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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04-23
股票简称:300667 股票代码:必创科技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募集配套资金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零年四月
特别提示及声明

1、本次发行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2、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 22.95 元/股。

3、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数量为 5,446,623 股,新增股份性
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27,052,546 股。

4、中登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受理必创科技就本次发行提交的相关登
记材料,并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
数量为 5,446,623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新增股份将于该
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5、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开始计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
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6、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8、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9、本公司提醒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
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上市情况的简要情况,关于本次交易投资者如欲了
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相
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代啸宁 龚道勇 何 蕾




鞠盈然 唐智斌 苏金其




王 鑫 余华兵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




3
释 义

上市公司、必创科技、本
指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标的公司、卓立汉光 指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丁良成、北京金先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卓益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大明、胡水石、张志涛、
丁岳、路亮、帅斌、董磊、张恒、邵文挺、赵怡然、姜
交易对方、丁良成等 40
指 明杰、赵士国、常崧、陈平、张建学、苏秋城、肖成学、
名交易对方
吴军红、吴京航、张亮、陈兴海、严晨、叶磊、税先念、
霍纪岗、吴春报、邹翔、赵松倩、于洋、黄蓓、张瑞宝、
杜勉珂、仲红林、张义伟、任放、李春旺、冯帅
丁良成、北京金先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卓益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大明、胡水石、张志涛、
丁岳、路亮、帅斌、董磊、张恒、邵文挺、赵怡然、姜
业绩承诺方、丁良成等 40
指 明杰、赵士国、常崧、陈平、张建学、苏秋城、肖成学、
名业绩承诺方
吴军红、吴京航、张亮、陈兴海、严晨、叶磊、税先念、
霍纪岗、吴春报、邹翔、赵松倩、于洋、黄蓓、张瑞宝、
杜勉珂、仲红林、张义伟、任放、李春旺、冯帅
本次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必创科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

本次重组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
《购买资产协议》 指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指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
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
《业绩补偿协议》 指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业绩补偿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

议》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4 月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4 月 30 日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天国富证券

中天国富证券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4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信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永中和会计师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评估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公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
目 录

特别提示及声明 ........................................................................................................... 2
释 义 ........................................................................................................................... 4
目 录 ........................................................................................................................... 6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8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8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9
三、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4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20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 20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0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2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23
五、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23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24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24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5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6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份变动情况表.............................................................. 26
二、本次发行前及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26
三、本次股份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7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8
五、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29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29
第五节 持续督导事项 ............................................................................................... 30
一、持续督导期间 ............................................................................................ 30
二、持续督导方式 ............................................................................................ 30
三、持续督导内容 ............................................................................................ 30
6
第六节 相关中介机构 ............................................................................................... 31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1
二、律师事务所 ................................................................................................ 31
三、审计机构 .................................................................................................... 31
四、验资机构 .................................................................................................... 32
第七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 33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3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 33
第八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35
第九节 备查文件及查阅方式 ................................................................................... 39
一、备查文件 .................................................................................................... 39
二、备查地点 .................................................................................................... 39




7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必创科技

证券代码 30066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715912089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代啸宁

注册资本 12,705.2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

董事会秘书 胡丹

邮政编码 100085

联系电话 86-10-82783640*899

联系传真 86-10-82784200

公司网址 www.beetech.cn
生产电阻应变仪、振动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压力变送器、压力
传感器、数据采集仪;无线传感器网络产品的研发、组装;技术
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
经营范围 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仪器仪表维修;租赁计算机、通讯设
备;项目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本次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2,705.25 万元人民币,尚需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8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丁良成等 40 名卓立汉光股东以发行股份、可转换
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卓立汉光 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
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
下:

1、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可
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丁良成等 40 名卓立汉光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卓立汉
光 100%股权。

2、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上市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2,500.00 万元股份及不
超 过 12,500.00 万元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方式购买资产
的交易对价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
易相关费用、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前提,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
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部分对应股份的发行及上市事项已经完成;本次新增
股份发行仅指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9
2、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发行后 12 个月内发行。

4、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4 月 3 日。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2.95 元/股。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按照“价格优
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22.9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对于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22.95 元/股的比率为
100.00%,相对于本次发行期首日(2020 年 4 月 3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8.6858
元/股的比率为 80%,相对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日(2020 年 4 月 8 日)前 20 个
交易日均价 28.0901 元/股的比率为 81.70%。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446,623 股。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
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10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锁
定期另有其他要求,相关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且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公
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收到 9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
件。经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8 家投资者在
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全部申购文件及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1,600 万元,
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其余 1 家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德盛世 8
号定增投资私募基金保证金 200 万元到账时间超出规定时间,视为无效报价。
追加申购期为 2020 年 4 月 8 日 15:30 至 17:00 及 2020 年 4 月 9 日 9:00-12:00。
2020 年 4 月 8 日 15:30-17:00,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独立财务顾
问(主承销商)和公司共收到 5 家投资者回复的《追加申购单》及其附件。经公
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5 家投资者在规定的时
间内发送全部申购文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根据《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
2 家投资者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大岩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于首轮认购申购报价日(2020 年 4 月 8
日)上午 9:00-12:00 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含德盛世 8 号定增投资私募基金于 2020 年 4 月 8 日 12:01 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本次追加认购无须再次追加保证金。其余 2 家投资者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怡百合 7 号私募基金、孙薇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全部申购文件及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截止 2020 年 4 月 8 日 17:00,有效申购金额已经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后提前终止了追加认购,相关安排符合《北京必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以及《北京必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邀请书》、《北

11
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追加认购邀请
书》的相关规则和约定。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股份申购 可转债申
序 申购价格 是否有
认购对象 金额(万 购金额
号 (元/股) 效报价
元) (万元)
一、参与首轮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1 韩波 25.01 1000 1000 是
2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3.18 1000 1000 是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锐
3 23.12 1000 1000 是
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05 2000 2000 是
5 陈卓玉 22.99 1800 1800 是
6 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99 1000 1000 是
7 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22.95 1300 1300 是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向阳 3
8 22.95 1000 1000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
9 25.69 1000 1000 否
德盛世 8 号定增投资私募基金
二、参与追加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1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95 - 1000 是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锐
2 22.95 1900 1900 是
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
3 22.95 2000 - 是
德盛世 8 号定增投资私募基金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百合 7
4 22.95 - 1000 是
号私募基金
5 孙薇 22.95 - 1000 是


(三)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9 名,为韩波、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轻
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卓玉、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华都实
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向阳 3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德盛世 8 号定增投资私
募基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12
股票实施细则》、《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
可转换公 锁定
序 股份获配数 股份获配金额 司债券获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
发行对象
号 量(股) (元) 配数量 获配金额(元) (月
(张) )

1 韩波 435,729 9,999,980.55 100,000 10,000,000.00 6

2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35,729 9,999,980.55 200,000 20,000,000.00 6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
1,263,615 28,999,964.25 240,000 24,000,000.00
3 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4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71,459 19,999,984.05 200,000 20,000,000.00 6

5 陈卓玉 784,313 17,999,983.35 180,000 18,000,000.00 6
6 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5,729 9,999,980.55 100,000 10,000,000.00 6
7 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566,448 12,999,981.60 130,000 13,000,000.00 6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向阳
8 435,729 9,999,980.55 100,000 10,000,000.00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217,872 5,000,162.40 - -
含德盛世 8 号定增投资私募基金 6

合计 5,446,623 124,999,997.85 1,250,000 125,000,000.00 -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 5,446,623 股,发行价格为 22.95 元/股,最终
发行可转换债券数量为 1,250,000 张,初始转股价格为 22.95 元/股。截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 12:00,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
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0BJSA20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主承销商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
人民币 249,999,997.85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支付给券商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0BJSA2003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85 元,扣除发行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

13
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33,041,005.98 元。其中:计
入股本人民币 5,446,623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02,594,382.97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五)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情况

上市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上市公司开设的专项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六)股份登记情况

中登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受理必创科技就本次发行提交的相关登记材
料,并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为 5,446,623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
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韩波

姓名:韩波
身份证号:37068519**********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2、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529.96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路 8 号恒生科技园二区 13 幢 2 号
办公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路 8 号恒生科技园二区 13-2
法定代表人:许晨坪

14
成立时间:1992-11-24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服装、纺织品、劳保用品,针纺织品
销售,纺织服装设备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3、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66.6667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88
楼 01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39 层
法定代表人:WANG YIPING
成立时间:2013-06-14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管
理及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仅限公司
自用)。

4、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7,882.2971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办公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法定代表人:任颜
成立时间:2010-12-31
主要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
(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
及财政信用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陈卓玉

姓名:陈卓玉
身份证号:43032219**********
1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6、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交所广场 3502
法定代表人:黎骅
成立时间:2014-07-29
主要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及其它限制项目)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
基金管理业务);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信托公司发行,
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
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7、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洋泾路 555 号 1007 室
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洋泾路 555 号 1007 室
法定代表人:陈焱辉
成立时间:2008-12-01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经营涉及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8、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16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永盛路 1200 弄 51 号 401 室-012
办公地点:上海市铜仁路 299 号 3102 室
法定代表人:储贻波
成立时间:2015-03-23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1211 号 1912-1 室
办公地点: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27 层
法定代表人:孔岳
成立时间:2016-01-04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四)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7
(五)发行对象的核查

韩波、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陈卓玉、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
司认购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资金来源的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
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
其中韩波、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陈卓玉、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
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私募基金,不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
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向阳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含德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德盛世 8 号定增投资私募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发行对象及其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发行对象 配售对象 认购资金来源

深圳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 大岩锐意进取尊享
1 深圳市微年代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王海霞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 通怡向阳 3 号私募 卢高文
2
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陈实
上海含德股权投资 含德盛世 8 号定增 宁波含德盛世投资合 李琼琼
3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私募基金 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品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

18
定,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9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1、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

3、2019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

4、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明确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定向可转换债券具体规模的
议案》。

5、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明确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定向可转换债券期限的议案》。

6、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必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丁良成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1 号),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7、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8、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20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9 年 12 月 4 日,本次交易之标的公司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就资产
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取得了北京市通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102387306K)。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涉及的
股权过户事宜已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必创
科技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2、本次合并期间损益的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
司享有;过渡期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向目
标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相应金额。

如交易对方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需向目标公司以现金方
式补足相应金额的,交易对方应在接到上市公司关于前述补偿的书面通知后的五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补足相应金额,交易对方按照各自截至该协议签署日在卓
立汉光的相对持股比例承担前述补偿责任。

3、验资情况

2019 年 12 月 1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注册资本以
及股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 XYZH/2019BJA120212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
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变更前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 104,000,000.00
元,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将增加注册资本 17,605,923.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 121,605,923.00 元。

4、股份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股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已受理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


21
流通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7,605,923 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21,605,923 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1、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 5,446,623 股,发行价格为 22.95 元/股,最终
发行可转换债券数量为 1,250,000 张,初始转股价格为 22.95 元/股。截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 12:00,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
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0BJSA20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主承销商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
人民币 249,999,997.85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支付给券商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0BJSA2003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85 元,扣除发行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
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33,041,005.98 元。其中:计
入股本人民币 5,446,623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02,594,382.97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股份登记情况

中登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受理必创科技就本次发行提交的相关登记材
料,并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为 5,446,623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
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后续事项

1、必创科技尚需根据本次重组相关交易文件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2、本次交易项下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尚待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
到账并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2
3、本次交易项下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的
核准;

4、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办理可转换债券的相关登记手续。

5、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
宜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6、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7、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出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
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逝世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朱红艳女士因病
逝世。朱红艳女士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93,8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
与其配偶代啸宁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在本次交易实施的过程中,公司不存
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或调整的情况。


五、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3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已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上述协议均已生效,交易各方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
该等协议,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对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股份锁定、避免同业
竟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以上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北京必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的承诺履行,无违反承
诺的情况。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本次交易实施的相关后续事项详见本节“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之“(三)
后续事项”。

上述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4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5,446,623 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27,052,546 股,
发行价格为 22.95 元/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股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已受理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
设涨跌幅限制。




25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196,171 54.43% 5,446,623 - - - 5,446,623 71,642,794 56.39%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871,459 - - - - 871,459 0.69%

3、其他内资持股 66,196,171 54.43% 2,657,948 - - - 3,529,407 68,854,119 54.1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536,391 4.55% 1,437,906 - - - 2,309,365 6,974,297 5.49%

境内自然人持股 60,659,780 49.88% 1,220,042 - - - 1,220,042 61,879,822 48.70%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5、基金、产品及其它 - - 1,917,216 - - - 1,917,216 1,917,216 1.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5,409,752 45.56% - - - - - 55,409,752 43.61%

1、人民币普通股 55,409,752 45.56% - - - - - 55,409,752 43.6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121,605,923 100.00% 5,446,623 - - - 5,446,623 127,052,546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及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代啸宁 30,150,160 24.79%
2 何蕾 12,770,464 10.50%
3 陈发树 9,915,038 8.15%

26
4 丁良成 5,879,030 4.83%
5 朱红艳(逝世) 3,193,872 2.63%
6 北京金先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128,440 2.57%
7 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7,951 1.98%
8 北京长友融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10,806 1.57%
9 孟建国 1,465,000 1.20%
10 李丽珍 1,263,700 1.04%
合计 72,084,461 59.26%

注:2020 年 2 月 24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逝世的公告》,朱

红艳女士因病逝世,朱红艳女士的继承人尚未办理股份继承相关事宜,下同。


(二)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1 代啸宁 30,150,160 23.73%
2 何蕾 12,770,464 10.05%
3 陈发树 9,915,038 7.80%
4 丁良成 5,879,030 4.63%
5 朱红艳(逝世) 3,193,872 2.51%
6 北京金先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128,440 2.46%
7 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7,951 1.90%
8 北京长友融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10,806 1.50%
9 孟建国 1,465,000 1.15%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锐意进取尊
10 1,276,015 1.00%
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2,096,776 56.73%


三、本次股份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配套融资股份变动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募集配套


27
资金部分的发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无线传感器网络系统解
决方案及 MEMS 传感器芯片和模组产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将
拓展至光学及光电检测分析仪器领域,加快了公司在光电领域的战略扩张。本次
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将增厚上市公司利润,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
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本次配套融资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配套融资股份变动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121,605,923 股,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至 127,052,546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新增 本次发行后
名称 股份数 股份 股份数 股份比
股份比例
(股) (股) (股) 例
代啸宁 30,150,160 24.79% - 30,150,160 23.73%
代啸宁及其一致行动
33,344,032 27.42% - 33,344,032 26.24%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
- - 5,446,623 5,446,623 4.29%
资者
其他股东 88,261,891 72.58% - 88,261,891 69.47%
合计 121,605,923 100.00% 5,446,623 127,052,546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代啸宁和朱红艳,代啸宁和
朱红艳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代啸宁和朱红艳合计持有公司 33,344,032 股股票,占
公司总股本 26.2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三)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
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以提升。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故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动的情况。

28
五、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代啸宁和朱红艳,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29
第五节 持续督导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督导责任和义
务如下: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
为自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当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必创科技
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结合必创科技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
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30
第六节 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
地址:
区集中商业(北)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电话: 010-58251766
传真: 010-58251765
联系人: 孙菊、纵菲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地址:
17-18 层
负责人: 王玲
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 010-58785566
联系人: 周宁、谢元勋


三、审计机构

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负责人: 叶韶勋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崔迎、夏瑞
联系人:



31
四、验资机构

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负责人: 叶韶勋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联系人: 梅秀琴、高升




32
第七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认为: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
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已上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相关
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风险和障碍。

(二)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
异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均得到切实履行或尚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

(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必创科技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
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必创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33
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先决条件已
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发行人已完成本次交易项下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
产过户、新增注册资本验资、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定向可转换债券初始登记手
续;发行人已完成本次交易项下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新增注册资本验资、新增股份
预登记手续,该等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交
易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适当实施;本次交易各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第八
部分所述相关后续事项,在本次交易各方按照已签署的相关协议与承诺全面履行
各自义务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4
第八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上市
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主办人:
孙 菊 纵 菲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




35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已阅读《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募集配套资金
之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对本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法律意见书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公
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王玲




经办律师:
周 宁




经办律师:
谢元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020 年 4 月 23 日




36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募集配
套资金之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
盾。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
确认本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叶韶勋




经办注册会计师:
崔 迎




经办注册会计师:
夏 瑞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4 月 23 日



37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募集配
套资金之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告书中引用的本
所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叶韶勋




经办注册会计师:
梅秀琴




经办注册会计师:
高 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4 月 23 日



38
第九节 备查文件及查阅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丁良成等发
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1
号);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0BJSA20038
号《验资报告》和 XYZH/2020BJSA20039 号《验资报告》;

3、中天国富证券出具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
告》;

4、金杜律师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
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
见书》;

5、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6、《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申请文件。


二、备查地点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 7 层

电话:010-82783640-899

传真:010-82784200

39
电子信箱:tzzgx@beetech.cn

联系人:胡丹

2、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指定信息披露网址:www.cninfo.com.cn




40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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