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1-07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Beijing Meteno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主楼 302 室(德胜园区)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敏、张志勇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股东及法人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 6 个月内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华林投资和华睿投资承诺:自公司增资完成日(即办理完毕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09 年 4 月 9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9 日新增认购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梅泰诺回购上述新增股份。
公司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 6 个月内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陆剑、李利英、渠天玉、贾永和承诺:自公司增资完成日(即办理完毕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09 年 4 月 9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2009 年 4 月 9 日新增认购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梅泰诺回购上述新增股份。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梅泰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86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2,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 46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84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8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梅泰诺”,股票代码“30003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840 万股股票将于 2010年 1 月 8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 1 月 8 日
3、股票简称:梅泰诺
4、股票代码:30003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1,57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3,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敏、张志勇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股东及法人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 6 个月内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华林投资和华睿投资承诺:自公司增资完成日(即办理完毕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09 年 4 月 9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9 日新增认购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梅泰诺回购上述新增股份。
公司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 6 个月内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陆剑、李利英、渠天玉、贾永和承诺:自公司增资完成日(即办理完毕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09 年 4 月 9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2009 年 4 月 9 日新增认购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梅泰诺回购上述新增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84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数量(万股)占发行后比例(%)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张敏 3,285.00 35.87 2013年1月8日
曲煜 487.80 5.33 2011年1月8日
张志勇 307.80 3.36 2013年1月8日
97.20 1.06 2011年1月8日
李利英
200.00 2.19 2012年4月9日
194.40 2.13 2011年1月8日
渠天玉
100.00 1.09 2012年4月9日
170.40 1.86 2011年1月8日
贾永和
100.00 1.09 2012年4月9日
陆剑 257.00 2.81 2012年4月9日
施文波 225.00 2.46 2011年1月8日
余传荣 97.20 1.06 2011年1月8日
俞建耀 64.80 0.71 2011年1月8日
浙江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73.20 10.63 2011年1月8日
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 1.64 2012年4月9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浙江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7.20 1.06 2011年1月8日 50.00 0.55 2012年4月9日
小计 6,857 74.88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 460 5.03 2010年4月8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840 20.09 2010年1月8日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小计 2,300 25.12
合计 9,157 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第三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中文):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Beijing Meteno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注册资本:9,157 万元(本次发行后)
成立日期:2004 年 9 月 1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主楼 302 室(德胜园区)
公司电话:010-82055588
公司传真:010-82055731
所属行业: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G81】
董事会秘书:伍岚南
电子信箱:info@meteno.net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生产输电线路铁塔产品。一般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三管通信塔为核心的各类通信塔(包括景观塔、独管塔、角钢塔和拉线塔等)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安装维护。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公司职务任职起止日期持股数(万股)张志勇董事长、总裁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 307.80
张敏董事、副总裁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 3,285.00
曲煜董事、副总裁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 487.80
刘福林董事、财务总监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康伟董事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薛叶渠董事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张英海独立董事自 2009 年 5 月 26 日至 2012 年 2 月 14 日-李焰独立董事自 2009 年 5 月 26 日至 2012 年 2 月 14 日-王伯仲独立董事自 2009 年 5 月 26 日至 2012 年 2 月 14 日-孙国成监事会主席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周蕾监事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范贵福监事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施文波副总裁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 225.00
张绍宁副总裁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柳本雄副总裁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伍岚南董事会秘书 2009 年 2 月 15 日起 3 年-合计 4,305.6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张敏持有公司 32,850,00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35.87%,为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志勇持有公司 3,078,00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3.36%,为公司第四大股东。张志勇与张敏系夫妻关系,合计持有本次发行后
本公司 39.23%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敏,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11010219671118X,高级会计师,国际财务管理师;1991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99 年至 2002 年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2 年至 2004 年任北京中惠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张志勇,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11010819631115X,高级经济师;1992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曾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北京科奥高技术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副总经理,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冶金工业财务服务中心干部;200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09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1、张敏
除在本公司拥有的权益外,张敏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对外投资注册资本主要业务
北京道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10 万元医药、保健咨询
北京波法尔科技有限公司 20%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医药、保健产品开发
2、张志勇
除在本公司拥有的权益外,张志勇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对外投资注册资本情况状况主要业务
北京国信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 17%股权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软件开发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上市前,公司股东总人数为 36,867 人,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份(股)占总股本比例(%)1 张敏 32,850,000 35.87
2 浙江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732,000 10.63
3 曲煜 4,878,000 5.33
4 张志勇 3,078,000 3.365 李利英 2,972,000 3.25
6 渠天玉 2,944,000 3.22
7 贾永和 2,704,000 2.95
8 陆剑 2,570,000 2.81
9 施文波 2,250,000 2.46
10 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1.64
合计 65,478,000 71.52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 2,3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4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数量为 1,8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二、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26.0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5.61 倍(每股收益 0.57 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1.90 倍(每股收益 0.42 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6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22,57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2.0381%,认购倍数为49倍。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1,840万股,中签率为0.5606228276%,超额认购倍数为178倍。本
次发行无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9,800 万元;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09]第 1059 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4,670 万元,每股发行费用 2.03 元(发行费用除以本次
发行股数 2,300 万股),具体项目如下:
发行费用项目金额(万元)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3,600.00
2 律师费用 118.00
3 审计评估费用 120.00
4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荐费用 822.84
5 新股发行登记费用 9.16
合计 4,670.00
六、募集资金净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5,130 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7.72 元(按照公司 2009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
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42 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初步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超额募集资金 41,899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超额募集资金初步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急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增加在共建共享项目上的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高耸结构研发项目的后续升级开发及择机进行行业内并购等项目。
公司承诺:超募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上市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 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
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 2009 年 12 月 16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第六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吴喻慧、徐中哲
项目联系人:吴喻慧、陈昕、吕映霞、赵伟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 7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