会下降,公
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
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
精深加工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将大幅增加,抗风险能
力将大幅增强,盈利能力也将得到较大的提升。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25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
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
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 2017-2019 年财务报告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 出 具 了 XYZH/2018CDA40116 号 、 XYZH/2019CDA40055 号 和
XYZH/2020CDA4002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6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284,775.30 282,123.69 261,622.42 241,307.16
负债总额 87,385.90 81,998.45 70,517.30 52,556.56
所有者权益 197,389.40 200,125.24 191,105.12 188,750.6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96,223.49 198,994.67 191,161.49 188,750.6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80,483.72 174,930.76 129,027.66 118,378.04

26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利润 10,600.61 22,635.30 9,822.77 15,877.89
利润总额 10,524.98 22,085.07 9,739.55 15,759.54
净利润 8,318.08 17,945.08 7,665.15 13,341.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8,282.75 18,040.13 7,721.51 13,341.3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
7,984.41 18,600.92 7,178.27 11,902.13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7.16 28,683.08 1,402.18 12,055.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88.47 -9,513.38 -14,500.94 -27,773.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9.53 -5,597.88 9,545.80 11,022.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72.03 13,644.89 -3,409.29 -5,102.61

4、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1.09 1.20 1.66 2.17
速动比率 0.55 0.67 0.49 0.7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0.69% 29.06% 26.95% 21.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51% 35.08% 30.98% 23.6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30 29.95 28.92 31.06
存货周转率(次) 4.03 4.25 3.19 2.8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79 14.44 11.47 123.8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18 0.70 0.03 0.30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9 0.33 -0.08 -0.1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
4.00% 9.64% 3.79% 7.09%
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45 0.19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44 0.19 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4.81 4.88 4.70 4.72
净资产(元/股)

27
注:本表当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存在差异,系因为当年度公司实施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在等待期内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
金股利,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而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进行扣除。

本表稀释每股收益与本公告特别提示中“调整后每股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含义不同。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09 1.20 1.66 2.17
速动比率(倍) 0.55 0.67 0.49 0.7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0.69% 29.06% 26.95% 21.78%

2018年公司流动比率下降0.51倍,根据资金规划需要,公司适当提高了短期
贷款规模,2018年末短期贷款较2017年增加7,900万元;另一方面因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谨慎
性原则,公司计提回购义务涉及的相关负债9,727.6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2018
年公司流动负债同比增长,流动比率有所下降。2019年公司流动比率下降0.46倍,
主要原因是根据资金规划需要,2019年末短期借款较2018年末增加1.08亿元。

2018年公司速动比率下降0.21倍,2018年公司速动资产基本持平,主要由于
短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流动负债项目增加使得速动比率下降。2019年公司速动
比率回升0.18倍,公司速动资产增幅大于流动负债增幅,主要受2019年末货币资
金较2018年增长14,682.37万元影响,2019年公司下游市场对产品保持旺盛的需
求,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以及产品毛利上升,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现金流增加;
另一方面由于2019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公司对原材料预付账款和存货规
模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当调整,释放了部分资金,综合影响下速动比率有所回升。

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下降0.11倍和0.12倍,由于公司根

28
据资金规划,短期借款规模较年初增加1,200万元;另一方面,公司对聚磷酸铵、
环保改造等在建工程项目持续投入以及2019年度现金分红,使得货币资金规模较
年初下降8,799.25万元,短期偿债比率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保持较好的需求,公司适
当提高短期贷款规模补充营运资金,增加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也相应提高。

2、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30 29.95 28.92 31.06
存货周转率(次) 4.03 4.25 3.19 2.88

注:半年度数据已转换为年化口径。


2017-2019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波动但整体比较稳定。由于疫情和
年度大修影响,上半年国内大客户下单及产品交付较同期偏晚,期末客户账期尚
未届满,导致2020年6月末应收款项小幅上涨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报告期
内公司和主要客户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良好。

2017-2019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持续增长,2020年1-6月小幅下滑,主要原
因如下:

2018年下半年发行人控股股东川恒集团收购了福泉磷矿90%的股权,福泉磷
矿具备年产150万吨磷矿的生产能力,能够较好地保障公司原材料需求,公司使
用备货库存原材料比例较以前年度有所提升,2018年公司存货平均余额下降,存
货周转率有所提升。

2019年因下游市场对公司磷酸二氢钙和磷酸一铵产品保持旺盛的需求,公司
海外市场推广也有所成效,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成本均同比增长;2019
年公司存货平均余额小幅下降,原材料余额下降是主要影响因素,一方面考虑福
泉磷矿小坝磷矿的生产能力公司对磷矿石库存备货量进行小幅调减,另一方面为
腾挪堆场空间配合项目试生产,公司减少了添加剂、试剂、低耗物资等其他原材
料库存备货量。因此2019年公司整体存货周转效率提升。

29
2020年1-6月主要受到全球疫情影响及二季度国内长江中下游地区多雨天气
影响,磷酸二氢钙产品出货量较同期小幅下降,产品库存商品规模有所增加,存
货周转天数有所上升。

3、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80,483.72 174,930.76 129,027.66 118,378.04
营业利润 10,600.61 22,635.30 9,822.77 15,877.89
利润总额 10,524.98 22,085.07 9,739.55 15,759.54
净利润 8,318.08 17,945.08 7,665.15 13,341.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282.75 18,040.13 7,721.51 13,341.38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984.41 18,600.92 7,178.27 11,902.1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由主营业务驱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
营业务收入为112,482.05万元、121,607.31万元、150,818.36万元和63,364.31万元,
2017年-2019年逐年增长的趋势,收入的增长主要因为:首先,磷酸二氢钙下游
市场持续转型升级,磷酸二氢钙对磷酸氢钙构成产品替代,市场空间逐渐扩大推
动了销售收入的增长;第二,下游干粉灭火剂新国标实施,公司消防用磷酸一铵
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1-6月,主营业务实现收入
63,364.31万元,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暂时性下降,主营业务
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1.70%。

报告期内,受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影响,归母净利润随业务规模扩大总体呈上
升趋势。2018年归母净利润下滑,主要是硫酸受环保政策影响出现供给短缺,原
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同时当年确认较大金额的股权激励费用。2020年1-6月,归
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6.09%,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1.33%,比上年同期
增长4.3个百分点,毛利率增长主要是由于社会工业生产疫情期间受到较大影响,
工业原料硫酸和硫磺市场价格大幅下滑,而公司对下游客户具有一定议价能力,
产品价格降幅远小于原材料价格降幅。

4、现金流量分析
30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7.16 28,683.08 1,402.18 12,055.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88.47 -9,513.38 -14,500.94 -27,773.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9.53 -5,597.88 9,545.80 11,022.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72.03 13,644.89 -3,409.29 -5,102.6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回款稳定,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能为公司提供充足的
现金流入,为公司持续经营、维持盈利奠定良好的基础。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主要因为当年原材料硫酸价格上涨,公司采购原材料现金
流出较多;同时为了稳定发行人生产原材料来源,发行人与几家磷矿石和煤炭贸
易商签订了磷矿石和煤炭的预付款采购合同,计划以合同约定价格对磷矿石和煤
炭进行库存备货。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发行人在报告期
内持续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募投项目以及进行技术改造。2017年公司投资活动现
金流出主要是发行人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
流净流出主要为购建长期资产支出,主要是对新建工程项目进行持续性地投入。
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主要是对于小坝磷矿及其附属资产的收购支
出。2020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主要是对年产5万吨聚磷酸铵项
目、磷石膏充填站项目、工厂水处理等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31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03,941 万元(含发行费用),
发行数量不超过 80,002,000 股。具体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 102,000 72,941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 21,000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 10,000
合计 133,000 103,941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
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
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2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川恒股份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聘请国信证券作为川恒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
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国信证券指定刘瑛、余志情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
责川恒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
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
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国信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
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具备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
的信息披露制度。

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33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
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18]166 号)等有关
规则,并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报
送证监会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未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也未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为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的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保荐
机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
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经履行了必须的
批准程序。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
次发行的询价及配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及《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

34
股数、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对象等发行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本次发
行的发行对象均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机构和自然人投资者,具备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未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也未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为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的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本所
律师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
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35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李 迪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余志情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9 日




36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梁 爽 游明牧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梁 爽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020 年 10 月 9 日




37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XYZH/2018CDA40116 号、XYZH/2019CDA40055 号和 XYZH/2020CDA40026 号
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 芳 夏翠琼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10 月 9 日




38
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XYZH/2020CDA40175、XYZH/2020CDA40176 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 芳 夏翠琼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10 月 9 日




3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电 话:0854-2441118

传 真:0854-221022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 话:0755-82130833

传 真:0755-82133415


40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41
(此页无正文,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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