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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4-27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特锐德 股票代码:30000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零二一年四月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3,140,638 股

2、发行价格:23.18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88.8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0,762,252.9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43,140,638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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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8

(四)发行数量............................................................................................ 8

(五)发行价格............................................................................................ 8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9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9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9

(十)发行对象............................................................................................ 9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4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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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6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7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7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9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9

(一)主要财务数据.................................................................................. 1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2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22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23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3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4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4

九、备查文件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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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特锐德/公司/发行人 指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德锐投资 指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公司章程 指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和信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山东和信会计师

会所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董事会 指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享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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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TGOOD Electric Co., Ltd.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特锐德

证券代码 300001

注册资本 997,570,075.00 元(不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法定代表人 于德翔

设立时间 2004 年 3 月 16 日

上市时间 2009 年 10 月 30 日

公司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

邮政编码 266104

电话号码 0532-8093 8126

传真号码 0532-8908 3388

网址 www.tgood.cn

研发、设计、制造 50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一二次产品、新能源汽车充
换电设备及相关产品,提供产品相关技术服务、施工服务;电力工程
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电力设施的运维、检修、试验项目;
电力销售;电力设备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特种车辆的组装、拼装;
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点)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销售;汽车销售;
能源管理;融资租赁业务;进出口贸易;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服
务、技术咨询;智能电子产品和信息产品嵌入式软件开发、销售、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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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9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

2021 年 3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程序

2020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12 月 23 日,特锐德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特
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
函〔2020〕020368 号),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
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
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3 月 5 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4
号文同意注册,注册批复签发日为 2021 年 3 月 1 日,有效期截止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4、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1 日以
电子邮件及快递的方式向 164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送达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书》”),邀请该等投资者在接到《认购邀请书》后于 2021 年 4 月 1 日 9:00-12:00
期间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报价。

上述 164 名投资者中包括:27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6 家证券公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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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前 20 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及 76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11
名其他个人投资者和 5 家 QFII。经查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和发送范围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合法有
效。

2021 年 4 月 1 日上午 9:00-12:00,在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
人、招商证券共收到 21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其中,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缴纳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报价,其余 20 家认购对象,为
有效申购报价(注:除 5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认购保证金外,其余
15 家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保证金)。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对所有的《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3,140,638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5,913,682 股),且
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3 月 30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
低于 21.78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18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06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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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88.8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237,735.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762,252.9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
总额 100,000 万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
000009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 15:00 止,招商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999,999,988.84 元。

2021 年 4 月 9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和信验字(2021)第 000017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止,特
锐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140,638 股,每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3.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8.84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237,735.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762,252.9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3,140,638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人民币 947,621,614.99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43,140,638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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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元/股) (股) (月)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
限 公 司 ( MORGAN
1 STANLEY & CO. 23.18 20,060,396 464,999,979.28 6
INTERNATIONAL
PLC.)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
2 23.18 6,471,095 149,999,982.10 6
管理有限公司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8 3,451,251 79,999,998.18 6

4 陆平 23.18 3,321,829 76,999,996.22 6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泸州金
5 23.18 3,149,272 73,000,124.96 6
宏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6 23.18 3,019,842 69,999,937.56 6
公司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
7 责任公司- 聚龙金宝 1 23.18 1,941,328 44,999,983.04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Goldman Sachs & Co.
8 23.18 1,725,625 39,999,987.50 6
LLC

合计 23.18 43,140,638 999,999,988.84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 8 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 、 摩 根 士 丹 利 国 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MORGAN STANLEY &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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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PLC.)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企业类型 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住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E14 4QA England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
Young Lee
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 127.65 亿美元

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3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摩 根 士 丹 利 国 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本次认购数量为 20,060,39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A10 室

法定代表人 江伟

注册资本 2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310000560191968J

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经营范围
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6,471,095 股,股份限
售期为 6 个月。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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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注册资本 1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440300708470788Q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451,25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陆平

陆平,男,身份证号码为:1201041987********。

陆平本次认购数量为 3,321,82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泸州金宏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名称 泸州金宏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叙永县叙永镇和平大道御景东城 28 幢金融大厦二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510524MA6870599G

主要对非上市的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非公开交
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
经营范围
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泸州金宏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3,149,27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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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仅限于办公)

法定代表人 李进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440300717869125N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经营范围
证监会准许和批准的其他业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19,84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聚龙金宝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住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郝旻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440300354435546C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聚龙金宝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
数量为 1,941,32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Goldman Sachs & Co. LLC

名称 Goldman Sachs & Co. LLC

企业类型 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住所 200 West St, New York, NY 10282, United States

法定代表人(分支
Tanweer Kabir
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 98.93 亿美元

许可证编号 QF2003NAS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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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Goldman Sachs & Co. LLC 本次认购数量为 1,725,62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594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特锐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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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
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
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本
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43,140,638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特锐德;证券代码为:300001;上市地点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6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21 年 11 月 6 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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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400,290,422 40.13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5,501,709 7.57

3 屈东明 境内自然人 33,759,000 3.38

4 HELMUT BRUNO REBSTOCK 境外自然人 14,414,356 1.44

5 于德翔 境内自然人 13,119,434 1.3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基金、理财产品
6 10,143,201 1.02
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品
7 9,746,759 0.98
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 等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 基金、理财产品
8 9,284,726 0.93
3 期员工持股计划 等

基金、理财产品
9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六一组合 8,446,035 0.85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 基金、理财产品
10 8,010,000 0.8
元科新 5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等

合计 582,715,642 58.4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
《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400,290,422 38.46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0,312,428 6.76

3 屈东明 境内自然人 33,759,000 3.24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4 ( MORGAN STANLEY & CO. 境外法人 20,101,252 1.93
INTERNATIONAL PLC.)

5 HELMUT BRUNO REBSTOCK 境外自然人 14,414,356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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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基金、理财产
6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3,451,196 1.29
品等

7 于德翔 境内自然人 13,119,434 1.2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基金、理财产
8 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12,772,026 1.23
品等
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9 -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 品等 10,893,765 1.05
券投资基金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10 9,284,726 0.89
第 3 期员工持股计划 品等

合计 598,398,605 57.5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2,846,618 5.30% 95,987,256 9.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44,723,457 94.70% 944,723,457 90.78%

三、股份总数 997,570,075 100.00% 1,040,710,713 100.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于德翔先生,本次发行未对
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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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于德翔 董事长、董事 13,119,434 1.32% 13,119,434 1.26%

副董事长、执行
宋国峰 1,399,800 0.14% 1,399,800 0.13%
总裁、董事

屈东明 执行总裁、董事 33,759,000 3.38% 33,759,000 3.24%

陈忠强 董事 - - - -

郭永光 董事 369,700 0.04% 369,700 0.04%

邢志刚 董事 99,915 0.01% 99,915 0.01%

王秉刚 独立董事 - - - -

王竹泉 独立董事 - - - -

黄悦华 独立董事 - - - -

邵巧明 监事 - - - -

刘学宝 监事 - - - -

魏淑芳 监事 - - - -

周君 总裁 186,400 0.02% 186,400 0.02%

HELMUT
BRUNO 高级副总裁 14,414,356 1.44% 14,414,356 1.39%
REBSTOCK

康晓兵 副总裁 - - - -

常美华 副总裁 - - - -

副总裁、财务总
杜波 1,718,857 0.17% 1,718,857 0.17%


李会 副总裁 226,000 0.02% 226,000 0.02%

王超 副总裁 183,600 0.02% 183,600 0.02%

副总裁、董事会 -
Yingtao Sun - - -
秘书

李广智 副总裁 185,100 0.02% 185,100 0.02%

合计 65,662,162 6.58% 65,662,162 6.31%

注 1: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
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并考虑本次新增股份的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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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指标 2020 年 2020 年
2019 年/2019 年末 2019 年/2019 年末
/2020.12.31 /2020.12.31

基本每股收益 0.17 0.27 0.17 0.26

每股净资产 4.57 3.36 5.33 4.18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1,103,554.45 909,461.71 823,097.24

非流动资产 603,126.96 587,335.99 513,193.31

资产总计 1,706,681.42 1,496,797.70 1,336,290.55

流动负债 1,041,486.07 1,010,522.37 883,856.18

非流动负债 127,297.95 118,932.64 99,103.37

负债总计 1,168,784.02 1,129,455.01 982,959.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55,536.67 335,509.59 312,150.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7,897.40 367,342.69 353,331.0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742,061.74 673,908.61 590,3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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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利润 13,576.22 27,253.76 16,112.53

利润总额 12,322.62 25,768.06 16,384.90

净利润 15,012.17 24,503.14 18,77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04.88 27,021.09 17,899.4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07.03 39,004.37 79,203.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244.14 -46,035.14 -138,608.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319.11 10,165.09 46,703.9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6.43 290.41 657.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995.57 3,424.73 -12,043.44


4、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流动比率 1.06 0.90 0.93

速动比率 0.94 0.81 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6.29% 65.93% 66.2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 11.73% 13.70% 13.3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6 1.34 1.24

存货周转率(次) 5.40 5.24 4.0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59 1.94 1.6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16 0.39 0.7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5 0.03 -0.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36% 4.80% 3.99%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
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外,其余指标均以合并财务
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336,290.55 万元、1,496,797.70 万元
及 1,706,681.42 万元,呈逐步增长趋势,与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1.60%、60.76%及 64.66%,是公
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

2、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3、0.90 和 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0.82、
0.81 和 0.94。2018 年末至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
原因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增长较快所致;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
率、速动比率较 2019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3.56%、75.46%和 68.48%,
资产负债率保持比较稳定的水平。2018 年末至 2019 年末,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主要系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增加外部债务融资所致;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
率较 2019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特来电完成增资扩股致使公司权益资金增
加所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保荐代表人:李莎、吴喻慧

项目协办人:刘悦

项目组成员:刘海燕、姜士洋

联系电话:0755-8294 3666

传真:0755-8294 466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兴义路 8 号万都中心 47 楼

负责人:段祺华

经办律师:王钠、张霖夏

联系电话:0532-6616 1678

传真:0532-6616 1600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

负责人:王晖

经办律师:王伦刚、刘增明

联系电话:0531-8166 6288

传真:0531-8166 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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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

负责人:王晖

经办律师:王伦刚、刘增明

联系电话:0531-8166 6288

传真:0531-8166 6288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并上市之保荐协议》、《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
市之承销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

招商证券指定李莎和吴喻慧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

李莎:保荐代表人,负责及参与的项目主要有:五矿资本(600390)2013
年和 2015 年两次非公开发行、塔牌集团(002233)非公开发行、东信和平(002017)
配股、我乐家居(603326)IPO、香飘飘(603711)IPO、奥普家居(603551)IPO、
开润股份(300577)IPO 等。

吴喻慧:保荐代表人,负责及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国光电器(002045)IPO、
江淮汽车(600418)2007 年非公开发行、全聚德(002186)IPO、华明装备(002270)
IPO、数知科技(300038)创业板 IPO、保变电气(600550)配股及非公开发行、
金一文化(002721)IPO、道氏技术(300409)IPO 及非公开发行及可转换公司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债券、光大证券(601788)非公开发行、湘电股份(600416)非公开发行、郑州
银行(002936)IPO、青农商行(002958)IPO。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愿
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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