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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1-21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 别 提 示 : 本 次 非公 开 发 行股 票 发 行价 格 为 18.88 元 / 股, 实 际 发行
38,082,627 股。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18.88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即 18.27 元/股,则自发行结束并自上市之日起即可进行交易,
无锁定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7 年 1 月 24 日(即
上市日)不除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epu Medical Technology (Beijing) Co., Ltd.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法定代表人 蒲忠杰
成立时间 1999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743,570,294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000084768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乐普医疗
股票代码
联系电话 010-8012 0666
传真 010-8012 0776
邮政编码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lepumedical.com
电子信箱 zqb@lepumedical.com
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及其配件;医疗器械及其配件的技术开发;提供
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
经营范围
理(不含拍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6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
2、2016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逐项
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相关事项。
3、2016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4 号)的许可,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9,334,009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四)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38,082,627 股。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结果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964 号文的核准内容。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 18.27 元/股。
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日次日,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
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为
18.88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底价。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一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103.34%。
(七)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18.88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 18.27 元/股。故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
规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可上市交
易。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718,999,997.76 元。发行费用共计
17,847,582.6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01,152,415.13 元。
(九)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718,999,997.76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701,152,415.13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016 年 12 月 27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
(2016)第 640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海通证券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内已收到获配的机构投资者缴纳的资
金人民币 729,999,977.60 元,其中,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溢缴款 10,999,979.84 元,故本次收到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
币 718,999,997.76 元。
2016 年 12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6]第 71210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乐普医疗已非
公开发行股票 38,082,62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18,999,997.76 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17,847,582.63 元后,
乐 普 医 疗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01,152,415.13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38,082,627.00 元,余下部分 663,069,788.13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
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会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要求,
发行人和保荐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5家,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8.88元/股,发行数量为38,082,62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718,999,997.7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7,847,582.6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01,152,415.13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占发行后 锁定期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8 13,241,525 0.7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2 18.88 7,944,915 0.45% 0
公司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
3 18.88 7,944,915 0.45% 0
公司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
4 18.88 7,944,915 0.45% 0
有限公司
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发
5 展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 18.88 1,006,357 0.06% 0

合 计 38,082,627 2.14%
2、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刘未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50 号 2 幢三层 370 室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注册资本:2175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5)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 178 号(自主创新广场 1 号娄 221-1)
法定代表人:田晓利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
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
定,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发行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本次
非公开发行最终获配对象或其管理的基金产品属于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备案程序的,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
了登记备案;发行对象均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
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结论性
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均
符合《暂行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
案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月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乐普医疗;证券代码为:300003;上市地点
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18.88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即18.27元/股,则自发行结束并自上市之日起即可进行交易,无锁定期。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67,787,900 21.09% 367,787,900 20.64%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375,782,394 78.91% 1,413,865,021 79.36%
股份总数 1,743,570,294 100.00% 1,781,652,921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
1 35,561.48 20.40%
材料研究所)
2 蒲忠杰 22,724.26 13.03%
3 WP MEDICAL TECHNOLOGIES, INC 12,396.86 7.11%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工商银行-申万菱信共赢
4 9,060.00 5.20%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
5 7,803.80 4.48%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北京厚德义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80.00 2.91%
7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743.00 2.72%
8 王云友 3,435.65 1.97%
9 北京中关村国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94.57 1.89%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2,187.81 1.25%
11 其他 A 股股东 68,069.60 39.04%
合计 174,357.03 100%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股)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
1 35,561.48 19.96%
研究所)
2 蒲忠杰 22,724.26 12.75%
3 WP MEDICAL TECHNOLOGIES, INC 12,396.86 6.96%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工商银行-申万菱信共赢 2 号
4 9,060.00 5.09%
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
5 7,803.80 4.38%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北京厚德义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80.00 2.85%
7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743.00 2.66%
8 王云友 3,435.65 1.93%
9 北京中关村国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94.57 1.85%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2,187.81 1.23%
11 其他 A 股股东 71,877.86 40.34%
合计 178,165.29 100%
注:本次发行后各股东的持股情况系根据截至2017年1月13日登记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
情况计算。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数量未发生
变化。
(四)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 38,082,627 股,募集资金净额 701,152,415.13 元,总股本增
加至 178,165.29 万股。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经模拟计算,本
次发行前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2.70 3.04 2.76 3.0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17 0.3051 0.2987 0.2924
注 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除以本次发行前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资料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832,637.97 772,989.24 382,993.28 312,824.76
其中:流动资产 322,867.40 381,501.81 171,513.29 172,604.79
非流动资产 509,770.57 391,487.43 211,479.99 140,219.98
负债合计 318,601.82 239,128.20 53,734.02 23,381.72
其中:流动负债 235,847.56 200,268.10 51,721.19 21,830.97
非流动负债 82,754.26 38,860.10 2,012.83 1,55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4,036.15 533,861.05 329,259.26 289,443.0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471,438.75 480,689.87 314,256.43 282,757.39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2,597.39 53,171.18 15,002.83 6,685.6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52,452.21 276,871.75 166,863.70 130,326.78
其中:营业收入 252,452.21 276,871.75 166,863.70 130,326.78
营业总成本 183,632.55 209,348.95 115,336.53 88,194.38
其中:营业成本 99,643.24 123,693.66 60,827.60 40,377.43
营业利润 69,010.79 68,403.53 51,686.44 42,096.92
利润总额 70,788.51 70,093.99 53,663.83 43,195.94
净利润 59,130.56 59,599.10 45,223.65 36,665.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351.20 52,089.06 42,319.26 36,164.55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18.44 43,646.07 34,831.69 32,975.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762.68 -121,646.32 -68,865.37 -56,374.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74.28 210,310.91 12,990.41 -16,974.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515.76 132,543.33 -21,142.35 -40,411.07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32 0.26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 0.32 0.26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31 0.31 0.25 0.22
本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9% 15.62% 14.21% 13.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1.56% 15.26% 13.66% 12.91%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31 0.27 0.21 0.20
流量净额(元)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2.70 2.96 1.94 1.74
股净资产(元)
5、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0.11 -270.35 -22.73 108.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727.52 2,014.67 2,038.04 1,015.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136.89 -53.86 -37.92 -24.81
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3.06 -252.57 -296.63 -164.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0.62 -254.41 -47.64 -48.50
合 计 1,060.62 1,183.48 1,633.11 885.66
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
(二)盈利能力分析
1、收入整体情况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30,326.78 万元、
166,863.70 万元、276,871.75 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2016 年 1-9 月,发行人
营业收入 252,452.21 万元,占 2015 年全年营业收入的 91.18%,主要原因系发
行人基层医院介入诊疗业务、体外诊断产品及药品板块的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利润整体情况及变化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36,164.55 万元、
42,319.26 万元和 52,089.06 万元、54,351.21 万元,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占 2015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104.34%,业绩呈总体增长趋势。
主要系因公司在进一步巩固心血管医疗器械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加快外延式发
展步伐,成功并购了心血管类重磅药品,重点拓展的移动医疗及医疗服务业务也
实现了突破性进展,推动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平稳回升。
(三)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
别为 312,824.76 万元、382,993.28 万元、772,989.24 万元和 832,637.97 万元,
资产总额逐年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5.19%、44.78%、
49.35%和 38.78%,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81%、55.22%、
50.65%%和 61.22%。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持续扩张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开展
收购兼并、研发投入及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发行人的资产结构总体呈现流动资产
占比下降、非流动资产占比提高的趋势。
2、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负债总额逐年递增。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构成发行人负债总额的主要部分。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
别为 23,381.72 万元、53,734.02 万元、239,128.20 万元和 318,601.82 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22%、93.37%、96.25%和 85.17%,
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8%、6.63%、3.75%和 14.83%。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业务扩张及收购兼并步伐的加快,资金需求快速增加。
2014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一直在通过债务融资筹集发展所需资金,发行人的负
债总额呈明显增长趋势。
3、偿债能力及经营周转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38.26%,流动比率为 1.37,
速动比率为 1.13。
2016 年 1-9 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为 0.31,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07,存
货周转率为 1.83,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 32,975.71 万元、34,831.69 万元、43,646.07 万元和 53,918.44
万元。
2013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6,479.41 万元,
增幅为 24.45%,主要系因公司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14 年,发
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1,855.98 万元,增幅为 5.63%,
主要系因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回款增加所致。2015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3,646.07 万元,主要为新增子公司以及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对
应的销售回款。2016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3,918.44 万元,主要为新增子公司以及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对应的销售回款。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56,374.75 万 元 、 -68,865.37 万 元 、 -121,646.32 万 元 、
-119,762.68 万元,现金支出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投资收购其他企业。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出。2013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值较 2012 年有所增加,主要系因公司
外延式扩张步伐加快,用于投资收购其他企业所支付金额大幅增加所致。2013
年,发行人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增加 42,810.37 万
元,增幅为 1126.98%。2015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1,646.32 万元,主要为收购子公司并按约定支付的收购款。2016 年 1-9 月,
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762.68 万元,主要为收购子公司并
按约定支付的收购款。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16,974.54 万元、12,990.41 万元、210,310.91 万元和-30,774.28
万元。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1 层 1101 室
保荐代表人:岑平一、利佳
项目协办人:刘君
联系电话:010-58067850
联系传真:010-58067832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经办律师:李娜、余洪彬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 真:010-65681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29 号院 3 号楼茅台大厦 28 层
经办会计师:陈勇波、郭健、王娜
联系电话:010-56730088
传 真:010-567300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29 号院 3 号楼茅台大厦 28 层
经办会计师:陈勇波、郭健、王娜
联系电话:010-56730088
传 真:010-5673000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保荐暨承销协议》。
海通证券已指派岑平一先生、利佳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以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岑平一: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2007 年加入海通证
券投资银行部,从事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曾主要负责
或参与长城电脑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原特钢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国重工非公开
发行项目、乐普医疗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化岩土非公开发行项目、光明乳业非公
开发行项目、焦作万方非公开发行项目、上海兰宝 IPO 项目、积成电子 IPO 项
目、中化岩土 IPO 项目、中国西电 IPO 项目等,曾担任光明乳业非公开发行项
目协办人,上海兰宝 IPO 项目、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原特钢非公开发
行项目、乐普医疗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化岩土非公开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
利佳: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11 年加入海通证
券投资银行部,从事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工
作。曾主要负责或参与上海兰宝 IPO 项目、朝歌数码 IPO 项目、中电远达非公
开发行项目、中化岩土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化岩土资产重组项目等。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认为:乐普医疗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
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愿意推荐乐普医疗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它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暨承销协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联系人:张霞
邮编:102200
电话:010-8012 0666
传真:010-8012 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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