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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02-12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0-025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 2999 号 1 幢)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二零二零年二月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发行人”、或“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及上市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0 年 1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2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东财转 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41.SZ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730,000 万元(7,3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730,000 万元(7,3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2 月 14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
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联席主承销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东方财富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3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5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

开发行了 7,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3 亿元。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全额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普通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73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8 号”文同意,公司 7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财转 2”,债券代码“123041.SZ”。

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东方财富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4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 : East Money Information Co., Ltd.
设立日期 : 2005年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 : 其实
注册资本 : 6,715,608,655元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999号1幢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A股普通股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普通股简称 : 东方财富
A股普通股代码 : 300059.SZ
邮政编码 : 200030
联系电话 : 021-54660526
传真 : 021-54660501
联系人 : 陆威、杨浩
公司网址 : www.eastmoney.com
电子邮箱 : dongmi@eastmoney.com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以经营许可证
为准),企业投资咨询、策划,商务咨询,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
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
广告,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注

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的议案》,删除经营范围“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5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并
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20 日,由沈
军(其实曾用名)、史佳、鲍一青、陶涛与左宏明以货币形式出资 300 万元发起设立,
该等出资已经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5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佳业内验字(2005)024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49 号)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

经深交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10]89 号)同意,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0 年 3 月 19 日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东方财富”,证券代码为“300059”。

(三)公司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10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5 股

经发行人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1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转增 7,000 万股。本次转增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297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
本变更为 21,000 万元。

2、2011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6 股

经发行人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21,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转增 12,600 万股。本次转增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428 号《验资报告》
验证。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33,600 万元。

3、2012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10 股

经发行人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33,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6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转增 33,600 万股。本次转增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3]第 11339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67,200
万元。

4、2013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8 股

经发行人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67,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转增 53,760 万股。本次转增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第 11394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20,960
万元。

5、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2 股、每 10 股送 2 股

经发行人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120,960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转增 24,192 万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含税),
共送红股 24,192 万股。本次转增和送股已经上海海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
沪海岳验字[2015]第 8016《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转增和送股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
变更为 169,344 万元。

6、2015 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根据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向 77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606.6144 万股。本次行权发行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5]第 11439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行权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69,950.6144 万元。

7、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5 年 12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0 号)核
准,发行人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08,070,136 股股份、向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
公司发行 46,315,772 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西藏东方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100%股份。本次发行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5]第 11569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人
154,385,908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185,389.2052 万元。

7
8、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8 股

经发行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1,853,892,052 股为基数,用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转增 1,483,113,641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
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333,700.5693 万元。

9、2016 年 5 月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0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46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940.88
元,扣除承销费 24,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5,999,940.88 元,其中新增注
册资本 205,338,806.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354,234.4499
万元。

10、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根据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向
166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15,976,800 股。本次行权发行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6]第 114944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行权发行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355,832.1299 万元。

11、2016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2 股

经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3,558,321,299 股为基数,用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转增 711,664,259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发
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426,998.5558 万元。

12、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根据发行人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行人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向 156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18,794,160 股。本次行权发行
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21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行权发行

8
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428,877.9718 万元。

13、2017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2 股

经发行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4,288,779,718 股为基数,用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转增 857,755,943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发
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514,653.5661 万元。

14、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根据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行人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向 149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1,609,504 股。本次行权发
行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03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行权发
行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516,814.5165 万元。

15、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0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开发行
了 4,6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前次可转债”)。公司发行的前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共有 15,896
张前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139,861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16,828.5026 万元。

16、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发行人决定行使前次可转债赎回权,赎回
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前次可转债。截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收市,前次可转债尚
有 306,307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306,307 张,发行人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前次可转债。截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57,477.6402 万股。

17、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行人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向 143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1,564,144 股。本次行权发

9
行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4048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行权股
份登记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 559,634.0546 万股。

18、2018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2 股

经发行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1 日)的总股本 559,634.0546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2 股,共转增 1,119,268,109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671,560.8655
万元。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
(以经营许可证为准),企业投资咨询、策划,商务咨询,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发布、
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地位

东方财富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综合运营商,主要业务有证券业务、金
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金融数据服务业务及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等,涵盖互联网证券和
互联网基金销售两个细分市场。公司是目前市场上少数几家具备多类业务资质和牌照、
业务横跨多个细分领域,在真正意义上搭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平台的企业。

充足的客户资源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关键,对拓展市场份额和业务范围来说至
关重要。公司运营的以“东方财富网”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平台已成为我国用户
访问量最大、用户黏性最高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是我国用户访问量最大的互联网金
融服务平台之一,公司海量的客户资源和极强的用户粘性在垂直财经领域始终保持绝对
领先地位,为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完善服务链条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东方
财富网”树立了品牌知名度和投资者认可度,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进一步推进了公
司各项业务的开展。



10
(三)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

1、海量用户资源为锻造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奠定基础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运营的以“东方财富网”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平台已
成为我国用户访问量最大、用户黏性最高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之一。公司积极推进一
站式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平台战略,不断加强战略投入,持续拓展平台服务范围,提升整
体服务能力和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访问量指标和用户黏性方面的优势,用户访问量
指标和用户黏性指标在垂直财经领域始终保持绝对领先地位。以“东方财富网”为核心
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平台所集聚的庞大的用户访问量和领先的用户黏性,形成了本公司
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享誉业内的品牌知名度和投资者认可度

公司依托“东方财富网”树立的品牌知名度和投资者认可度,获得了“2017 年度
证券信息服务最佳信息商”荣誉,并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评选
的 2017 年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中排名 36,形成了强大的品牌优势。公司持续加强品牌
推广与宣传力度,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所形成的品牌优势进一
步提升了公司的广告媒体价值,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营销渠道

互联网营销渠道不受地域、空间、时间的限制,可以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网上营销
信息发布、网上产品展示、互动交流的平台,用户覆盖区域广,营销渠道价值与网站用
户数量和用户访问量成正比。公司运营的以“东方财富网”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大
平台,是我国用户访问量最大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拥有良好的互联网营销渠道优势。

4、稳定扎实、经验丰富、视野开阔的管理团队

公司积极推行“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不断扩充和培
养骨干队伍,形成了以创业团队为核心,以资深经理人为骨干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
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互联网技术开发经验、金融证券研究工作经验和市场营销经验,
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相关技术、发展历程及未来趋势具有深刻理解。同时,公司不断完
善考核激励制度,先后推出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和稳定核心团队。

5、自主创新、行业领先的研发实力

11
通过多年大平台的运营管理和研发,公司培养了一支人员稳定、技术领先的研发团
队,自主研发了一系列的网络核心技术,不断优化和完善现有互联金融服务大平台系统,
同时,对互联网领域的新技术和行业前瞻性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跟进,强大的技术研
发力量和核心技术储备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四、发行前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6,715,608,655 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9,529,558 18.90
国有股 - -
国有股以外的内资股 1,269,529,558 18.90
外资持股 - -
配售法人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46,079,097 81.10
人民币普通股 5,446,079,097 81.10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其他流通股 - -
股份总数 6,715,608,655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总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件股份数量
(股)
(股)
其实 境内自然人 1,476,744,144 21.99% 1,107,558,108

沈友根 境内自然人 180,592,313 2.69% -

陆丽丽 境内自然人 176,924,032 2.63%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97,255,987 1.4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3,165,150 1.2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
其他 76,053,092 1.13% -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总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件股份数量
(股)
(股)
鲍一青 境内自然人 75,345,161 1.12% 56,508,870

史佳 境内自然人 65,807,270 0.98% 49,355,452

陶涛 境内自然人 42,726,907 0.64% 32,045,180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0,000,011 0.60% -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其实先生,未发生变更。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实先生持有东方财富 1,476,744,144 股,约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1.99%。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其实,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上海交通
大学,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实先生目前
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上海
市信息化青年人才协会会长等社会职务。




13
第五节 本次可转债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8 号)核准。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30,000
万元。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730,000 万元(7,300 万张)

(二)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为 47,075,028 张,
即 4,707,502,8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4.49%。

(三)发行价格:100 元/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30,000 万元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3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

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 10 张(1,000 元),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

(七)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为 47,075,028 张,即 4,707,502,800 元,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 64.49%。

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5,924,970 张,即 2,592,497,000 元。其中,网上投资者

14
缴款认购数量为 25,732,415 张,即 2,573,241,5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5.25%;网上
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为 192,555 张,即 19,255,500 元。

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 192,557 张,包销金额为 19,255,700 元,包
销比例为 0.26%。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总额为 2,500 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 2,200
审计验资费 108
律师费 90
资信评级费 25
信息披露费 4
登记存管及其他费用 73
合计 2,500


三、本次发行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73 亿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47,075,028 张,即

4,707,502,8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4.49%。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

量为 19,637,294,660 张,即 1,963,729,466,000 元;网上投资者最终缴款认购 25,732,415

张,即 2,573,241,5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5.25%。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 192,557 张,
即 19,255,7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6%。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可转债前 10 名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比
1 其实 16,052,229 21.99%
2 沈友根 1,963,048 2.69%
3 陆丽丽 1,923,174 2.63%
4 鲍一青 819,002 1.12%
5 史佳 715,325 0.9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
6 666,419 0.91%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
7 605,603 0.83%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陶涛 394,873 0.54%
9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378,751 0.52%
10 阿布达比投资局 294,913 0.40%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7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的营运资金,支持其各项

业务发展,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东方财富证
券的资本金,以扩展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其综合竞争力。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 727,500 万元已由牵

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 121908597910403)。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20 号”《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陆威、杨浩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电话:021-5466 0526

传真:021-5466 0501


(二)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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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唐加威、陈超

项目协办人:许滢

项目组成员:慈颜谊、雷仁光、范晶晶、杨娟、陈彬彬、张彬彬、孙一铭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三)联席主承销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项目组成员:夏涛、司万政、田爱军、陈煜华、王学梅、郑春燕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9楼

电话:021-2358 6363

传真:021-2358 6850


(四)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经办律师:方祥勇、雷丹丹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021-5234 1670


(五)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姚辉、李新民、杨志平、徐国峰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5楼

17
电话:021-2328 0000

传真:021-6339 255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衍

经办人员:夏敏、戴敏、刘冠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电话:021-6033 0988

传真:021-6033 0991


(七)收款银行

账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851000560004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 8888

传真:0755-8208 3667


(九)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0755-2189 9999

传真:0755-2189 9000




18
第六节 本次发行方案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要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
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30,000 万元。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 元,
共计发行 7,300 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
第四年 0.8%、第五年 1.5%、第六年 2.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19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020 年 1 月 13 日,T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
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
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
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 月 17 日)起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7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20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
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
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
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
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


21
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
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
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该不足转
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7%(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22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
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
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2、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
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
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
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
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
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
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23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
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
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
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
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4、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10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 A 股普通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
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1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3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
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 10 张(1,000 元),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

1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7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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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的营运资金,支持其各项
业务发展,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东方财富证
券的资本金,以扩展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其综合竞争力。

17、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
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号:121908597910403

19、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

二、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

② 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③ 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⑤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 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25
⑦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① 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 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
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① 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 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 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
破产;

④ 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 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
议;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26
② 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 15 日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媒体或者深交所
网站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③ 上述第(3)款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持有人会
议规则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 5 个交易日。债权
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
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
债券持有人。

(7)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
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
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
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
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多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
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③ 公司可以委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召集人同意,其他
重要相关方可以列席会议。应召集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除涉及商业秘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列席会议的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应就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 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②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


27
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

③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④ 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述股东、公司及保证人(如
有)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
其代表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
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

⑤ 除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
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
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⑥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
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⑦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⑧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
行人有约束力外:

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
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发行人
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⑨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 2 个交易日内将决
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9)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所有
规定并接受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束。




28
第七节 发行人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可转债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东
方财富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可转债上市后,中诚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存续具体情况如下:
面值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应付
项目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万元) 债券账面余额(万元)
东方财富证券 2017 年
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 2017.09.26 120,000 6.0% 120,000
一期)1
第一年为 0.2%、第二年
东方财富 2017 年公开 为 0.4% 、 第 三 年 为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12.20 465,000 0.6%、第四年为 1.0%、 0
(“东财转债”)2 第五年为 1.5%、第六年
为 2.0%

注 1:东方财富证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按年付息。

注 2:截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东财转债累计转股 406,631,237 股;截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赎
回东财转债数量 306,307 张。2019 年 5 月 21 日,东财转债在深交所摘牌。




29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次可转债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
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东方财富财务状况较为稳健,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等偿债能力指

标较为合理,总体上,东方财富不存在现时或潜在的偿债风险,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
力。

最近三年及 2019 年 1-9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333,239.69 3,981,096.17 4,184,475.51 2,698,587.03
负债总额 3,255,538.84 2,411,572.22 2,716,430.85 1,415,469.01
所有者权益 2,077,700.85 1,569,523.95 1,468,044.66 1,283,118.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077,700.85 1,569,523.95 1,467,786.69 1,282,503.47
少数股东权益 - - 257.97 614.55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09,676.48 312,344.60 254,678.52 235,181.80
营业利润 166,711.99 113,060.02 67,637.75 66,736.18
利润总额 165,860.20 112,083.40 67,908.38 79,817.59
净利润 139,452.52 95,821.87 63,484.43 71,243.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452.52 95,869.54 63,690.16 71,376.88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010.63 266,734.50 -615,992.62 -422,794.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022.39 -117,587.17 -6,963.76 -181,761.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735.03 -180,564.29 889,428.91 410,443.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5,341.29 -30,472.96 265,032.56 -193,866.98




31
第九节 财务会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419 号、信会

师报字[2018]第 ZA10349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19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公司 201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 2019 年 1-9 月主要财务指标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日/2018 日/2017 日/2016
1-9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53 1.78 1.67 1.56

速动比率(倍) 1.53 1.77 1.66 1.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1% 22.47% 21.59% 2.75%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04% 60.58% 64.92% 52.45%

存货周转率(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76 9.87 7.76 7.19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62 5.77 4.44 20.2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98 0.52 -1.44 -1.19
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29 -0.06 0.62 -0.54
研发费用占营业总收入
7.47% 8.01% 7.15% 7.59%
的比重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2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研发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各项研发费用合计/营业总收入。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指标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25 0.1858 0.1488 0.2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25 0.1858 0.1488 0.2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062 0.1836 0.1438 0.1717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2062 0.1836 0.1438 0.1717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3% 6.32% 4.86% 6.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7.21% 6.24% 4.69% 5.51%
均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

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004 号),因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均实
施了“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经调整的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2018 年度
(经调整) (经调整)
扣除非经常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58 0.1240 0.1430
损益前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58 0.1240 0.1430

扣除非经常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36 0.1198 0.1192
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36 0.1198 0.1192




33
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36.69 -59.50 -47.44 -567.70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
- - - -
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3,810.80 1,934.00 2,436.26 13,827.17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 - - -
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 - - -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 - - -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 - - -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
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 - - -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 - - -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 - - -
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2,043.17 417.22 4.12 204.61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 - - 85.60
准备转回



3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 -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 - - - -
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851.80 -976.62 284.18 -178.06
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 -
益项目
(二十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1.59 -10.21 -0.82
(二十三)所得税的影响数 -815.10 -159.81 -531.93 -1,506.25
合计 4,150.38 1,153.70 2,134.99 11,864.55


二、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经营业绩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较上年末变动
资产总计 5,333,239.69 3,981,096.17 33.96%
负债合计 3,255,538.84 2,411,572.22 35.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77,700.85 1,569,523.95 32.3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总收入 309,676.48 237,870.21 30.19%
营业利润 166,711.99 96,701.44 72.40%
利润总额 165,860.20 96,259.97 72.30%
净利润 139,452.52 80,039.65 74.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35,302.14 79,136.91 70.97%
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35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010.63 55,037.53 1,090.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022.39 -124,275.98 184.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735.03 -93,204.70 212.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5,341.29 -161,426.63 636.06%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以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经营模
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持续加强业务结构优化,保持稳健经营能力,未出现对业务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
阅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股权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债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暂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
权益增加约 73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46,261.09 万股。




36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
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发生变更;

(七)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十一)发行人发生资信情况重大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7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
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
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
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38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

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 唐加威、陈超

项目协办人: 许滢

经办人员: 慈颜谊、雷仁光、范晶晶、杨娟、陈彬彬、张彬彬、孙一铭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东方财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东方财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

荐东方财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
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39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发行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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