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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0-26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7号510号)

(公告日期:2009年10月26日)

上市保荐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池燕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池燕明作为公司董事长,还承诺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未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邓晓、彭小勇、刘辉、王利、刘晓宁、郝刚、蔡屹立等七名自然人及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同时,因公司2009年3月9日进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增持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数量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马郁、商华忠、朱文生、张昱、杜大成、唐华、林开涛、张旭光、华婷、乔坤等十名自然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同时承诺因公司2009年3月9日进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增持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数量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3

额的百分之五十。此外,承诺上述一年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9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2009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09年1-9月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其中,2009年1-9月、2009年7-9月的财务数据以及2008年1-9月、2008年7-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立思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60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3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120万股,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1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立思辰”,股票代码“30001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120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10月30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年10月30日
3、股票简称:立思辰
4、股票代码:30001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5,15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6,5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前公司所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池燕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池燕明作为公司董事长,还承诺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5

有的公司股份。
未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邓晓、彭小勇、刘辉、王利、刘晓宁、郝刚、蔡屹立等七名自然人及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同时,因公司2009年3月9日进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增持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数量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马郁、商华忠、朱文生、张昱、杜大成、唐华、林开涛、张旭光、华婷、乔坤等十名自然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同时承诺因公司2009年3月9日进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增持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数量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此外,承诺上述一年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530万股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2,1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工作日顺延)
池燕明 3,146.000 29.92% 2012年10月30日
马郁 907.500 8.63% 2010年10月30日
商华忠 786.500 7.48% 2010年10月30日
朱文生 605.000 5.75% 2010年10月30日
张昱 563.255 5.36% 2010年10月30日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8.0.93% 2010年10月30日
邓晓 314.600 2.99% 2010年10月30日
彭小勇 242.000 2.30% 2010年10月30日
刘辉 167.343 1.59% 2010年10月30日
杜大成 139.150 1.32% 2010年10月30日
唐华 121.000 1.15% 2010年10月30日
林开涛 121.000 1.15% 2010年10月30日
王利 110.110 1.05% 2010年10月30日
刘晓宁 55.660 0.53% 2010年10月30日
华婷 55.418 0.53% 2010年10月30日
张旭光 51.304 0.49% 2010年10月30日
郝刚 48.400 0.46% 2010年10月30日
蔡屹立 43.560 0.41% 2010年10月30日
乔坤 24.200 0.23% 2010年10月30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账户
265.000 2.52% 2010年10月30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小计 7,865.000 74.80%
网下公开发行的股份 530.000 5.04% 2010年1月30日
网上公开发行的股份 2,120.000 20.16% 2009年10月30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小计 2,650.000 25.20%
合计 10,515.000 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LANXUM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5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池燕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 1月 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7年 12月 10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 7号 510号
邮政编码: 102308
电话: 010-82736600
传真: 010-8273605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lanxum.com
电子信箱: contact@lanxum.com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华婷
联系电话:010-82736996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应用软件服务;影像通信及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租赁、维修数码办公设备、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本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办公信息系统解决方案及服务,属于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起止日期及持股情况

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
持股数量
(万股)
1 池燕明董事长 2007-12-9至 2010-12-8 3,146.000
2 商华忠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7-12-9至 2010-12-8 786.500
3 马郁董事 2007-12-9至 2010-12-8 907.500
4 朱文生董事 2007-12-9至 2010-12-8 605.000
5 张昱董事、副总经理 2007-12-9至 2010-12-8 563.255
6 高爱民董事 2007-12-9至 2010-12-8 -7 杜大成董事、副总经理 2007-12-9至 2010-12-8 139.150
8 华婷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7-12-9至 2010-12-8 55.418
9 夏冬林独立董事 2007-12-9至 2010-12-8 -10 陈绍鹏独立董事 2007-12-9至 2010-12-8 -11 栗志军独立董事 2007-12-9至 2010-12-8 -12 潘建岳独立董事 2008-5-18至 2011-5-17 -13 乔坤监事 2007-12-9至 2010-12-8 24.200
14 张旭光监事 2007-12-9至 2010-12-8 51.304
15 梁皓监事 2007-12-9至 2010-12-8 -16 Marty Sommer 副总经理 2007-12-9至 2010-12-8 -17 唐华副总经理 2007-12-9至 2010-12-8 121.000
18 林开涛财务总监 2007-12-9至 2010-12-8 121.00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池燕明(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603311***),除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外,池燕明不存在以参股、控股或其他方式实际控制的企业。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41,417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池燕明 3,146.000 29.92%
2 马郁 907.500 8.63%
3 商华忠 786.500 7.48%
4 朱文生 605.000 5.75%
5 张昱 563.255 5.36%
6 邓晓 314.600 2.99%
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账户 265.000 2.52%
8 彭小勇 242.000 2.30%
9 刘辉 167.343 1.59%
10 杜大成 139.150 1.32%
合计 7,136.35 67.86%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65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5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18.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1.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8.5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
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53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30,55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73486088%,超额认购倍数为57.64倍;本次发行网
上定价发行2,120万股,中签率为0.6531584060%,超额认购倍数为153倍。本次
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产生37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477,000,000.00元。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已于2009年9月30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北京京都天华验字(2009)第068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31,270,078.00元,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 22,800,000.00
会计师费 1,960,000.00
律师费 1,000,000.00
股份登记托管费和上市初费 256,100.00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等费用 5,253,978.00
合计 31,270,078.00
每股发行费用:1.18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445,729,922.00元。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572.99万元,本次发行公司募集资金拟投
资于“服务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上述项目总投资为 27,622.76
万元,超出公司拟募集资金数量 16,950.23万元。
公司计划以超募资金中的 13,630万元用于“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需要追加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营运资金,以减少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该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水平。此外,公司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目前正致力于在视音频解决方案及服务领域推广“管理外包”服务模式,因此,随着公司办公信息系统“管理型”外包服务模式的不断深化,公司对于运营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计划将本次超募资金中的剩余部分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关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募部分的使用,公司承诺:超募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11

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47元(按照2009年6月30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35元/股(以公司 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9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2009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09年1-9月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年1-9月、2009年7-9月的财务数据以及2008年1-9月、2008年7-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1、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09-09-30 2008-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流动资产(元) 587,092,321.68 157,725,229.44 272.22%
流动负债(元) 59,070,556.10 93,658,751.26 -36.93%
总资产(元) 648,019,853.70 208,978,623.52 210.0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85,045,954.20 112,591,549.86 419.6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56 1.57 254.14%
项目 2009年7-9月 2008年 7-9月增幅(%) 2009年 1-9月 2008年 1-9月
增幅
(%)
营业总收入(元) 67,528,049.21 53,697,096.17 25.76% 220,036,793.03 193,739,420.00 13.57%
利润总额(元) 10,067,692.33 3,965,508.74 153.88% 30,875,916.96 20,031,771.27 54.1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9,655,496.02 3,669,958.34 163.10% 28,511,982.34 1 9,227,038.58 48.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9,655,496.02 3,669,958.34 163.10% 28,511,982.34 1 9,227,038.58 48.29%
基本每股收益--- 0.27 0.24 12.5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4.87% 17.08%-71.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 4.87% 16.50%-7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86,660.26 13,992,365.89 -119.2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3 0.18 -116.67%
2、公司 2009年 1-9月简要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2009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003.68 万元,较 2008 年同期增长了
13.57%,毛利率为 27.33%,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
注意控制各项成本及费用,2009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2,851.20万元,较 2008年
同期增长了 48.29%。
公司于 2009年第三季度顺利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4,572.99
万元,使公司的资产规模呈现较大幅度增长,截至 2009年 9月 30日,公司总资产为 64,801.99万元,净资产为 58,504.60万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实
力大大增强。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办公信息系统解决方案及服务不断得到市场认可,公司 2009 年全年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预计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 44,126.78万元,增长 1070.02%,主要是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 365.76 万元,降低 56.03%,主要是公司
收回部分到期的投标保证金及将原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上市费用在发行费用中列支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 37.65万元,降低 67.38%,主要是公司
取得了应抵扣的进项税所致。 (4)开发支出期末比期初增加 409.76万元,增长 436.16%,主要是公司本
期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 400万元,增长 66.67%,主要是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 1,228.76万元,降低 86.55%,主要是公司支
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 1,139.16万元,降低 33.38%,主要是公司支
付部分到期应付款所致。
(8)预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 2,246.91万元,降低 66.96%,主要是公司部
分期初未完工的项目本期内实现销售所致。
(9)应付工资期末比期初减少 262.32 万元,降低 68.21%,主要是公司本
期支付期初未支付的奖金所致。
(10)应缴税金期末比期初增加 446.56 万元,增长 965.31%,主要是公司
本期销售额增长相应的应缴税金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 630.56 万元,增长 800.22%,主要是公
司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 58.47 万元,降低 87.56%,
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减少 52.50 万元,降低 30.38%,主要是本期
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所致。
(14)其他长期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 170万元,增长 170%,主要是本期公
司收到门头沟财政局的专项拨款所致。
(15)实收资本期末比期初增加了 3,365 万元,增长 47.06%,主要是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利润分配增加股本所致。
(16)资本公积期末比期初增加了 41,922.99万元,增长 38969.51%,主要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溢价所致。
(17)未分配利润期末比期初增加了 1,957.45万元,增长 52.33%,主要是
本期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210.10 万元,降低 109.39%,
主要是公司转回部分坏账准备所致。
(19)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28.39 万元,降低 36.29%,主要
是公司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20)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155.92 万元,增长 193.75%,主
要是公司本期利润增加和适用税率提高使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2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945.94万元,
降低 78.81%,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收到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22)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1,366.26万元,降低 68.08%,
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的所得税及增值税减少所致。
(2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3,369.94万元,
降低 77.02%,主要是公司本期支付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2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
同期减少 1,019.40万元,降低 50.50%,主要是公司本期购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2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2,400万元,降低 70.59%,
主要是公司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2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2,800万元,降低 82.35%,
主要是公司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2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163.26
万元,增长 499.38%,主要是公司本期分配股利所致。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
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9年9月2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
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576890
传真:010-88576900
保荐代表人:常青、周宏章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国海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海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附件:
1、2009年 9月 30日比较式合并资产负债表
2、2009年 1-9月比较式合并利润表
3、2009年 7-9月比较式合并利润表
4、2009年 1-9月比较式合并现金流量表
5、2009年 9月 30日比较式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2009年 1-9月比较式母公司利润表
7、2009年 7-9月比较式母公司利润表
8、2009年 1-9月比较式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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