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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高纳: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3-30
股票代码:300034 股票简称:钢研高纳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一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6,207,455 股


2、发行价格:18.5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92.05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0,332,855.35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6,207,455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目录

目录 .................................................................... 3
释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8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10
(四)发行数量 ...................................................... 10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1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0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1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1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2
(十)发行对象 ...................................................... 12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3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4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5
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6
(三)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16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7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17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7
(一)主要财务数据 .................................................. 1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20
(二)发行人律师 .................................................... 20
(三)审计机构 ...................................................... 21
(四)验资机构 ...................................................... 21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1


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1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2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2
九、备查文件 ........................................................... 22




4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项目 指 内容
钢研高纳/公司/发行人/
指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中国钢研 指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上市公告书 指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钢研高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对象发行 市的行为
董事会 指 钢研高纳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钢研高纳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定价基准日 指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实施细则》 指
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管理办法》 指
行)》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构/主承销商
中伦律师/境内律师/发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行人律师
中天运/上市公司审计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
中审众环/验资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项目 指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
元、万元、亿元 指
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aona Aero Materi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8 日
上市日期 2009 年 12 月 25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034
股票简称 钢研高纳
总股本 469,861,216
法定代表人 艾磊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 1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 19 号
联系电话 86-10-62182656
联系传真 86-10-62185097
公司网站 www.cisri-gaona.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0007447282723

高温金属材料及制品、轻质合金、特种合金及制品、粉末材
料及制品的研发;材料制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销售纳米材料、高温金属材料及制品、轻质合金、
特种合金及制品、粉末材料及制品;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
经营范围 房、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制造高温、纳米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告。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监事会决议已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告。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
议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告。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
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告。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监事会
决议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告。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告。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钢研”)出具《关于对钢研高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批复》,同
意钢研高纳向中国钢研发行股票 3 亿元(不超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
2020 年 12 月 1 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国防科工局关于北京钢研高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0〕1139
号),原则同意钢研高纳资本运作,该意见有效期 24 个月。


2021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告。


2021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钢研高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5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告。


3、发行过程


2021 年 3 月 17 日,主承销商向中国钢研发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缴款通知书》。


根据 2021 年 3 月 19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200009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10229200147938 的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
金共计 1 笔,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299,999,992.05 元。


2021 年 3 月 19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
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经中审众环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200010 号)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2.0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667,136.7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332,855.35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16,207,455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74,125,400.35 元。

9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6,207,455 股。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8.51 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11 月
16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钢研高纳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每股发行价格将参照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
0200010 号)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2.05 元,扣除本次发




10
行费用人民币 9,667,136.7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332,855.35 元,全
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 2021 年 3 月 19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200009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10229200147938 的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
金共计 1 笔,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299,999,992.05 元。


2021 年 3 月 19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
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经中审众环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200010 号)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2.0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667,136.7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332,855.35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16,207,455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74,125,400.35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
管理。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号为 0200002929200280654。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
街口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和华泰联合证券(以下简称“丙方”)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6,207,455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钢研,相关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少明

注册资本 19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400001889L

成立日期 2000 年 03 月 27 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 2000 年 03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计算机应用、电气传动及仪器仪表集
成系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和设
备成套;冶金与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机
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环保、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材
料、设备的研制、销售、工程承包;冶金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
设备的开发、销售;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投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稀土及稀有金属矿、稀土及
稀有金属深加工产品、稀土及稀有金属新材料、稀土及稀有金属科
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餐饮服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以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钢研,中国钢研系公司控股股东。


发行对象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
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认购的
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
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本报告书披露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前述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采购
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担保、资金拆借等日常关联交易,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为: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5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13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
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
核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涉及的《股
份认购协议》、《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对象中国钢
研已足额缴纳本次发行的认购款,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6,207,455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钢研高纳;证券代码为:300034;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1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中国钢研本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预计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号 (%)

1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8,832,576 42.3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基金、理财产品
2 15,144,551 3.22
红-团体分红-018FH001 深 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
基金、理财产品
3 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7,107,081 1.51


4 王兴雷 境内自然人 6,758,155 1.44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742,323 1.4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
6 境内一般法人 6,715,294 1.43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基金、理财产品
7 夏军工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5,342,735 1.14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基金、理财产品
8 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4,872,112 1.04

证券投资基金
平度新力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9 境内一般法人 4,713,466 1.00
(有限合伙)
10 盛文兰 境内自然人 3,742,954 0.80

合计 259,971,247 55.33


1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模拟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
示意情况如下,最终发行后前十名股东以登记结果为准: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

1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5,040,031 44.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基金、理财产品
2 15,144,551 3.12
-团体分红-018FH001 深 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 基金、理财产品
3 7,107,081 1.46
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
4 王兴雷 境内自然人 6,758,155 1.39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742,323 1.3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
6 境内一般法人 6,715,294 1.38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基金、理财产品
7 军工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5,342,735 1.10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基金、理财产品
8 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4,872,112 1.00

投资基金
平度新力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9 境内一般法人 4,713,466 0.97
限合伙)
10 盛文兰 境内自然人 3,742,954 0.77

合计 276,178,702 56.82


(三)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别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无限售条件
430,075,072 91.53 430,075,072 88.48
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
39,786,144 8.47 55,993,599 11.52
的股份
合计 469,861,216 100.00 486,068,671 100.00

16
本次发行结束后,中国钢研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上升,仍为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类别 2020 年 1-9 月/2020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2020 2019 年度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末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28 0.35 0.27 0.32
每股净资产 4.58 4.38 4.43 4.23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218,323.09 200,795.42 147,315.32 128,711.36

非流动资产 132,627.06 117,812.61 111,115.14 61,153.41

资产总额 350,950.16 318,608.04 258,430.46 189,864.77

流动负债 111,013.02 90,309.46 59,102.90 34,541.11

非流动负债 10,979.21 10,056.74 9,599.88 13,150.81


17
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负债总额 121,992.23 100,366.20 68,702.79 47,691.92

股东权益 228,957.93 218,241.84 189,727.67 142,172.8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股东 215,479.34 205,649.28 179,548.03 135,330.08
权益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06,829.76 144,645.86 89,258.79 67,491.01
营业利润 19,597.56 22,169.31 13,657.24 5,242.77
利润总额 18,252.03 22,360.21 13,689.32 5,320.81
净利润 15,519.92 19,461.93 12,034.39 4,896.5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3,004.60 15,572.53 10,677.87 5,819.21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 营活动 产生的现 金流
7,858.12 10,786.79 6,312.92 4,282.69
量净额
投 资活动 产生的现 金流
-17,164.78 -10,061.26 -13,407.16 -2,427.93
量净额
筹 资活动 产生的现 金流
573.88 18,203.87 -2,727.79 690.96
量净额
现 金及现 金等价物 净增
-8,725.11 18,929.36 -9,823.93 2,545.72
加额
期 初现金 及现金等 价物
31,251.54 8,871.13 18,695.06 16,149.34
余额
期 末现金 及现金等 价物
22,526.43 27,800.50 8,871.13 18,695.06
余额


4、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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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1.97 2.22 2.49 3.73

速动比率(倍) 1.44 1.66 1.67 2.41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76% 31.50% 26.58% 25.12%
报表)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73 3.09 2.57 2.60
(次)
总资产周转率(次) 0.32 0.50 0.40 0.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扣除非经常 6.16% 8.57% 6.52% 3.68%
性损益)
每股净资产(按归
属于上市公司所有 4.58 4.38 4.01 3.21
者权益计算,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8 0.35 0.25 0.14
股)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
0.17 0.23 0.14 0.10
金流量(元/股)
注: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帐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帐款账面价值)/2]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189,864.77 万元、258,430.46 万元、318,608.04
万元和 350,950.16 元,总体呈上升趋势。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47,691.92 万元、68,702.79 万元、100,366.20
万元和 121,992.23 万元,总体与总资产规模匹配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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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
并口径)分别为 25.12%、26.58%、31.50%和 34.76%。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河北德
凯主要产品高温合金是制造航空航天发动机热端部件的关键材料,子公司青岛新
力通主要生产石化、冶金、玻璃、热处理等行业所用的裂解炉炉管和转化炉炉管。
随着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上市公司对于日常经营活动所用原材料、检
测加工等的需求提升,导致经营性负债不断增加。为了弥补上市公司经营性资金
缺口,上市公司新增较多短期借款,使得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增加,
资产负债率因此有所上升,资产负债率变动与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相匹配。


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有所下降,2018 年度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降低较多主要是因为合并青岛新力通所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代表人: 张展培、柴奇志
项目协办人: 段联
项目成员: 孙琪、顾峰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联系传真: 010-568394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陈刚、赵日晓、孟柔蕾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0
23-31 层
联系电话: 010-64515935
联系传真: 010-65681022


(三)审计机构


名称: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祝卫
经办人员: 吴劲松、刘明洋、石磊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
联系电话: 010-88395676
联系传真: 010-883952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
经办人员: 李岩锋、王玉霞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联系电话: 027-86791215
联系传真: 027-8542432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协议书》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
议》。


华泰联合证券指定张展培和柴奇志作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21
作。


张展培: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先后参与主
持武进不锈 IPO、鸿泉物联 IPO、华强科技 IPO 等 IPO 项目,以及亚玛顿非公开
发行、北矿科技非公开发行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实际操作经
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柴奇志: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先后参
与主持北辰实业 IPO、金钼股份 IPO、陕西煤业 IPO、精进电动 2020 年科创板
IPO 等项目,以及中铁二局非公开发行、海油工程非公开发行、金达威非公开发
行等再融资项目,国电电力分离交易可转债、首钢股份可交换债等转债项目,首
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并购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22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上市申请书;


8、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9、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1、发行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 19 号


电话:86-10-62182656


传真:86-10-62185097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六层


电话:86-10-56839300


23
传真:86-10-56839500


3、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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