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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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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01
股票简称:移为通信 股票代码:300590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九月


1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445,399 股
2、发行价格:23.2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35,999,980.7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29,884,993.21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4,445,399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1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自 2021 年 9 月 3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移为通信、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保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主承销商)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实施细则》 指
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3
目录

特别提示........................................................................................................................ 2
释义................................................................................................................................ 3
一、公司基本信息........................................................................................................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8
(四)发行数量..................................................................................................... 8
(五)发行价格..................................................................................................... 9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9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0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0
(十)发行对象................................................................................................... 10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3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5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15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7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7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7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8

4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9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1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2
(三)审计机构................................................................................................... 22
(四)验资机构................................................................................................... 22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2
八、其他重要事项...................................................................................................... 23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
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3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23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3
九、备查文件.............................................................................................................. 23




5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移为通信
股票代码 300590
法定代表人 廖荣华
董事会秘书 张杰
注册资本 289,866,6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年6月11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
所属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90154751Q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queclink.com/
联系电话 021-54450318
从事通信、电子科技相关技术开发、自有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软
件的开发、设计、制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移动
通信产品终端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限分公司),销售自产产品;
计算机软件(游戏软件除外)及硬件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6
2020 年 5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7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发行的相关事宜。
2021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0 年 10 月 21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

7
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2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8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向深交所报送《上海
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
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56 名、《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11 名及《认购邀请书》
发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6 名,共计 173 名,具体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
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基金公司 54 家;证券公司 30 家;保险机构 18 家;QFII1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30 家;自然人 20 名;共计 173 名。
2021 年 8 月 11 日(T 日)8:30-11:30,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
证下,共有 25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
共同核查确认,除另有 2 名投资者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但
未提供报价,被认定为无效申购剔除外,上述 25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
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14,445,399 股。
8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 80%,即不低于 21.35 元/股。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
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23.26 元/股。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5,999,980.74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 6,114,987.53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29,884,993.21 元,未超过本次拟
募集资金总额 33,600 万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5341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止,国信证券累计收到移为通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0.74 元(大写:叁亿叁仟伍佰玖
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柒角肆分)。
2021 年 8 月 17 日,国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 2021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45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止,移为通
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4,445,399 股,发行价格为 23.26 元/股,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0.74 元(大写:叁亿叁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
玖佰捌拾元柒角肆分),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6,114,987.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884,993.21 元,其中:
股本人民币 14,445,399.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15,439,594.21 元。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4,445,399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482,37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
基金)

名称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 4588 号 6 号楼 315-3 室(上海三星经
住所
济小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邓跃辉
注册资本 1,2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ADL8C


1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2,149,613 股,股份限
售期为 6 个月。

3、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景林景泰丰收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09,45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418,74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11
法定代表人 任颜
注册资本 97,882.297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
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经营范围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418,744 股,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

6、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信南方大厦 2402-01 房
法定代表人 罗凌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8046949U
一般经营项目是: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
经营范围 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顾问;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
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许可经营项目是: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859,84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 8 号院 2 号楼 12 层 02-1501 号 01 室
法定代表人 张磊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4437564X1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
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经营范围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12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773,860 股,股份
限售期为 6 个月。

8、朱洁

姓名 朱洁
身份证号 3326241969********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杭州市********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朱洁本次认购数量为 472,91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岳亚梅

姓名 岳亚梅
身份证号 3304251978********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浙江省桐乡市********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岳亚梅本次认购数量为 429,92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UBS AG(瑞士银行)

名称 UBS AG(瑞士银行)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住所
4051 Basel,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UBS AG(瑞士银行)本次认购数量为 429,92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3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
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
相关约定执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
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

14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授权和批准,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次发行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
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4,445,399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移为通信;证券代码为:300590;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预计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 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5
截止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股比例
(股)
1 廖荣华 境内自然人 104,346,720.00 36.00%
2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6,639,120.00 12.64%
3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7,999,120.00 9.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4 基金、理财产品等 4,797,560.00 1.66%
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5 国高新技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理财产品等 1,863,880.00 0.64%
基金
6 彭嵬 境内自然人 1,822,500.00 0.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7 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 1,355,720.00 0.47%
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
8 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理财产品等 1,066,612.00 0.37%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科
9 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 基金、理财产品等 909,300.00 0.31%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93,165.00 0.31%
合计 181,693,697.00 62.68%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人类别
(股) 比例
1 廖荣华 境内自然人 104,346,720.00 34.29%
2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6,639,120.00 12.04%
3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7,999,120.00 9.2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4 基金、理财产品等 4,797,560.00 1.58%
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5 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 基金、理财产品等 2,149,613.00 0.71%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6 国高新技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理财产品等 1,863,880.00 0.61%
基金
7 彭嵬 境内自然人 1,822,500.00 0.60%
8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基金、理财产品等 1,719,690.00 0.57%
16
丰收3号私募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基金、理财产品等 1,418,744.00 0.47%
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10 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 1,355,720.00 0.45%
投资基金
合计 184,112,667.00 60.50%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9,694,774 27.49% 94,140,173 30.9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0,171,826 72.51% 210,171,826 69.06%
三、股份总数 289,866,600 100.00% 304,311,999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廖荣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
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
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
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股份类别 2021年1-6月 2020年 2021年1-6月 2020年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末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25 0.31 0.24 0.30
每股净资产 3.88 3.71 4.78 4.61

注 1: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已按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执行完毕后的股本数进

17
行调整。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4,445,39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
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廖荣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3、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用于 4G 和 5G 通信
技术产业化项目、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无线 M2M 领域,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
改善和提升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的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
会构成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
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5、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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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222 号、信会
师报字[2020]第 ZA11619 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58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6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公司最近三
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143,475.89 126,372.49 118,624.07 106,181.17
负债总额 31,082.70 18,668.36 18,169.47 19,757.00
所有者权益 112,393.18 107,704.13 100,454.60 86,424.1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2,393.18 107,704.13 100,454.60 86,424.1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39,828.72 47,267.72 62,946.63 47,622.17
营业利润 7,981.45 9,025.24 17,065.54 12,894.52
利润总额 7,991.17 9,993.34 17,403.31 13,522.21
净利润 7,245.30 9,046.83 16,226.73 12,4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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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45.30 9,046.83 16,226.73 12,460.0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6,582.75 5,950.27 13,753.10 10,583.15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60 5,155.60 11,116.43 9,555.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69.79 -13,236.38 5,595.02 -33,639.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7.91 -2,489.97 -4,037.25 -1,660.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67.41 -11,512.23 12,874.33 -24,179.16

4、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6 月
流动比率 3.38 4.93 4.90 4.26
速动比率 2.27 3.79 4.20 3.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7.90 28.56 24.28 23.4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1.66 14.77 15.32 18.6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96 4.27 5.66 6.54
存货周转率(次) 1.83 1.61 2.66 2.38
每股净资产(元) 3.88 3.71 3.46 2.9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1 0.18 0.38 0.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4 -0.40 0.44 -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 基本 0.25 0.31 0.56 0.43
股收益(元) 稀释 0.25 0.31 0.56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 基本 0.23 0.20 0.47 0.36
股收益(元) 稀释 0.23 0.20 0.47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 6.53 8.72 17.45 15.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5.94 5.73 14.79 13.06

注 1:公司报告期各期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每股收

益已按 2019 年度、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执行完毕后的股本数进行调整。

注 2:2021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进行年化处理。



2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
106,181.17 万元、118,624.07 万元、126,372.49 万元和 143,475.89 万元,公司负
债总额分别为 19,757.00 万元、18,169.47 万元、18,668.36 万元和 31,082.70 万元。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及负债规模均呈上升趋势。

2、偿债能力分析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18.61%、15.32%、14.77%和 21.66%,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4.26、4.90、4.93
和 3.38,速动比率分别为 3.61、4.20、3.79 和 2.27,均处于相对合理水平。公司
整体保持稳健的财务风格,偿债风险较小。

3、盈利能力分析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7,622.17 万元、62,946.63 万元、47,267.72 万元和 39,828.72 万元;公司净利润
分别为 12,460.03 万元、16,226.73 万元、9,046.83 万元、7,245.30 万元。除 2020
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新冠疫情的较大不利影响外,公司收入、利润规模逐年上升。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张存涛、余东波
项目协办人:张达
项目组成员:黄苏越、肖雨曦
联系电话:021-60871325

21
传真:021-6093317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陈炜、王璇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一芳、张叶盛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一芳、张叶盛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移为通信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22
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移为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移为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
其他重要事项。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注册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
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23
2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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