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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0-12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A 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富国平夫妇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TB Polymer Limited(迪贝高分子有限公司)承诺:如果锦富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成功,自锦富新材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承诺人将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促使或者同意锦富新材回购部分或者全部本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富国平、杨小蔚、杨铮、汪俊均还承诺:
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7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其中:网下配售5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24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锦富新材”,股票代码“30012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000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10月13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已于2010年9月10日和2010年9月17日披露,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0月13日
3、股票简称:锦富新材
4、股票代码:300128
5、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75,0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5,000,000股
7、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0,000,000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9、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10、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50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11、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A 股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0年10月13日起上市交易。
12、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 东 股数(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首次公 上海锦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875,000 52.88% 2013年10月13日
开发行
前已发
行的股 TB Polymer Limited 22,125,000 22.12% 2011年10月13日
份 小 计 75,000,000 75% -
首次公 网下配售股份 5,000,000 5.00% 2011年1月13日
开发行
的股份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20,000,000 20.00% 2010年10月13日
小 计 25,000,000 25% -
合 计 100,000,000 100% -
注:可上市交易时间为交易日,遇非交易日向后顺延。
13、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4、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Jinfu New Material Co.,Ltd.
2、注册资本:7,500万元(本次发行前);10,000万元(本次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富国平
4、成立日期:2004年3月29日
5、住所及邮政编码:苏州工业园区民胜路39号,邮编215126
6、经营范围:加工各种高性能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提供自产产品的售后服务。
7、主营业务:各类光电显示薄膜器件,以及隔热减震类制品和精密模切设备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8、所属行业:C51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9、电话号码:0512—62825820 传真号码:0512-62825821
10、互联网网址:www.jin-fu.cn
11、电子信箱:jinfu@jin-fu.cn
12、董事会秘书:葛卫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
票情况
序 直接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持股 数(股) (股)
(股

1 富国平 董事长、总经理 2008-3-3~~2011-3-2 - 37,541,250 37,541,250
2 杨小蔚 董事 2008-3-3~~2011-3-2 - 7,931,250 7,931,250
3 杨铮 董事、副总经理 2008-3-3~~2011-3-2 - 3,701,250 3,701,250
4 汪俊 董事、副总经理 2008-3-3~~2011-3-2 - 3,701,250 3,701,250
5 郑庆生 董事 2008-3-3~~2011-3-2 - - -
6 吉虹俊 董事 2008-8-28~~2011-3-2 - - -
7 陈鑫 监事会主席 2008-3-3~~2011-3-2 - - -
8 周义华 监事 2008-3-3~~2011-3-2 - - -
9 鄂俊 监事 2008-3-3~~2011-3-2 - - -
10 葛卫东 董事会秘书、 2009-7-6~~2011-3-2 - - -
副总经理
11 翁长青 财务负责人 2008-12-31~~2011-3-2 - - -
12 刘骏民 独立董事 2008-3-3~~2011-3-2
13 顾昌鑫 独立董事 2008-3-3~~2011-3-2
14 郭长兵 独立董事 2008-3-3~~2011-3-2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锦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287.5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份比例为52.88%。控股股东锦富投资除拥有发行人股权外,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
锦富投资成立于1998 年8 月,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07000227365,公司住所地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427 号4 楼430 室,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类均除经纪)(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目前锦富投资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不从事生产及贸易活动。股权结构为富国平71%、杨小蔚15%、杨铮7%、汪俊7%。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锦富投资总资产为5,945.84万元、净资产为4,000.23万元,2009年锦富投资净利润为-22.05万元;(以上数据经上海信业会计师事务所“沪信业审字(2010)第057号”《审计报告》审计);截至2010年6月30日,锦富投资总资产为5,676.43万元、净资产为3,980.27万元,2010年1-6月锦富投资净利润为-19.96万元;(以上数据经上海信业会计师事务所“沪信业审字(2010)第484号”《审计报告》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富国平先生、杨小蔚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富国平夫妇共持有控股股东锦富投资股份860 万股,占锦富投资总股本的比例为86%。锦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287.50 万股,占总股本的的比例为70.50%。
富国平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32020319631201****,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999弄53号***室。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杨小蔚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32021119670619****,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999弄53号***室。现任本公司董事富国平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股权结构
上海托德电子有限公司 杨小蔚80%,杨振华10%,汪俊10%
富国平49%,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48%,上海伊江
上海力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
控股股东锦富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平夫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公司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39,347 户。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股 东名称 (股) (%)
1 上海锦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875,000 52.88
2 TB POLYMER LIMITED 22,125,000 22.13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618 0.08
4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7,567 0.08
5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7,567 0.08
6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567 0.08
8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567 0.08
9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567 0.08
10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567 0.08
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567 0.08
1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7,567 0.08
13 交通银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1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77,567 0.08
15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16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17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77,567 0.08
中国光大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18 资基金 77,567 0.08
19 招商证券-招行-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7,567 0.0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
20 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21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22 中国银行-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23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77,567 0.08
2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77,567 0.08
25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567 0.08
26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27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28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567 0.08
29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30 招商证券-招行-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7,567 0.08
31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77,567 0.08
32 中国工商银行-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33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34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35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36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3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567 0.08
38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39 中国农业银行-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40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 号二期)集合
41 资产管理计划 77,567 0.08
42 中国银行-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43 中银国际-中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 77,567 0.08
理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44 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45 中国农业银行-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7,567 0.08
前十名股东合计 78,335,432 78.3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500 万股
2、发行价格:35.00 元/股,本次发行价对应市盈率为:
(1)67.4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50.5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2,230 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64.46 倍。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500 万股,有效申购为32,23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1.5513%,认购倍数为64.46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000 万股,中签率为0.6398674195%,超额认购倍数为156 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无余股,网上定价发行无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87,500.00 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52,124,465.45 元,其中: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46,250,000.00
审计、验资费用 1,440,000.00
律师费用 800,000.00
招股书印刷及信息披露费用 3,145,965.45
上市初费及股份登记托管费 51,000.00
印花税 437,500.00
合计 52,124,465.45元
每股发行费用为2.08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6、募集资金净额:822,875,534.55 元。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2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0)086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66元(按照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10,000.00 万股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52元/股(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0.69元/股(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9、对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如下: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9月10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状况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
3、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无重大变化。
4、公司未出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公司没有重大投资活动。
6、公司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及置换行为。
7、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9、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事项或仲裁,亦无任何尚未了结或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或索赔要求。
10、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电话: 021-38565656
传真: 021-38565707
保荐代表人: 王廷富、李杰
项目协办人: 李勇
项目人员: 徐长银、张小龙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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