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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水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9-26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九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春霖 邹国祥 陈 磊
姚泽伟 刘 涛 费一文
顾 强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6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2,815,533 股
2、发行价格:16.48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83.8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175,884,103.00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72,815,533 股,将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4 家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 年 10 月 10 日(即上市日),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公告书及其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
指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司、巴安水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 发行不超过 9,600 万股 A 股股票
《公司章程》 指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广发律师、律师、发行
指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人律师
众华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及摘要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目 录
全体董事声明................................................................. 2
特别提示..................................................................... 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3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3
释 义 ...................................................................... 4
目 录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8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1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1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5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19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9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情况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2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0
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0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2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Safbon Water Service Co.,Ltd.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巴安水务
公司设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22 日
公司上市日期 2011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37,414.2 万元1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春霖
董事会秘书 陆天怡
电话 021-32020653
传真 021-62564865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safbon@safbon.com,lutianyi@safbon.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393648E
环保水处理、污水处理、饮用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咨询及设备安装、
调试,销售水处理设备、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固废污泥处理设备、饮
用水设备、中水回用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设备、锅炉补水处理设
备、含油废水处理设备、电气控制系统设备、自动化设备、阀门、泵、
仪器仪表、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
经营范围
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销售燃气调压站成套设备
及配件,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环保工程领域内
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安装及维护,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37,352 万元,授予限制性股票 62.20 万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37,414.2 万元,并已完成
证券登记手续,工商变更手续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一并完成。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12 月 29 日和 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议
案。
(二)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及批准情况
2016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会议审核通
过了巴安水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6 年 7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5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9,600 万股新股。
(三)资金到账和验资时间
2016 年 9 月 5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共 4 家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
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 4 名投资者已足额将
认购款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专用账户。2016 年 9 月 8 日,众华会计
师出具《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6)第 5842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全
部募股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 1,199,999,983.84 元。
2016 年 9 月 9 日,众华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16)第 5843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8 日止巴安水务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199,999,983.8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4,115,880.84 元(不含税),
巴安水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884,103.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人民币 72,815,53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103,068,570.00
元。
(四)股权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
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72,815,533股。
4、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48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2016 年 8 月 31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5.45 元/股,该价格为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共有 9 位投资者提交申购报价
单,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家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定金外,其余 4 家投
资者均在当日 12:00 之前缴纳了保证金。全部投资者的申购均为有效申购。所有
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等原
则确认发行对象,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16.48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 17.16 元/股,本次
非公开发行价格与发行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比率为 96.04%。
5、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83.84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
发行费用 24,115,880.84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5,884,103.00 元。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72,815,533 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上限 9,600 万股;发行对象为 4 名,不超过 5 名,符合《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本次发行通过向包括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在内的 4 家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龙洲路龙江段联塑工业村
注册资本:贰拾捌亿港币
法定代表人:左满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08165222E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01日
营业期限:1999年12月01日至 2049年11月30日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家具,木门窗,地板,合
成材料,胶粘剂(不含危险化学品),胶凝材料,密封材料,橡胶制品(不含天
然橡胶),水泥制品,轻质建筑材料,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建筑用石加工,防
水建筑材料,隔热和隔音材料,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日用陶瓷制
品,卫生陶瓷制品,金属结构,金属门窗,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建筑装饰及
水暖管道零件,塑料加工专用设备,模具,消防设备及器材,电气器材,电力电
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燃气、太阳能、空气能、地源热
泵家用器具,照明灯具及附件,水净化、空气净化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和安装服务(不含限制、禁止类产品,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太阳能发电;承接管道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凭资
质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0,339,805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
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
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1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4,563,106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于
未来交易的安排。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层
09-11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万
法定代表人:邓红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0218879J
成立日期:2005年6月15日
营业期限:2005年6月15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5,169,902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于未
来交易的安排。
4、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合肥市望江东路46号安徽投资大厦五楼
注册资本:叁佰亿圆整
法定代表人:张春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6360758XP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07日
营业期限:2013年03月07日至2033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铁路投资,项目投资与资本运作,基金投资与管理,参与矿产资
源开发,商务信息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2,742,720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
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
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电话:021-38674611
传真:021-38674211
联系人:王仁双、黄浩、陈泽、辛爽
(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
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童楠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90号斯米克大厦19楼
电话:021-58358013
传真:021-58358012
联系人:陈洁、邵彬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孙勇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6楼。
电话:021-63525500
传真:021-63525566
联系人:陆士敏、莫旭巍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本性质
(%)
流通股、限售
1 张春霖 186,267,396 49.8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2 8,009,392 2.14 流通股
团体分红-018L-FH001 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
3 6,027,726 1.61 流通股
罗德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马玉英 3,416,897 0.91 流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优
5 3,203,963 0.86 流通股
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杨正辉 2,283,436 0.61 流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
7 2,069,481 0.55 流通股
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高扬 1,668,947 0.45 流通股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30,000 0.44 流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红
10 1,617,917 0.43 流通股
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16,195,155 57.87 -
注: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73,520,000 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流通股、限售
1 张春霖 186,267,396 41.67

2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30,339,805 6.79 限售股
3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2,742,720 2.85 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12,135,922 2.72 限售股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
5 8,009,392 1.79 流通股
体分红-018L-FH001 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
6 6,299,022 1.41 流通股
德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6,067,961 1.36 限售股
8 马玉英 3,316,897 0.74 流通股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华夏资本管理有
9 3,033,981 0.68 限售股
限公司
嘉实基金-兴业银行-上海兴瀚资产管
3,033,980 0.68 限售股
理有限公司
1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农银汇理(上海)
3,033,980 0.68 限售股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274,281,056 61.37 -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发行前持股情况 发行后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张春霖 董事长 186,267,396 49.79 186,267,396 41.67
陈磊 董事 1,097,979 0.29 1,097,979 0.25
姚泽伟 董事 154,000 0.04 154,000 0.03
邹国祥 董事 1,023,218 0.27 1,023,218 0.23
王贤 总经理 693,226 0.19 693,226 0.16
张斌 监事 1,410,865 0.38 1,410,865 0.32
合计 - 190,646,684 50.96 190,646,684 42.6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为72,815,533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股份种类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43,854,389 38.45 72,815,533 216,669,922 48.48
无限售流通股 230,287,611 61.55 - 230,287,611 51.52
合计 374,142,000 100.00 72,815,533 446,957,533 100.00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
到进一步的充实。按照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资本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其中 2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则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69.22%下降至 44.00%,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和
后续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短期内难以完全释放。随着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的逐步释放,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未来的营业收入也将
继续保持增长,将进一步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
还银行贷款,将减轻公司财务费用负担,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3、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的
逐步使用,项目收入和效益将逐步显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建成后,公司经
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量将大幅提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
现金流状况。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水域综合治理工程,为公司核心业务板
块,因此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发生较大变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
综合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为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股东结构、持股比例将相应变化,公司将按
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及股本结构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章程》暂无其他调整计划。本次发行
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暂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调整其高级管
理人员结构的计划。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产生影响。
(六)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前,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关联借款及关联担保。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亦
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七)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72,815,533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46,957,533 股。以 2015
年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归母每股净资产及归母每股收益
如下:
项目 期间 发行前 发行后
归母每股净资产(元) 2015 年度 1.7990 1.5034
归母每股收益(元) 2015 年度 0.2064 0.1725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见《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全文。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5,884,103.00 元,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尚需投入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145,842.50 132,613.37 1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 - 20,000
合计 - - 12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巴安水务《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
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存管协议,共同监督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关于本
次发行情况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巴安水务遵循
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巴安水
务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广发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以及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过程符合《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过程中的法律文书内容与形式符合《实施细则》
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
履行本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以及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72,815,533 股,将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4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 年 10 月 10 日(即上市日),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5、广发律师出具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巴安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6、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7、广发律师出具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8、众华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6)第5842号、众会字
(2016)第5843号);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文件;
10、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投资者可赴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工作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查阅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网址:www.cninfo.com.cn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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