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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浪环境: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12-12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
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新增股份变动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0,135,130 股
2、发行后总股本:130,135,130 股
3、发行价格:29.60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99,999,848.00 元
5、募集资金净额:282,869,718.95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办
理完毕。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0,135,130 股,将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
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本次发行结束后,
在上述股份限售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
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
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1
目 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5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类型 ........................................................................................................ 5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1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4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 24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5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7
一、备查文件 ............................................................................................................. 27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27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雪浪环境、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身,无锡雪浪输送机械有限公司(曾用
雪浪输送 指
名无锡卓越机械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5 月更名)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本报告书、本公告书 指
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董事会 指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嘉实基金 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基金 指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金禾创投 指 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 指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中审华/审计师/验资机构 指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Xuela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雪浪环境
股票代码
发行前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发行后注册资本 13,013.513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建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1 年 2 月 12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 年 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双新经济园
办公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 2020 号
董事会秘书 汪崇标
互联网网址 www.cecm.com.cn
电子信箱 zqsw@cecm.com.cn
联系电话 0510-85183412
联系传真 0510-85183412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 固废、废气、废水处理设备、输送机械、灰渣处理设备、非标金属结构
件的研发设计、制造、系统集成、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
策程序,具体如下:
2016 年 7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杨建平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分别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杨建平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
案。
2017 年 3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
额调整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等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第 162021 号)。
2017 年 4 月 25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人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
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核查意见》等文件,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3 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0,136,843 股。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领取证监许可【2017】
1933 号核准批文。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程序
日期 发行安排
发行方案报会,获得发行许可。发出缴款通知书,缴
T 2017 年 11 月 22 日(周三)
款截至 11 月 27 日 17:00
投资者缴款截止日
T+3 2017 年 11 月 27 日(周一)
认购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验资
T+4 2017 年 11 月 28 日(周二) 发行人验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和律师出具相关文件
T+6 2017 年 11 月 30 日(周四) 向中国证监会报发行总结文件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
T+7 2017 年 12 月 1 日(周五)
登记材料,办理股份登记
T+10 2017 年 12 月 6 日(周三)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上市申请材料
R - 刊登发行结果暨上市公告等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雪浪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 名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合计
299,999,848.00 元,其中杨建平认购金额为 112,499,950.40 元,嘉实基金认购
金额为 89,999,954.40 元,新华基金认购金额为 59,999,969.60 元,金禾创投认
购金额 37,499,973.60 元,以上认购均为现金认购,认购资金存入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国海证券的指定账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7]48120018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
止,国海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
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 11 笔(11 户缴款人),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299,999,848.00
元。
2017 年 11 月 27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CAC 证验字[2017]0130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止,发
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848.00 元,扣除支付给主承销商国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承 销 费 用 、 保 荐 费 用 15,999,993.92 元 、 律 师 费 用
800,000.00 元、会计师费用 320,000.00 元及新增股份登记费 10,135.1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69,718.9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0,135,13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272,734,588.95 元。发行人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135,130.00 元,股本 130,135,130.00 元。
(五)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为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上述股份限售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
(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10,135,130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四)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7 月 5 日)。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 29.8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
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进行现金分红后,公司本次发行
价格相应调整为 29.72 元/股。
根据公司《关于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进行现金分红后,公司本次发行
价格相应调整为 29.595 元/股。
根据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9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按照向上取整原则调整为 29.60
元/股。
(五)发行对象及申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杨建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5 名特定对象的要
求。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申购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嘉实基金 29.60 3,040,539 89,999,954.40
新华基金 29.60 2,027,026 59,999,969.60
金禾创投 29.60 1,266,891 37,499,973.60
合 计 - 10,135,130 299,999,848.00
上述 4 名发行对象均为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29.60 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 98.18%,相当于发行底价 29.60 元/股的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按协议约定足额缴纳认购款项。
(六)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848.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69,718.95 元。
(七)发行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证券代码:30038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0,135,130股,由发行对象全额认购,发行对象
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月) 上市流通日
杨建平 3,800,674 36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嘉实基金 3,040,539 36 2020 年 12 月 14 日
新华基金 2,027,026 36 2020 年 12 月 14 日
金禾创投 1,266,891 36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合 计 10,135,130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
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限售要求。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杨建平
(1)基本信息
杨建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2022219641126****,
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镇雪浪社区仙河后村 127 号,高级经济师职称。
杨建平曾任职于无锡市长城机器总厂、无锡前洲通用机械厂和锡山市雪浪输送机
械厂,2001 年 2 月创建雪浪输送,2001 年 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一直担任雪浪输
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担任雪浪输送董事长兼总经
理,201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建平曾被江苏省委、省政府
授予“江苏省劳动模范”,无锡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民营企业家”,被无锡
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授予“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家”,被中国
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聘任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创新联
盟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为全国工商联行业商会副会长、无锡市政协委员、无锡市
滨湖区工商联副主席。
杨建平先生最近五年任职情况表:
任职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期间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 39.10%股权,通过
雪浪环境 董事长、总经理 2011.02 至今
惠智投资间接持有 5.53%股权
江苏康威机电工程
执行董事 2004.01 至 2016.11 系雪浪环境曾经的全资子公司,现已出售
有限公司
北京汇智华清环境
董事长 2014.10 至今 惠智投资持有其 90%股权
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工业废物安
董事 2014.12 至今 系雪浪环境的控股子公司
全处置有限公司
无锡雪浪康威环保
董事长 2015.04 至今 系雪浪环境的控股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同和环保工程
董事长 2015.08 至 2017.6 曾直接持有 75%股权,现已出售
有限公司
江苏汇丰天佑环境
董事 2015.11 至今 系雪浪环境的控股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惠智投资 执行董事 2010.07 至今 直接持有 85%股权
(2)发行对象拥有权益的企业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建平先生拥有权益的主要企业及其简要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万元) (%)
杨建平先生
固废、废气、废水处理设备、输送机械、灰渣处理设备、
直接持有
非标金属结构件的研发设计、制造、系统集成、销售、技
39.10%股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
雪浪环境 12,000 权,通过惠
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智投资间接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
持有 5.53%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国有
资产);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通用
惠智投资 2,500 85 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五金、仪器仪表的销售;科
技咨询;科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北京青山
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
正石投资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管理中心 4,400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有限合
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伙)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水处理化学品、环境保护机械、仪表的制造、销售、经营;
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固废污泥处理、自来水处理、
海南宜净
水务工程建设、水务投融资业务;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
环保股份 6,534.66 4.45
理、维护及技术服务;酸碱类危化品、高锰酸钾、双氧水、
有限公司
次氯酸钠的经营、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贸易。
(3)发行对象最近五年受到处罚等情况
杨建平先生最近 5 年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杨建平先生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
竞争关系。杨建平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
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此之外,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与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或者关联交易。
(5)本次发行前24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 24 个月内,本公司与杨建平先生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企业之间
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6)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杨建平承诺:用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资金来源为本人合法
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来自于雪浪环境的情形,不存在代他人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情形,未直接或间接地接受雪浪环境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嘉实基金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邓红国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3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嘉实基金的第一大股东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
股比例为 40%。嘉实基金无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立信投资 中诚信托 德意志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亚洲)有限公司
30% 40% 3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嘉实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成
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
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
嘉实基金首批拥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基金公司开
展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保险资金
投资管理人资格,拥有基金业务“全牌照”与创新始终走在行业前列。截至 2015
年二季度末,嘉实基金管理资产规模 2,827 亿元。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资产合计 55.53
负债合计 19.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96
营业收入 29.59
净利润 8.65
(5)嘉实基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处罚等情况
嘉实基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6)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嘉实基金及其股东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嘉实基金及其股东并非本公司的关联方,未与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嘉实基金与本公司之间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7)本次发行前24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 24 个月内,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与嘉实基金及股东之间不存在
重大交易情况。
(8)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嘉实基金通过其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述投资组合的委托人及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投资产品名称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委托人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3,040,539 89,999,954.4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嘉实基金承诺:嘉实基金具有担任投资组合资产管理人的合法主体资格,全
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具有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法主体资格;不存在雪浪环
境、雪浪环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
情况;不存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等结构化的安排,不存在优先、劣后等级安排。
3、新华基金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注册资本:21,750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9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基金的控股股东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为 58.62%;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新华基金亦无实际控制
人,其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新华信托股份 恒泰证券股份 杭州永原网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35.31% 58.62% 6.0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2004 年 12 月 9 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正式注册成立,注册地为重庆市,经营管理中心设立于北京,是首家在西部
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5 年末,新华基金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为 343
亿元。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资产合计 5.88
负债合计 1.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8
营业收入 3.66
净利润 0.81
(5)新华基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处罚等情况
新华基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6)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华基金及其股东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新华基金及其股东并非本公司的关联方,未与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新华基金与本公司之间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7)本次发行前24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 24 个月内,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与新华基金及股东之间不存在
重大交易情况。
(8)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新华基金通过其公开募集并管理的 8 只基金产品进行认购,认购产品及金额
如下:
产品名称 认购股份数(股) 认购金额(元)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60,135 22,499,996.00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4,054 8,999,998.40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3,378 7,499,988.80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703 6,000,008.80
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2,027 4,499,999.20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6,689 3,749,994.40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6,689 3,749,994.40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351 2,999,989.60
合计 2,027,026 59,999,969.60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新华基金公开募集并管理的基金产品,
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于 2013 年 7 月 9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准予其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05 号),并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完成向中
国证监会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书面确认,基金代码为 519158。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新华基金公开募集并管理的基金产品,
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于 2005 年 7 月 4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准予其注册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115 号),并于 2005 年 9 月 16 日完成向
中国证监会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书面确认,基金代码为 519087。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新华基金公开募集并管理的基金产品,
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准予其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48 号),并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完成向
中国证监会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书面确认,基金代码为 519150。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新华基金公开募集并管理的基金产品,
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于 2015 年 1 月 8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准予其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6 号),并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完成向中
国证监会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书面确认,基金代码为 001040。
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新华基金公开募集并管
理的基金产品,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取得了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准予其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0 号),并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完成向中国证监会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书面确认,基金代码为 001294。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新华基金公开募集并管理的基金产品,
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于 2008 年 3 月 14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准予其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377 号),并于 2008 年 7 月 25 日完成向中
国证监会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书面确认,基金代码为 519089。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新华基金公开募集并管理的基金
产品,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准予其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43 号),并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完
成向中国证监会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书面确认,基金代码为 000584。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新华基金公开募集并管理的基金
产品,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于 2009 年 11 月 23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准予其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20 号),并于 2010 年 2 月 3 日
完成向中国证监会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书面确认,基金代码为 519093。
新华基金承诺:新华基金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于其管理的 8 只证券投资
基金公开发售基金份额所募集资金。不存在雪浪环境、雪浪环境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参与新华基金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等结构化的安排,
不存在优先、劣后等级安排。
4、金禾创投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无锡市蠡园开发区 06-4 地块写字楼(滴翠路 100 号)AB 幢 206

法定代表人:侯海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禾创投为无锡金投的全资子公司,金禾创投的实际
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 无锡丰润投资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限公司
66.67% 33.33%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禾创投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由于金禾创投未开展实质性业务,亦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5)金禾创投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处罚等情况
金禾创投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6)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禾创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金禾创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并非本公司的关联方,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金禾创投与
本公司之间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7)本次发行前24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 24 个月内,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与金禾创投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8)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金禾创投承诺:本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股东借贷资金,不
存在雪浪环境、雪浪环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的情况,不存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等结构化的安排,不存在优先、劣
后等级安排。
(9)金禾创投股东情况
金禾创投的单一股东为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
投”),其基本情况如下:
无锡金投是为响应无锡市委市政府的“金融强市”政策而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成立的一家市级综合性金融投资平台,主营业务为金融投资和资产管理,
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侯海峰。无锡金投作为无锡市政
府所属国有金融投资平台,通过运用金融资本的手段,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发
挥国有资本在金融投资领域的“引导、示范和放大”作用,积极参与金融各领域
的战略性投资,积极吸引金融资本参与本地区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扶植培育科
技创新型企业,推动金融产业在无锡的发展。无锡金投将大力发展以金融投资为
核心,以“战略性金融业务投资”和“综合性资产管理”业务为方向,双轮驱动,
打造立足无锡、辐射长三角的综合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金融投资平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金投资产合计 303,294.18 万元,净资产为
93,377.2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杨建平 47,086,200 39.24
2 许惠芬 9,741,480 8.12
3 无锡惠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468,600 7.06
4 杨建林 3,808,560 3.17
5 杨珂 2,379,720 1.98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899,837 1.58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10,100 1.09
8 杨婷钰 951,720 0.7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
9 800,000 0.67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生态
10 743,524 0.62
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7,189,741 64.3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办
理完毕。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
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杨建平 50,886,874 39.1
2 许惠芬 9,741,480 7.49
3 无锡惠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468,600 6.51
4 杨建林 3,808,560 2.93
5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3,040,539 2.34
6 杨珂 2,379,720 1.83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899,837 1.46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10,100 1.01
9 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66,891 0.97
10 杨婷钰 951,720 0.73
合计 83,754,321 64.3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董事长杨建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7,086,200 股股份。
本次发行,杨建平先生认购 3,800,674 股股份。本次发行后,杨建平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 50,886,874 股股份。
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发
行前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329,730 46.94% 10,135,130 66,464,860 51.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3,670,270 53.06% - 63,670,270 48.93%
三、股份总数 120,000,000 100.00% 10,135,130 130,135,130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共获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69,718.95 元。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偿债能力及抗
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84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这将有效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并维护股东
的长远利益,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财务、业务
的独立,公司仍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仍然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
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导致出现新的同业
竞争关系。本次发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杨建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截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杨建平直接持有
公司 47,086,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24%,系公司控股股东;许惠芬直
接持有公司 9,741,4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12%;杨建平与许惠芬系夫妻
关系,二人通过惠智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8,468,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6%,杨建平与许惠芬合计持有公司 65,296,2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54.4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后
本次发行数量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杨建平 47,086,200 39.24 3,800,674 50,886,874 39.10
许惠芬 9,741,480 8.12 - 9,741,480 7.49
惠智投资 8,468,600 7.06 - 8,468,600 6.51
其他股东 54,703,720 45.59 6,334,456 61,038,176 46.90
合计 120,000,000 100.00 10,135,130 130,135,130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杨建平直接持有公司 50,886,874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39.1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建平与许惠芬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公司 69,096,954 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将由发行前的 54.41%变为 53.10%,仍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10,135,13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30,135,130 股。最近
一年及一期,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
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2016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2016
/2017 年 9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母公司股东
6.71 6.46 8.36 8.13
每股净资产(元)
归属母公司股东
0.37 0.74 0.34 0.68
每股收益(元)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848.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69,718.95 元,11,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保荐代表人:吴晓明、尹国平
项目协办人:王涛
项目组成员:唐柯尧、奉林松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29 楼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传真:0755-83700919
(二)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奚正辉
经办律师:屠勰、沈国兴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8G
联系电话:021-50366225
传真:021-50366733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方文森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志、周红宇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 589 号开福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 B 区 B
座写字楼 23009-23012 号
联系电话:0731-84450511
传真:022-88238268-8250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发行人与国海证券签署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之保荐协议》。
国海证券已指派吴晓明、尹国平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
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条件。国海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
(二)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荐
协议;
(三)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雪浪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
荐工作报告》。
(五)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
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及历次补充法
律意见书和《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 2020 号
电话:0510-85183412
传真:0510-85183412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29 楼
电话:0755-83707473
传真:0755-83700919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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