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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9-03-27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九年三月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6,000万股
发行价格:3.87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32,200,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220,437,329.72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6,000万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9年3月2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
日(2019年3月29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的3家认购对象——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许尚银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3月29日(非交易日顺延)。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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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目 录
释 义....................................................................................................................................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6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一、本次发行类型......................................................................................................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情况.......................................................................................... 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9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9
(二)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10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1
(四)股份锁定期............................................................................................. 12
(五)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12
(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核查情况............................................................. 12
(七)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3
(八)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
明......................................................................................................................... 13
五、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3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13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4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4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6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1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1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8

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8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18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19
(四)公司治理情况......................................................................................... 19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19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19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
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20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0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一)资产结构分析......................................................................................... 21
(二)负债结构分析......................................................................................... 22
(三)偿债能力分析......................................................................................... 22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23
(五)盈利能力分析......................................................................................... 24
(六)现金流量分析......................................................................................... 26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8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2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28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28
第七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30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30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30
(二)保荐代表人情况..................................................................................... 30
二、上市推荐意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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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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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释 义

除非另有所指,本报告所出现的专用术语、简称遵照本释义的解释。

简称 释义
发行人、东宝生物、公司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兴业证券 销商)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大华
发行人律师 指 经世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中国境内的合格投资者发售的
本次发行 指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之行为
公司章程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9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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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 Baotou Dongbao Bio-Tech Co., Ltd.

股票简称 东宝生物

股票代码 300239

成立时间 1997年3月12日

上市时间 2011年7月6日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前注册资本 463,994,108元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14030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4030

董事会秘书 刘芳

电话 0472-6208676

传真 0472-6208676

电子信箱 dbswtina@163.com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药用明胶,食用明胶;小分子量水解明胶(胶
原蛋白)生产;饮料(固体饮料类)的生产和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
乳制品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经营照相明胶,骨油,骨粉,饲料
添加剂;经销化妆品;收购骨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经营范围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骨素生产、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
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
含药品和医疗器械内容)。(以上项目同时在另一地址:包头市滨河新区
西区三路以南、光耀路以东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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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是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17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依法通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17 年 10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有关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涉及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故未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18 年 8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涉
及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故未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18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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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
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6、2018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7、2018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8、2018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核准的
《关于核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574 号),并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情况
1、发行证券的类型: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
3、发行证券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3.8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19年3月6日。本次发
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
不低于3.86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价3.86元/股的100.26%;相当于申购报价日
(2019年3月8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4.37元/股的88.56%。
5、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32,200,000.00元。
6、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11,762,670.28元(不含税),其中包括
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印花税等。
7、募集资金净额:220,437,329.72元。
8、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截至2019年3月14日上午12:0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名发行对象已将认
购资金全部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2019年3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073号《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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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
年3月14日上午12:00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
收到3家认购对象缴纳认购东宝生物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232,200,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贰佰贰拾万元整)。
(2)2019年3月1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
事项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074号《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经验证,截至2019年3月15日止,东宝生物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32,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贰佰贰拾万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11,762,670.28 元 , 东 宝 生 物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20,437,329.7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人民币160,437,329.72元。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1、自2019年3月5日起,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分别以邮件方式或顺丰快递方式
向共同确定的63家投资者发送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
请文件。上述特定对象包括: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且在向
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方案前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交《认购意向书》的8名投资
者;截至2019年2月28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前20名股东共20家(不包含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等;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的多只产品视为一家发行对象,剔除重复计算后为20家);以及其他符合证监
会要求的询价对象35家(其中包括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证券公司、
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上述投资者共计63家。在上述63名投资者中,有9名自然
人投资者和1名机构投资者(均属于发行人前20大股东)的发送方式为顺丰快递
寄送(其中7个投资者送达,3个投资者因联系不上被退回,主承销商及见证律师
认为此种情况下主承销商已履行了邀请义务),其他53名投资者均以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
2、2019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3家投资者
经签署的申购报价单(其中有效报价家数为3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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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股) 申购金额(元)
3.88 33,500,000 129,980,000.00
1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7 33,600,000 130,032,000.00
3.86 33,700,000 130,082,000.00
3.96 12,626,263 50,000,001.48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91 14,066,497 55,000,003.27
3.86 15,544,041 59,999,998.26
3 许尚银 3.87 15,000,000 58,050,000.00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3名投资者均在2018年3月8日上午12:00之前按
时缴纳申购保证金,属于有效报价。
经核查,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许尚银等上述3家投资者均以自有资金账户认购。以上3家投资者及其管理的参与
认购的证券账户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
规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范围,均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经核查,3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
3、根据《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
原则,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本次发行的价格确定为3.87元/股,发行总股数6,000万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32,200,000.00 元(未超出董事会预案中的募集资金总
额上限 36,526.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11,762,670.28 元(不含税)后,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437,329.72 元(未超出董事会预案中的募集资金净额
上限 36,526.58 万元)。
(二)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确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
及配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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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 发行价格 获配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元/股) (股) (元/股) (股)
3.88 33,500,000
1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7 33,600,000 33,600,000
3.86 33,700,000
3.96 12,626,263
3.87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91 14,066,497 14,211,887
3.86 15,544,041
3 许尚银 3.87 15,000,000 12,188,113
合计 60,000,000

以上发行对象及其认购的产品信息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产品/账户名称

1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许尚银 许尚银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曲国民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2,630,000,000(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收购、受托经营金融企业和
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外投
资;资产管理;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
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占峰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 日
注册资本:3907020.8462 万元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
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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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
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核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
3、许尚银
身份证号:33262619701003****
经核查,许尚银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
(四)股份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许尚银等
上述 3 家投资者均以自有资金账户认购。以上 3 家投资者及其管理的参与认购的
证券账户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
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范围,均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兴业证券相关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
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及普通投资者 C3-稳健型及以上(即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
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得分在 39 分及以上的)均可参与认购。兴
业证券和发行人已通过认购邀请书中重要提示部分就该风险对投资者做出提示
和要求。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有认购对象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相匹配,具体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别 是否与 R3 匹配
1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3 许尚银 专业投资者 II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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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 3 名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
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
(八)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也不存在
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经核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为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方案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全程参与了东宝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工作。兴业证券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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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经世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程序
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
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与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
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机构和人员亦未通过资产管理
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
股份数额、各认购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保荐代表人: 黄文雯、武逸飞
项目协办人: 杨丹桂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新丁香国际商业中心
办公地址:
东塔 10 楼
联系电话: 021-20380807
传真: 021-38565707
发行人律师: 经世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爱国
经办律师: 单润泽、赵波、刘洋
办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83 号中房大厦八层
联系电话: 0471-6925729
传真: 0471-6927018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郝丽江、沈彦波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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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58350011
传真: 0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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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本次发行新增6,000万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3月22日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东宝生物;证券代码:300239;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3、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的3家认购对象——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许尚银的股票
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3
月29日(非交易日顺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
日(2019年3月29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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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例(%) 的股份数量(股)
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49,143,800 32.14 0
江任飞 境内自然人 10,820,000 2.33 0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620,000 2.07 0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基金、理财产
8,650,000 1.86 0
三号 品等
中科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
国有法人 8,453,994 1.82 0

王军 境内自然人 7,866,992 1.70 5,900,244
兴证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兴证资 基金、理财产
6,873,393 1.48 0
管鑫众 79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品等
王丽萍 境内自然人 6,741,600 1.45 5,156,200
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有法人 6,347,718 1.37 0
委员会
刘芳 境内自然人 5,758,200 1.24 4,418,650
合计 220,275,697 47.46 15,475,09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股份数量(股)
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49,143,800 28.46 0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3,600,000 6.41 33,600,0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211,887 2.71 14,211,887
许尚银 境内自然人 12,188,113 2.33 12,188,113
江任飞 境内自然人 10,820,000 2.06 0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620,000 1.84 0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基金、理财产品
8,650,000 1.65 0
能三号 等
中科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8,453,994 1.61 0
公司
王军 境内自然人 7,866,992 1.50 5,900,244
兴证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兴证 基金、理财产品 6,873,393 1.3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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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鑫众 79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等
合计 261,428,179 49.88 65,900,24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本次
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人员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王军 董事长 7,866,992 7,866,992 1.70 1.50
王丽萍 董事、总经理 6,741,600 6,741,600 1.45 1.29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刘芳 5,758,200 5,758,200 1.24 1.10
董事会秘书
贺志贤 监事 497,250 497,250 0.11 0.09
王富荣 董事、副总经理 323,200 323,200 0.07 0.06
王刚 副总经理 306,000 306,000 0.07 0.06
贾利明 副总经理 241,750 241,750 0.05 0.05
赵秀梅 财务总监 191,800 191,800 0.04 0.04
于建华 监事会主席 106,200 106,200 0.02 0.02
哈斯阿古拉 独立董事 0 0 0.00 0.00
王大宏 独立董事 0 0 0.00 0.00
俞有光 独立董事 0 0 0.00 0.00
杨婷婷 监事 0 0 0.00 0.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由 463,994,108 股增加至 523,994,108 股。由于本次
发行后,王军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别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961,418.00 4.09 78,961,418.00 15.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5,032,690.00 95.91 445,032,690.00 84.93
三、股份总额 463,994,108.00 100.00 523,994,108.00 100.00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437,329.72 元,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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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自有资金,既能壮大公司的资本实
力、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又能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焦于公司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强化主
营业务。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公司业务和资
产的整合计划。
(四)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及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
实质影响。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
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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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均由审计机构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大华审字[2016]004155 号、
大华审字[2017]001176 号和大华审字[2018]00156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发行人 2018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非经特别说明,以下财务数据和资料均引自经大华审计的发行人近三年财务
报表以及发行人编制的 2018 年 1-9 月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12,851.02 97,153.54 83,313.23 78,004.33
负债合计 38,835.02 24,178.06 11,427.23 7,349.71
归属于母公司所
74,016.00 72,975.48 71,886.00 70,654.62
有者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74,016.00 72,975.48 71,886.00 70,654.6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2,229.65 35,624.44 31,659.40 29,191.61
营业利润 2,685.93 2,645.36 1,794.71 373.80
利润总额 2,684.53 2,643.59 2,279.42 738.56
净利润 2,278.48 2,241.66 1,922.70 588.96
归属于母公司所
2,278.48 2,241.66 1,922.70 588.96
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2.82 -311.70 4,053.76 4,557.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2.96 -10,419.91 -15,849.24 -8,390.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5.03 1,931.72 523.19 24,294.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74.89 -8,799.89 -11,272.28 20,461.79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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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 1.35 1.63 3.82 8.89
速动比率 0.70 0.82 2.69 6.51
资产负债率(母公
34.00 24.52 13.48 9.25
司,%)
每股净资产(元/股) 1.60 1.58 1.56 1.53
财务指标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7 5.62 5.75 5.60
存货周转率(次) 1.38 2.21 2.23 1.65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0.04 -0.01 0.09 0.10
量(元/股)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 2018 年 9 月 30 日 1.60 1.83
(元/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58 1.81
每股收益 2018 年 1-9 月 0.05 0.04
(元/股) 2017 年度 0.05 0.04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9 月 30 日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
别按照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 (%) (%)
流动资产 43,566.88 38.61 31,285.07 32.20 32,846.17 39.42 47,336.83 60.68
非流动资产 69,284.14 61.39 65,868.47 67.80 50,467.06 60.58 30,667.50 39.32
资产总额 112,851.02 100.00 97,153.54 100.00 83,313.23 100.00 78,004.3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12,851.02 万元、97,153.54 万元、
83,313.23 万元和 78,004.33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主要原
因是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前次募投项目工程建设的开展,发行人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不断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61%、32.20%、
39.42%和 60.68%。最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比相对稳定;2015 年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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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发行人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到账导致货币资金大幅增加。
总体而言,发行人的资产结构相对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发行人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
流动负债 32,315.06 83.21 19,179.30 79.33 8,595.85 75.22 5,326.78 72.48
非流动负债 6,519.96 16.79 4,998.75 20.67 2,831.38 24.78 2,022.93 27.52
负债总计 38,835.02 100.00 24,178.06 100.00 11,427.23 100.00 7,349.7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38,835.02 万元、24,178.06 万元、
11,427.23 万元和 7,349.71 万元,负债总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一、随着发
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前次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应支付的材料采购款
及设备工程款增加导致应付账款逐年增加;二、因业务规模扩大所需的营运资金
不断增加,发行人适当增加借款补充营运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大部分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
分别为 83.21%、79.33%、75.22%和 72.48%,主要由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其他
应付款构成。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35 1.63 3.82 8.89
速动比率(倍) 0.70 0.82 2.69 6.51
资 产 负 母公司口径 34.00 24.52 13.48 9.25
债 率
合并报表口径 34.41 24.89 13.72 9.42
(%)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到位,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增长迅速。
2016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5 年末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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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随着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货币资金大幅减少以及应付账款
余额大幅增长所致。
2017 年末,随着前次募投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货币资金进一步减少,流
动比率相应下降;此外,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正式投产,相应的原材料、在产品
以及产成品增加导致 2017 年末存货余额大幅增长,导致速动比率大幅下降。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 2017 年末均略有下降,主要
原因是发行人本期新增短期借款及向控股股东借款导致流动负债增加。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2015 年末,发行人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以及偿还公司债券等原因导致资产负债率较低;2017 年末,发行人
资产负债率较 2016 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发行人本期新增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 2017 年末继续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
银行短期借款及向控股股东借款导致流动负债增加。
总体而言,发行人盈利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资产的流动性
良好;发行人总体资产负债水平与业务规模的发展相匹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盈利质量不断提高,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较好,总体偿债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公司偿债
能力将不断增强。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3.67 5.62 5.75 5.60
存货周转率 1.38 2.21 2.23 1.65
流动资产周转率 0.86 1.11 0.79 0.75
总资产周转率 0.31 0.39 0.39 0.45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整体周转水平较高,体现
了发行人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保持稳定且信
誉良好,发行人在拓展业务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并执行
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
款占比超过 86%,应收账款均在正常信用期内。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质
量良好,回收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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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波动。2016 年度,发行人存货周
转率上升,主要系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逐渐恢复并不断扩大,加之发
行人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营业收入增加、存货余额下降所致。2017 年度,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3,500 吨新
工艺明胶建设项目”已于 2017 年 12 月正式投产,相应的原材料、在产品、自制
半成品以及库存商品增加导致期末存货余额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和存货周转率均在合理范围内,符合发行人的
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周转率稳中有升,2017 年度流动资产周转率上
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一、随着前次募投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发行人货币
资金等流动性资产相应减少,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有所下降;二、随着前次募投项
目投产,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随着前次募投项目
的实施,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长幅度较大。
(五)盈利能力分析
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利润来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2,229.65 35,624.44 31,659.40 29,191.61
营业成本 25,178.02 28,048.06 25,173.21 23,625.39
营业利润 2,685.93 2,645.36 1,794.71 373.80
利润总额 2,684.53 2,643.59 2,279.42 738.56
净利润 2,278.48 2,241.66 1,922.70 588.96
归属于母公司所
2,278.48 2,241.66 1,922.70 588.96
有者的净利润

2、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2,076.62 99.53 35,453.81 99.52 31,583.99 99.76 29,152.06 99.86
其他业务收入 153.03 0.47 170.63 0.48 75.40 0.24 39.55 0.14
合计 32,229.65 100.00 35,624.44 100.00 31,659.40 100.00 29,191.6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明胶和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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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蛋白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突
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9%以上。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及其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1,380.12 4.28 1,725.62 4.84 1,992.20 6.29 1,908.70 6.54
管理费用 1,941.82 6.02 2,304.53 6.47 2,247.10 7.10 1,968.57 6.74
研发费用 551.99 1.71 597.46 1.68 494.42 1.56 283.22 0.97
财务费用 175.56 0.54 31.34 0.09 -61.10 -0.19 738.23 2.53
合计 4,049.48 12.56 4,658.95 13.08 4,672.62 14.76 4,898.71 16.78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 4,049.48 万元、4,658.95 万元、4,672.62
万元和 4,898.7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56%、13.08%、14.76%
和 16.78%,基本保持稳定。发行人长期专注经营明胶及胶原蛋白产品,在相关
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全流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管理水平和研发体系均较
为成熟,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数量基本稳定。因此,在现有的经营规模下,发行
人期间费用规模基本稳定。
4、盈利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盈利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 基本 0.05 0.05 0.04 0.01
收益(元) 稀释 0.05 0.05 0.04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 加权
3.10 3.10 2.70 1.47
产收益率(%) 平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 基本 0.04 0.04 0.03 0.01
收益(元) 稀释 0.04 0.04 0.03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 加权
2.81 2.62 1.73 0.55
产收益率(%) 平均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10%、3.10%、2.70%和
1.47%,发行人每股收益的波动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波动基本保持一致。
2016 年度,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上升 1.23 个百分点,每股收益增
加 0.03 元,主要原因是:2016 年度,发行人业绩大幅增长,净利润较 2015 年度
增加 1,333.7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相应上升。
2017 年度,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上升 0.40 个百分点,每股收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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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 0.01 元,主要原因是:2017 年度,发行人胶原蛋白市场开拓取得了明显成效,
销售收入上升,此外,发行人继续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净利润较 2016 年度增
加了 318.9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相应上升。
2018 年 1-9 月,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与 2017 年度相比
基本保持稳定。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225.07 17,039.75 19,322.47 16,831.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02.25 17,351.45 15,268.70 12,274.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2.82 -311.70 4,053.76 4,557.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851.65 118,832.73 20,052.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2.96 36,271.56 134,681.96 28,442.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2.96 -10,419.91 -15,849.24 -8,390.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95.52 2,800.00 950.00 47,755.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60.49 868.28 426.81 23,460.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5.03 1,931.72 523.19 24,294.4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74.89 -8,799.89 -11,272.28 20,461.79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822.82 万元、
-311.70 万元、4,053.76 万元和 4,557.41 万元。2017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是:一、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开始投入生产,原材料采
购支出增加导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二、发行人募投项目
建设支出采用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增加,到期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导致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82.96 万元、
-10,419.91 万元、-15,849.24 万元和-8,390.06 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
要为购建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
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为匹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不断加大
土地、厂房和设备等资产投入,导致各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535.03 万元、
1,931.72 万元、523.19 万元和 24,294.44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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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入主要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银行贷款等方式筹资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
金流出主要是历年向股东分配股利和偿还贷款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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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6,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32,2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11,762,670.28 元(不含税)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437,329.72 元。
(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3500 吨明胶扩建至年产 7000 吨明胶项目、年
产 2000 吨胶原蛋白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3500 吨明胶扩建至年产 7000 吨明胶项目 24,533.19 16,318.81
2 年产 2000 吨胶原蛋白项目 19,775.62 15,207.77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9,308.81 36,526.58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
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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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为:
账户名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账号:49030078801700000280
账户名称: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
账号:15086073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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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签署时间:2018年4月4日
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黄文雯、武逸飞
保荐期限:自股票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代表人情况
黄文雯:证券从业时间 7 年,主要参与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包头东宝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
目。
武逸飞:5 年证券从业经验,会计学学士学位,金融学硕士学位,曾任职安
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主要参与塞力斯、奇信股份、星帅尔、香山股份、吉华集团、
哈三联、金房暖通等 IPO 项目,新华龙、东宝生物、青海华鼎、海伦钢琴、新
联电子、北信源、国恩股份等非公开发行项目。

二、上市推荐意见
兴业证券认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兴业证券愿意推荐东宝生物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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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东宝生物证券投资部查阅。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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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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