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SANCHUAN WATER METER CO.,LTD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 25 号静芯园 G 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
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http://www.secutimes.com)、
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中国资本证券网(http://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
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
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公司股东杜江涛、郝虹、杜江虹、杨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杜江涛、杨奇、杜江虹、卢信群、章雷、
万长庚、宋锐、刘敏、霍鸣庆、苏钢、李志军还承诺:除上述锁定期
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东郝虹同时承诺:作为杜江
涛之配偶,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杜江涛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杜江涛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杜江涛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 2012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12
年 1-3 月利润表、2012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其中,2012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2012 年 1-3 月、2011 年 1-3 月利润表数据和
2012 年 1-3 月、2011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11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分项值与加
总数不一致的情况,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公司”、或“博晖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
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00 号文核准,本公司
公开发行 2,5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
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510 万
股,网上定价发行为 2,0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2]127 号)同意,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
简称“博晖创新”,股票代码“30031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
发行的 2,050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证 券 时 报 网
(http://www.secutimes.com)、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
中 证 网 ( http://www.cs.com.cn ) 、 中 国 资 本 证 券 网
(http://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
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
述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5 月 23 日
3、股票简称:博晖创新
4、股票代码:30031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24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56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
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公司股东杜江涛、郝虹、杜江虹、杨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杜江涛、杨奇、杜江虹、卢信群、章
雷、万长庚、宋锐、刘敏、霍鸣庆、苏钢、李志军还承诺:除上述锁
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东郝虹同时承诺:作为杜江
涛之配偶,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杜江涛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杜江涛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杜江涛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
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
网上发行的 2,05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名称
(万股) (%) (非交易时间顺延)
1 杜江涛 2,562.72 25.03 2015 年 5 月 23 日
2 杨奇 1,650.40 16.12 2015 年 5 月 23 日
3 郝虹 1,612.80 15.75 2015 年 5 月 23 日
4 杜江虹 384.00 3.75 2015 年 5 月 23 日
5 梅迎军 325.80 3.18 2013 年 5 月 23 日
6 其他 51 位自然人股东 1,144.28 11.17 2013 年 5 月 23 日
小计 7,680.00 75.00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名称
(万股) (%) (非交易时间顺延)
10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510.00 4.98 2012 年 8 月 23 日
11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2,050.00 20.02 2012 年 5 月 23 日
小计 2,560.00 25.00 -
合计 10,24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
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Bohui Inno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2、注册资本:10,24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杜江涛
4、设立日期:2001 年 7 月 12 日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 25 号静芯园 G 座
6、邮政编码:100195
7、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敏
8、电话号码:010-88850168
传真号码:010-88856244
9、发行人电子信箱:liumin@bohui-tech.com
10、公司网址:www. bohui-tech.com
11、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医疗分析仪器的技术开发、制造、销
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
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
12、主营业务:临床检验快速检测技术的研发及应用产品系统(含
检测仪器、检测试剂、校准品等)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13、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期限 股数 股数
(股) (股)
杜江涛 董事长 男 43 2011.5.20-2014.5.20 25,627,200 -
苏钢 副董事长 男 46 2011.5.20-2014.5.20 192,000 -
董事、总经
杜江虹 女 44 2011.5.20-2014.5.20 3,840,000 -
理
董事、副总
杨奇 经理、核心 男 53 2011.5.20-2014.5.20 16,504,000 -
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
宋锐 经理兼财务 男 33 2011.5.20-2014.5.20 656,000 -
负责人
董事、副总
章雷 经理,核心 男 50 2011.5.20-2014.5.20 424,000 -
技术人员
丁家华 独立董事 男 67 2011.5.20-2014.5.20 0 -
王玉 独立董事 男 51 2011.5.20-2014.5.20 0 -
刘俊勇 独立董事 男 42 2011.5.20-2014.5.20 0 -
霍鸣庆 监事会主席 男 43 2011.5.20-2014.5.20 192,000 -
卢信群 监事 男 46 2011.5.20-2014.5.20 800,000 -
李志军 职工监事 男 44 2011.5.20-2014.5.20 86,080 -
万长庚 副总经理 男 42 2011.5.20-2014.5.20 573,000 -
副总经理、
刘敏 女 45 2011.5.20-2014.5.20 461,000 -
董秘
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公司第一大股东杜江涛与第三大股东郝虹为夫妻关系,两人合并
持有公司发行前 54.37%的股份,因此杜江涛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杜江涛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杜江涛,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15030219691117****,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自博晖创新成
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曾担任君正顾问董事长、总经理,博弘
国际(后更名为“君正国际”)董事长,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现兼任内蒙君正董事长、锡盟君正董事长、博昂尼克董事长,并兼任
中国初级保健基金会理事、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全
国工商联执行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总商会常委、乌海市工商联
总商会名誉主席、农工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农工党中央经济委员会
副主任。
郝虹,女,1969 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15030219690607****,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00 年之前曾先后在广东省肇庆市
恒进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港渣打银行、北京君正投资管理顾问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廊坊市君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
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乌海市君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君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君正供水有限责任公
司、乌海市君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君正储运有限公司、鄂尔
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呼铁君正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及
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科技”)成
立于 2003 年 2 月 12 日,设立时公司名称为乌海市慧通实业有限责任
公 司 。 目 前 , 君 正 科 技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50,000 万 元 , 注 册 号
15034000001089,法定代表人杜江波,公司住所为乌海市乌达区巴音
赛团结北路三街坊君正小区商业楼 B 段三层,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商业贸易(除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
造林;水果种植。
君正科技分别持有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50%、乌
海市君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90%、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99%的出资。除上述资产外,君正科技无其他经营性资产。
(2)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原名博弘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4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注册号
110000001178947,法定代表人黄涛,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
园区超前路 9 号 B 座 280 室,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
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建筑材料、装
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举
办国际间投资与合作研讨会。君正科技持有该公司 99%的股权。
(3)乌海市君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君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房地产”)
成立于 2006 年 2 月 21 日,设立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
元。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注册号 150300000001371,法定代表人王俊刚,公司住
所为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四街坊,经营范围为:房地产
开发、咨询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君正科技持有该公司 90%的股权,北
京鼎益置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的股权。
君正房地产持有廊坊君正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廊坊市
君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基本情况如下:
廊坊市君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16 日,公
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号 131000000016840,法定代表人郝
虹;公司住所为廊坊市广阳区益民道一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
君正房地产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份。
(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君正)成立于
2003 年 2 月 16 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目前该公
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000 万元,注册号 150300000004992,法定
代表人为杜江涛,公司住所为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经营范
围为: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商业贸易;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品化学品)。杜江涛拥有该公司 36.56%的股权,君正科技
持有该公司 24.50%的股权。
(5)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矿业”)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1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注册号
150303000000395,法定代表人翟晓枫;公司住所为内蒙古乌海市海
南区西卓子山水泥厂北;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白灰、矿石;石灰石开
采、煤矸石、灭火工程煤、土石方剥离、高岭石。内蒙君正持有该公
司 100%的股权。
(6)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13 日,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注册号 150000000002345,法定代
表人郭秋平;公司住所为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街金海商城 E
区二段 2 号楼;经营范围为:技改矿井,只许技改,不得生产经营:
工程煤销售。内蒙君正持有该公司 40%的股权,君正矿业持有该公司
15%的股权,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 45%的股权。
(7)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4 日,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注册号 152502000005438,法
定代表人杜江涛;公司住所为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 96 号;经营范
围为:矿产品销售(专控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内蒙君正持有该公司 92%的
股权,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持有该公司 8%的股权。
(8)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13 日,设立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615.80 万元。
目 前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46,012.90 万 元 , 注 册 号
150300000001363,法定代表人张虎明,公司住所为内蒙古乌海市乌
达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PVC 树脂、烧碱、电石、液
氯、盐酸、编织袋;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商业贸易(除国家
限制经营的)、铁合金、进出口贸易、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内蒙
君正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9)乌海市君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君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3 月 7 日,公司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注册号 150304000001013,法定代表
人齐玉明;公司住所为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慧通办公室;经
营范围为开发:水源开发;销售:工业用水销售、中水利用。内蒙君
正持有该公司 95%的股权。
(10)乌海市君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君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30 日,公司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 万元,注册号 150300000001380,法定代表人
翟晓枫;公司住所为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销售:
硅铁、PVC、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 年 4 月 21 日)、腐蚀品、锰硅合金、生铁、水
泥、水泥熟料、腐植酸钠、增碳剂、苏打、纯碱。内蒙君正持有该公
司 100%的股权。
(11)乌海市君正储运有限公司
乌海市君正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12 日,公司注册资
本为 100 万元,注册号 150303000003531,法定代表人张孝义;公司
住所为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北;经营范围为:铁路营运
服务(不含运输)、轨道衡服务、装卸、过磅服务、集装箱物流。君
正矿业持有该公司 51%的股份。
(12)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29 日,公
司注册资本为 65,000 万元,注册号 152725000003760,法定代表人黄
辉;公司住所为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PVC 树脂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聚氯乙烯、烧碱生产项目筹建(未取得相关
许可审批文件或证件前,不得从事聚氯乙烯、烧碱生产活动)。内蒙
君正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份。
(13)内蒙古呼铁君正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呼铁君正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22 日,公
司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注册号 150300000008228,法定代表人郑勇
华;公司住所为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过磅服
务、装卸搬运、运输代理服务咨询。君正化工持有该公司 80%的股份。
(14)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注册号 152500000018181,法定代
表人黄辉;公司住所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 88 号;经营范围为:PVC
树脂、化工产品(不含剧毒物)、白灰销售;投资管理。内蒙君正持
有该公司 100%的股份。
四、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40,841 户。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杜江涛 2,562.72 25.03%
2 杨奇 1,650.40 16.12%
3 郝虹 1,612.80 15.75%
4 杜江虹 384.00 3.75%
5 梅迎军 325.80 3.18%
6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70.00 1.66%
7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70.00 1.66%
8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0.00 1.66%
9 何晓雨 110.88 1.08%
10 卢信群 80.00 0.78%
合计 7,236.60 70.67%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本次发行数量为 2,56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 51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9.92%;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 2,05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80.08%。
2、发行价格为:15.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0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5.8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
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
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510 万
股 ,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为 6,970 万 股 , 有 效 申 购 获 得 配 售 的 比 例 为
7.317073%,认购倍数为 13.67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 2,050 万股,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5408763331%,超额认购倍数为 185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和网下配售都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38,400.00 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2,545.8530 万元,具体明
细如下: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1,836.00
上市辅导费 10.00
审计验资费用 215.95
律师费用 115.00
印刷费及信息披露费 357.2330
上市初费及股份登记托管费 11.67
合计 2,545.8530
每股发行费用 1.00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
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35,854.1470 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1026 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86 元(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44 元(按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
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 2012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12
年 1-3 月利润表、2012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其中,2012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2012 年 1-3 月、2011 年 1-3 月利润表数据和
2012 年 1-3 月、2011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11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较去
项目 2012-3-31 2011-12-31
年期末增长比例
流动资产 158,785,338.63 155,065,076.52 2.40%
流动负债 12,526,627.27 12,179,879.76 2.85%
总资产 270,461,701.56 261,697,757.99 3.3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50,276,014.50 241,472,915.57 3.65%
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3.26 3.14 3.65%
本报告期较去年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1-3 月
期增长比例
营业收入 21,111,562.79 17,990,200.35 17.35%
利润总额 8,109,347.49 6,739,184.32 20.3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332,098.93 6,089,373.73 2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332,098.93 6,091,923.73 20.36%
母公司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0 0.08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
2.74% 2.73% 0.01%
收益率(合并)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8% 3.05% -0.07%
(归属于母公司)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2.74% 2.73% 0.01%
收益率(合并)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98% 3.05% -0.07%
率(母公司)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 2,565,041.89 381,950.82 571.56%
每股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0.03 0.00 571.56%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财务状况
公司资产规模随业务发展稳步增长,资产流动性较高,财务状况
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2012 年 3 月 31 日流动资产、总资产分别
为 15,878.53 万元、27,046.17 万元,分别较年初增加 2.40%、3.35%,
2012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 25,027.60 万
元,较年初增长 3.65%。
(二)经营业绩
2012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11.1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7.35%。营业收入金额增加的主要是公司销售状况较好所致。公司利
润总额 810.9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 733.2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733.2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36%。
(三) 现金流量
2012 年 1-3 月,公司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56.50
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间信用风险执行较好,资金回笼较快。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
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 本公司自 2012 年 4 月 27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
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人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大厦 20 楼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大厦 20 楼
电话: 021-68866075
传真: 021-68865179
保荐代表人: 许刚 吴卫钢
项目协办人: 郭哲
项目联系人: 王韬 郁文周 杨济云
二、 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
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
任。
附件:
1、合并及母公司 2012 年 3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
2、合并及母公司 2012 年 1-3 月利润表;
3、合并及母公司 2012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签章页)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