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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3-18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 99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一年三月



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243,670,000 股

(二)发行价格:4.45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1,084,331,500.00 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1,064,515,895.42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243,670,000 股,将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中恒集团、中恒同德、广投国宏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均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3 月 22 日开始计算。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非公
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限售期安排。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
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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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莱美药业 指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本公告书 指
市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广西国资委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广投集团 指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恒集团之控股股东

中恒集团 指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对象之一

中恒同德 指 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对象之一

广投国宏 指 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对象之一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指 中恒集团、中恒同德、广投国宏共 3 名特定投资者

西藏莱美 指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
股东大会 指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特别说明:本公告书中列出的部分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在
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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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3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3
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3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 13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4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情况 .......................................... 15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15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7

一、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 ...................................................................................... 17
二、主要财务指标 .................................................................................................. 18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1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2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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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ongqing Lummy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彭伟民
成立日期 1999 年 9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6219193432
注册资本 812,241,205 元 股票简称 莱美药业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006
董事会秘书 崔丹 联系方式 023-67300382
注册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 99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 2 号综合研发楼 B 塔楼 16 层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限本企业自产)粉针剂、片剂、大容量注射
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含激素
经营范围
类)、胶囊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医药制造为主,医药流通和药品
销售服务为辅。医药制造主要产品涵盖抗感染类、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
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大输液类、中成药及饮片类等,医药流通主要
为药品经销、代理及配送等。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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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注册办法》等的规定及股
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本次发行履行主管单位、监管部门的审批及注册程序

2020 年 3 月 23 日,广西国资委出具“桂国资复[2020]31 号”《自治区国资
委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
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关于中恒集团收购莱美药业的方案。

2020 年 7 月 3 日,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桂投发[2020]228 号”《广
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的批复》,同意公司按照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股票。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
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2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2021年3月1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恒集团、中恒同德和广
投国宏发送了《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划至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1年3月2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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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3 名,分别为中恒集团、中恒同德、广投国宏。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百分之八十,即 4.50 元/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的规定。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 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
利 润 分 配 预案 的 议 案》, 公 司 2019 年 度利 润 分 配 方案 为 : 以现 有 总 股 本
812,241,2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612,060.25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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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的发行价格由 4.50 元/股,调整为 4.45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4.50 元/股-0.05 元/股=4.45
元/股。

(五)发行数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43,670,000 股,未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即不超过 243,672,36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中恒集团 211,111,111 939,444,443.95
2 中恒同德 21,447,778 95,442,612.10
3 广投国宏 11,111,111 49,444,443.95
合 计 243,670,000 1,084,331,500.00


(六)募集资金数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4,331,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
增值税)19,815,604.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4,515,895.42 元,其
中 70,000.00 万元用于偿还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3 月 3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
验证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 0022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止,国金证券
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已收到莱美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
币 1,084,331,500.00 元。

2021 年 3 月 2 日,国金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
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出具的“川华信验(2021)第 0021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3,67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45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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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币 1,084,331,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15,604.58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64,515,895.42 元,其中增加实收股本人民币 243,670,000 元,增
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820,845,895.42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浦发银行重庆
分行、国金证券签订了《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
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恒集团、中恒同德和广投国宏共 3 名特定投资者。
具体情况如下: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中恒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 年 7 月 28 日 上 市 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 股 本 3,475,107,147 股 股票简称 中恒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4001982304689 股票代码 600252
法定代表人 焦明
注册地址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第 1 幢
对医药、能源、基础设施、城市公用事业、酒店旅游业、物流业的投
经营范围 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投
资;自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商业贸易(除国家有专项规定以外)。
主要经营业务为医药制造业,核心业务为中成药制造,另从事食品生
主营业务
产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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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本次认购数量 211,111,111 股 限售期及截止日
(2024 年 3 月 21 日)

2、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中恒同德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0 年 01 月 16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金额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P9XUA0G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同德同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温植成)
主要经营场所 南宁市洪胜路 5 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 1119-47 号房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等。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本次认购数量 21,447,778 股 限售期及截止日
(2024 年 3 月 21 日)

3、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广投国宏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22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金额 100,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P4JPX1A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叶浩)
南宁市壮锦大道 39 号 B-3 栋 401 室“商务秘书企业(南宁市经开商务
主要经营场所
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本次认购数量 11,111,111 股 限售期及截止日
(2024 年 3 月 21 日)

4、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中恒集团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

根据上述发行对象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资料以及中恒集团的确
认,中恒集团与中恒同德、广投国宏存在关联关系。

因此,中恒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中恒同德、
广投国宏与中恒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亦构成关联
交易。

5、重大交易情况与未来交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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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交易情况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邱宇先生与中恒集团签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中恒集团将通过向公司引入优质金融资源,进一步优化公
司的授信及融资条件,确保公司现金流稳定,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与中恒集团签署《借款协议》,中恒集团向公司提供
借款 8,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5.5%的年利率按天计算利息,借
款期限为 12 个月。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与中恒集团签署《借款合同》,中恒
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 3,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5%的年利率按天
计算利息,借款期限为 6 个月。2021 年 1 月 7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恒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将前述两
笔公司向中恒集团借款均分别展期 6 个月,借款年利率和担保方式保持不变。截
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上述借款余额合计为 11,000.00 万元。

公司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宇”)因经营需
要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申请办
理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西
租赁系广投集团控股孙公司。根据莱美隆宇与广西租赁签订的“桂租[2020]年租
字第[073]号”和“桂租[2020]年租字第[100]号”《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莱美隆宇上述融资租赁本金合计 12,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莱美隆
宇上述融资租赁本金余额合计为 11,000.00 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公告书披露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2)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
文件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对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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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审批程序,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就未来可能与莱美药业产生的关联交易,中恒集团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与莱美药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的业务来往或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按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莱美药业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所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莱美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3、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莱美药业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
能履行上述所做承诺而给莱美药业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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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021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一)股票简称:莱美药业

(二)股票代码:300006

(三)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中恒集团、中恒同德、广投国宏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均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非公
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限售期安排。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
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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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新增股票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8,432 0.01% 243,670,000 243,758,432 23.0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12,152,773 99.99% - 812,152,773 76.91%
股份总数 812,241,205 100.00% 243,670,000 1,055,911,205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截至2021年2月26日):
单位:股
序 持股 持股 限售股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号 数量 比例 股数
1 邱宇 境内自然人 184,340,000 22.70 -
2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48,305,376 5.95 -
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6,314,953 4.47 -
4 镇江润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17,828,080 2.19
5 唐洪梅 境内自然人 10,897,155 1.34 -
6 江文亮 境内自然人 10,172,939 1.25
7 朱丽华 境内自然人 9,085,200 1.12 -
8 于范易 境内自然人 8,108,900 1.00 -
9 曹磊 境内自然人 7,706,663 0.95 -
10 张玉国 境内自然人 7,367,540 0.91 -
合 计 340,126,806 41.88 -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截至2021年3月9日):
单位:股
序 持股 持股 限售股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号 数量 比例 股数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47,426,064 23.43 247,426,064
2 邱宇 境内自然人 184,340,000 17.46 -
3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48,305,376 4.57 -
同德乾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宁中恒 基金、理财产品
4 21,447,778 2.03 21,447,778
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
5 镇江润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17,828,080 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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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股 持股 限售股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号 数量 比例 股数
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 基金、理财产品
6 11,111,111 1.05 11,111,111
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
7 唐洪梅 境内自然人 10,897,155 1.03 -
8 江文亮 境内自然人 10,172,939 0.96 -
9 朱丽华 境内自然人 9,145,200 0.87 -
10 于范易 境内自然人 8,108,900 0.77 -
合 计 568,782,603 53.86 243,67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
行股票的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彭伟民 董事长 - - - -
副董事长、副总
2 冷雪峰 - - - -
经理
3 胡雷冰 董事、副总经理 - - - -
4 欧日华 董事 - - - -
5 唐伟琰 董事 - - - -
6 陈晓晖 董事 - - - -
7 陈煦江 独立董事 - - - -
8 陈 耿 独立董事 - - - -
9 李长碧 独立董事 - - - -
10 袁 媛 监事会主席 - - - -
11 许辉川 职工监事 - - - -
12 陈 凤 监事 - - - -
13 邱戎钊 总经理 - - - -
14 汪若跃 副总经理 101,066 0.012% 101,066 0.010%
副总经理、董事
15 崔 丹 16,844 0.002% 16,844 0.002%
会秘书
16 赖 文 财务总监 - - - -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9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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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2019年度、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
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
况如下:
2020年9月30日/2020年1-9月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0005 -0.19 -0.15
每股净资产(元/股) 1.87 2.44 1.92 2.48
注1:2020年9月30日/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2:发行前每股收益按公司2019年度/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公司2019年度/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注3: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9月30日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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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其中最近一期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 191,144.48 178,070.42 128,728.11 108,210.4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9,174.85 172,072.69 185,349.66 165,824.12
资产总计 360,319.33 350,143.10 314,077.77 274,034.61
流动负债合计 168,920.75 173,234.20 121,442.16 83,271.4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482.87 11,535.82 20,231.52 18,473.95
负债合计 200,403.62 184,770.03 141,673.68 101,745.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585.78 155,599.39 169,954.28 169,150.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915.71 165,373.08 172,404.09 172,289.2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07,162.15 185,901.08 156,236.70 128,207.10
营业成本 32,363.00 52,493.78 61,250.80 65,587.58
营业利润 1,252.23 -16,893.36 10,949.94 4,830.10
利润总额 1,571.19 -16,971.97 10,930.33 4,788.79
净利润 330.20 -16,139.15 9,113.48 4,606.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48 -15,519.82 9,800.33 5,556.1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53.65 23,129.81 22,588.55 6,138.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0.41 -8,800.90 -31,919.29 -11,669.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9.10 -13,263.17 10,738.45 5,633.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015.61 1,005.62 1,999.52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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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344.93 20,329.32 19,323.70 17,324.1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项目 2019 年末/度 2018 年末/度 2017 年末/度
9 月末/1-9 月
流动比率 1.13 1.03 1.06 1.30
速动比率 0.94 0.85 0.80 0.8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62% 52.77% 45.11% 37.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15% 40.84% 38.65% 22.7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76 2.95 3.27 3.87
存货周转率(次/年) 0.97 1.61 1.84 1.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元) 1.87 1.92 2.09 2.0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26 0.28 0.28 0.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8 0.01 0.02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4.48 -15,519.82 9,800.33 5,556.1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630.47 1,211.67 27,603.44 19,805.9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9 -1.35 2.89 2.3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05% 3.14% 4.27% 4.28%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20 年
项目 2019 年末/度 2018 年末/度 2017 年末/度
9 月末/1-9 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19 0.12 0.07
扣除非经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19 0.12 0.07
常损益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4% -9.63% 5.63% 3.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23 0.05 0.06
扣除非经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23 0.05 0.06
常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 -11.65% 2.46% 2.83%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其中最近一期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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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
为 274,034.61 万元、314,077.77 万元、350,143.10 万元和 360,319.33 万元,负债
总额分别为 101,745.39 万元、141,673.68 万元、184,770.03 万元和 200,403.62 万
元。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大品种”经营战略,在特色专科类、抗感染类等医药
产品领域深度开发终端市场,提高纳米炭混悬注射液、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
重点产品在现有领域的品牌影响力,推动公司业务和资产规模稳步发展;同时,
为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通过对外投资、收购等方式进行行业资源整合,扩大
公司资产规模;另一方面,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增加债务融资,使得
负债规模增长。


(二)盈利能力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28,207.10 万元、156,236.70 万元、185,901.08 万元和 107,162.15 万元;归属母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556.15 万元、9,800.33 万元、-15,519.82 万元和 54.48
万元。其中,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当期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及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影响所致;2020
年 1-9 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终端市场需求降低,导致营业收入
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下滑。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
额分别为 6,138.79 万元、22,588.55 万元、23,129.81 万元和 20,753.65 万元,经营
活动现金持续净流入,盈利质量较高。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13%、45.11%、52.77%和 55.62%,
总体呈上升趋势;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0、1.06、1.03 和 1.13,速动比率分别
为 0.88、0.80、0.85 和 0.9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抗风
险能力相对较弱,长远不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以公司 2020 年 9 月末财务状况为基础,按募集资金总额
108,433.15 万元进行测算,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降低至 32.70%,流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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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率和速动比率分别提升至 2.32 和 1.99,公司财务状况得以改善,风险抵御能力
得到提高。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87、3.27、2.95 和 1.76,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1.90、1.84、1.61 和 0.97,营运能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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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发行人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 彭伟民 联系人 崔丹、陈凤
联系电话 023-67300382 传真号码 023-67300381
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 2 号综合研发楼 B 塔楼 16 层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阎华通、王小江
项目协办人 王万元 其他项目人员 朱哲
联系电话 021-68826801 传真号码 021-68826800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
负 责 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汪华、刘云祥
联系电话 010-5957 2288 传真号码 010-65681022/1838


发行人会计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负 责 人 李武林 签字会计师 赵勇军、吴良辉
联系电话 028-85560449 传真号码 028-8559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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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重庆莱美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国金证券指定阎华通先生、王小江
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
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次
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推荐莱美药业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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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公司《2020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7,000 万元–33,000 万元 亏损:15,519.82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31,200 万元–37,200 万元 亏损:18,768.89 万元
155,000 万元–165,000 万元
营业收入 185,901.08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1.24%-16.62%
155,000 万元–165,00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83,918.30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0.29%-15.72%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324 元/股–0.4063 元/股 亏损:0.1911 元/股
注:上表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后的营业收入;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受资产减值、开发支出转费用化、新冠疫情和期间费用等综合影响,公司预
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有所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庆莱美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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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4、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发行人律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
面确认文件;

9.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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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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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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