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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诚益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4-06
股票简称:诚益通 股票代码:300430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实施情况

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特别提示
新增股份信息表
本次发行(资产购买新增股份信息)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股) 发行价格
9,479,140 53.08 元/股
本次新增股份信息
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新增股份总数量(股) 新增后总股本
2017 年 4 月 11 日 9,479,140 106,759,1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2017 年
4 月 11 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上市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上市报
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
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
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上市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
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北京诚益通
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目录
特别提示 ........................................................................................................................................1
公司声明 ........................................................................................................................................2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6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6
三、本次交易实施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2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8
一、本次交易实施过程,标的股权过户、验资以及新增股份登记 ....................... 18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19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0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0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1
七、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 21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24
第四节 持续督导 ......................................................................................................................... 25
一、持续督导期间 ....................................................................................................... 25
二、持续督导方式 ....................................................................................................... 25
三、持续督导内容 ....................................................................................................... 25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27
一、备查文件 ............................................................................................................... 27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27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诚益通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
指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
市报告书
市报告书》
控股股东、立威特 指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梁学贤、梁凯
标的公司 指 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龙之杰 指 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博日鸿 指 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龙之杰交易对方、博日鸿交易对方
罗院龙、罗小兵、罗小平、罗小柱、田壮、Agile Rehab
龙之杰交易对方 指
Technologies Limited
敏杰康复 指 Agile Rehab Technologies Limited
乌玉权、常海光、沙志刚、周运波、张祺、刘洋、周雷宁、
博日鸿交易对方 指
王超、胥春立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龙之杰合计 100%的股权;博日鸿合计 100%的股权
龙之杰业绩承诺方 指 罗院龙、罗小兵、罗小柱、田壮
乌玉权、常海光、沙志刚、周运波、张祺、刘洋、周雷宁、
博日鸿业绩承诺方 指
王超、胥春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 诚益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龙之杰 100 %股份、博日

次交易、本次重组 鸿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浩天信和 指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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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发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诚益通拟向罗院龙、罗小兵、罗小平、罗小柱、田壮、敏杰康
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龙之杰 100%股份;诚益通拟向乌玉
权、常海光、沙志刚、周运波、张祺、刘洋、周雷宁、王超、胥春立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博日鸿 100%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
者募集不超过 30,876.72 万元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 1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支付 现金支付
交易作价
标的资产 支付金额 发行股份数 支付金额
(万元)
(万元) (股) (万元)
龙之杰
51,200.00 39,265.28 7,397,377 11,934.72
100%股权
博日鸿
13,000.00 11,050.00 2,081,763 1,950.00
100%股权
合计 64,200.00 50,315.28 9,479,140.00 13,884.72
募集配套资金 30,876.72
本次交易完成后,诚益通将控制龙之杰和博日鸿 100%的权益。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价格
中联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龙之杰 100%股权、博日鸿 100%股权进行
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龙之杰 100%股权、博日鸿 100%股权
按收益法评估值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基准 评估基准日净 评估增值
项目 评估值 增值金额 交易作价
日 资产(母公司)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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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杰
7,868.67 51,210.40 43,341.73 550.81% 51,200.00
100%股权
2015.12.31
博日鸿
946.64 13,015.83 12,069.19 1274.95% 13,000.00
100%股权
龙之杰
8,564.78 51,256.55 42,691.77 498.46% 51,200.00
100%股权
2016.6.30
博日鸿
1,094.20 13,022.50 11,928.30 1090.14% 13,000.00
100%股权
本次交易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经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龙之杰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1,200 万元,博日鸿 100%股权
的交易价格为 13,000 万元。
2、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诚益通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其中发行股份
时舍去不足 1 股部分后取整,不足 1 股份部分的对价由交易对方赠予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简要情况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诚益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 53.19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
相应调整。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权益分
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97,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100 元人
民币(含税)。
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底价调整为 53.08 元/股。
(2)购买龙之杰 100%股权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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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之 杰 本次 交 易 作价 51,200.00 万 元 ,诚 益 通 以发 行 股 份的 方 式 支 付
39,265.28 万元的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 11,934.72 万元的交易对价,本次交易
中,按照 53.08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龙之杰交易对方具体的股份和现金对价
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 股东 出资额 股权比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 现金对价
号 名称 (万元) 例(%) (万元) 数(股) (万元)
1 罗院龙 446.40 31.62 16,189.44 3,050,007 -
2 罗小兵 223.20 15.81 8,094.72 1,525,004 -
3 罗小平 187.059 13.31 - - 6,814.72
4 罗小柱 187.059 13.31 6,814.72 1,283,858 -
5 田壮 84.00 5.95 3,046.40 573,926 -
Agile Rehab
6 282.3529 20.00 5,120.00 964,582 5,120.00
Technologies Limited
合计 1,411.7647 100.00 39,265.28 7,397,377 11,934.72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购买博日鸿 100%股权的支付方式
博 日 鸿 本次 交 易 作价 13,000.00 万 元 ,诚 益 通 以发 行 股 份的 方 式 支 付
11,050.00 万元的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 1,950.00 万元的交易对价,本次交易
中,按照 53.08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博日鸿交易对方具体的股份和现金对价
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 股东 出资额 股权比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 现金对价
号 名称 (万元) 例(%) (万元) 数(股) (万元)
1 乌玉权 215.70 43.14 4,766.97 898,075 841.23
2 常海光 78.90 15.78 1,743.69 328,502 307.71
3 沙志刚 31.60 6.32 698.36 131,567 123.24
4 周运波 31.60 6.32 698.36 131,567 123.24
5 张祺 31.60 6.32 698.36 131,567 123.24
6 刘洋 31.60 6.32 698.36 131,567 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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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周雷宁 31.60 6.32 698.36 131,567 123.24
8 王超 31.60 6.32 698.36 131,567 123.24
9 胥春立 15.80 3.16 349.18 65,784 61.62
合计 500.00 100.00 11,050.00 2,081,763 1,950.0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发行的股票种类、面值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本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股权。向罗院龙等
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4、股份锁定期
(1)龙之杰交易对方的锁定期
罗院龙、罗小兵、罗小柱、田壮承诺,以其持有的龙之杰股权认购取得诚
益通的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自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二
十五月至三十六月内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为 47.99%,自股票上市之日第三十六
个月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为 52.01%。
敏杰康复承诺,如本次交易于 2016 年 5 月 21 日前(包含 2016 年 5 月 21
日)完成(完成股份登记),则以其持有的龙之杰股权认购取得诚益通的股份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如本次交易于 2016 年 5 月 21
日后完成(完成股份登记),则以其持有的龙之杰股权认购取得诚益通的股份
中,13.3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34.68%自股票上
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52.0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
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若上述发行对象对诚益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上述发行对象实际可解锁
股份数应扣减应补偿股份数量。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诚益通的股份因诚益通分配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也应当遵守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但如该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则该部分股份锁定期限按照相
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诚益通的股份在上述相应的锁定期届满
后减持,还需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诚益通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博日鸿交易对方的锁定期
乌玉权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内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为 20%,自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二十五月至三十六月内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为 30%,自股票上
市之日第三十六个月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为 50%。
常海光、沙志刚、周运波、张祺、刘洋、周雷宁、王超、胥春立因持有博
日鸿股份不足十二个月,其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
若上述发行对象对诚益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上述发行对象实际可解锁
股份数应扣减应补偿股份数量。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诚益通的股份因诚益通分配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也应当遵守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但如该
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则该部分股份锁定期限按照相
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诚益通的股份在上述相应的锁定期届满
后减持,还需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诚益通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上市安排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罗院龙等人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5 名特定
投资者。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发行办法》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
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或者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
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
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876.72 万元,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五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具体发行股份数量通过询价结果确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
次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向其
他不超过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应遵循以下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上述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股份根据上述规定解锁后,还应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上市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三、本次交易实施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交易前后前十大股东
1、本次交易前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3月15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股)
数量(股)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
境内法人 29.61 28,800,000 28,800,000
任公司
梁学贤 境内自然人 7.90 7,689,600 7,689,600
李龙萍 境内自然人 7.89 7,680,000 -
刘棣 境内自然人 6.67 6,489,600 6,489,600
梁凯 境内自然人 4.34 4,224,000 4,224,000
孙宝刚 境内自然人 3.87 3,763,200 3,763,200
徐泽贵 境内自然人 1.99 1,939,200 1,939,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理财产
公司-富国医疗保健行 1.25 1,212,683 -
品等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健 境内自然人 0.99 960,000 960,000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戎兵 境内自然人 0.67 652,800 652,800
合计 65.18 63,411,083 54,518,400
2、本次交易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完成变更登记后,上市公司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立威特 境内法人 26.98 28,800,000 28,800,000
梁学贤 境内自然人 7.20 7,689,600 7,689,600
李龙萍 境内自然人 7.19 7,680,000 -
刘棣 境内自然人 6.08 6,489,600 6,489,600
梁凯 境内自然人 3.96 4,224,000 4,224,000
孙宝刚 境内自然人 3.52 3,763,200 3,763,200
罗院龙 境内自然人 2.86 3,050,007 3,050,007
徐泽贵 境内自然人 1.82 1,939,200 1,939,200
罗小兵 境内自然人 1.43 1,525,004 1,525,004
罗小柱 境内自然人 1.20 1,283,858 1,283,858
合计 63.38 66,444,469 58,764,469
(二)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新增股数 本次交易后
姓名/名称 股份数 股份比
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股) 例
立威特 28,800,000 29.61% - 28,800,000 26.98%
梁学贤 7,689,600 7.90% - 7,689,600 7.20%
李龙萍 7,680,000 7.89% - 7,680,000 7.19%
刘棣 6,489,600 6.67% - 6,489,600 6.08%
梁凯 4,224,000 4.34% - 4,224,000 3.96%
孙宝刚 3,763,200 3.87% - 3,763,200 3.52%
徐泽贵 1,939,200 1.99% - 1,939,200 1.82%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诺安成 1,212,683 1.25% - 1,212,683 1.14%
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王健 960,000 0.99% 960,000 0.90%
戎兵 652,800 0.67% 652,800 0.61%
其他股东 33,868,917 34.82% - 33,868,917 31.72%
罗院龙 - - 3,050,007 3,050,007 2.86%
罗小兵 - - 1,525,004 1,525,004 1.43%
罗小柱 - - 1,283,858 1,283,858 1.20%
田壮 - - 573,926 573,926 0.54%
Agile Rehab
Technologies - - 964,582 964,582 0.90%
Limited
乌玉权 - - 898,075 898,075 0.84%
常海光 - - 328,502 328,502 0.31%
沙志刚 - - 131,567 131,567 0.12%
周运波 - - 131,567 131,567 0.12%
张祺 - - 131,567 131,567 0.12%
刘洋 - - 131,567 131,567 0.12%
周雷宁 - - 131,567 131,567 0.12%
王超 - - 131,567 131,567 0.12%
胥春立 - - 65,784 65,784 0.06%
合计 97,280,000 100% 9,479,140 106,759,14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梁学贤和梁凯分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7.20%和 3.96%股
份,立威特持有上市公司 26.9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立威特仍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梁学贤、梁凯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38.14%股份,仍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三)资产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增加,净资产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
下降,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四)业务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要系医药、生物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整体解
决方案的提供商,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生产的关键设备及组件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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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面向大中型制药、生物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产品及整体解
决方案。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诚益通系集研发、生产制造、营销及售后
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注射泵、输液泵、营养泵
的产品。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控制龙之杰 100%股权和博日鸿 100%股权。龙之
杰主要从事康复理疗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物理治疗、临床
检测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干涉波疼痛治疗仪、磁振
热治疗仪、冲击波治疗仪、电磁场治疗仪、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红外偏
振光治疗仪、多普勒血液探测仪、蜡袋等。随着康复医疗设备行业的发展,龙
之杰立志于为医疗单位制定康复专项解决方案,提供规划设计、产品供应、技
术咨询、投资合作、技术培训全方位多方面的服务。博日鸿主要为客户提供自
动化包装设备以及个性化包装问题解决方案。近年来,博日鸿一直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贴标、装盒、称重、裹包、视觉检测、二级赋码、激光打码、装箱、捆
扎等全套解决方案。
本次收购完成后,诚益通分别向行业的横向和纵向延伸,主要业务将分为
两个板块:一方面通过收购博日鸿实现向包装设备等包装个性化解决方案的延
伸,使得上市公司的医药、生物自动化控制系统产业链更加完整,从前端发
酵、提纯自动化控制系统到成品制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而加上自动化包装设
备产品,产品结构更加丰富;另一方面扩大现有医疗器械领域,涉及康复医疗
领域产品,诚益通通过龙之杰在康复理疗医疗产品领域的优势竞争地位,丰富
公司医疗器械的产品种类,向大健康设备领域积极布局。
(五)公司治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立威特,实际控制人仍为梁学贤和
梁凯,不发生改变。公司股东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
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规定
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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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独立董事的
选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为监事正常履
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六)高管人员结构
2017 年 1 月 24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公司财务总监张立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
提出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公司董事会接受张立勇先生的辞职申请并聘请乌
吉斯古楞女士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的上述人员变更与本次重组不存在直接关联,且上述人员调整均遵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本次交易发生变更,上述人员独立性将不会因此
而发生改变。
(七)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龙之杰 100%股权、博日鸿 100%股权。
龙之杰主营业务为康复理疗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博日鸿主要为客户
提供自动化包装设备及个性化包装解决方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立威特、实际
控制人梁学贤、梁凯未从事与龙之杰、博日鸿相同或相似业务,不会产生同业
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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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龙之杰、博日鸿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新增
关联方。
(八)财务指标
根据诚益通经审计的 2015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的 2016 年上半年财务数
据,以及审计/审阅的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对
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增幅(%)
2016.6.30/2015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96,133.29 170,880.54 77.75
负债总额 32,963.37 50,182.26 52.2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3,169.92 120,698.28 91.07
营业收入 20,156.67 24,617.35 22.13
营业利润 3,607.34 4,305.49 19.3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75.00 3,918.67 27.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7 15.63
2015.12.31/2015 年
资产总额 90,775.85 164,750.87 81.49
负债总额 29,601.13 46,891.44 58.4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1,174.73 117,859.42 92.66
营业收入 34,449.57 43,369.49 25.89
营业利润 5,629.46 6,946.15 23.3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359.25 6,907.48 28.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6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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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实施过程,标的股权过户、验资以及新增股
份登记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2 月 2 日,敏杰康复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与诚益通重组的议案;
2016 年 2 月 3 日,龙之杰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与诚益通的重组议案1;
2016 年 3 月 12 日,博日鸿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与诚益通的重组议案;
2016 年 3 月 24 日,诚益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4 月 11 日,诚益通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7 年 1 月 20 日,诚益通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罗院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127 号),本次交易获证监会核准。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股权过户、验资以及新增股份登记
1、标的股权过户
2017 年 1 月 23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准了博日鸿的股东变
更 事 宜 , 并 核 发 变 更 后 的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279852542X7”)。博日鸿变更后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资)”,诚益通为其变更后的唯一股东。
2017 年 2 月 24 日,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龙之杰的股东
变更事宜,并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
龙之杰系中外合资企业,根据龙之杰的公司章程,龙之杰内部最高权力机构系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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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010171818075XW”)。龙之杰变更后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资)”,诚益通为其变更后的唯一股东。龙之杰变更后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独资)”,诚益通为其变更后的唯一股东。
2、标的股权验资
2017 年 2 月 24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17]第 2-00022 号),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过户事宜进了验证。
3、新增股份登记
2017 年 3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受理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
入公司股东名册。
(三)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876.72 万元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
后续进行。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
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
员的调整情况
2017 年 1 月 24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公司财务总监张立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
提出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公司董事会接受张立勇先生的辞职申请并聘请乌
吉斯古楞女士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的上述人员变更与本次重组不存在直接关联,且上述人员调整均遵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本次交易发生变更,上述人员独立性将不会因此
而发生改变。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6 年 3 月 24 日,诚益通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已在《北京诚益通控制
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
披露。目前上述协议已经生效,诚益通已完成了相关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交
易双方已经履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内容,无违反约定的行为。
诚益通与交易对方与利润补偿相关的协议正在执行中。
(二)本次重组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就股份锁定、业绩承诺及补偿、竞业禁止安
排、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和与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等方面做出了承诺,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披露。交易双
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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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本次交易完成后,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所产生的盈利和收益由
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东享有;标的公司所产生的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
产部分,由龙之杰/博日鸿交易对方按照其持有龙之杰/博日鸿的股权比例在过户
完成后六十(6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诚益通补足,龙之杰/博日鸿交易对方之间
就此补偿责任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均已完成过户手续。经标的公司财务部门
测算,龙之杰及博日鸿过渡期间未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净资产的情形,
不需要交易对方承担补偿责任。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一)后续事项
诚益通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同时还需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上
市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尚需按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募集配套资金。截至目前,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
质性法律障碍。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
或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
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七、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
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股权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 9,479,140 股股票已完成登记公司股份预登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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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同时还需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尚需按照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募集配套资金。该等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1、诚益通本次重组已经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且已获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本次重组各方有权按照相关批准和授权实施本次重组方案。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诚益通名下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诚
益通已完成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及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本次重组已完成的实施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真实、合法、有效。
3、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
情况。
4、本次重组期间,诚益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除财务总监发生
变动外,其他人员未发生变动,诚益通之财务总监的变动情况与本次重组交易无
关联性,不影响本次重组的实施;标的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符合《公司法》、标的公司之《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的约定。
5、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诚益通资金、资产被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诚益通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诚益通与交易对方已经并正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协
议,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不存在争议纠纷及潜在争议纠纷的情形;在本
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相关承诺方违反承诺的情形。
7、诚益通尚需办理新增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诚
益通尚需就新增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手续及限售“锁定”手续。
诚益通与交易对方继续履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诚益通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合计13,884.72万元。相关承诺方尚需继续履行其就本次重组
作出的相关承诺。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诚益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876.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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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诚益通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组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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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9,479,140 股股,已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完成预登记。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详见本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4、股份锁定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2017 年 4 月 11 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
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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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持续督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西南证券在财务顾问协议中明确了独立财
务顾问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进行
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当年和实
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重大资产重
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6、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7、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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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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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罗院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7 号)
2、《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3、大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 2-00022 号)
4、龙之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818075XW)、
博日鸿《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9852542X7)
5、登记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6、西南证券出具的《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7、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书》的法律意见书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坚
电话: 010-88092288
传真: 010-88091495
联系人: 张海安、龚婧、孔辉焕、肖文华、艾玮
(二)法律顾问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名称: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12 层
负责人: 刘鸿
电话: 010-52019988
传真: 010-65612322
联系人: 穆铁虎、凌浩
(三)审计与验资机构
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负责人: 胡咏华
电话: 010-82330588
传真: 010-82327668
联系人: 向辉、张文娟
(四)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法定代表人: 胡智
电话: 010-88000066
传真: 010-88000066
联系人: 岳富强、韩小伟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之签章页)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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