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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8-23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6,791,044 股

2、发行价格:21.44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9,999,983.36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50,738,860.14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6,791,044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行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国林科技 指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华福证券

大华会计师/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德和衡律师 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股票的行为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定价基准日 指
月3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本报告书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一、发行人概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3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4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7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0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1
九、备查文件 ................................................................................................... 21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GUOLIN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丁香鹏

注册资本:8,544.00 万元

国林有限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13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1 日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林科技

股票代码:300786

上市时间:2019 年 7 月 23 日

联系电话:0532-84992168

传真:0532-84992168

互联网址:http://www.china-guolin.com

电子信箱:qdguolin@china-guolin.com

经营范围:生产:消毒器械(臭氧发生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臭氧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工业管道 GC2 安装;
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的制造、销售;D1、D2 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工业
气体分离与净化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机电一体化电子产品开发、
生产;电子功能陶瓷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晶体乙醛酸一水合物的生产、
销售;环保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金属材料
(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环保设备(公司住所仅
限办公)。(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
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
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上述
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
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2、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
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
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1 年 3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3 号),同意青岛
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
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向深交所报送《青岛国
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青岛国林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91
名特定投资者。自 2021 年 7 月 30 日向深交所报送《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后,至申购报价开始
前(即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 时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湖南轻盐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瞿小波、刘侠和丁志刚共计 4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
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文件》。

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8 月 5 日 9:00-12:00,在《认
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25 份《申购报价单》。
截至 2021 年 8 月 5 日 12:00 前,除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23 家投资者均按
照《认购邀请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
者均按《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6,791,044 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
于 19.06 元/股。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
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
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44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19.06 元/股。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59,999,983.36 元,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
登记等发行费用共计 9,261,123.22 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738,860.14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07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止,华福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
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359,999,983.36 元。

验资完成后,2021 年 8 月 10 日,华福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
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大华会计师 2021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08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91,044 股,每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1.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99,983.36 元,扣除主
承销商发行费用 8,490,565.64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出资款 351,509,417.72 元,
扣除其他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共计 770,557.5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738,860.1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6,791,044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人民币 333,947,816.14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
签署相关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8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待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
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实施细
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苏振海 839,552 17,999,994.88 6

2 王海燕 1,865,671 39,999,986.24 6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
3 限公司-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 1,399,253 29,999,984.32 6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张建飞 2,472,014 52,999,980.16 6

5 徐国新 1,632,462 34,999,985.28 6

6 刘强 1,166,044 24,999,983.36 6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
7 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专 7,416,048 159,000,069.12 6
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6,791,044 359,999,983.36 -

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
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
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苏振海


姓名 苏振海

身份证号 370205********4010

住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增城路 7 号**号楼**户

持股数(股) 839,552

锁定期 6 个月

2、王海燕


姓名 王海燕

身份证号 370203********4115

住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周村路**号**户甲

持股数(股) 1,865,671

锁定期 6 个月

3、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
名称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87-1 号崂山智慧产业园 8 号楼 1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06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94B0GM92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编号 SQX771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P1060980

持股数(股) 1,399,253

锁定期 6 个月

4、张建飞


姓名 张建飞

身份证号 330224********1447

住址 浙江省奉化市江口街道蒋葭浦村东漕头***号

持股数(股) 2,472,014

锁定期 6 个月

5、徐国新


姓名 徐国新

身份证号 330106********2712

住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大诸桥村**之**号

持股数(股) 1,632,462

锁定期 6 个月
6、刘强


姓名 刘强

身份证号 370202********2214

住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新泰路 3 号**号楼**户

持股数(股) 1,166,044

锁定期 6 个月

7、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专项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专项基
名称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 34 号 6 号楼 101-018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01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3MA3UYB2LX7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编号 SNW174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P1070709

持股数(股) 7,416,048

锁定期 6 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国林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3 号)
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
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
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国林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的授权和批准,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本次发行所制
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协议》等文件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
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发行结
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1 年 8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待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国林科技;证券代码:300786;上市地点: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号 (股) (%)
股份(股)
1 丁香鹏 境内自然人 29,369,600 29,369,600 34.37

2 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880,000 - 3.37

3 朱若英 境内自然人 1,963,100 - 2.30

4 王承宝 境内自然人 1,806,500 1,354,875 2.11

5 张磊 境内自然人 1,726,500 1,294,875 2.02

6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600,000 - 1.87

7 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497,600 - 1.75
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8 境内一般法人 1,274,000 - 1.49
公司
贵州贵安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9 境内一般法人 1,085,600 1.27
伙)
持有有限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号 (股) (%)
股份(股)
10 王海燕 境内自然人 943,680 1.10

合计 - 44,146,580 32,019,350 51.6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21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合
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2021 年 8 月 17 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本结构表(含在途股份)》。本
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 持股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比例
(股)
股份(股) (%)
1 丁香鹏 境内自然人 29,369,600 29,369,600 28.73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
基金、理财产
2 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专项 7,416,048 7,416,048 7.25
品等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王海燕 境内自然人 2,639,351 1,865,671 2.58

4 张建飞 境内自然人 2,472,014 2,472,014 2.42

5 王承宝 境内自然人 1,806,500 1,354,875 1.77

6 张磊 境内自然人 1,726,500 1,294,875 1.69

7 徐国新 境内自然人 1,632,462 1,632,462 1.60

8 朱若英 境内自然人 1,604,000 - 1.57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基金、理财产
9 公司-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 1,399,253 1,399,253 1.37
品等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境内一般
10 1,224,000 - 1.20
公司 法人
合计 - 51,289,728 46,804,798 50.18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本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
(截至2021年7月30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33,400,100 39.09 16,791,044 50,191,144 49.10
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
52,039,900 60.91 - 52,039,900 50.90
流通股份
合计 85,440,000 100.00 16,791,044 102,231,044 100.00

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包括高管锁定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丁香鹏先生,本次发行未对
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丁香鹏 董事长、总经理 29,369,600 34.37 29,369,600 28.73

张磊 副董事长 1,726,500 2.02 1,726,500 1.69

王承宝 董事 1,806,500 2.11 1,806,500 1.77

徐洪魁 董事、副总经理 430,000 0.50 430,000 0.42

丁香财 董事 567,000 0.66 567,000 0.55

丁香军 董事、副总经理 440,000 0.51 440,000 0.43

张世兴 独立董事 - - - -

樊培银 独立董事 - - - -

魏林生 独立董事 - - - -

段玮 监事会主席 48,000 0.06 48,000 0.05

李旸 监事 76,000 0.09 76,000 0.07

李宜蓉 职工代表监事 - - - -

胡文佳 董事会秘书、副总 108,000 0.13 108,000 0.11
经理

刘本国 副总经理 44,000 0.05 44,000 0.04

时启庆 副总经理 - - - -

肖盛隆 副总经理 86,000 0.10 86,000 0.08

王学清 副总经理 - - - -

孟阳 副总经理 - - - -

刘彦璐 财务总监 - - - -

合计 34,701,600 40.62 34,701,600 33.94

注: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并考虑本次新增股份 16,791,044 股后的
口径计算。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0 年/2020 年末 2020 年/2020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94 0.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9.75 11.58
益每股净资产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84,855.26 85,636.90 78,700.42 46,087.82

非流动资产 30,667.58 27,665.14 18,984.06 15,184.25

资产合计 115,522.85 113,302.04 97,684.48 61,272.07

流动负债 30,816.42 29,711.02 20,414.75 20,905.57

非流动负债 19.56 19.64 211.69 200.00
负债合计 30,835.99 29,730.66 20,626.44 21,105.57
归属于母公司所
84,414.80 83,338.20 76,778.93 39,947.61
有者的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72.06 233.18 279.11 218.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686.86 83,571.38 77,058.04 40,166.4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7,512.87 40,157.88 37,274.77 33,477.48
营业成本 4,442.66 23,961.64 22,051.75 19,846.09
营业利润 1,219.65 9,029.20 8,378.82 7,369.47
利润总额 1,228.39 9,230.33 8,385.02 7,179.48
净利润 1,074.48 8,002.94 7,243.25 6,157.19
归属于母公司所
1,076.60 7,998.70 7,183.02 6,090.62
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扣除非经常 1,076.52 7,085.00 6,805.31 6,044.24
性损益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14.32 6,978.16 6,296.33 1,499.09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0,470.35 2,084.96 -16,012.52 -1,713.10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933.60 -172.13 26,436.15 -269.55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9,351.08 8,891.00 16,719.96 -483.56
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23,233.08 32,584.16 23,693.16 6,973.20
物余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3月31 2019年12 2018年12
2020年12月31
项目 日/2021年一 月31日 月31日
日/2020年度
季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 2.75 2.88 3.86 2.20

速动比率(倍) 1.84 2.04 2.84 1.3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6.69 26.24 21.12 34.45
2021年3月31 2019年12 2018年12
2020年12月31
项目 日/2021年一 月31日 月31日
日/2020年度
季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36 2.03 1.98 2.19

存货周转率(次) 0.17 1.05 1.11 1.1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10 0.82 1.18 0.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09 1.04 3.13 -0.1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9.88 9.75 14.38 9.97
产(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94 1.57 1.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94 1.57 1.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 10.01 12.92 16.4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 61,272.07 万元、97,684.48 万元、
113,302.04 万元和 115,522.85 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资产规模不
断扩张。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99.05%、98.97%、99.93%和 99.94%。

2、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20、3.86、2.88 和 2.75,速
动比率分别为 1.30、2.84、2.04 和 1.84,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4.45%、21.12%、26.24%
和 26.69%,资产负债率保持比较稳定的水平。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办券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保荐代表人 黄磊、郑岩

项目协办人 刘兵兵
项目组成员 刘庆文、刘伟、朱希斌、王先达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电话 0531-80986034

传真 0531-8235667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克江

经办律师 郭芳晋、张明波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2 层

电话 010-85407666

传真 010-85407608

(三)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杨雄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立、袁人环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 0531-69954736

传真 0531-69954736

(四)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杨雄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立、袁人环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 0531-69954736

传真 0531-6995473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福证券签署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之保荐协议》、《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之主承销协议》和《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
补充协议》。

华福证券指定黄磊和郑岩作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

黄磊先生,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曾
主持或参与国林科技 IPO、山东章鼓 IPO、春兴精工非公开发行以及鲁信创业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项目。

郑岩先生,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事业部业务总监,曾先
后参与多家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的改制及辅导工作,并参与国林科技 IPO、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的申报以及鲁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等工作。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福证券
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大华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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