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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26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证券代码:600483 公告编号:2018-064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FUNENG CO.,LTD.
(注册地址:南平市安丰桥)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18 年 12 月 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日报》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及刊载于上交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
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福能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4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83,000 万元(2,83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83,000 万元(2,83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19 年 6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即 2018 年 12 月 7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
个计息年度。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诚
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3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
公开发行了 2,8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30 亿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28.30 亿
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61 号”文同意,公司 28.30 亿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福能转债”,债券代码“110048”。

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证券时报》刊登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
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ujian Funeng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福能股份
股票代码: 600483
注册资本: 1,551,825,574 元
法定代表人: 林金本
注册地址: 南平市安丰桥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09 号东煌大厦 13 楼
邮政编码: 350003
联系电话: 0591-86211273,0591-86211285
联系传真: 0591-86211275
公司网址: www.fjec.com.cn
公司电子信箱: fngf@fjec.com.cn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历次股本及演变情况


1、公司设立

福能股份原名称为“福建南纺”,其前身为福建省南平纺织厂,经福建省体改
委《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闽体改[1994]006 号)的批准,
在对原福建省南平纺织厂整体改制基础上,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1997 年,福建南纺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在福建省工商局重新注册登记,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批复》(闽政体
股[1996]18 号)确认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万股) 占股比例(%)
1 国有股 3,566.0800 71.25
2 法人股 1,307.7452 26.13
3 内部职工股 131.3999 2.62
合 计 5,005.2251 100.00

2、1997 年 3 月增资扩股

根据福建南纺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南纺股份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闽政体股[1997]45 号)及福建省体
改委《关于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闽体改
[1997]212 号)批准,天成集团以评估确认后的实物资产和现金资产等 13,200 万
元注资,折合 5,919.2825 万股;南平市国资局以评估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 686.26
万元注资,折合 307.7398 万股。

1997 年 3 月 19 日,华兴所对本次增资扩股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闽
华兴所[97]股验字第 45 号),验证:截至 1997 年 3 月 19 日,本次增资的股本已
缴足。

1997 年 3 月 28 日,福建南纺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1997 年 3 月 31 日,福建南纺在福建省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福建南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万股) 占股比例(%)
1 国有股 9,793.1024 87.19
2 法人股 1,307.7452 11.64
3 内部职工股 131.3999 1.17
合 计 11,232.2475 100.00

3、2004 年 5 月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
监发行字[2004]13 号)的核准,福建南纺于 2004 年 5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8,000 万股。

2004 年 5 月 20 日,华兴所出具《验资报告》 闽华兴所[2004]验字 F-003 号),
验证:截至 2004 年 5 月 20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全部募
集到位,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9,232.2475 万元。

2004 年 5 月 25 日,经上交所《关于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2004]68 号)同意,福建南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于 2004 年 5 月 31 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福建南纺”,股票代码
为“600483”。

2004 年 8 月 4 日,福建南纺在福建省工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
变更登记手续。

福建南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 19,232.2475 万元,总股
本 19,232.2475 万股,其中流通股 8,000 万股。福建南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其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非限售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0 41.60
非限售流通股合计 8,000.0000 41.60
二、非流通股
1、国家股 3,873.8199 20.14
2、国有法人股 6,175.5065 32.11
3、境内法人股 1,051.5212 5.47
4、内部职工股 131.3999 0.68
非流通股合计 11,232.2475 58.40
三、股本总数 19,232.2475 100.00

4、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5 月 9 日,经福建省国资委《关于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闽国资产权[2006]76 号)批准,根据 2006 年 5 月 17 日
福建南纺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福建南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福建南纺非流通股股东向 2006
年 5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
有 10 股流通股股份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2 股股份对价及 3 元现金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福建南纺的总股本仍为 192,322,475 股,其注册资本及实
收资本仍为 192,322,475 元。福建南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其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非限售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9,600.0000 49.92
非限售流通股合计 9,600.0000 49.92
二、限售流通股
1、国家股 3,315.4741 17.24
2、国有法人股 5,285.4113 27.48
3、境内法人股 899.9622 4.68
4、境内自然人持股 131.3999 0.68
限售流通股合计 9,632.2475 50.08
三、股本总数 19,232.2475 100.00

5、2007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 2006 年 5 月 26 日福建南纺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192,322,47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份 5 股。福建南纺已于 2006
年 6 月 9 日实施了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福 建 南纺的股份总数增至 288,483,712 股,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增至
288,483,712 元。

2007 年 2 月 3 日,福建南纺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7 年 2 月 10 日,华兴所出具《验资报告》 闽华兴所[2007]验字 F-001 号),
验证: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9,616.1237 万元转增股本,
转增后股本总额为 28,848.3712 万股。

2007 年 4 月 2 日,福建南纺在福建省工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
变更登记手续。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福建南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非限售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4,400.0000 49.92
非限售流通股合计 14,400.0000 49.92
二、限售流通股
1、国家股 4,973.2111 17.24
2、国有法人股 7,928.1170 27.48
3、境内法人股 1,349.9433 4.68
4、境内自然人持股 197.0998 0.68
限售流通股合计 14,448.3712 50.08
三、股本总数 28,848.3712 100.00

6、2014 年 7 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经福建省国资委出具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福
建南纺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借壳上市方案的批复》(闽国资产权[2013]209 号)批
准以及福建南纺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86 号)核准,福建南纺向福能集团发行
969,863,611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鸿山热电 100%的股权、福能新能源 100%的股
权和晋江气电 75%的股权。

2014 年 7 月 17 日,福能集团将其持有的鸿山热电 100%的股权、福能新能
源 100%的股权和晋江气电 75%的股权过户至福建南纺名下。

2014 年 7 月 18 日,立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838
号),验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价格为 464,564.67 万元,截至
2014 年 7 月 18 日止,公司实际增资 96,986.3611 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其
中股本 96,986.3611 万元,资本公积 367,578.3089 万元。

2014 年 7 月 23 日,福建南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 福 建 南 纺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28,848.3712 万 元 变 更 为
125,834.7323 万 元 , 福 能 集 团 成 为 福 建 南 纺 的 控 股 股 东 , 持 有 福 建 南 纺
96,986.3611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7.07%;福建南纺持有鸿山热电 100%的
股权、福能新能源 100%的股权和晋江气电 75%的股权,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电
力和纺织业。

2014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福
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FUJIAN NANFANG TEXTILE CO.,LTD”变更为
“FUJIAN FUNENG CO.,LTD”。

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将公司证券简称由“福建南纺”变更为“福能股份”。

201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完成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福建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4 年 11 月 6 日,经上交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福能股份”,证券
代码不变。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福能股份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非限售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8,848.3712 22.93
非限售流通股合计 28,848.3712 22.93
二、限售流通股
1、国有法人股 96,986.3611 77.07
限售流通股合计 96,986.3611 77.07
三、股本总数 125,834.7323 100.00

7、2016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3126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 293,478,25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99,999,909.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663,478.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81,336,430.95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293,478,251.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387,858,179.95 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 1,551,825,574 股,
股本结构如下表:
股份类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非限售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8,848.3712 18.59
非限售流通股合计 28,848.3712 18.59
二、限售流通股
1、国有法人股 114,377.6648 73.71
2、境内法人股 11,956.5214 7.70
限售流通股合计 126,334.1862 81.41
三、股本总数 155,182.5574 100.00

8、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限售股上市流通

根据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时福能集团作出的承诺,
2017 年 7 月 24 日,福能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的限售股份锁定期届满,共计
969,863,611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
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非限售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25,834.7323 81.09
非限售流通股合计 125,834.7323 81.09
二、限售流通股
1、国有法人股 17,391.3037 11.21
2、境内法人股 11,956.5214 7.70
限售流通股合计 29,347.8251 18.91
三、股本总数 155,182.5574 100.00

9、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非限售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25,834.7323 81.09
非限售流通股合计 125,834.7323 81.09
二、限售流通股
1、国有法人股 17,391.3037 11.21
2、境内法人股 11,956.5214 7.70
限售流通股合计 29,347.8251 18.91
三、股本总数 155,182.5574 100.00


(二)重大资产重组及主营业务转型情况


参见本公告书“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之“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之“6、2014
年 7 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电、供热以及电力行业相关技术研发、培训技术咨询服务
和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形成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风
电等多元化清洁发电组合,并涉及 PU 革基布、卫生材料、环保过滤材料、车用
材料、针织布等 10 余类纺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
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生产(D441)行业,煤炭发电和燃气发电属于火力发
电(D4411)行业,其中风力发电属于风力发电(D4415)行业。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供电、供热和产业用纺织品等三大类。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位于福建省境内,主要面向福建电网供电,用于满足福建省内企业和
居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福建电网是国家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电面积覆盖
福建省,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居住人口的不断增加,福建省电力供应每年都
保持较快增长。2017 年年底,公司控股并网发电装机容量 347.10 万千瓦,占 2017
年全省 6,000 万千瓦及以上电厂电力设备装机容量的 6.20%,其中风电并网装机
容量 66.40 万千瓦,占全省风电装机总量的 26.35%。公司拥有风电、天然气发电
和大型热电联产机组,具有节能和环保优势,是福建省内清洁能源发电的龙头企
业之一。2017 年公司总发电量 106.22 亿千瓦时,占福建省 2017 年总发电量 4.86%。
其中:风电发电量约 18.84 亿千瓦时,占福建省 2017 年风电发电量的 29.21%;
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量 87.20 亿千瓦时,占福建省 2017 年火电发电量的 7.65%。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551,825,574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合计 293,478,251 股,占总股本的 18.9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258,347,323 股,占总股本的 81.09%。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551,825,574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股 - -
2、国有法人股 173,913,037.00 11.21
3、其他内资股 119,565,214.00 7.7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119,565,214.00 7.70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93,478,251.00 18.9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258,347,323.00 81.0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1,258,347,323.00 81.09
三、股份总数 1,551,825,574.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9,863,611 62.50 A 股流通股
限售流通 A 股
2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4,841,963 7.40
A 股流通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3 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9,732,112 3.20 A 股流通股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32,608,695 2.10 限售流通 A 股
福建省长乐市长源纺织有限公
5 32,608,695 2.10 限售流通 A 股

方正富邦基金-包商银行-紫金
6 32,608,695 2.10 限售流通 A 股
亿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
7 21,739,129 1.40 限售流通 A 股

8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1,739,129 1.40 限售流通 A 股
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9 14,982,497 0.97 A 股流通股
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管-平安银行-平安资产
10 14,739,129 0.95 限售流通 A 股
创赢 5 号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1,305,463,655 84.12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830 万张

2、向原 A 股股东发行的数量: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909,473 手,即
909,473,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2.14%。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3,000 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认购金额不足 28.3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

7、发行人大股东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531,000 手,持有福能转债的比例为 18.76%。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元) 持有转债比例(%)
1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31,000,000 18.76
2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9,357,000 7.40
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820,000 3.53
4 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0,560,000 3.20
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874,000 2.47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989,000 1.94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910,000 1.76
8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4,621,000 1.58
9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1,454,000 1.46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955,000 0.88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序号 项目 含税金额(万元)
1 承销与保荐费用 2,144.00
2 律师费用 102.00
3 会计师费用 10.00
4 资信评级费用 25.00
5 信息披露、登记服务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25.30
合 计 2,406.30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283,000 万元(283 万手)。其中,向原有
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 237,782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40%;向原无限售条件
股东优先配售 671,691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3.73%;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
际认购 97,21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44%;向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 1,813,210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4.07%;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10,102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36%。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
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K10254 号《验资
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2017 年 11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获福建省国资委批准,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和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有关
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的议案。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 号),核准福建
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83,000 万元。

4、发行数量:2,830 万张。

5、发行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83,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含税发行费用为 24,063,000 元,不含税发行费用
为 22,700,943.4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7,299,056.60
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1 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18,903.36 10,400.00
2 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18,122.57 12,400.00
3 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70,835.64 62,500.00
4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 368,363.40 197,700.00
合计 476,224.97 283,000.00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0 亿元,发行数量为 283 万手
(2,830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五)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
为 1.8%、第六年为 2.0%。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即 2018 年 12 月 7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即募集资
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19 年 6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止)。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
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8.6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等情况时,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
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
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
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
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
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
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
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
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
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信用评级
本次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 AA+,可转债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十五)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十六)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七)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
日起计算。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有关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的
议案。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
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
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
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
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
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2、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申请破产;

(4)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和公司董事
会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债券偿还情况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3.65 4.36 5.33 4.53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上述具体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3)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二、资信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G538 号),评定福能
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
定。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第八节 偿债措施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G538 号),评定福能
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
定。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 2018.0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 1.51 1.70 3.36 1.57
速动比率 1.37 1.56 3.14 1.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13.24 11.25 0.38 4.19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9.77 43.77 41.14 52.72
指标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1,628.33 207,293.22 231,850.73 244,711.29
利息保障倍数 3.65 4.36 5.33 4.53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
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指标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
保证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需要。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审计意见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1653 号、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1204 号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0372 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此外,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告了 2018 年 1-9 月财务报告。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8.0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财务指标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流动比率 1.51 1.70 3.36 1.57
速动比率 1.37 1.56 3.14 1.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13.24 11.25 0.38 4.19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9.77 43.77 41.14 52.7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39 6.12 7.31 9.31
存货周转率(次) 11.31 15.10 13.53 14.91
每股净资产(元) 7.04 6.77 6.43 5.2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87 1.10 1.14 1.9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3 0.05 0.70 0.04

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
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 - 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股本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09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
率及每股收益披露如下: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基本 0.48 0.54 0.66 0.85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48 0.54 0.66 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全面摊薄 6.74 8.02 10.16 16.09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6.84 8.21 10.77 17.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 0.47 0.52 0.66 0.84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47 0.52 0.66 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全面摊薄 6.68 7.62 10.11 16.00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6.78 7.79 10.72 17.07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88 -88.48 -1,207.22 -48.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694.80 903.59 507.46 745.87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 1.60 - -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24.20 1,542.3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6.05 5,103.48 32.9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17.20 30.65 25.29 22.34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9 月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4.18 -140.94 -217.30 -9.65
所得税影响额 -270.63 -2,122.99 -208.70 -151.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51.22 -14.78 10.53 -1.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685.25 4,296.33 485.33 55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724.36 84,353.43 101,460.43 106,333.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0.93% 5.09% 0.48% 0.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3,039.12 80,057.11 100,975.10 105,775.41
的净利润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
览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8.69 元/股计算,则公司股
东权益增加 28.30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32,566.17 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有关情况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电话:0755-22625850

传真:0755-82057019

保荐代表人:朱翔坚、国萱

项目协办人:汪颖

项目组其他成员:倪裕辉、李婧晖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福能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福能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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