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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3-08
股票简称:中国交建 股票代码:60180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中银大厦 39 层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
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及向换股吸收合
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中国交建及其四家全资子公司之外的路
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263”,以下简称“路桥建设”)
全体股东发行(以下简称“换股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5 号文批准。

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中国交建”,证券
代码“601800”;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 413,352,000 股股票、以及
换股发行的 423,809,500 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3 月 9 日起上市交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3 月 9 日

3、股票简称:中国交建

4、股票代码:601800

5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 16,174,735,425 股 , 其 中 A 股 股 本 :
11,747,235,425 股

6、本次 A 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349,735,425 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
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交集团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中交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时,由
本公司国有股股东中交集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8、本次上市 A 股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 185,184,000 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

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网下向配售对象
配售的 225,100,000 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 司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 余 额 包 销 的
102,289,925 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 A 股股份

本 次 发 行 中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的 413,352,000 股 股 份 及 换 股 发 行 的
423,809,500 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 2012 年 3 月 9 日起上市交易。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联合上市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法 定 代表人: 周纪昌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注册资本: 14,825,000 千元
发起设立日期: 2006 年 10 月 8 日
联系人:刘文生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01 6562


传真号码:010-8201 6524
电子信箱:ir@ccccltd.cn

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
期至 2011 年 10 月 24 日)

一般经营项目:港口、航道、公路、桥梁的建设项目总承包;
工程技术研究、咨询;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以及相关

经营范围: 成套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
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的建设工程总承
包;各种专业船舶的建造总承包;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
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的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
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
物流业、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国籍 性别 任期
周纪昌 董事长、执行董事 中国 男 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
刘起涛 执行董事、总裁 中国 男 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傅俊元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男 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
张长富 非执行董事 中国 男 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
陆红军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男 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
袁耀辉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男 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
邹乔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男 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
刘章民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男 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
梁创顺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男 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国籍 性别 任期
刘湘东 监事会主席 中国 男 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
徐三好 监事 中国 男 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
王永彬 监事、审计部部长 中国 男 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位 国籍 性别 任期
刘起涛 执行董事、总裁 中国 男 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
傅俊元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男 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



姓 名 职 位 国籍 性别 任期
陈云 副总裁 中国 男 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
陈玉胜 副总裁 中国 男 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
侯金龙 副总裁 中国 男 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
陈奋健 副总裁 中国 男 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
朱碧新 副总裁 中国 男 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
杨力强 副总裁 中国 男 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
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
刘文生 中国 男 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
联席公司秘书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债券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情况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周纪昌

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8 日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4,754,017 千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制造;
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
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
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
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
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
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股东情况

1、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东名称) 锁定限制及
持股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股数(股) 持股比例
期限
一、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中国交通建设集 自上市之日
10,397,500,000 70.13% 10,304,907,407 63.71%
团有限公司 锁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
社保基金 - - 92,592,593 0.57%
锁定 36 个月
战略投资者配售 自上市之日
- - 185,184,000 1.14%
股份 锁定 12 个月
本次网下发行社 自上市之日
- - 225,100,000 1.39%
会公众股 锁定 3 个月
联席主承销商余 自上市之日
- - 102,289,925 0.63%
额包销 锁定 3 个月
小计 10,397,500,000 70.13% 10,910,073,925 67.45% -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本次换股发行社
- - 423,809,500 2.62% -
会公众股
本次网上发行社
- - 413,352,000 2.56% -
会公众股
小计 - - 837,161,500 5.18% -
三、外资股(H
4,427,500,000 29.87% 4,427,500,000 27.37% -
股)
合计 14,825,000,000 100% 16,174,735,425 100.00% -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及《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
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232 号)和《关于确认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转持数量的复函》(国资厅产权[2012]61 号),在本公司完成 A 股发行
之后,国有股股东中交集团将持有本公司的 92,592,593 股国有股股份划转给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2、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十大 A 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304,907,407 63.71%



股东名称 股份(股) 持股比例

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92,592,593 0.57%
3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92,592,000 0.57%
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55,555,000 0.34%
5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7,037,000 0.23%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106,863 0.21%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096,642 0.21%
7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096,642 0.21%
中国建设银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9 25,400,000 0.16%
资基金
10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0 0.1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0 20,000,000 0.12%
-005L-FH002 沪
- 合计 10,750,384,147 66.46%
注: 中信证券所持中国交建的股份中,34,096,641 股系包销认购所得,10,222 股系中
信证券原持有的路桥建设股份换股所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349,735,425 股

二、发行价格:5.4 元/股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股票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
者(包括“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合资格投资人),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禁
止者除外,对于该部分发行对象,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
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另一部分为换股吸收合并实施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中国交建及其四家全资子公司之外的路桥建设
的全体股东(包括此日收市后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现金选择权提供
方),对于该部分发行对象,采用换股方式发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486,403.4779 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2)第 035 号)。

五、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3,596.5216 万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用
11,000.00 万元,审计费用 850.00 万元,律师费用 670.00 万元,股票发行信息
披露及印刷费用 545.00 万元,股票托管登记费用 162.4724 万元,印花税
357.8092 万元,其他发行上市费用 11.24 万元。

2、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为 0.10 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486,403.4779 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50 元(按本公司经审计的 2011 年 6 月 30 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0.70 元(按本公司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经审核的 201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预测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0.52 元(按本公司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 201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和平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京城大厦支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2012 年 3 月 6 日,本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君安”)((以下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与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国交建已分别于上述柒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用于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中国交建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

3、中银国际、国泰君安作为公司的联合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各指
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中银国际、国泰君安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交建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中银国际、国泰君安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
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联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中银国际、国
泰君安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中国交建授权中银国际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田劲、江禹以及国泰君安指定


的保荐代表人刘欣、叶可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
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
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中国交建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
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联合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银行查询中国交建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5 日前)向中国交建出具真实、准确、
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联合保荐机构。

6、中国交建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
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
联合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联合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联合保荐机构
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
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
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国交建出具对账单,以及存
在未配合联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中国交建可以主动或在联合保荐机构的
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联合保荐机构发现中国交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
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中国交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联合保荐机构三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
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无其他重要事项发生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12 年 1 月 31 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
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联合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64

保荐代表人:田劲、江禹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6888

保荐代表人:刘欣、叶可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联合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 A 股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
A 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联合上市保荐机构同意推荐中国交
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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